南方电网公司供电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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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公司供电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标准

南方电网公司供电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标准

附件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电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标准(2011年版,征求意见稿)第一部分总则1 适用范围本标准明确了供电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必要环节, 根据确定的工作范围规定了各项目的定员标准,提出了人员配置的平均素质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网(省)级调度机构、地区级(县级)供电企业、超高压输电企业的劳动定员及人员配置管理。

2 引用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送电线路运行规程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电力电缆运行检修规程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变电运行、检修规程电器测量仪表检修规程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电力断路器检修规程供电营业规则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管理规程电能计量管理规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通信管理规程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调度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调度信息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通信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调度自动化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管理规定3名词、术语释义3.1 输电线路指电压为35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线路。

3.2 高原地区指电力线路所经的地区,其海拔在1.8千米以上,且缺氧在15%以上的地区。

本标准所指高原地区主要包括云南省迪庆、怒江、丽江、保山、大理等地区。

3.3 山区电力线路所经的地区,其峰谷线路杆塔水平高差在0.3千米以上的地段。

3.4 原始森林区指由国家划定或确认的原始森林区。

3.5 污秽地段指电力线路所处污秽环境达国家规定Ⅲ级标准及以上的地段。

3.6 河网地段指河道纵横交错,每千米线路跨越的河道平均在1.5条以上的地段。

3.7 重覆冰区指电力线路经过的每年平均有三个月覆冰期的地段。

3.8 多雷区与强雷区按照气象部门有关雷暴日指数的规定,年雷暴日在40~90天的地区属多雷区,年雷暴日在90天以上的地区属强雷区。

3.9 输电电缆指电压为35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电缆。

3.10 线路回长指具备传输电力条件的一回线路的长度。

南方电网公司供电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标准

南方电网公司供电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标准

附件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电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标准(2011年版,征求意见稿)第一部分总则1 适用范围本标准明确了供电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必要环节, 根据确定的工作范围规定了各项目的定员标准,提出了人员配置的平均素质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网(省)级调度机构、地区级(县级)供电企业、超高压输电企业的劳动定员及人员配置管理。

2 引用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送电线路运行规程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电力电缆运行检修规程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变电运行、检修规程电器测量仪表检修规程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电力断路器检修规程供电营业规则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管理规程电能计量管理规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通信管理规程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调度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调度信息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通信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调度自动化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管理规定3名词、术语释义3.1 输电线路指电压为35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线路。

3.2 高原地区指电力线路所经的地区,其海拔在1.8千米以上,且缺氧在15%以上的地区。

本标准所指高原地区主要包括云南省迪庆、怒江、丽江、保山、大理等地区。

3.3 山区电力线路所经的地区,其峰谷线路杆塔水平高差在0.3千米以上的地段。

3.4 原始森林区指由国家划定或确认的原始森林区。

3.5 污秽地段指电力线路所处污秽环境达国家规定Ⅲ级标准及以上的地段。

3.6 河网地段指河道纵横交错,每千米线路跨越的河道平均在1.5条以上的地段。

3.7 重覆冰区指电力线路经过的每年平均有三个月覆冰期的地段。

3.8 多雷区与强雷区按照气象部门有关雷暴日指数的规定,年雷暴日在40~90天的地区属多雷区,年雷暴日在90天以上的地区属强雷区。

3.9 输电电缆指电压为35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电缆。

3.10 线路回长指具备传输电力条件的一回线路的长度。

南方电网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南方电网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南方电网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南方电网公司的劳动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劳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总部及所属各级单位。

第三条公司劳动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劳动管理规章制度体系,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第二章招聘与配置第四条公司招聘员工应根据业务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员工岗位特点和能力,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保员工与岗位的匹配。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七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九条公司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程序,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劳动报酬与福利第十条公司应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制定工资制度,保证员工合法收入。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福利制度,提供休息休假、医疗、住房等方面的福利。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调整工资水平,提高员工待遇。

第五章劳动保护与安全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制度,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预防职业病,保障员工身心健康。

第六章劳动纪律与职业道德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纪律,规范员工行为,确保公司工作秩序。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第七章监督检查与处理第十八条公司应设立劳动管理监督机构,对公司劳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公司对违反劳动管理制度的员工,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公司应定期对劳动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与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南方电网人才战略-人力资源职能战略定位与目标

南方电网人才战略-人力资源职能战略定位与目标

南方电网人才战略-人力资源职能战略定位与目标第一篇:南方电网人才战略-人力资源职能战略定位与目标人力资源职能战略定位与目标(一)战略定位1、使命提升组织绩效,服务员工成长,促进企业发展。

