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施工规范
砌体工程施工安全规范

砌体工程施工安全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砌体工程施工的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砌体工程施工质量和效率,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砌体工程的施工,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应严格依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作业。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规范,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砌体工程进行勘察和设计,确定砌墙的结构形式和强度要求。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清除施工现场内的障碍物,并做好安全标识。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和设备,并进行检查确认无缺陷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防护工作,配备好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器材。
第三章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第八条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打火、乱扔杂物,禁止在砌墙上乱堆放材料和工具。
第九条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区域标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第十条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专门的作业通道,保持通道畅通,并设置好防护栏杆。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内应配备好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随时能够使用。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内应配备好急救箱,并培训有急救知识的人员,以应对突发情况。
第四章施工作业的安全规范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对砌墙进行施工,保证砌体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熟练掌握砌墙操作技能,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五条施工人员应配戴好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第十六条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交通规定,保持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秩序。
第十七条施工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检查,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章施工结束后的安全措施第十八条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清除废弃物和建筑垃圾。
第十九条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砌墙进行检查和验收,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条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彻底清理施工现场。
砌体工程工程施工规范

砌体工程工程施工规范为了保障砌体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确保建筑物的稳固和耐久,特制定以下砌体工程施工规范,详细说明砌体工程的规范要求,以便施工人员按照规范进行施工操作。
一、砌体材料的准备1.1 砌筑用砂浆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优质的水泥、砂子、水等材料必须按比例精确搅拌,以保证砂浆的质量。
1.2 砌体用砖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砖头表面应平整、无裂缝、无破损,保证砌体的美观和稳定。
1.3 尽量避免使用裂缝过大的砖头,以免影响墙体的整体稳定性。
1.4 在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对材料进行检验和保管,确保砌体工程的质量。
二、基础处理2.1 在开始砌筑砖墙之前,必须对基础进行合理处理,确保基础平整、牢固、无裂缝。
2.2 在进行基础处理时,应根据设计要求合理布置列梁、承台等构造,保证基础的稳固性。
2.3 基础处理工作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砌体工程的施工。
三、墙体结构设计3.1 墙体的结构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规范,保证建筑物的稳固和安全。
3.2 在设计墙体时,应合理设置水平构造、垂直构造、墙体厚度等参数,以确保墙体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3.3 墙体结构设计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砌体工程的施工。
四、砌筑技术要求4.1 砌体墙应按图纸要求垂直、平整,并确保墙面平整度符合规范要求。
4.2 在进行墙体砌筑时,应根据设计要求合理设置建筑墙洞、烟囱、管道等构造,以确保墙体的整体稳定性。
4.3 在砌墙时,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搭接、夯实和保持缝隙一致,保证砌体的牢固和结实。
4.4 砌筑墙体时,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砌筑法规,保证砌墙的质量和美观度。
五、砂浆施工要求5.1 在砌墙时,必须按照比例要求调配水泥砂浆,并严格控制砂浆的水分含量,以确保砌墙的牢固和稳定性。
5.2 砌墙砂浆施工时,应遵守施工图纸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清除砂浆表面的浮灰、砂粒等杂质,保证砂浆的均匀性。
5.3 砌墙砂浆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夯实均匀,缝隙一致,确保墙体的牢固和坚固。
最新砌块砌体工程施工规范

最新砌块砌体工程施工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砌块砌体工程施工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砌块砌体工程的施工和验收。
第三条砌块砌体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和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砌块砌体工程应坚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安全施工的原则。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材料,降低工程造价。
第六条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施工员,均应具备工程建筑相关专业的资质证书,并熟悉本规范。
第二章材料第七条砌块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要求,坯料应完整、表面干净,无裂纹、砂眼、变形、露心等缺陷。
