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有效性
建筑行业的内部承包行为是否有效如何认定内部承包

建筑行业的内部承包行为是否有效如何认定内部承包
如果承包人并非以包代管,而是对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进行管理,在
资金、技术、设备、人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对外承担施工合同权利义务。
则内部承包行为合法有效,发包人不得以内部承包人缺乏施工资质为由,
主张合同无效。
1.内部承包人为企业下属分支机构或在册经理等本企业的职工,两者
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并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组织安排、任免、调动。
2.内部承包人使用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商标和名称等是正常的履职
行为,是在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下进行项目施工。
3.内部承包人有合法的分支机构证明或劳动关系证明。
4.建筑施工企业对内部承包人的的管理协调和支持,涉及到项目“人
机料法环”各要素。
5.内部承包人缴纳一定比例保证金后,在建筑施工企业统一管理和监
督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按照约定进行利润分配。
6.对外民事权利义务主体应当为建筑施工企业,而非内部承包人。
【微普法】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效力的认定(2024两篇)

【微普法】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效力的认定(二)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效力的认定(二)引言近年来,建设工程领域内部承包合同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但对于该类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问题一直备受争议。
本文将围绕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展开讨论,旨在为相关当事人提供有关法律风险的认识。
一、内部承包合同的定义和法律地位内部承包合同是指原承包商将合同中的部分工作委托给具备独立承包能力的其他承包商进行承揽的合同。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内部承包合同不具备独立法律地位,而是一种从属、衍生的合同关系。
二、内部承包合同效力认定的基本原则1. 遵循自愿原则。
内部承包合同必须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不存在强制性的成立要素。
2. 遵循公平原则。
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和履行应符合公平、合理的标准,不得损害其他各方的合法权益。
3.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在内部承包合同中应真实、完整地陈述相关信息,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内部承包合同效力认定的具体要素1. 内部承包合同的书面形式。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内部承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等形式的确认。
否则,合同的效力可能受到影响。
2. 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明确。
内部承包合同应明确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涉及工程进度、质量要求、支付方式等关键事项,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3. 内部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
内部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直接影响合同效力的认定。
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履行合同义务,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
四、内部承包合同效力认定的相关问题1. 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是否需要提前告知原承包商?原承包商是否有权介入内部承包合同的订立过程?2. 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是否需要依据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3. 内部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如果不符合预期,是否会对原承包商的责任产生影响?四、内部承包合同效力认定的法律风险1. 合同效力纠纷。
当事人对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存在争议,可能导致纠纷的发生,造成合同解除、违约等法律后果。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二)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二)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探讨了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基本定义和特点。
本文将继续探讨该合同的效力认定,包括合同的成立要件、合同的法律效力、效力认定的方式以及相关争议解决方式。
一、合同的成立要件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合意、有合法的标的和合法的形式。
对于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而言,合意是双方当事人就工程承包的内容、价款以及工期等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合法的标的是指合同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如工程项目符合土地规划、环保等相关规定;合法的形式是指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二、合同的法律效力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效力范围和期限等方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旦成立,双方当事人就有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
同时,合同的效力一般只对合同当事人起作用,其他第三方不得侵犯合同的权益。
此外,合同的效力期限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执行,一般情况下,合同的效力从合同成立之日起到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三、效力认定的方式对于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一般采用的方式有法律认定和事实认定两种。
1. 法律认定:法律认定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合同的效力。
在建筑工程领域,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合同的成立条件和效力认定标准,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等。
当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符合法律要求,且双方当事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即可认定合同有效。
2. 事实认定:事实认定是指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确定合同的效力。
在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中,事实认定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包括合同书面文本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和履行情况、相关证据等。
当这些证据显示合同双方确实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已履行了相应义务,即可认定合同有效。