提升组织绩效——通过设计科学合理的组织和岗位体系、引进和配置好人力资源、培训和激励各类员工,发挥人力资源管理各项职能的协同作用,提升组织的整体绩效,增强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

服务员工成长——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为员工服务的意识。

通过构建多元的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和完善培训、评价、使用、待遇与职业发展为一体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激励员工自主成才,促进公司核心价值观和员工个人精神追求的匹配,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

促进企业发展——营造和谐的内外部发展环境,促进企业的和谐健康发展。

企业为员工成长提供平台和机会,员工为企业创造价值,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薪酬分配、发展环境和工作氛围,建设幸福南网,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和谐发展。

逐步建立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机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营造企业和谐的外部发展环境。

2、愿景建设电力行业人才高地,步入人力资源管理创新引领者的行列,打造业界最受欢迎的雇主品牌。

人才高地——公司拥有数量充足、素质优异、结构合理的电力行业高级管理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能人才。

引领者——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方法、手段等处于业界领先地位,成为管理创新的风向标和同行争相学习的标杆。

雇主品牌——关注员工在企业工作中的经历和感受,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合理的劳动报酬和优良的学习发展机会;提高企业在人才市场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吸引、保留和凝聚企业发展所需人才,树立公司最受欢迎与尊重的雇主形象。

3、理念核心理念:以员工为本,以价值创造为核心。

以员工为本——员工是人力资源工作服务的对象,也是公司的人力资本。

人力资源各项工作必须以员工为中心开展工作,打造服务员工职业生涯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服务员工成长。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电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电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标准

员标准乘以 1.1 的系数;平均海拔高度在 2300 米及以上的高原地区,
其平均海拔高度每增加 500 米,定员标准增加 5%。 B)多雷区、重覆冰区及污秽、河网地段按对应的定员标准分别
乘以 1.1 的系数;强雷区按对应的定员标准乘以 1.2 的系数。 C)500kV 直流线路的定员按 500kV 交流线路的定员标准乘以 0.9
控制装置、交直流刀闸、站用变压器、中性点设备、继电保护装置、
二次回路设备、水冷设备、电容器、站控装置、监控装置、辅机控制
装置的大小修,接地装置、避雷器、母线、空调机的小修等。
人力资源配置标准:见表 7。
表 7 换流站运行维护与修试人力资源配置标准
换流站类型
定员(人/站) 运行值班 有人值班 集中少人值班
定。
4.1.2.1.3 500kV 区域控制中心运行与维护
工作范围:区域控制中心设备的监控、巡视、表计记录、倒闸操
作、事故处理,变电设备的日常维护,信息数据、技术及资料管理等。
人力资源配置标准:见表 6
表 6 500kV 区域控制中心人力资源配置标准
中心运行 值班
(人/中心)
定员
系统维护 变电站运行
4.人力资源配置标准
4.1 生产
4.1.1 输电
4.1.1.1 输电线路运行维护及检修
工作范围:线路(含 OPGW、沿线路路由敷设的 ADSS 光缆)的定
期巡视、特殊巡视、故障巡视、监察巡视以及夜间、交叉和诊断性巡
视,一般事故处理,杆塔、金具、绝缘子、导线、地线、间隔棒、防
雷设置、接地装置、附件及其他设施的检查,导线连接金具的测试,
修试
中、小型
21
800kV
大型

供电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供电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注重员工成长与发展;(二)公平公正,确保员工权益;(三)激励与约束并重,激发员工潜能;(四)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第四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薪酬福利等各项工作。

第五条人力资源规划应与公司发展战略相结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第三章招聘与配置第六条供电公司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各部门需求,制定招聘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招聘方式包括内部招聘、外部招聘等,具体招聘流程如下:(一)发布招聘信息;(二)资格审查;(三)笔试、面试;(四)体检;(五)录用。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配置工作,确保各部门人员结构合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培训与发展第十条供电公司重视员工培训与发展,为员工提供多样化的培训机会。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技能培训、管理能力培训、职业道德培训等。

第十三条员工可根据自身需求,参加各类培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五章考核与绩效第十四条供电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薪酬福利第十七条供电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根据岗位等级、工作性质、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薪酬。

第十八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薪酬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薪酬福利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福利等。

电力保障人员配置相关规定

电力保障人员配置相关规定

电力保障人员配置相关规定1. 背景为确保我国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供电服务质量,制定本规定,对电力保障人员的配置进行规范。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单位。