第八条砂浆应采用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的胶凝材料和外加剂,并按照配合比准确搅拌均匀。
第九条助剂应采用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的产品。
第十条钢筋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质量合格证明。
第十一条废砖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不得使用老化、开裂、破损的废砖。
第十二条隔离带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在采用砌块砌体工程时,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符合规定的砌墙连接件。
第三章设备第十四条设备的选用、安装、使用和维护应符合要求,并应具有合法的检测报告。
第十五条施工过程中应采用符合要求的钢筋加工机械,并应具有合法的检测报告。
第十六条砌墙切割、磨平、磨光等工序所用机械应具有合法的检测报告。
第十七条承插筋用电动钻和激光锚具等设备应具有合法的检测报告。
第四章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编制砌块砌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施工图纸的审查。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编制砌块砌体工程施工方案,并经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审查,方能实施施工。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根据砌块砌体工程设计,编制详细的施工工艺图,并在施工前报送监理单位备案。
第二十一条砌块砌体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组织技术交底和施工前会议。
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砌块砌体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工作,并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
砖砌体规范施工规范

砖砌体规范施工规范1、施工队伍: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合法的施工资质,拥有专业的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
2、施工计划:施工要求有明确的计划,特别是施工进度安排应事先确定,工程质量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施工质量是施工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应遵循相关技术规范,有良好的质量控制水平,使各种施工工艺步骤完全符合规范要求。
4、施工安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强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施工安全培训,做到施工安全可靠。
二、材料准备1、砌块:砖砌体所用的砖块要求一致,完整,施工前应进行验收,检查其大小、质量、包装等,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砂浆:砂浆只能使用注册装修企业所生产的经过质量检验部门监测合格的面部砂浆,施工前应进行试验,检查砂浆强度等。
3、水泥:使用水泥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主要分为一级和二级。
4、防水材料:施工时要使用质量证明和质量合格证书的防水材料,在施工前应进行检查和验证,保证防水质量合格。
三、施工方法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工程前应检查施工地点及施工准备情况,设施看清,设备完备,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2、砖砌体施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砖砌体施工应从底层开始。
砖块横、竖方向均要检查垂直度及间距,砖砌体墙体宜横平竖直,维持每层平整,缝隙宽度不能大于2mm。
3、抹灰:应保持砖砌体表面光滑、均匀,未砌砖き墙表面的缝隙应修整圆饰,抹灰层厚宜均匀,抹灰应抹均匀,不允许凹陷,镜面效果好。
4、施工完毕:施工完毕后需要进行再验收,仔细检查施工性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方可结束施工。
四、安全生产1、安全检查:工程开始施工前,应对制定的安全检查,检查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具是否完善,以确保施工安全。
2、操作规程: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工人使用的操作工具要合格,操作步骤要认真,从而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安全事故。
3、施工噪音控制:在砖砌体施工过程中,噪声污染必不可少。
砌体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砌体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要求一、基底处理1.砌体施工前,必须对基底进行检查及清理,确保无尘、无杂质。
2.基底表面应平整、无坑洼、裂缝和起砂。
3.基底表面允许有一定的湿度,但不能有明显的积水。
4.如基底太干燥,应进行预湿或使用添加剂来提高基底的湿度。
二、砌体材料选择1.使用砖块时,应选择质量优良、表面平整、尺寸一致的砖块。
2.使用石材时,应选择耐候性好、强度高、无裂缝和色差的品种。
3.使用砂浆时,应选择品质可靠、搅拌均匀、无团块的砂浆。
三、砌筑要求1.砌体墙体应垂直、平整、规整,不得出现倾斜、错台等现象。
2.砌体应采用全砖配筋或其他加固措施,提高墙体的承载能力。
3. 砖与砖之间应采用10mm的砌缝,并使用专用的砌缝工具确保砌缝的均匀。
4.砌体表面应平整、无明显的凹凸、鼓包和裂缝。
5.砌体在进行墙体过程中,应按照设计要求设置门窗洞口、壁槽等。
四、砂浆施工要求1.砂浆的配比应合理,保证墙体强度和粘结性。
2.砂浆的搅拌应均匀,砂浆应具有一定的可塑性和不易流动性。
3.砂浆要密实适度,填满砌缝,确保砌体墙体的密实性和稳定性。
4.砂浆施工温度应在5℃-30℃之间,避免高温下过快干燥或低温下不易凝固。
五、砌体施工质量检查1.对墙体进行周期性的强度和平整度检查,确保墙体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2.对砌缝进行检查,是否均匀、密实、无缝隙和明显的疏松。
六、施工安全和环保要求1.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工人安全操作。
2.施工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避免人员和材料的意外伤害。
3.施工过程中应使用环保材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总之,砌体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是保证建筑物质量的关键。
只有严格遵守规范要求,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措施,才能保证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和耐久性。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砌体结构是指建筑中以砖、石、混凝土等砌块为材料,采用砌筑方法固定连接起来的结构体系。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是指在进行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技术要求和规定。
