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诊断试剂生产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控制要点

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关系到生命健康,因此生产过程需要严格的质量控制。 本次演示将从定义与分类、质量控制体系构建、具体质量控制要点等方面作 详细介绍。
质量控制体系的构建
人员与机构
任职资格、培训计划,岗位职 责。
质量文档
文件编制程序、文件清单、质 量手册。
ERP系统
全过程跟踪,包括采购、生产、 销售、外包等。
消毒与洁净
消毒不彻底、洁净度不高都是失败的前提。
严格控制操作方法
对流程、温度、酸碱度要求都应制定严密方 案。
产品标签和包装的质量控制
包装材料
产品 完整性
贴标和印刷
产品标识的 准确、清晰和完整。
色差与变形
正常材质基础上的 色差和变形,不能影响质量。
ISO1 3 48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1
质量体系文件
安全环保问题和改进
对于环保安全的问题,及时回应、通报和立案处理。
人才和员工培养
对于员工和人才的需求,应多方位开展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常见问题答疑
1. 高温天气下引起 试剂变质怎么办?
答:在一定条件下存储试剂。
2. 近期新购设备、 故障复杂怎么办?
答:设备运行维护等方方面 面都在试剂生产的关键环节。
3. 生产线人员错漏 怎么办?
答:设立生产线质量责任制。
总结与展望
1 总结经验
从调查、分析到执行纠 正和预防措施。
2 新的挑战
持续发展,并不断加强 自身的品牌力和市场营 销力,并将业务范围扩 展到更广泛的领域。
3 未来展望
更加追求创新、高效和 卓越,不断提供全新的 解决方案和产品。
质量体系文件,符合ISO标准要求,包括质量方针、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 指导书、收集大数据的工具等。
体外诊断试剂委托生产的流程

体外诊断试剂委托生产的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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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制造项目实施方案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制造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体外诊断试剂是一种用于检测和诊断人体液体或组织中的生化指标的试剂。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对健康的关注度的提高,体外诊断试剂市场需求日益增加。
因此,本项目旨在建立一个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制造项目,以满足市场需求,并为人们提供更便捷和准确的诊断服务。
二、项目目标1.建立一套完整的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制造流程,确保产品质量和稳定性。
2.开发和生产适应不同用户需求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
3.实现从研发到生产的整个价值链的掌控,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三、项目内容1.研发和设计生产线:根据不同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要求,进行生产线的研发和设计,确保生产能力和效率。
2.采购设备和原材料:依据生产线的研发和设计结果,进行设备和原材料的采购,满足生产需要。
3.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符合国家相关质量管理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4.生产和制造试剂产品:根据产品要求,进行试剂产品的生产和制造,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和质量。
5.建立销售渠道和服务体系:根据市场需求,建立销售渠道和服务体系,确保产品的销售和服务品质。
四、项目进程1.研发和设计生产线:预计耗时3个月,其中包括设备选型、工艺研发和生产线布局等阶段。
2.采购设备和原材料:预计耗时2个月,其中包括设备和原材料的选择、与供应商的洽谈和签约等阶段。
3.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预计耗时1个月,其中包括制定质量管理控制计划、建立质量管理流程和培训员工等阶段。
4.生产和制造试剂产品:预计耗时6个月,其中包括开展试剂生产和制造试剂产品的工艺验证等阶段。
5.建立销售渠道和服务体系:预计耗时3个月,其中包括制定销售和服务策略、建立销售和服务团队等阶段。
五、项目风险及解决方案1.技术风险:可能遇到生产线设计难题和产品工艺问题。
解决方案是加强研发团队的技术储备,提高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
2.供应链风险:可能遇到设备和原材料供应不稳定的问题。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一、试剂生产试剂生产的工艺技术对试剂的质量、效果和应用范围有着重要的影响。
以下是一些关键的生产技术指导原则:1.原料采购与贮存原料是试剂生产的基础,采购时应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确保原料质量稳定可靠。
在原料的选择和贮存中,要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范,严格控制原料质量。
2.工艺研发与流程优化研发阶段要注重试剂的性能和稳定性,通过改良工艺和优化流程来提高试剂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并确保生产工艺具有可复制性和稳定性。
3.生产设备和环境控制生产设备要保持清洁,并根据要求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生产环境要符合相应的规范和标准,保持适宜的温湿度和洁净度,减少可能的污染因素。
4.生产管理与人员培训建立科学合理的生产管理体系,包括流程记录、验收标准、样品保存等措施,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针对生产操作人员,要进行充分的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