2. 人员配置原则2.1 人员配置应遵循以人为本、专业互补、层级分明、优化组合的原则,确保电力保障团队的综合素质。

2.2 人员配置应满足电力系统运行、检修、维护、安全、技术研发等各项工作需求。

2.3 人员配置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电力保障团队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人员配置要求3.1 电力保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理论知识,通过国家或行业组织的相关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3.2 电力保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循安全生产规程,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3 电力保障人员应根据工作性质和职责,分为运行保障、检修维护、安全监督、技术研发等岗位。

3.4 各级单位应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配置人员,确保各岗位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4. 人员培训与选拔4.1 电力保障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确保人员能力与岗位需求相匹配。

4.2 各级单位应建立健全选拔机制,选拔具备相应能力和潜力的人员担任关键岗位。

4.3 加强对电力保障人员的考核评价,完善激励机制,提高人员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5. 人员管理与监督5.1 各级单位应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人员规范管理。

5.2 加强对电力保障人员的监督,建立健全安全防护体系,预防事故发生。

5.3 定期对电力保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人员身体状况符合工作要求。

6. 附则6.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6.2 本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6.3 各级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

电力运维人员配置标准

电力运维人员配置标准

电力运维人员配置标准随着电力行业的发展和电网规模的扩大,电力运维人员的配置变得越来越重要。

合理的配置标准可以提高电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电力运维人员的配置标准。

一、基本配置标准1.1 电力运维人员数量电力运维人员的数量应根据电网规模、输电线路长度、变电站数量等因素进行合理评估。

一般来说,每100公里输电线路需要配置不少于10名电力运维人员,每个变电站需要配置不少于5名电力运维人员。

1.2 电力运维人员职责电力运维人员的职责包括巡视线路、检修设备、处理突发故障、保障电力供应等。

他们应具备电力系统基本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在配置时,应根据不同职责设定不同的要求。

二、技术能力要求2.1 电力系统知识电力运维人员需要掌握电力系统的基本原理、设备结构和运行规程等知识。

他们应具备分析故障原因、判断设备状态和处理故障的能力。

2.2 特种作业技能电力运维人员需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具备相应的特种作业技能,如高空作业、电气设备维护和检修等。

这些技能的配置应根据工作内容和安全要求进行评估。

三、培训和考核3.1 培训计划电力运维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更新知识和技能。

培训计划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能力进行制定,包括理论培训、实践操作和安全教育等内容。

3.2 考核机制为了提高电力运维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安全意识,应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

考核内容应包括工作技能、工作质量和安全表现等方面,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和奖惩的依据。

四、工作环境和保障4.1 工作条件电力运维人员的工作条件应符合相关规定,包括工作场所、工作设备和工作保护等方面。

工作场所应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和休息设施,工作设备应保持正常运行和定期检修,工作保护应加强,确保人员安全。

4.2 保险和福利为了保障电力运维人员的权益,应购买相关保险和提供相应福利。

保险范围应覆盖工伤和意外伤害,福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住房补贴等。

五、协同配合要求电力运维人员需要与其他部门和单位进行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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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电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标准(2011年版,征求意见稿)第一部分总则1 适用范围本标准明确了供电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必要环节, 根据确定的工作范围规定了各项目的定员标准,提出了人员配置的平均素质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网(省)级调度机构、地区级(县级)供电企业、超高压输电企业的劳动定员及人员配置管理。

2 引用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送电线路运行规程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电力电缆运行检修规程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变电运行、检修规程电器测量仪表检修规程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电力断路器检修规程供电营业规则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管理规程电能计量管理规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通信管理规程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调度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调度信息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通信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调度自动化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管理规定3名词、术语释义3.1 输电线路指电压为35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线路。

3.2 高原地区指电力线路所经的地区,其海拔在1.8千米以上,且缺氧在15%以上的地区。

本标准所指高原地区主要包括云南省迪庆、怒江、丽江、保山、大理等地区。

3.3 山区电力线路所经的地区,其峰谷线路杆塔水平高差在0.3千米以上的地段。

3.4 原始森林区指由国家划定或确认的原始森林区。

3.5 污秽地段指电力线路所处污秽环境达国家规定Ⅲ级标准及以上的地段。

3.6 河网地段指河道纵横交错,每千米线路跨越的河道平均在1.5条以上的地段。

3.7 重覆冰区指电力线路经过的每年平均有三个月覆冰期的地段。

3.8 多雷区与强雷区按照气象部门有关雷暴日指数的规定,年雷暴日在40~90天的地区属多雷区,年雷暴日在90天以上的地区属强雷区。

3.9 输电电缆指电压为35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电缆。

3.10 线路回长指具备传输电力条件的一回线路的长度。

3.11 配电线路指电压为10千伏及以下的电力线路。

3.12 供电营业区指地区级供电机构下设的县(区)级供电机构所辖的供电营业范围。

3.13 定员标准插值法计算公式定员下限+(定员上限-定员下限)×(相关因素实际值-相关因素下限) (相关因素上限-相关因素下限)3.14 配电站指具备10千伏开关两组及以上的配电室(所)、开关站(室)等统称为配电站。

