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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 项目六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税务分析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 项目六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税务分析

任务一 认知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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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同步拓展 1.请有在天猫国际、网易考拉、小红书等平台上有过海淘购物经历的同学分享,商 家、平台、和消费者被征税了吗? 2.如上平台上海淘的税费是否比以前有所下降?
任务二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的税务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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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务引入 小高开通亚马逊欧洲站后,随着欧洲订单的增多,他打算在英国通过合作的海 外仓发货,此时需要注册VAT,以便后续申报和纳税。 小高申请注册VAT的流程是怎样的?
任务二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的税务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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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任务评价
任务二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的税务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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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知识拓展
阅读材料 网易考拉海购通关税费介绍 网易考拉网站显示,网易考拉海购通过正规的清关渠道进行清关,一切遵照海 关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并且尽量保障清关时效。
任务二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的税务因素分析
项目 六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 税务分析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
项目情境引入 项目任务书 任务一 认知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税务
目 录
任务二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的税务因素分析 任务三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的税务风险及应对
s
项目情境引入
2017年中国跨境金融服务行业分析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任务二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的税务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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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知识 (三)VAT
图6-2-2 英国VAT申报流程
任务二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的税务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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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知识 (三)VAT 3. 税金计算 (1)税率 (2)销售税金计算 (3)采购进口所包含的VAT (4)当期应付税款计算

跨境电商跨境付款税务处理指南

跨境电商跨境付款税务处理指南

跨境电商跨境付款税务处理指南随着全球化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跨境电商行业迅速崛起。

作为一个跨越国界的行业,跨境电商在面临巨大商机的同时也要应对复杂的税务处理问题。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跨境电商跨境付款税务处理的指南,帮助您了解并合规处理相关税务事宜。

一、跨境电商跨境付款的税务概述在进行跨境电商交易时,买方和卖方通常位于不同的国家,因此涉及到跨境付款。

跨境付款的税务处理涉及到两个主要方面:付款人所在国家的税务规定和收款人所在国家的税务规定。

1. 付款人所在国家的税务规定当付款人进行跨境付款时,需要了解自己所在国家的税务规定。

对于商品销售,一般纳税义务人为卖方,因此付款人的税务处理相对较简单。

一般情况下,跨境电商从中国向外国付款,需要按照中国税务规定进行相应的税金申报和缴纳。

2. 收款人所在国家的税务规定对于收款人所在国家的税务规定,涉及到跨境电商的进口和出口环节。

对于进口环节,收款国可能会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和增值税等税收。

而对于出口环节,收款国可能会对出口商品享受特定优惠政策,减免或豁免税收。

二、跨境电商跨境付款税务处理的具体步骤1. 确定税务适用法规在进行跨境电商交易前,首先需要了解和确定两个国家之间的税务协议与规定。

根据相关税务协定,确定输送限制和免税限额等具体细则。

2. 根据税务规定办理申报手续根据税务规定,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

在付款时,付款人需要填写相应的税务申报表格,并按规定缴纳应付的税款。

3. 保留相关凭证和文件在进行跨境电商付款时,务必保留相关凭证和文件。

这包括付款凭证、电子支付记录、发票、报关单等。

这些凭证和文件将是以后报税、申请退税和解决纠纷的重要证据。

4. 完善税务报告根据跨境电商的付款记录和相关凭证,及时完善税务报告。

确保所有的跨境付款都能在税务报告中得到准确记录,以避免因漏报或错报导致不必要的税务纠纷。

5. 咨询专业税务顾问如果您对跨境电商的税务处理不够熟悉,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

跨境电商的税务管理问题及解决方案

跨境电商的税务管理问题及解决方案

跨境电商的税务管理问题及解决方案随着电商技术和全球化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跨越国界进行交易,构建了一个新型的贸易模式——跨境电商。

然而,这个行业面临的税务问题却不容忽视。

本文将就跨境电商的税务管理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一、国际税收规则的复杂性跨境电商涉及到的是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贸易,因此在税收问题上就会涉及到两个国家的立法规定和税收政策。

