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申请表(1)

合集下载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新证、延续)
注:口腔医疗机构在“床位数”栏需同时填写床位数和牙椅数,如无病床,只填写牙椅数。

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名单
单位(章):填表时
间:年月日
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单位(章):填表时
间:年月日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
单位(章):填表时间:年月日
经办人(委托代理人)证明
委托人:
经办人(被委托
人):
联系电话(手机):
(委托)办理事项: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申请麻醉印鉴卡用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麻醉印鉴卡用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应提交以下材料: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
(2)购用印鉴卡;(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其中药学和采购人员要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如职称、资格证等)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特殊药品安全设施情况和现行相关管理制度(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11项)及各岗位人员职责;药剂人员相应资质;
(5)区卫生局授予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文件名单复印件,其中要有本单位医师。

提供培训后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名单(单位、姓名、性别、职称、执业证书编码、执业范围);(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年度使用计划。

受理:各行政服务大厅。

麻醉药品印鉴卡办理程序

麻醉药品印鉴卡办理程序

申请、变更、延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需要提交的材料一、未申请过《印鉴卡》医疗机构,申请新办《印鉴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平面图(标明麻醉及精神类药品存放位置),存放麻醉及精神药品库房或保险柜照片;(四)获得《麻醉药品处方权培训合格证书》的《医生花名册》(五)获得麻醉药品处方权医生的《麻醉药品处方权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后);(六)本医疗机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以上材料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二、申请变更《印鉴卡》所需相关信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申请表;(二)变更相关信息的书面申请;变更医疗机构名称: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变更文件复印件,并在《印鉴卡》“项目变更记录”的“变更后内容”栏填写医疗机构负责人的亲笔鉴名及加盖印章;变更医疗机构地址:公立医疗机构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变更文件复印件,私立医疗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新址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变更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有关部门的任命文件或股东会议决议、医疗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印鉴卡》“项目变更记录”的“变更后内容”栏填写医疗机构法定代表(负责人)的亲笔签名及加盖印章;变更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需提供有关部门的任命文件或股东会议决议、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印鉴卡》“项目变更记录”的“变更后内容”栏填写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的亲笔签名及加盖印章;变更药学部门负责人:需提供药学部门负责人员任职证明、职称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印鉴卡》“项目变更记录”的“变更后内容”栏填写药学部门负责人的亲笔签名及加盖印章;变更采购人员或身份证号码:需提供采购员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印鉴卡》“项目变更记录”的“变更后内容”栏填写采购人员的亲笔签名及加盖印章及身份证号码;变更医疗机构公章: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变更文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原公章销毁证明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新公章),并在《印鉴卡》“项目变更记录”的“变更后内容”栏加盖新公章,同时填写医疗机构负责人的亲笔签名及加盖印章;变更处方权医师:需提供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和医师的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复印件,同时提交《执业医师特殊药品处方资格人员花名册》。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
附表1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代码
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床位数
平均日门诊量
医疗机构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签章
医疗机构公章:
年月日
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
药学部门
负责人签章
采购人员签章及身份证号码
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权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业医师人数
注册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审核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签卡》申请表
受理
人员
意见
受理通知编号:
签字:年月日
审查
(调查、
核实)
人员
意见
签字:年月日
主审人
意见
签字:年月日
主管领
导意见
签字:年月日
局长
核批
签字:年月日
附表2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变更申请表
医疗机构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写日期年月日
成都市卫生局制
(一)申请变更事项
项目
原核准事项
申请变更事项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地址
医疗机构负责人
医疗管理部门
负责人
药学部门负责人
采购人员及
身份证号码
医疗机构公章
处方权医师
备注:
(二)变更理由及材料











区(市)县卫生局意见
年月日
注:区(市)县注册医疗单位需所在地区(市)县卫生局签字并加盖公章,市卫生局注册单位不需区(市)县卫生局签署意见。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变更须知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变更须知

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须知一、适用范围
辖区内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

二、提交材料: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申请变更医疗单位名称的:需提供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4、申请变更医疗机构法人和负责人的:需提供主管部门人事任免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个人印鉴章,学历、职称证明文件及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5、申请负责医生、负责药剂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学历、职称证明文件、任命书、单位聘用证明、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个人印鉴章,负责医生变更另需提供麻醉药品处方权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6、申请采购员变更:需提供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单位聘用证明,个人印鉴章。

三、办理时间:每周三,法定节日除外。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申请表(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申请表(1)
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申请表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
原核准项目
变更后项目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地址
医疗机构负责人
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
药学部门负责人
采购人员
单位意见
(公章)
提交材料
1、变更申请表(网上下载)
2、在已发放的《印鉴卡》第三页“项目变更记录”中填上拟变更项目和变更后内容两栏,其中变更后内容请变更后人员亲笔签名并加盖本人印鉴
3、与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变更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路名更名的需提交变更后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变更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的需提交药学人员任职资格证明和经过培训的相关证明材料。
经办人(委托代理人)证明
委 托 人 :
经办人(被委托人):
联系电话(手机):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各类表格模板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各类表格模板
报告部门: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品名
剂型
规格
生产单位
批号
有效期
单位
数量
不合格原因:
拟处理意见:
报告人: 复核人:
审批处理意见:
审批人:
审批日期: 年 月 日
(公 章)
处理结果:
经办人: 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交接记录
日期
药品名称
规格
单位
空安瓿批号
数量
是否为原批号
年度麻醉药品注射剂购用计划表
药品名称
规格
计量
单位
上年度
申请用量
上年度实际用量源自本年度申请用量卫生行政部门
核定用量
填报医疗机构(公章)
联系: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章)
填报人:(签章)
年 月 日
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一式两份,卫生行政部门存档一份,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经销单位一份。
麻醉药品注射剂增补购用计划表
表一:
申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
(封面)
申请单位:(盖章)
医疗机构代码:□□□□□□□□□□□
□□□□□□□□□□□
主管部门:(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表二:
申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
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二、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处方权执业医师名录
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申请表
医疗机构名称:
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品名
规格
单位
批号
有效期
上年度库存量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承诺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承诺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承诺书
本申请表所报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定。

本单位承诺将依法依规采购、保存、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指征合理用药,加强安全管理,杜绝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滥用行为和流弊事件。

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医生和处方调配的药师均已完成相应培训并考核合格。

如有不实之处,本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名):申请单位(公章)
年月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与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变更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路名更名的需提交变更后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变更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的需提交药学人员任职资格证明和经过培训的相关证明材料。
经办人(委托代理人)证明
委 托 人 委托)办理事项:
经办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申请表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
原核准项目
变更后项目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地址
医疗机构负责人
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
药学部门负责人
采购人员
单位意见
(公章)
提交材料
1、变更申请表(网上下载)
2、在已发放的《印鉴卡》第三页“项目变更记录”中填上拟变更项目和变更后内容两栏,其中变更后内容请变更后人员亲笔签名并加盖本人印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