3.15 配电电缆指电压为10千伏及以下的电力电缆。

3.16 无人值班变电站指变电站站内不需要有人值班(保安除外),由其所归属的集控中心对其实行遥测、遥信和遥控、遥调(以下简称“四遥”)的变电站。

3.17 变电站集中少人值班指变电站设备不能满足无人值班要求,而实行少人值班集中操作的一种变电运行值班方式。

3.18 无人值班变电站集控中心指远方控制和监测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的场所,具有对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四遥”的功能。

3.19 无人值班变电站巡检中心指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设备巡检、倒闸操作、事故处理以及运行维护工作的机构或场所。

3.20 串补站指由串联电容补偿装置、绝缘平台、金属氧化物限压器、旁路断路器、旁路间隙、隔离开关、阻尼元件等组成的变电所。

3.21 串补装置指串联在输配电线路中以补偿线路感抗的,由电容器及其保护、控制等设备组成的装置。

3.22 负荷管理系统指集现代数字通信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电能计量技术和电力营销技术为一体的用电需求侧综合性的实时信息采集与分析处理系统,具有远程抄表、用电异常信息报警、电能质量检测、线损分析、无功电压管理和负荷管理等功能。

系统主要由主站端计算机系统(简称主站)、客户端现场终端(简称终端)、计量表计、数据通信网络四部分组成。

3.23 调度对象指调度管辖范围内直接接受本级调度机构调度命令的下级调度机构、有人值班变电站、无人值班变电站、以及并入电网的发电厂。

其中,有人值班变电站按80%进行折算。

3.24通信站指各调度机构网管覆盖的通信站点。

3.25输电线路指各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管辖的线路,包括联络线3.26信息采集对象个数指各调度通信机构调度自动化系统信息所覆盖厂站的数量,包括调度自动化系统信息覆盖的直接调度厂站数和非直接调度厂站数,其中非直接调度厂站数按30%折算。

3.27 职能管理人员指企业党政领导、总师(副总师)以及在各职能管理机构岗位工作的人员。

3.28二级机构管理人员指二级机构的党政领导及在二级机构技术管理与综合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

3.29 人力资源素质当量指衡量供电企业从事相应范围内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的专业知识水平或专业技能水平指标,按其本人专业知识水平素质当量、专业技术职务素质当量及技能等级素质当量三项指标中取最高指标值计算。

原则上从事输电、变电、配电与电力营销、电力调度、电力通信与信息等工作的人员的人力资源素质当量应以其获取的与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和学历进行计算。

如某人从事变电运行工作,其获取的会计学本科学历在计算其人力资源素质当量时不予考虑。

本标准引用的人均素质当量是指从事相应范围内工作的人员素质当量的平均水平。

在实际配置中,高原地区(迪庆、怒江、丽江、保山、大理)生产班组的人均素质当量可按本标准中对应人均素质当量乘以0.7的系数执行。

具体折算标准见表1。

表1 人力资源素质当量折算表第二部分输电1 输电线路运行维护及检修工作范围:线路(含OPGW、沿线路路由敷设的ADSS光缆)的定期巡视、特殊巡视、故障巡视、监察巡视以及夜间、交叉和诊断性巡视,一般事故处理,杆塔、金具、绝缘子、导线、地线、间隔棒、防雷设置、接地装置、附件及其他设施的检查,导线连接金具的测试,杆塔接地电阻测量,导线、地线振动测量,地线感应电压测量,导线弧垂、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测量,线路绝缘子的清扫、更换和盐密度、绝缘的测试,雷电测试,设备的预防性试验,调整导线、地线弧垂,导线、地线、金具的更换,杆塔拉线、间隔棒更换,杆塔扶正、更换,杆塔螺栓紧固,检修计划拟定、反事故措施,停电大修、带电作业、抢修与备品备件管理,护线宣传,大跨越过江塔的值班、维护检修,组织防腐涂漆及喷号、砍树、剪枝、防洪、清理巡线道、线路走廊违章建筑拆除,信息数据、技术及资料管理等。