本文将从材料准备、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介绍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一、材料准备1.砖石材料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选择,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砂浆应按照相关要求配制,确保黏度、强度等指标满足要求。
3.砌体材料应在施工前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二、施工工艺1.砌体结构应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墙体垂直度、水平度等应符合规定。
2.砌体应按照标高分段施工,每段高度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确保墙体的整体稳定性。
3.砌体应采用砂浆砌筑,砂浆应均匀涂抹在砌块接口处,砌筑时应注意砌块与砌筑面的垂直度和水平度。
4.对于大面积砌体结构,应采用砌块分层砌筑的方法,每层砖石之间应错缝连接,提高整体的抗震性能。
5.砌体墙体应设置砼加固筋或加固砌块,以提高墙体的刚度和抗震能力。
三、质量控制1.在施工中,要对砂浆的黏度、塌落度进行检验,并在施工前进行试块试验,确保砂浆的强度满足要求。
2.砌筑墙体时,应对墙体的垂直度、水平度进行监测,超出规定范围的要及时进行调整。
3.每层砌体结构施工完毕后,应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层的施工。
4.在砌筑过程中,要注意墙体的斜裁、拱形安装等特殊施工要求,保证施工质量。
5.施工完成后,对砌体结构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墙体的稳定性、表面平整度等,确保符合质量要求。
综上所述,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包括材料准备、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规定。
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可保证砌体结构工程的安全稳定性和质量可靠性,为建筑的使用和维护提供保障。
对于施工单位来说,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施工的规范性和合格率。
对于监理单位和质检部门来说,要加强对施工过程的检查和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砌体工程施工规范标准

砌体工程施工规范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砌体工程施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施工效率,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的砌体墙体、隔墙等砌筑工程的施工。
第三条砌体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的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砌筑工、质检员、技术员等相关专业人员,保证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关的工程机械设备、施工技术,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洁。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尊重施工计划,按照施工计划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处理,合理调整施工进度。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质量,对施工的每一个环节严格把关。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施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评定体系,对施工工艺进行评估。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十三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图纸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清理施工现场,确保施工场地平整整洁。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检查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数量,做好材料的调配。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向相关部门申请施工许可,取得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成立施工组织管理小组,统一管理施工现场施工人员。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施工要求。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购买施工保险,确保工程发生意外时受到保障。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编制完整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工艺流程,确保施工过程有依据可循。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购买施工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设施正常工作。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保持沟通,及时反馈施工进展情况。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购买相关的施工材料,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
标准砖砌体工程施工规范

标准砖砌体工程施工规范一、前言为了规范砖砌体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建筑物结构的安全和稳定,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一般住宅、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等各类建筑物的砌体结构工程施工。
施工单位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并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和安全。
二、材料要求1. 砖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应具有一定的抗压强度和吸水性能。
2. 砌筑砂浆应采用标准砂浆或预拌砂浆,砂浆应有一定的粘结性和抗压强度。
3. 砌筑砂浆中应按比例掺加适量的外加剂,以提高其抗压强度和粘结性。
4. 砌筑墙体中应设置电气、水暖管道等预埋件,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三、施工前准备工作1. 施工前应做好场地清理工作,确保砌体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
2. 对施工所需的材料进行检验,材料合格后方可使用。
3. 对施工现场进行测量和布置,确定砌体墙体的位置和高度。
4. 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工期。
四、砌筑工艺要求1. 砌筑砖墙时,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砌筑,保证墙体的垂直度和水平度。
