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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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引言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如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等。

为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特种设备需要定期进行检验和测试。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是指对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规定的内容。

本文将介绍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是指在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时,需要支付的费用项目。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检验费检验费是指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所需支付的费用。

检验费的计算通常根据特种设备的种类、型号、容量等因素进行确定。

检验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覆盖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成本和费用。

2. 材料费材料费是指在特种设备检验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所需支付的费用。

例如,对于电梯的检验,需要使用一些特定的测试仪器和设备,对于起重机械的检验,需要使用一些特定的测量工具和试验设备等。

这些材料的购买和使用将产生一定的费用,需要由特种设备检验单位支付。

3. 出差费出差费是指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因检验需要进行出差所需支付的费用。

特种设备通常分布在各个地区,为了对其进行检验,特种设备检验人员需要前往设备所在地进行工作,这将产生一定的出差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

4. 咨询费咨询费是指在特种设备检验过程中需求得到相关专业咨询所需支付的费用。

特种设备检验工作可能需要借助于第三方机构或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或法律咨询,以确保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这些相关咨询的费用需要由特种设备检验单位支付。

二、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是指对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金额的规定和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它直接关系到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制定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特种设备的种类和等级不同种类和等级的特种设备具有不同的检验要求和复杂程度,因此其检验收费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收费标准目录表一电站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2)表二低温绝热(超高压)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2)表三医用氧舱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3)表四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检验及压力管道安装检验和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3)表五电梯 (4)(一)电梯类定期检验项目收费标准 (4)(二)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5)(三)电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5)表六起重机 (7)(一)起重机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7)(二)机械式停车设备类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8)(三)机械式停车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9)(四)起重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9)表七游乐设施 (14)(一)游乐设施检验收费标准 (14)(二)客运索道检验收费标准 (21)(三)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24)(四)客运索道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24)表八液压(气动)系统检验收费标准 (25)表九无损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25)表十水质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26)《新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说明 (28)表一电站锅炉检验收费标准1.检验依据:①《锅炉定期检验规则》-1999②《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TSGG7001-2004③《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2004④《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TSGG1001-2004⑤《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1985⑥《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20032.本表同时适用于热电(汽电)联产锅炉检验;3.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按工程总造价的3%计收,工程总造价包括材料费和工程施工费;4.额定蒸汽压力P≥9.8MPa、P≥13.7MPa、P≥22MPa的电站锅炉内、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检验费分别按表列标准的1.6倍、2倍和2.2倍收取;5.产品制造监检费和设计文件鉴定中锅炉出厂价系指包括锅炉本体(含燃烧设备、烟道和风道、自控仪表)及钢架、平台、扶梯在内的设备出厂价,安装质量监检费中锅炉出厂价还包括炉墙、保温、锅炉辅机及管道附件的出厂价。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一)锅炉注: 1、 D 为锅炉蒸发量(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也按蒸发量折算)。

2、热水锅炉以每 0.7 兆瓦( 60× 104卡/时)折算为蒸发量 1 吨/时。

3、锅炉整机指不包括鼓、引风机、给水泵、除尘器以及水处理设备。

4、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

(二)压力容器注: 1、容器类别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进行分类。

一、二、三类压力容器产品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不包括填充物料。

2、汽(火)车槽车、按罐体(含安全附件)的销售价计算收费。

3、散装、组装大型容器(包括球罐)的现场监检,按设备总价的 1.5%或安装工程总费用的3%收取。

4、不锈钢及有色金属容器制作的设备按上述标准的50%收取。

5、医用氧舱安装监检费按产品销售安装价的1.5% 收取。

三)压力管道1、凡新、改、扩建压力管道的安装监检,按其工程总造价(含材料费)的2~3%收取。

(1)、工程总造价在 100 万元以下(含 100 万元),按 3%收取,且不低于 1000元。

(2)、工程总造价在 100 万元至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按 2.5 %收取。

(3)、工程总造价在 300 万以上,按 2 %收取。

2、压力管道元件制作按其销售价收取, A 、B 级分别收取 3%和 4%。

四)气瓶注:各类钢瓶、实行批量性监督检验时,按该批产品总数销售价计收。

锅炉安装、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注:安装(含修理改造)工程费为安装合同确定的总费用(含材料费)三、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一)在用锅炉a、锅炉定检注:1、D 为锅炉蒸发量2、表中为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按 0.7 兆瓦( 60×104大卡 /时)折算为 1 吨/时。