二、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确保试剂质量稳定和可靠的关键步骤。
以下是一些关键的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1.原材料检验与控制对每批原材料进行必要的检验,包括外观检查、纯度检测、活性检测等,并建立相应的控制标准。
原材料的使用要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执行,同时建立供应商评价和管理机制,确保原料质量的稳定性。
2.试剂稳定性测试定期进行试剂的稳定性测试,包括物理性质、化学性质、活性等指标的测试。
根据测试结果,及时调整生产工艺和改进产品包装,确保试剂的长期稳定性。
3.检验方法和标准的制定制定标准的检验方法,包括试剂溶液的配制、样品处理、仪器操作、结果解读等。
并确保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标准操作,降低人为误差对结果的影响。
4.质量管控与改进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全面的质量管控,包括记录管理、异常处理、风险评估等。
根据质量管控过程中的问题和异常情况,进行及时的评估和改进措施,以提高试剂的质量和性能。
总结: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和质量控制是保障试剂质量的关键环节。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体外诊断试剂是一种用于诊断疾病、监测健康指标、评估治疗效果的辅助工具。
为了保障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和安全性,需要制定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的实施细则。
以下是一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的草案,旨在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的各个环节和流程。
一、总则1.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包括试剂的研发、生产、检验、销售等环节。
2.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符合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定。
3.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确保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利益。
二、生产准备1.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相关的生产许可证。
2.试剂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并经过严格的验收和管理。
3.试剂生产场所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安全和环境要求,并设立相应的控制措施。
4.试剂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
三、试剂开发与验证1.试剂的开发必须符合试剂研发规范,并经过严格的验证和评估。
2.试剂的性能指标必须明确,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四、生产过程控制1.试剂生产必须按照严格的工艺流程进行,确保每个步骤的准确和稳定。
2.试剂生产线必须具备相应的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纠正生产过程中的异常。
3.试剂生产中应采用合适的容器和包装材料,确保试剂的稳定性和保质期。
4.试剂生产必须采取适当的灭菌措施,确保试剂的无菌状态。
五、质量控制1.试剂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原材料的检验、中间产品的检验和最终产品的检验。
2.试剂的质量控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通过合格的实验室进行检验。
3.试剂生产企业必须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对不合格品进行妥善处理,并采取纠正措施以防止再次发生。
六、记录和档案管理1.试剂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整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记录、检验报告、原材料采购记录等。
2.试剂生产过程中的记录必须及时、准确并完整,确保可追溯性。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工艺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工艺体外诊断试剂是指在体外进行的人体生化、免疫学、微生物学等方面的检验。
它是诊断疾病、监测病情和判定病因的重要工具,具有快速、准确、可靠、经济等特点。
本文将介绍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工艺。
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工艺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制备基质:基质是体外诊断试剂的主要组成部分,通常由一种或多种化合物组成。
制备基质的步骤包括称量和混合所需化合物,将其溶解或悬浮于适当的溶剂中,并加热、搅拌和过滤,以获得均匀的基质溶液或悬浮液。
2. 添加试剂:根据试剂配方,将所需的试剂加入基质中。
试剂可以是抗体、酶、底物、辅助试剂等。
添加试剂的过程需要精确控制试剂的用量和加入的顺序,以确保试剂能够充分反应并发挥作用。
3. 混合均匀:将试剂和基质充分混合,以确保试剂能够均匀分布在基质中,避免出现偏差和不均匀的现象。
混合可以通过机械搅拌、超声震荡、磁力搅拌等方式实现。
4. 灭菌和过滤:为确保体外诊断试剂的纯净度和无菌性,需要对试剂进行灭菌处理。
一般使用高温高压灭菌或过滤灭菌的方法。
灭菌后,通过过滤器进行过滤,去除悬浮颗粒和杂质。
5. 包装和标签:将制备好的体外诊断试剂按照规定的容量进行包装,通常采用密封的塑料瓶或玻璃瓶作为包装容器。
在容器上标注试剂名称、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贴上相应的标签。
6. 检测和质量控制:对生产的体外诊断试剂进行质量检测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常见的检测指标包括试剂的纯度、活性(或灵敏度)、特异性等。