2. 砌筑过程中应及时清理墙体上的浆迹和杂物,确保砌体墙面的平整度。
3. 墙体砌筑过程中,应适当设置横向和纵向的扫水口,便于墙体内部的清理和通风。
4. 在门窗洞口、管道口等部位应设置加固构造,确保墙体的整体稳定性。
5. 砌筑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好墙体四周的保温材料、隔音材料等,防止受到损坏。
五、施工验收与保养1. 砌筑墙体完成后应进行验收,检查墙体的整体性、垂直度、水平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 对砌筑墙体进行保养,保持墙体的干燥和清洁,避免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
3. 施工单位应对砌筑墙体进行定期检查,及时修复墙体表面的破损和裂缝,确保墙体的整体稳定性。
六、安全与文明施工1.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范,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2.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避免杂物堆放,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3.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施工,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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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量,制定本规范。
说明:1.0.1 制订本规范的目的,是为了统一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安全使用。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砌体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说明:1.0.2 本规范对砌体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
1.0.3 本规范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1.0.4 砌体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5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1.0.5 为了保证砌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全面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如以下标准: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6《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范》JGJ/T13;7《混凝土小型空心砌体建筑技术规程》JGJ/T14;8《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9《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10《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11《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12《粉煤灰在混凝土及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1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14《烧结普通砖》GB5101;15《烧结多孔钻》GB13544;16《蒸压灰砂砖》GB11945;17《粉煤灰砖》JC239;18《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13545;19《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8239;20《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15229;2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22《建筑生石灰》JC/T479;23《建筑生石灰粉》JC/T480;24《混凝土拌合用水》JGJ63;25《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JC860;26《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灌孔混凝土》JC861。
在砌体工程中,应用合格的材料才可能砌筑出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
材料的产品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是工程质量评定中质量保证资料之一,因此特提出了要求。
此外,对砌体质量有显著影响的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主要材料应进行性能的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2术语2.0.1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control grad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按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若干要素对施工技术水平所作的分级。
2.0.2 型式检验 type inspection确认产品或过程应用结果适用性所进行的检验。
2.0.3 通缝 continuous seam砌体中,上下皮肤材搭接长度小于规定数值的竖向灰缝。
2.0.4 假缝 supposititious seam为掩盖砌体竖向灰缝内在质量缺陷,砌筑砌体时仅在表面作灰缝处理的灰缝。
2.0.5 配筋砌体 reinforced masonry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组合砌体柱(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以及配筋块砌体剪力墙的统称。
2.0.6 芯柱 core column在砌块内部空腔中插入竖向钢筋并浇灌混凝土后形成的砌体内部的钢筋混凝土小柱。
2.0.7 原位检测 inspection at original space采用标准的检验方法,在现场砌体中选样进行非破损或微破损检测,以判定砌筑砂浆和砌体实体强度的检测。
3基本规定3.0.1 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的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0.2 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表3.0.2 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说明:3.0.2 基础砌筑放线是确定建筑平面的基础工作,砌筑基础前校核放线尺寸、控制放线精度,在建筑施工中具有重要意义。
3.0.3 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
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2 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
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
说明:3.0.3 基础高低台的合理搭接,对保证基础砌体的整体性重要。
从受力角度考虑,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与荷载、地耐力等有关。