而且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变化,国际税务法规也在不断变化和演变。

这使得企业难以掌握并且无法准确把握他们所应缴纳的税收种类和税率,也很难正确和及时完成税务申报事宜。

二、增值税问题增值税是现代商业活动中的一项普遍存在的税种,也是跨境电商最常涉及的税种之一。

但是,由于不同国家对于增值税规定和计算方式存在差异,因此导致企业难以识别或确定其初始成本和税负以及如何向消费者收取增值税,并且难以把握跨境电商从中获取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互惠协议等。

三、营业税问题营业税是另一种常见的税种,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也会出现差异。

某些国家可能会要求企业为其销售产品向本地政府缴纳营业税,而对于跨境电商企业来说,这可能会导致成本增加,因此他们需要了解各国的政策和税率,以确保他们的销售价格在符合市场和竞争条件的同时也符合法律标准。

解决方案1、加强合规意识企业要加强合规意识,意识到合规是跨境电商持续发展的前提。

在跨境电商中,税务问题不过是一个细节。

如果企业对税务合规不够重视,很容易因为税务问题而被削弱甚至消亡。

2、拓展税务申报渠道为保证税务合规,企业还需要寻找合适的税务申报渠道,这也是跨境电商税务管理的重要方面。

市场上有许多专业的第三方税务服务机构,这些机构能够为企业提供专业的税务咨询和申报服务,让企业在不熟悉的税收环境中能够更好地掌握和管理税务问题。

3、加强跨境税务协调和合作跨境电商是一项全球性的业务,跨境税务管理也需要全球协调。

由于跨境电商的多样化和复杂性,税务管理需要各国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跨境电商平台的税务问题与解决方案

跨境电商平台的税务问题与解决方案

跨境电商平台的税务问题与解决方案随着全球化程度的增加和物流技术的不断发展,跨境电商平台已经成为了一种不可忽视的商业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不同国家的商家可以依托平台,将商品销售到全球各地。

然而,由于涉及到多个国家的法律和税务规定,跨境电商平台也面临着一些税务问题。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一、跨境电商平台的税务问题1. 税收依据的不确定性不同国家的税收体系存在着差异,因此在跨境电商平台中,税收往往成为了一大难题。