3、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 30米2折算为 1 吨/时,非定型余热锅炉,其检验费加收50%。

4、外部检验、水压试验按内外部检验的50%收取;强度校核按内外部检验的50%。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附表1:四、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注:(1)电梯集选控制加收35%:微机控制加收40%,梯群控制加收4.5%。

(2)电梯5层以上每增加1层加收1 0%,每增加1个贯通门层站加收10% (3)特种电梯(船舶、防爆、汽车用电梯等)按200%收费。

(4)扶梯提升高度大于4m的加收20%检验费;自动人行道长度大于8m,每增加2m加收1 0%检验费,最高不超过50%。

(5 )客货电梯检验按客梯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6)登机电梯检验按客梯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二)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往:(1)吨位每增加3吨加收10%。

(2)跨度大于16.5m时,每增加3m加收1 0%。

(3)防爆型加收100%;冶金类起重机加收30%;非标起重机加收40%。

(4)电动葫芦按桥式的80%收费。

(5)凡有副钩、双小车、双司机室、抓斗、电磁吸盘、夹钳、料耙的起重机加收30%检验费。

(6)场桥、岸桥、集装箱起重机、绳索起重机按桥门式起重机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注:(1)起升高度大于20m时,每增加10m加收1O%,最高不超过50%。

(2)行走式加收20%。

注:(1)高度大于20m,每增加1层加收10%。

(2)简易升降机按升降机收费标准的80%收费。

(3)汽车修理用举升机按升降机收费标准的70%收取检验费.(4)双笼升降机按升降机加收30%检验费.注:(1)起重量>16t的,每增加5t加收20%检验费.(2)带有副杆的加收30%检验费.(3)带有副钩的加收20%检验费.注:(1)包括厂内有轨机车。

(2)载重量大于1Ot的,每增加lOt加收30%检验费。

(3)有起重机构的加收50%检验费。

(4)挖掘机加收30%检验费。

(5)改装车加收50%检验费。

(四)游乐设施定期检验收费标准注:(1)大型滑行车,如:高空翻滚滑行车、滑管车等按产品总造价的0.5%收费。

(2)高空观览车吊箱标定为30个,每超出1个加收50元;其它观览车类标定为8人,每超出1人加收50元.(3)游客乘座部位能自动升降和旋转的游乐设施加收200元检验费。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制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制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评价收费项目和标准(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宁价费发[2009]66号【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09.10.22【实施日期】2009.11.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废止一批收费和药品价格文件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评价收费项目和标准(试行)的通知(宁价费发〔2009〕66号)各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安监局:为规范我区安全评价市场收费行为,促进安全评价工作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提高安全评价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安全评价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具有国家或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合法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接受委托方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事项,向委托方提交合格的安全评价报告,可按本通知规定收取安全评价服务费。

二、安全评价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

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安全评价机构不得强制服务或收费。

各项收费标准经协商可以下浮执行,但下浮幅度不得超过20%。

三、安全评价机构要按照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开展业务,依法与委托方签订合同。

对提供技术服务的内容、质量、深度要求、完成时间、收费金额等应在合同中约定。

四、安全评价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应当包括:预测和分析评价项目存在的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并提出先进、科学、合理、可行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管理对策,包括编制评价大纲和编写安全评价报告书以及为编制上述文件所进行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等,具体要按评价通则和导则的要求进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1、工业锅炉检验收费标准2、电站锅炉(含热电联产锅炉)检验收费标准3、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1)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费按该设备到岸价的0。

8-1.0%收取。

(2)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费按国内同类产品出厂价格的0。

8-1.0%收取.(3)单台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4、锅炉水质分析收费标准5、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6、罐车检验收费标准7、医用氧舱检验收费标准(1)现场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费每台按工程总造价的1%计收;(2)一年期定期检验按舱容人数(n),100(9+ n)元/台收取;(3)三年期检验,配套压力容器按压力容器收费标准执行。