故本条规定,对有高低台的基础,应从低处砌起,在设计无要求时,也对高低台的搭接长度做了规定。
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同时砌筑可以保证墙体的整体性,从而大大提高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
从震害调查看到,不少多层砖混结构建筑,由于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接槎不良而导致外墙甩出和砌体倒塌。
因此,必须重视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砌筑。
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本规范规定留槎并做好接槎处理。
3.0.4 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
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说明:3.0.4 在墙上留置临时洞口,限于施工条件,有时确实难免,但洞口位置不当或洞口过大,虽经补砌,也必须削弱墙体的整体性。
为此,本条对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作了具体的规定。
3.0.5 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1 120mm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2 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3 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4 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石砌体为300mm)和转角处450mm(石砌体为600mm)范围内;5 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6 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说明:3.0.5 经补砌的脚手眼,对砌体的整体性或多或少会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对一些受力不太有利的砌体部分留置脚手眼做了相应规定。
3.0.6 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应填满砂浆,不得用于砖填塞。
说明:3.0.6脚手眼的补砌,不仅涉及到砌体结构的整体性,而且还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故施工时应予注意。
3.0.7 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
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说明:3.0.7 建筑工程施工中,常存在各工种之间配合不好的问题。
例如水电安装中应在砌体上开的洞口、埋设的管道等往往在砌好的砌体上打凿,对砌体的破坏较大。
因此本条在洞口、管道、沟槽设置上做了相应的规定。
3.0.8 尚未施工楼板或屋面的墙或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其允许自由高度不得超过表3.0.8的规定。
如超过表中限值时,必须采用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
表3.0.8 墙和柱的允许自由高度(m)注:1、本表适用于施工处相对标高(H)在10m范围内的情况。
如10m<H≤15m,15m <H≤20m时,表中的允许自由高度应分别乘以0.9、0.8的系数;如H>20m时,应通过抗倾覆验算确定其允许自由高度。
2、当所砌筑的墙有横墙或其他结构与其连接,而且间距小于表列限值的2倍时,砌筑高度可不受本表的限制。
说明:3.0.8表3.0.8的数值系根据1956年《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第二篇中表一规定推算而得。
验算时,为偏安全计,略去了墙或柱底部砂浆与楼板(或下部墙体)间的粘结作用,只考虑墙体的自重和风荷载,进行倾覆验算。
经验算,原表一的安全系数在1.1到1.5之间。
为了比较切合实际和方便查对,将原表一中的风压值改淡0.3、0.4、0.6N/m2三种,并列出风的相应级数。
施工处标高可按下式计算:H=H0+H/2式中H—施工处的标高(m);H0--起始计算自由高度处的标高(m);h—表3.0.8内相应的允许自由高度值(m);对于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的墙或柱,其砌筑高度在未达到圈梁位置时,h应从地面(或楼面)算起;超过圈梁时,h则可从最近的一道圈梁处算起,但此时圈梁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5N/mm2以上。
3.0.9 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座浆。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1:2.5的水泥砂浆。
说明:3.0.9 预制梁、板与砌体顶面接触不紧密不仅对梁、板、砌体受力不利,而且还对房顶抹灰和地面施工带来不利影响。
目前施工中,搁置预制梁、板时,往往忽略了在砌体顶面找平和座浆,致使梁、板与砌体受力不均匀;安装的预制板不平整和不平稳,而出现板缝处的裂纹,加大找平层的厚度。
对此,必须加以纠正。
3.0.10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分为三级,并应符合表3.0.10的规定。
表3.0.10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说明:3.0.10 由于砌体的施工存在较大量的人工操作过程,所以,砌体结构的质量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因素。
施工过程对砌体结构质量的影响直接表现在砌体的强度上。
在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中,材料的强度设计值系由材料标准值除以材料性能分项系数确定,而材料性能分项系数与材料质量和施工水平相关。
在国际标准中,施工水平按质量监督人员、砂浆强度试验及搅拌、砌体工人技术熟练程度等情况分为三级,材料性能分项系数也相应取为不同的三个数值。
为逐步和国际标准接轨,参照国际标准的有关规定及其控制实质,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的实际,在《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中,已将本条的内容纳入规范中。
去年完成修订工作并即发布实施的《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对砌体强度设计值的规定中,也考虑了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而取不同的数值。
这样,砌体结构的设计规范与施工规范将协调一致,配套使用。
关于砂浆和混凝土的施工质量,可分为“优良”、“一般”和“差”三个等级,强度离散性分别对应为“离散性小”、“离散性较小”和“离散性大”,其划分情况参见下表。
砌筑砂浆质量水平混凝土质量水平3.0.11 设置在潮湿环境或有化学侵蚀性介质的环境中的砌体灰缝内的钢筋应采取防腐措施。
说明:3.0.11根据国际标准《配筋砌体结构设计规范》ISO9652-3的规定,从建筑物的耐久性考虑,应对砌体灰缝内设置的钢筋采取防腐措施,并且规定了不同使用环境下的方法。
但鉴于我国尚未在砌体结构的设计规范中有这方面的规定,本规范对此只做了一般的要求。
3.0.12 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
施工层进料口楼板下,宜采取临时加撑措施。
说明:3.0.12 在楼面上砌筑施工时,常发现以下几种超载现象:一是集中卸料造成超载;二是抢进度或遇停电时,提前集中备料造成超载;三是采用井架或门架上料时,吊篮停置位置偏高,接料平台倾斜有坎,运料车出吊篮后对进料口房间楼面产生较大的冲击荷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