7. 储存和运输:将生产好的体外诊断试剂储存于适宜的条件下,防止其受潮、受热或遭受其他有害影响。
同时,对试剂进行包装,采取适当的运输方式,确保试剂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到破损或泄露。
综上所述,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工艺包括制备基质、添加试剂、混合均匀、灭菌和过滤、包装和标签、检测和质量控制、储存和运输等步骤。
只有通过严格的生产工艺,才能保证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和准确性,从而提高诊断疾病的能力。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一、规范生产流程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过程应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以保证试剂的质量和稳定性。
首先,应选择符合标准的原材料,并制定详细的原材料采购和接收规范。
其次,生产过程需要严格控制每个环节的操作,包括试剂配制、混合、灌装、封闭和包装等。
同时要加强对环境条件的控制,如温度、湿度和洁净度等。
在每个步骤进行质量检验,并记录所有重要参数的变化。
二、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控制是确保试剂性能和准确性的关键环节。
应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程序和标准,以确保试剂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在质量控制程序中,需要包括对不同批次试剂的质量评估、标准品的稳定性评估、设备校准和验证等。
同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记录体系,及时记录和汇总每个批次试剂的质量参数,以供后续分析和评估使用。
三、严格执行标准操作规程和标准检测方法为了确保试剂的质量和准确性,制定并执行标准的操作规程和检测方法非常重要。
操作规程应详细描述每个操作步骤和所采用的方法,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程严格执行,杜绝人为差错。
检测方法则需要选择和验证,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试剂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控数据应按照标准检测方法进行分析和解读,及时调整生产过程和改善质量问题。
四、加强设备维护和定期验证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设备需要定期维护和验证,以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准确性。
设备维护包括日常的清洁和保养,定期的检修和更换附件,以及设备的校准和验证。
设备验证需要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包括设备精度和准确度的验证,温度和湿度的验证等。
只有经过验证的设备才能保证试剂的生产质量和准确性。
以上是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的一些重要原则。
制定并执行科学合理的生产和质量控制流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检测方法,加强设备维护和定期验证,能够保证试剂的质量和准确性,为临床诊断和科研工作提供可靠的支持。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工艺及质量控制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工艺及质量控制
一、医学血清学试剂生产原则
1、原料:主要原料是血清,也可以用其他原料,比如合成物等。
2、效力:要求血清试剂的效力足够高,能够以最小的量获得最佳的
效果。
3、质量:要求血清试剂的质量要符合国家质量要求,能够为实验室
和医护单位提供质量优良的产品。
4、保质期:要求血清试剂的保质期要足够长,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
中能够保持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5、包装:要求质量上乘的血清试剂,应以安全、有效的包装方式进
行包装,以保证其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受到污染和破坏。
二、医学血清学试剂生产质量控制
1、原料质量控制:要求血清试剂使用的原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
标准,以保证质量。
2、生产工艺控制:生产血清试剂时,应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进行生产,以保证血清试剂的质量。
3、试剂组成检验:生产血清试剂时,应按照规定的检验标准进行试
剂的组成检验,以确保其中的有效成分的含量。
4、性能检验:要求血清试剂的性能检验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标准,以
确保其效力和安全性。
5、出厂检验:要求血清试剂必须经过出厂检验,以确保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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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应当围绕产品的安全有效要 求,对产品主要性能、生产环境、设 施设备、主要原辅材料、采购、工艺、 检验及质量控制方法进行验证,应当 提供相应的验证资料。自行研发设计、 生产的产品应着重提供产品的研发和 验证记录;分装产品应着重提供原材 料的来源和质量控制方式。应能提供 产品的注册型式检测报告。
第十七条 生产区应当有与生产规模相适 应的面积和空间用以安置设备、器具、 物料,并按照生产工艺流程明确划分 各操作区域。
第十八条 厂房应当按照产品及生产工艺 流程所要求的空气洁净度级别进行合 理布局。厂房与设施不应对原料、半 成品和成品造成污染或潜在污染。同 一厂房内及相邻厂房间的生产操作不 得相互干扰。
第十五条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具 有污染性或传染性、具有生物活性或 来源于生物体的物料其存放应当符合 国家相关规定,应当做到专区存放 并有明显的识别标识。应由专门人 员负责保管和发放。