人力资源配置标准:见表2。

表2 交流输电线路运行维护及检修人力资源配置标准注:1、交流输电线路运行维护定员与检修定员标准构成比例分别按55%、45%计算。

2、建议班组人员按人力资源素质当量1.0及以上占5%、0.7占50%、0.3-0.5占45%进行配置。

补充规定:A)高原地区(迪庆、怒江、丽江、保山、大理)按对应的定员标准乘以1.2-1.3的系数。

B)多雷区、重覆冰区及污秽、河网地段按对应的定员标准分别乘以1.1的系数;强雷区按对应的定员标准乘以1.2的系数。

C)500kV直流线路的定员按500kV交流线路的定员标准乘以0.9的系数;800kV直流线路按1000kV交流线路的定员标准乘以0.9的系数。

D)同杆架设双回线路按对应的定员标准乘以0.7的系数, 同杆架设三回线路按对应的配置标准乘以0.6的系数, 同杆架设四回及以上线路按对应的定员标准乘以0.5的系数。

E)需专人值班的大跨越过江塔按每塔1人计算定员。

2 输电电缆运行维护与检修工作范围:输电电缆所经路段地理、地貌的巡视,电缆本体、电缆头及辅助设施的检查、维护、检修,组织电缆通道的整治、维护,事故抢修,外力破坏的预防,工程验收,技术管理等。

人力资源配置标准:见表3。

表3 输电电缆运行维护与检修人力资源配置标准补充规定:A)高原地区(迪庆、怒江、丽江、保山、大理)按对应的定员标准乘以1.2-1.3的系数。

B)过江段和过海段的输电电缆,按对应的定员标准乘以1.5的系数。

C)设置了望值守站且需专人值班的过海电缆了望塔按每塔2人计算定员。

第三部分变电1 变电运行与维护1.1 有人值班变电站运行与维护工作范围:变电站设备的监控、巡视、表计记录、倒闸操作、红外测温、事故处理,变电设备的日常维护,信息数据、技术及资料管理等。

人力资源配置标准:见表4。

表4 有人值班变电站运行与维护人力资源配置标准注:变电站运行值班原则上按三班一运转方式考虑;变电站的类型划分见表8。

补充规定:A)变电塔定员按0.2人/塔计算。

B)变电站运行值班方式与标准值班方式不一致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1.2 无人值班变电站集控与巡检工作范围:变电站设备的监控、巡视、表计记录、倒闸操作、红外测温、事故处理,变电设备的日常维护,信息数据、技术及资料管理等。

人力资源配置标准:见表5表5 无人值班变电站集控与巡检人力资源配置标准注:变电站的类型划分见表8。

补充规定:A)在变电站范围以外设置的无人值班变电站集控中心可增加系统维护及管理定员1人。

B)无人值班变电站集控中心设在调度侧,并由调度机构兼负其远方监控和遥控操作的,按电力调度人力资源配置标准及相应规定核定。

1.3 换流站运行维护与修试工作范围:换流站设备巡视,表计记录,倒闸操作,事故处理,换流变压器的小修,断路器、滤波器、平波电抗器、整流阀系统、自动控制装置、交直流隔离开关、站用变压器、中性点设备、继电保护装置、二次回路设备、水冷设备、电容器、站控装置、监控装置、辅机控制装置的大小修,接地装置、避雷器、母线、空调机的小修等。

人力资源配置标准:见表7。

表7 换流站运行维护与修试人力资源配置标准注:换流站的类型划分标准见表8。

补充规定:A)800 kV换流站断路器折算系数在300以上的,断路器折算系数每多20相应增加修试定员1人;500 kV换流站断路器折算系数在200以上的,断路器折算系数每多15相应增加修试定员1人。

表8 变电站及换流站类型划分标准注:断路器折算系数按变电站的断路器组数进行折算,累加后确定本电压等级的变电站类型。

断路器三相为一组,其折算标准为:1000kV交流断路器每组折算系数20;800kV直流断路器每台折算系数20;500kV直流断路器每台折算系数15;500kV交流断路器每组折算系数10;220kV断路器每组折算系数5;110kV断路器每组折算系数3;35kV断路器每组折算系数1;10kV断路器每组折算系数0.3。

2 变电检修2.1 继电保护、自动控制装置、高压试验、仪表试验及化验工作范围:A)继电保护:变电站的继电保护装置(包括变电站继电保护工作站)和二次回路的维护、试验、检修及改进, 信息数据、技术资料管理等。

B)自动控制装置:变电站自动控制装置(包括综合自动化系统)的维护、试验、检修及改进, 信息数据、技术资料管理等。

C)高压试验:变电设备的定期试验、检修试验、新建变电站的验收试验,信息数据、技术及资料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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