四、相关争议解决方式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争议。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建筑工程的发包方,乙方为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背景及目的1.1甲方为某建筑工程项目的业主,拥有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权利和义务。
1.2乙方具备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和能力,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施工任务。
1.3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明确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合同效力认定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款项之日终止。
2.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工程范围及内容3.1工程范围: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
3.2工程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见附件《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工程量清单》。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验收4.1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2工程验收:工程完成后,甲方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进行结算。
第五条工期及进度5.1工期:本工程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共计____天。
5.2进度: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施工。
第六条工程款项及支付6.1工程款项:本工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1)合同签订后,支付工程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2)工程进度达到50%时,支付工程总价的3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的30%;(4)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款项。
第七条违约责任7.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7.2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程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

建筑⼯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认定
我们知道建筑⼯程的实施⼀般都是需要签订合同的,这样的话才可以保障双⽅的利益,但是对于建筑⼯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认定是怎样的呢?关于这个问题,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建筑⼯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认定
建筑⼯程内部承包合同有没有效,主要看内部承包的承包⽅是否具有建筑⼯程承包的资质,不具有资质的合同⽆效。
⼆、法律规定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程施⼯合同纠纷案件适⽤法律问题的解释》第⼀条
建设⼯程施⼯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效:
(⼀)承包⼈未取得建筑施⼯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借⽤有资质的建筑施⼯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程必须进⾏招标⽽未招标或者中标⽆效的。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程施⼯合同纠纷案件适⽤法律问题的解释》第⼆条
建设⼯程施⼯合同⽆效,但建设⼯程经竣⼯验收合格,承包⼈请求参照合同约定⽀付⼯程价款的,应予⽀持。
通过⼩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关于建筑⼯程内部承包合同有没有效,主要看建筑承包⽅是否具备⼀定的资质,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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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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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建筑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是有效的吗(一)

民法典建筑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是有效的吗(一)民法典建筑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有效性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对此进行探讨,并分析其有效性。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内部承包合同的定义和特点。
内部承包合同是指建筑公司内部的承包合同,即建筑公司作为承包人,与其自己的子公司或其他附属机构作为分包人达成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是具有合法约束力的协议,它是自愿、平等、公正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的约定应当被当事人遵守。
因此,在判断内部承包合同的有效性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首先,合同的自愿性是内部承包合同有效性的基础。
自愿性意味着合同的订立应当是基于建筑公司和其子公司或附属机构的真实意愿,而非被迫、误导或恶意串通的结果。
如果存在不自愿的情况,则该合同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其次,内部承包合同的合法性也是衡量其有效性的重要因素。
合法性包括合同的目的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例如,如果内部承包合同的目的是非法的,或合同中的条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该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此外,内部承包合同还需要满足公平性的要求。
公平性是指合同的订立应当是基于平等协商和合理利益追求的原则。
如果内部承包合同存在明显的不公平条款,例如强制性的不合理责任分摊或利益分配偏向的情况,那么该合同的有效性也可能会受到质疑。
最后,内部承包合同的合同格式和执行方式也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格式应当满足合同法的要求,包括合同的基本要素齐全、合同条款明确等。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可能会被视为违约。
综上所述,民法典下的建筑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是有效的,但需要满足自愿性、合法性、公平性和合同格式等方面的要求。
在实践中,建筑公司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内部承包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此外,建筑公司在订立内部承包合同时应当慎重考虑条款的公平性,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二)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二)在建筑工程中,内部承包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
它涉及到工程主体与承包商之间的权益关系和责任分配。
然而,当出现纠纷或争议时,如何认定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
本文将继续探讨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希望对相关参与方有所帮助。
首先,为了正确认定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需要了解该合同的主要内容和约定。
内部承包合同一般包括合同的履行方式、工程范围、承包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格等重要条款。