首先,税收依据的不确定性是一个主要问题。

在不同国家之间,商品的销售行为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而被纳入不同的税收体系。

例如,在中国,个人跨境电商进口商品需要缴纳税费,而在美国,由于消费税的存在,进口商品也需要支付税款。

因此,对于跨境电商平台而言,需要了解每个国家的税收体系,以便合法避税。

2. 税务报告的繁琐除了涉及到税收的计算和缴纳之外,跨境电商平台还需要向不同国家的税务机构报告其涉及的交易数额和差异。

这就需要跨境电商平台要能够准确地记录和报告每个交易的详细信息,包括商品种类、销售额和税收情况。

然而,由于不同国家的税务规定存在差异,这些报告的规格和格式也不同,增加了平台的财务负担。

3. 税收合规性和监管难度跨境电商平台需要遵守不同国家的税务法规,以免触发不必要的罚款或税收清算问题。

这也需要平台能够及时识别和纠正不规范的财务操作,以确保所涉及的交易符合各国税务法规的要求。

此外,根据当地税务机构的监管要求,平台可能需要向监管机构提供特定类型的证明文件或报告,这增加了平台的操作成本和负担。

二、跨境电商平台的税务解决方案1. 选择合适的税务专家面对跨境电商平台的税务问题,选择合适的税务专家可以为平台提供有益的咨询和建议。

税务专家将了解不同国家的税务规定和实施方法,为跨境电商平台指导其合法的税务策略和操作方案。

同时,税务专家也可以帮助平台处理复杂的税务报告问题,并确保法律合规性和税收合规性。

跨境电商整体流程模式及税务处理

跨境电商整体流程模式及税务处理

跨境电商整体流程模式及税务处理英文回答:Cross-border E-commerce Business Model and Tax Treatment.Cross-border e-commerce involves the sale and purchase of goods and services across international borders through online platforms. It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popular in recent years, driven by factors such as the growth of global e-commerce, the rise of digital payment systems, and the increasing availability of affordable international shipping services.There are several different models for cross-border e-commerce. The most common model is B2C (business-to-consumer), in which businesses sell goods and services directly to consumers in other countries. Other models include B2B (business-to-business), in which businessessell goods and services to other businesses in othercountries, and C2C (consumer-to-consumer), in which consumers sell goods and services to other consumers in other countries.The tax treatment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transactions can be complex, as it involves the application of different tax laws in different countries. In general, the following principles apply:Goods: Goods sold across borders are subject to import duties and taxes in the destination country. The amount of duty and tax owed will depend on the value of the goods, the country of origin, and the classification of the goods.Services: Services sold across borders are generally not subject to import duties or taxes. However, some countries may impose a value-added tax (VAT) or other type of consumption tax on services provided to consumers in their country.Digital products: Digital products, such as software, e-books, and streaming media, are generally not subject toimport duties or taxes. However, some countries may impose a VAT or other type of consumption tax on digital products provided to consumers in their country.Businesses that engage in cross-border e-commerce should be aware of the tax implications of their transactions and should take steps to comply with the relevant tax laws. Failure to comply with the tax laws can result in penalties, fines, and other legal consequences.中文回答:跨境电商整体流程模式及税务处理。

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理

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理

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理规模。

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电子化,并通过跨境物流或异地仓储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同境内电商一样,跨境电商也包含B2B、B2C、C2C等类型,其中B2B是一般跨境贸易,B2C或C2C是跨境零售。

本文以实务中跨境电商的运营模式为基础,结合相关现行税收政策,解析跨境电商相关法律主体的税务处理。

一、跨境进口电商鉴于B2B的跨境进口按一般进口贸易处理,本文重点分析跨境零售进口业务。

跨境零售进口,最初的模式是海淘,即国内消费者直接在境外B2C平台上购物,并通过转运或直邮等方式将商品邮寄回国。

大部分海淘的商品无法直邮送达,需要通过在境外设有转运仓库的转运公司代为收货(即在网上下单时,收货地址是转运仓库),再由转运公司将货物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至境内,耗时较长。

因语言、支付方式等限制,最初的海淘在实际操作中较有难度,于是出现了代购,在分分钟买遍全世界的概念促使下,海淘与代购的业务量与日俱增,随着天猫国际、京东全球购等大型电商平台的上线,消费者海淘更为便捷。

目前,跨境零售进口的模式还可分为“直购进口”与“保税进口”,“直购进口”模式是指符合条件的电商平台与海关联网,境内消费者跨境网购后,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等有企业实时传输给海关,商品通过海关跨境电商专门监管场所入境。

“保税进口”模式,又称B2B2C模式或备货模式,是指商家预先将海外商品大批量运至国内保税仓备货,当消费者在网上下单后,由国内保税仓进行配货打包,并为单个订单办理通关手续,再委托国内物流公司派送到消费者手中。

“直购进口”模式与“保税进口”模式对比:对于跨境零售进口电商业务,相关主体的税务处理如下:(一)电商平台电商平台的收入主要有平台服务费;直营、直采取得的产品差价收入;广告收入。

1.平台服务费电商平台向卖家收取的平台服务费及按照卖家交易量收取的佣金手续费均按“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增值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缴纳增值税。

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理(老会计人的经验)

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理(老会计人的经验)

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理(老会计人的经验)电商平台自营或直采取得的产品差价收入,应按照一般贸易进口的方式缴纳消费税和进口关税。