第十六条 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化学、 生物及其他危险品,企业应当列出清 单,并制定相应的防护规程,其环境、 设施与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 安全规定。
第六条 生产企业负责人必须对企业的质 量管理负责,应当明确质量管理体系 的管理者代表。企业负责人和管理者 代表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并了 解相关质量体系标准。
第七条 生产企业生产和质量负责人应当 具有医学、医学检验学、生物学、生 物化学、微生物学、免疫学或药学等 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大专以上学 历,应当具备相关产品生产和质量管 理的实践经验。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 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二十二条 聚合酶链反应(PCR)试剂 的生产和检验应当在各自独立的建筑 物中,防止扩增时形成的气溶胶造成 交叉污染。其生产和质检的器具不得 混用,用后应严格清洗和消毒。
第二十三条 应当配备符合工艺要求的 生产设备,配备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的 检验设备、仪器和器具,建立设备台 帐。与试剂直接接触的设备和器具应 易于清洁和保养、不与成分发生化学 反应或吸附作用,不会对试剂造成污 染,并应对设备的有效性进行定期验 证。
• 17.内审和管理评审记录; • 18.不合格品评审和处理制度及记录; • 19.物料退库和报废、紧急情况处理等 制度和记录; • 20.用户反馈与处理规程及记录; • 21.环境保护及无害化处理制度; • 22.产品退货和召回的管理制度; • 23.人员管理、培训规程与记录。
第三十四条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文件的编 制、更改、审查、批准、撤销、发放 及保管的管理制度。发放、使用的文 件应为受控的现行文本。已作废的文 件除留档备查外,不得在工作现场出 现。
第十条 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和质量控 制人员应当按照本细则进行培训和考 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第三章 设施、设备与生产环境控制
第十一条 厂房、设施与设备应当与体外 诊断试剂生产相适应。
第十二条 生产企业必须有整洁的生产环 境,厂区周边环境不应对生产过程和 产品质量造成影响。生产、行政、生 活和辅助区布局应合理。生产、研发、 检验等区域应当相互分开。
第八条 从事生产操作和检验的人员必须 经过岗前专门培训,专职检验员应当 具有专业知识背景或相关行业从业经 验,符合所从事的岗位要求。
第九条 对从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 传染性、强致敏性等有特殊要求产品 的生产和质量检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关 岗位操作资格或接受相关专业技术培 训和防护知识培训,企业应将此类人 员进行登记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三条 本细则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和质 量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体外诊断 试剂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的全过程。
第四条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以下简称 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建 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和 记录,加以实施并保持有效运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人员与质量管理职责
第五条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管理和质 量管理机构,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 质量管理职责,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与 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相适应的专业管 理人员。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应至 少有二名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 施细则(试行)
国食药监械〔2007〕239号附件2 主讲: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的生 产管理,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国家法定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 断试剂、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 诊断试剂产品不属于本细则的管理范 围。其他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管理体 系考核均执行本细则。
第二十六条 配料罐容器与设备连接的主 要固定管道应标明内存的物料名称、 流向,定期清洗和维护,并标明设备 运行状态。
第二十七条 生产中使用的动物室应当在 隔离良好的建筑体内,与生产、质检 区分开,不得对生产造成污染。