这些条款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经过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书面形式的记录确认。
因此,在法律上,内部承包合同具备了一定的效力。
其次,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还需要考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自愿订立的协议,双方约定的内容是合法、可能和确实的。
在内部承包合同中,如果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那么该合同具备法律效力。
此外,内部承包合同还需要考虑到相关的证据和证明。
当争议发生时,双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合同的存在以及约定的内容。
这些证据可以是书面合同、支付凭证、施工记录等。
同时,对于口头合同来说,可能需要依靠双方的证人证言来证明其有效性。
因此,在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中,证据的收集和保全是非常重要的。
此外,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还需要考虑到工程进展和实际情况。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变动或调整,这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同的效力。
如果合同中存在约定变更的条款,那么双方可以根据该条款进行协商和调整。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变更的条款,那么双方需要再次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只有在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能认定合同的效力。
最后,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还需要考虑到法律援助。
如果双方对合同的效力存在争议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在法律援助的过程中,法律专业人士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对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进行认定和判断。
建设工程丨内部承包协议是否有效
建设工程丨内部承包协议是否有效(二)在前文中,我曾探讨了内部承包协议的有效性问题,并提出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
本文将继续深入探讨内部承包协议的有效性,并从实践角度分析其适用性和效力。
一、内部承包协议的合法性内部承包协议是指在建设工程中,总承包商将一部分工程分包给自己所属的分包单位,由分包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的协议。
内部承包协议在实际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但其合法性一直备受争议。
实际上,我国《建筑法》第三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可以将其全权委托给有相应资质的承包方或总承包商。
从法律层面上来看,内部承包协议是没有违法的。
同时,我国《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内容,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
二、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1.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部承包协议作为一种特殊的工程承包合同,必须符合《建筑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其中,《建筑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和分包的关系,要求总承包商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负责。
若内部承包协议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2.承包方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内部承包协议需要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总承包商进行,同时总承包商需要具备相应的工程承包资质。
如果总承包商没有相应的资质,那么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也将受到影响。
3.协议是否满足合同法的要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应当具备合同主体明确、合同内容明确、合同目的合法、合同形式合法等要素。
因此,内部承包协议也必须满足相应的合同法要求,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合同。
4.协议是否违背公共利益和道德内部承包协议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涉及到人力资源的调配、利益分配等问题,容易引发争议。
如果协议违背了公共利益和道德,可能导致其无效。
三、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对工程建设具有一定的影响。
首先,对于建设单位而言,选择了内部承包模式可能会降低工程合同的风险,同时也便于管理。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效力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效力探析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日益繁荣,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作为一种常见的经营模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关于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问题,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一定的争议。
本文将从内部承包合同的定义、性质、效力认定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定义与性质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通常是指施工企业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或职工之间签署的,由承包人提供支持并监督,由内部部门、分支机构或职工完成承包工程的合同。
内部承包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 合同主体具有隶属性。
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人通常是施工企业的员工或其下属的分支机构,与施工企业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
2. 承包人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风险。
3. 施工企业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施工企业作为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并符合质量要求。
二、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1. 内部承包合同的合法性。
根据《建筑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内部承包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具有合法性。
施工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2. 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
内部承包合同作为施工企业内部的管理手段,其效力应得到认可。
在内部承包合同中,施工企业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有利于激发内部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
3. 内部承包合同与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的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内部承包合同与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容易混淆。
要准确认定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需注意以下几点:(1)是否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