但是,如果采用“保税进口”模式,则可享受相关政策减免。

3.广告收入电商平台获得的广告收入应按照广告服务的方式缴纳增值税。

二)境内消费者境内消费者在跨境零售进口电商平台上购买商品时,应缴纳的税费包括消费税、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其中,消费税和进口关税的计算方式与一般进口贸易相同,而增值税的计算方式则按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应纳税款的60%计算。

三)海外卖家海外卖家在跨境电商平台上销售商品时,应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在国家的所得税和增值税。

同时,根据中国的税收政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增值税由电商平台代为缴纳,海外卖家无需自行缴纳。

总结: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多个主体和多种税种。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模式,并遵守相关税收政策和法规。

同时,建议跨境电商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财务制度,确保税务合规,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一些电商平台销售的产品是自营的,他们可以获取商品的购销差价,并且需要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此外,电商平台提供的各类广告服务也需要缴纳增值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

针对境内消费者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方面的监管事宜,《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6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XXX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出台后,境内个人消费者通过天猫国际等跨境电商平台购物,需要按照新规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新规的操作要点如下:1.新规适用于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以下商品:1)所有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能够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2)未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但快递、邮政企业能够统一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跨境电商跨境电商跨境电商税务申报手册

跨境电商跨境电商跨境电商税务申报手册

跨境电商跨境电商跨境电商税务申报手册第一章跨境电商税务申报概述 (2)1.1 跨境电商税务申报的定义 (2)1.2 跨境电商税务申报的重要性 (2)1.2.1 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2)1.2.2 规范市场秩序 (2)1.2.3 促进跨境电商行业健康发展 (3)1.2.4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3)1.2.5 促进国际税收合作 (3)第二章跨境电商税务申报基本流程 (3)2.1 税务申报前的准备工作 (3)2.2 税务申报的具体步骤 (3)2.3 税务申报后的注意事项 (4)第三章跨境电商税收政策解析 (4)3.1 各国跨境电商税收政策概述 (4)3.2 我国跨境电商税收政策解析 (5)3.3 跨境电商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 (5)第四章跨境电商税收分类与税率 (6)4.1 跨境电商税收分类 (6)4.2 跨境电商税率及计算方法 (6)4.3 跨境电商税收优惠政策 (7)第五章跨境电商增值税申报 (7)5.1 增值税申报的基本流程 (7)5.2 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写 (8)5.3 增值税申报的注意事项 (8)第六章跨境电商消费税申报 (8)6.1 消费税申报的基本流程 (8)6.2 消费税申报表的填写 (9)6.3 消费税申报的注意事项 (9)第七章跨境电商关税申报 (10)7.1 关税申报的基本流程 (10)7.2 关税申报表的填写 (10)7.3 关税申报的注意事项 (11)第八章跨境电商企业所得税申报 (11)8.1 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基本流程 (11)8.2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填写 (12)8.3 企业所得税申报的注意事项 (12)第九章跨境电商个人所得税申报 (12)9.1 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基本流程 (12)9.2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填写 (13)9.3 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注意事项 (13)第十章跨境电商税务合规与风险管理 (14)10.1 跨境电商税务合规的基本要求 (14)10.2 跨境电商税务风险识别与评估 (14)10.3 跨境电商税务风险防范措施 (15)第十一章跨境电商税务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15)11.1 税务申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15)11.1.1 跨境电商企业如何办理税务登记? (15)11.1.2 跨境电商企业如何进行税务申报? (15)11.1.3 跨境电商企业税务申报的期限是多久? (16)11.2 跨境电商税收政策的常见问题 (16)11.2.1 跨境电商企业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16)11.2.2 跨境电商企业如何申请税收优惠政策? (16)11.2.3 跨境电商企业税收政策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16)11.3 跨境电商税务合规的常见问题 (16)11.3.1 跨境电商企业如何进行税务合规? (16)11.3.2 跨境电商企业如何应对税务检查? (16)11.3.3 跨境电商企业如何防范税务风险? (16)第十二章跨境电商税务申报案例分析与实战指导 (16)12.1 跨境电商税务申报案例分析 (17)12.2 跨境电商税务申报实战指导 (17)12.3 跨境电商税务申报成功案例分享 (17)第一章跨境电商税务申报概述1.1 跨境电商税务申报的定义跨境电商税务申报,指的是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或个人,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就其跨境交易中的应税行为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和纳税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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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17-03-21高金平高金平税频道高金平税频道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集群和交易规模。