第二十八条 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仪表, 应当安放在专门的仪器室内,并有防 止静电、震动、潮湿或其它外界因素 影响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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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仓储与运输管理制度和记录; 6.采购与供方评估管理制度和记录; 7.工艺流程图、工艺标准操作规程; 8.各级物料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9.批生产、批包装、批检验记录; 10.试样管理制度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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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艺用水规程和记录; 12.批号管理制度及记录; 13.标识管理制度; 14.校准品/质控品管理规程及记录; 15.检测仪器管理及计量器具周期检定 制度 和记录; • 16.留样管理制度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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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4.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5.用户反馈与售后服务控制程序; 16.质量事故与不良事件报告控制程序。
第三十三条 生产企业应当至少建立、实施保 持以下基本规程和记录,并根据产品的具 体要求进行补充: • 1.厂房、设施、设备的验证、使用、维 护、保养等管理制度和记录; • 2.环境、厂房、设备、人员等卫生管理 制度和记录; • 3.菌种、细胞株、试验动物、血清等物 料的保管、使用、储存等管理制度和记录; • 4.安全防护规定和记录;
第四十条 应当根据验证对象提出验证项 目、制定验证方案,并组织实施。验 证工作完成后应当写出验证报告,由 验证工作负责人审核、批准。验证过 程中的数据和分析内容应以文件形式 归档保存。验证文件应当包括验证方 案、验证报告、评价和建议、批准人 等。
第四十一条 生产一定周期后,应当对关 键项目进行再验证。当影响产品质量 的主要因素,如工艺、质量控制方法、 主要原辅料、主要生产设备等发生改 变时,质检或用户反馈出现不合格项 时,应当进行相关内容的重新验证。
第二十一条 具有污染性和传染性的物料应当在受控 条件下进行处理,不应造成传染、污染或泄漏等。高 风险的生物活性物料其操作应使用单独的空气净化系 统,与相邻区域保持负压,排出的空气不能循环使 用。进行危险度二级及以上的病原体操作应当配备生 物安全柜,空气应当进行有效的处理后方可排出。使 用病原体类检测试剂的阳性血清应当有防护措施。对 于特殊的高致病性病原体的采集、制备,应当按照卫 生部颁布的行业标准《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 安全通用准则》等相关规定,具备P3级实验室等相应 设施。
第十三条 仓储区要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 成品等各个区域必须划分清楚,防 止出现差错和交叉污染。所有物料 的名称、批号、有效期和检验状态 等标识必须明确,台帐应当清晰明确, 做到帐、卡、物一 致。
第十四条 仓储区域应当保持清洁、干燥 和通风,并具备防昆虫、其他动物和 异物混入的措施。仓储环境及控制应 当符合规定的物料储存要求,并定期 监控。如需冷藏,应当配备符合产能 要求的冷藏设备并定期监测设备运行 状况、记录储藏温度。
第三十五条 应当按照程序对记录进行控 制,制订记录的目录清单或样式,规 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管、检索、 处置的职责和要求,确定记录的保存 期限。记录应清晰、完整,不得随意 更改内容或涂改,并按规定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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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设计控制与过程验证
第三十六条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整的产 品研制控制程序,对设计策划、设计 输入、设计输出、设计评审、设计验 证、设计确认、设计更改应有明确规 定。
第二十四条 生产中的废液、废物等应进 行无害化处理,应当符合相关的环保 要求。
第二十五条 工艺用水制水设备应当满足 水质要求并通过验证,其制备、储存、 输送应能防止微生物污染和滋生,并 不应对产品质量和性能造成影响。制 水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维护。应 当配备水质监控的仪器与设备,并定 期记录监控结果。
第四十七条 应当按照不同物料的性状和 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存放管理。物料应 当按照规定的使用期限储存,无规定 使用期限的,其储存一般不超过三年, 期满后应复验。应定期盘点清库,储 存期内如存储条件发生变化且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时,应及时复验。
第三十七条 设计过程中应当按照 YY/T0316-2003(IDT ISO 14971:2000)《医疗器械 风险管 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标准的要求对 产品的风险进行分析和管理,并能提 供风险管理报告和相关验证记录。
第三十八条 应当建立和保存产品的全部技术 规范和应用技术文件,包括文件清单、引用的 技术标准、设计控制和验证文件、工艺文件和 检验文件等。
第四十二条 生产车间停产超过十二个月, 重新组织生产前应当对生产环境及设 施设备、主要原辅材料、关键工序、 检验设备及质量控制方法等进行重新 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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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采购控制
第四十三条 应当建立体外诊断试剂生产 所用物料的采购控协物料的 清单,明确物料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 求,对物料的重要程度进行分级管理。 严格按照质量要求进行采购和验收, 按照物料的质量要求制定入库验收准 则。
第二十九条 对空气有干燥要求的操作间 内应当配置空气干燥设备,保证物料 不会受潮变质。应当定期监测室内空 气湿度。
第三十条 由国家批准生产工艺规程的体 外诊断试剂,除满足上述相应规定外, 应当具有与工艺规程相适应的生产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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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文件与记录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