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人是施工企业的员工或下属分支机构,具有劳动关系或行政隶属关系。
而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中的承包人并非施工企业的员工,不具有劳动关系。
(2)施工企业是否在工程承包过程中承担责任、履行建设合同的基本内容。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一)2024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一)一、引言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是指在一个建筑工程项目中,总包方将工程的一部分委托给其他的承包方进行实施的合同。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内部承包合同对于实施和管理工程项目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然而,对于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却存在一定的困惑和争议。
本文将对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进行论述。
二、内部承包合同的定义内部承包合同是指在一个建筑工程项目中,总包方与其他承包方之间就工程项目的一部分进行的合同协议。
这种合同关系主要是在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将一些具体的任务委托给其他承包方进行承担和完成。
三、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理论关于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主要有以下两种理论观点:1. 整体合同理论整体合同理论认为,一个建筑工程项目应当被视为一个整体,并且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各方所签订的合同应当被视为一个整体的合同。
根据这个理论,如果一个合同出现任何问题,整个工程项目将受到影响,因此,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应当与整体合同的效力相一致。
2. 分割合同理论分割合同理论认为,一个建筑工程项目可以被分成不同的阶段或者部分,并且每个阶段或者部分可以被视为一个独立的合同。
根据这个理论,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应当与整个工程项目的效力分别独立认定。
四、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实践在实践中,对于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1. 合同的约定首先,要根据内部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来认定其效力。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确定工程范围、工期、价格等关键要素。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则应按照合同约定认定其效力。
2. 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其次,要考虑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
如果内部承包方在实施过程中对工程项目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并为工程项目的整体实施做出了重要的贡献,那么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应得到认可。
3. 交付验收和支付情况最后,要考虑交付验收和支付情况。
如果内部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任务,并经过交付验收,并得到了合同约定的支付,则应认定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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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有效性
在建设工程施工领域,以“项目经理承包制”为主要形式的内部承包管理模式屡见不鲜。
施工企业将其承包的工程以内部承包、收取管理费的方式转交由项目经理进行实际施工的情况,在促进众多民营施工企业发展的同时,也因出现越来越多的法律风险而引人关注。
内部承包作为企业的一种经营模式,本身并不违法,但实践中常出现名为内部承包实为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的情况,这是法律所明令禁止的行为,会导致所签合同归于无效。
鉴于此,笔者尝试针对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效力在法律实务中出现的风险,结合理论观点以及司法裁判规则进行梳理整合,以期做到对症下药、防范风险。
一、何为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是指施工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或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就特定业务及相关经营管理达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是一种企业的内部经营方式和激励机制。
而我们通常所说的内部承包合同特指项目经理内部承包合同,其含义是施工企业与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签订承包协议,约定许可内部职工完成一定的工程项目施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向施工企业缴纳管理费等。
故,内部承包合同的三个特征是:
第一,内部承包合同主体之一的内部承包人必须是施工企业的内部人员;
第二,内部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上表现之一是内部承包人需要向施工企业缴纳管理费,施工企业则需要对内部承包人进行一定的管理;
第三,内部承包合同的内部承包人在经济上可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其实,内部承包并不是一个标准的法律术语,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此也一直没有系统性的专门规定,但内部承包的经营模式并不为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就内部承包的本质属性而言,它是企业的一种经营模式。
内部承包合同对内涉及到施工企业与内部承包人的法律关系,鉴于合同主体具有特殊性,即主体间具有隶属关系,但这个隶属关系并不能完全左右整个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故,内部承包合同发生内部纠纷要区别处理。
通常认为,内部承包合同发生内部纠纷一般受合同法的调整,但涉及内部承包人与施工企业属于劳动法调整的争议事项时,受劳动法的调整。
而内部承包合同对外会涉及到内部承包人(项目经理)构成代表施工企业的表见代理的情况。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关于项目经理的规定,可以推出项目经理是具有项目经理资质的企业职工,是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的施工企业代表人。
故而,内部承包下的项目经理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构成代表施工企业的表见代理,对外签订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施工企业承担。
二、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
(一)内部承包人是否与施工企业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
内部承包人必须是施工企业的员工,与施工企业存在合法的劳动法律关系,从而保证内部承包合同的主体适格,这是内部承包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
内部承包人与施工企业是否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具体可通过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单、人事档案管理等来判断。
如果内部承包人与施工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就无从谈起接受公司的管理,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会被认定成内部承包合同因涉嫌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而导致合同无效。