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电子化,并通过跨境物流或异地仓储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同境内电商一样,跨境电商也包含B2B、B2C、C2C 等类型,其中B2B是一般跨境贸易,B2C或C2C是跨境零售。

本文以实务中跨境电商的运营模式为基础,结合相关现行税收政策,解析跨境电商相关法律主体的税务处理。

一、跨境进口电商鉴于B2B的跨境进口按一般进口贸易处理,本文重点分析跨境零售进口业务。

跨境零售进口,最初的模式是海淘,即国内消费者直接在境外B2C平台上购物,并通过转运或直邮等方式将商品邮寄回国。

大部分海淘的商品无法直邮送达,需要通过在境外设有转运仓库的转运公司代为收货(即在网上下单时,收货地址是转运仓库),再由转运公司将货物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至境内,耗时较长。

因语言、支付方式等限制,最初的海淘在实际操作中较有难度,于是出现了代购,在分分钟买遍全世界的概念促使下,海淘与代购的业务量与日俱增,随着天猫国际、京东全球购等大型电商平台的上线,消费者海淘更为便捷。

目前,跨境零售进口的模式还可分为“直购进口”与“保税进口”,“直购进口”模式是指符合条件的电商平台与海关联网,境内消费者跨境网购后,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等有企业实时传输给海关,商品通过海关跨境电商专门监管场所入境。

“保税进口”模式,又称B2B2C模式或备货模式,是指商家预先将海外商品大批量运至国内保税仓备货,当消费者在网上下单后,由国内保税仓进行配货打包,并为单个订单办理通关手续,再委托国内物流公司派送到消费者手中。

“直购进口”模式与“保税进口”模式对比:对比项目直购进口保税进口模式类型进口B2C模式进口B2B2C模式海关监管特色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实时传输,实现阳光化清关货物存放在海关监管场所,可实现快速通关适用企业代购、品类宽泛的电商平台、海外电商品类相对专注、备货量大的电商企业发货地点国外保税港、保税区时效7-10天5天以内商品种类更丰富有限制对于跨境零售进口电商业务,相关主体的税务处理如下:(一)电商平台电商平台的收入主要有平台服务费;直营、直采取得的产品差价收入;广告收入。

1.平台服务费电商平台向卖家收取的平台服务费及按照卖家交易量收取的佣金手续费均按“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增值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缴纳增值税。

2.自营、直采取得的产品差价收入有些电商平台产品全部或部分为自营,获取商品购销差价,对此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3.广告收入电商平台提供的各类视频、链接等广告服务,除按“文化创意服务——广告服务”缴纳增值税外,还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境内消费者《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6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出台后,境内个人消费者通过天猫国际等跨境电商平台购物,需按进口货物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与消费税(以下简称“新规”)。

操作要点如下:1.新规适用于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以下商品:(1)所有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能够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2)未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但快递、邮政企业能够统一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2.个人消费者是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实务中,一般由电子商务平台或电子商务企业(卖家)代收代缴,境内消费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了进口环节的税收,如下图:3.个人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

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跨境零售进口商品,作为一项特殊规定处理,而不同于一般贸易,这里的完税价格是指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

详见下表:未超限额超过限额关税0关税=实际交易价格×关税税率增值税增值税=(实际交易价格)÷(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70%增值税=(实际交易价格)÷(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消费税消费税=(实际交易价格)÷(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70%消费税=(实际交易价格)÷(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4.海关放行后30日内未发生退货或修撤单的,代收代缴义务人在放行后第31日至第45日内向海关办理纳税手续。