8、气瓶检验收费标准9、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10、电梯检验收费标准11、起重机械检验收费标准12、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收费标准13、客运架空索道检验收费标准(1)单线固定抱索器监督检验5000元/台;(2)单线固定抱索器定期检验按监督检验的50%收取; 注:改造、重大维修后的检验按相应类别的检验标准收取.14、游艺机及游乐设施检验收费标准15、无损探伤收费标准16、理化金相试验收费标准附则:1、本通知中特种设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所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2、特种设备现场安装、组装监督检验分段验收的,安装竣工后的验收不另行收费。

3、检验现场的准备与清理及无损探伤表面的清理工作的费用由受检单位支付。

4、凡使用受检验单位工具、设施、设备进行检验、检测、试验的,收费减半。

5、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单程200公里以外检验时发生的差旅费按财政部门规定的现行差旅费标准由受检单位支付.6、特种设备内外部检验收费中不包括厚度测定、硬度测定、理化金相试验、无损检测、安全附件校验等费用。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特种设备是指在特定使用条件下,用于特定目的的设备,如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等。

特种设备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

首先,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应当根据设备类型和规模确定。

不同类型的特种设备在检验工作中所需的人力、物力、时间等资源是不同的,因此收费标准也应当有所区别。

同时,设备规模的大小也会影响到检验工作的难度和工作量,因此收费标准也应当根据设备规模进行调整。

其次,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还应当考虑到检验工作的技术复杂性。

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这些技术要求往往会影响到检验工作的费用。

因此,收费标准应当根据检验工作的技术复杂性进行合理确定,以保障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另外,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还应当充分考虑到市场供求关系和成本因素。

特种设备检验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和设备支持,因此在确定收费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市场上的供求关系和检验成本,以保证检验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确定需要考虑设备类型和规模、技术复杂性以及市场供求关系和成本因素等多方面因素。

只有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才能保障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在实际工作中,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确定需要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参与,形成合理的标准体系。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得到有效监督。

只有如此,才能真正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为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综上所述,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确定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只有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才能保障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重视这一问题,加强标准制定和执行监督,共同推动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健康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收费办法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收费办法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收费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公布日期】•【字号】宁劳人(护)字[1991]37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人事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收费办法》的通知(宁劳人(护)字[1991]378号)各行署、市、县(区)劳动人事、物价、财政局(处、科),各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站:为贯彻执行国家劳动部<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实施细则>,由劳动部门及其所属的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站,对起重机械实行安全认证和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并对受检单位实施收费。

为统一收费标准,我们参照兄弟省、市的检测检验收费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收费办法》(原电梯检验收费仍按宁价非字[1989]36号执行),现印发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收费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家劳动部《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为贯彻执行国家标准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实施细则》,保证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起重机械是指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

第三条各级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站或经自治区劳动人事厅安全监察机构授权的检验单位,均可按本办法收费。

第四条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收费的支付:事业单位支付的检验费用在事业经费中列支;企业单位支付的检验费用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第五条检测检验单位必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监督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对其负责。

具体内容和方法,按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人事厅统一制定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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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1、工业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3)单台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4、锅炉水质分析收费标准
(1)现场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费每台按工程总造价的1%计收;(2)一年期定期检验按舱容人数(n),100(9+ n)元/台收取;(3)三年期检验,配套压力容器按压力容器收费标准执行。

8、气瓶检验收费标准
9、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
10、电梯检验收费标准
11、起重机械检验收费标准
(1)单线固定抱索器监督检验5000
元/台;
(2)单线固定抱索器定期检验按监督检验的50%收取; 注:改造、重大维修后的检验按相应类别的检验标准收取。

14、游艺机及游乐设施检验收费标准
附则:
1、本通知中特种设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所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2、特种设备现场安装、组装监督检验分段验收的,安装竣工后的验收不另行收费。

3、检验现场的准备与清理及无损探伤表面的清理工作的费用由受检单位支付。

4、凡使用受检验单位工具、设施、设备进行检验、检测、试验的,收费减半。

5、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单程200公里以外检验时发生的差旅费按财政部门规定的现行差旅费标准由受检单位支付。

6、特种设备内外部检验收费中不包括厚度测定、硬度测定、理化金相试验、无损检测、安全附件校验等费用。

7、检验单位按照年度计划的安排,应在检验前通知受检单位做好准备工作,如因受检单位的原因而不能开展工作,受检单位应付给一定的误工费,每人每天按20元计算。

8、检验单位在检验工作全部结束后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内向受检单位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

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时间,每推延一日,受检单位可少交纳检验费用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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