(二)内部承包人是否接受施工企业的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认定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法规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认定中已明确提出了对承包人资质的管理问题。
因而,在确定了内部承包人确实为施工企业员工的基础上,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还要考虑到施工企业是否有对内部承包人资质进行管理。
资质管理,一方面是指施工企业对内部承包人的人员管理,即施工企业为内部承包人配备了足够的专业人才,比如建造师、造价师、设计人员和监理人员等,组建专业团队保障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另一方面是指施工企业对内部承包人的财务管理,即施工企业严格按照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付款时间、付款条件的约定来向内部承包人付款,比如,内部承包人只有在相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企业才向其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三、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裁判规则
规则1、劳动关系不存在导致内部承包合同无效
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是内部承包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
法院在认定劳动关系时,会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情况、考勤记录等综合认定。
当事人若不能提供签订劳动合同或支付过工资等能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法院将不予支持劳动关系存在的主张,内部承包合同也因主体不适格,涉嫌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而归于无效。
案例索引一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苏民终字第00371号“王洪与江苏登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登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规则2、施工企业缺乏对内部承包人的资质管理导致内部承包合同无效
当事人虽然在内部承包合同中约定了双方内部承包的权利义务,但实际中并无证据能证明施工企业对内部承包人进行资质管理,即无证据证明施工企业在资金、技术、设备、人力等方面给予内部承包人相应的支持,故该部分事实不足以
认定施工企业履行有效的内部承包合同中施工企业应尽的义务。
因此,双方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实际系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的性质,应认定无效。
案例索引二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浙杭民终字第2990号“卢永生与浙江伟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伟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滨江分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规则3、名为内部承包实为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则合同无效,但可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的规定,虽然当事人之间的行为因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而无效,但承包人施工的工程已竣工并交付使用,承包人要求对方参照合同约定支付所欠工程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案例索引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穗中法民五终字第6161号“朱和平与广州市宏都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建环宇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2015)舟定民初字第1083号“卢艳与恒尊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邦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规则4、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发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的规定,如果内部承包合同无效,内部承包人作为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要求其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案例索引四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陕民一终字第00048号“孙正荣与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蔡延新、徐州华夏建筑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规则5、内部承包合同有效,内部承包人对外承担责任的,对本属于施工企业的责任可向其追偿
内部承包人将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实际施工人,在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后,可以依据施工企业与内部承包人有效的内部承包合同的约定,要求施工企
业对内部承包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垫付的工程款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应予以支持。
案例索引五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2013)天民重字第00323号“马中其与湖南北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规则6、内部承包合同有效,实际施工人要求施工企业承担责任的,施工企业对外承担责任后,可向内部承包人追偿
内部承包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对外,内部承包人系代表施工企业履行职务行为,其法律后果应当直接由施工企业来承担;对内,由于承包的性质决定了工程最终的盈亏均由内部承包人来承担,故施工企业在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据内部承包合同向内部承包人进行追偿。
案例索引六
象山县人民法院(2014)甬象民初字第551号“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洪正才、陈存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四、律师的法律风险提示
1、施工企业要从源头上加强对内部承包人(项目经理)的引进和选择,建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
内部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内部重要的人力资源,对整个工程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施工企业应从人品、信誉、经济实力、施工能力和经营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内部承包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需要的资质条件。
而且,施工企业要与内部承包人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办理社保缴纳,建立合法的劳动法律关系。
2、完善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司法实践中,我们常见的内部承包合同往往只是简单概括地约定了一些通用条款,一遇到实际具体问题,合同条款基本无法适用。
鉴于此,建议内部承包合同要明确约定诸如工程价款的结算条件、违约责任、承包的最终责任划分、中途接管的法律后果、提供担保等问题。
3、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内部承包人的资质管理,对工程项目在管理、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撑。
在实行内部承包的管理过程中,切忌“一脚踹”,施工企业不能撒手不管,而是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督,完善对项目资金的管理,这样才能确保工程项目保质保量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