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个人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5.根据财关税[2016]18号文件,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以及无法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现行规定执行。

这里的按现行规定执行,是指对于无法提供三单比对的进口商品或是非个人自用的物品,征收行邮税。

行邮税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是指对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除另有规定以外,均由海关按照《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征收的进口税(包括关税和增值税、消费税)。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新规出台的同时,行邮税税率相应调整,从原先的10%、20%、30%和50%四档税率调整为15%、30%和60%。

(见下表)税号物品名称税率(%)1书报、刊物、教育用影视资料;计算机、15视频摄录一体机、数字照相机等信息技术产品;食品、饮料;金银;家具;玩具,游戏品、节日或其他娱乐用品302运动用品(不含高尔夫球及球具)、钓鱼用品;纺织品及其制成品;电视摄像机及其他电器用具;自行车;税目1、3中未包含的其他商品603烟、酒;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化妆品6.对于非个人的企业跨境进口商品,按一般进口货物的相关规定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与消费税。

(三)境外商家境外商家不适用于我国境内税法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服务提供商在跨境进口业务中,物流与支付结算是两个关键环节。

物流公司收取的运输费用按“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其中,涉及国际运输服务的可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如果是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

物流公司收取的仓储费用按“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缴纳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3%。

结算公司收取的费用按“金融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跨境出口电商1999年,阿里巴巴实现了跨境出口的互联网化,发展至今,跨境出口电商经历了信息服务、在线交易、全产业链服务三个阶段。

预计2017年,跨境电商在进出口贸易总额中的渗透率将达到20%左右,其中跨境出口占跨境贸易的比重80%以上。

根据对象不同,跨境电商可分为 B2B、B2C、C2C,根据服务方式的不同,跨境电商可分为第三方开放平台与自营型平台或是两者结合。

随着跨境出口电商的发展,物流是跨境出口电商的关键环节,常见的有EMS、中邮小包、TNT、UPS等,为了改善用户体验、降低物流成本,越来越多卖家开始自建或寻找第三方海外仓备货。

对于跨境出口电商,相关主体的税务处理如下:(一)电商平台根据电商平台性质的不同、提供服务的差异,电商平台通常涉及下列收入:1.平台服务费跨境出口电商平台一般会收取刊登费(如eBay)、平台月费(如亚马逊)、技术服务费(如速卖通)等,均需按“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增值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值得一提的是阿里巴巴的速卖通,自2016年1月开始,对所有平台按照所属行业,分别收取技术服务费,收取的服务费将按不同的行业以不同的年销售总额来进行返还,对此,速卖通在收到技术服务费时缴纳增值税,当根据销售业绩返还一定比例服务费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的销售折扣折让处理,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冲减销售收入、增值税销项税额。

2.成交手续费跨境出口电商平台会根据各自的业务规则收取不同比例的成交手续费,例如亚马逊根据不同行业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如下表),需按“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商品分类佣金比例金条、银条5%8%手机通信、数码、数码配件、电脑、办公用品、大家电、个护健康、美容化妆、食品10%图书、音乐、服装鞋靴、箱包配饰、运动户外休闲、家居(床上用品、卫浴、厨具、家居装修、园艺、工具)、小家电、玩具、母婴、酒类、乐器、汽车用品、其他宠物用品、钟表12%珠宝首饰15%3.其他(1)需要注意的是,境内商家入驻境外的跨境电商平台出口商品,例如入驻Wish平台(跨境电商界的黑马,主打跨境电商平台移动端),平台向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服务费,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的“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征增值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规定,为国内中小型生产企业出口提供物流、报关、信保、融资、收汇、退税等服务的外贸企业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该类企业以自营方式出口国内生产企业与境外单位或个人签约的出口货物,符合文件规定的具体条件的,可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按自营出口的规定申报退(免)税。

据此,一达通、外综服等B2B平台即可以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的身份提供出口贸易服务并申报退免税。

(二)境内商家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6号)规定,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下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3)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4)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关内容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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