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国际比较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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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作者:蒋晓娇来源:《财会学习》2010年第08期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主要从国际上典型国家的个人所得税课税范围、税制模式选择、费用扣除的调整,税率的设计以及征收管理等方面进行阐述与对比分析,希望能够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提供一些思考。

一、美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介绍美国实行综合税制,将个人所有的收入汇总后扣除必要费用和宽免额(即俗称的免征额),按照统一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收入分为普通收入和资本收入,短期资本收入计入普通收入计税,长期资本收入单独计税,表1所列的是普通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采用报清缴法,并实行预扣税款办法,凡有固定职业的工人。

职员的工资、薪金收入,由雇用单位在支付时预扣代缴,年终由纳税人进行申报结算,多退少补。

目前,美国实行六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在10%~35%之间,按不同的申报方式计算缴纳。

2009年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见表1。

美国税法中规定了扣除项目(deduc-tion),这个概念类似于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起征点”或“免征额”。

2009年个人所得税法扣除的标准如下:其中单身纳税人和已婚单独申报纳税人的扣除额是5700美元;夫妻合报申报纳税人和单亲家庭(一方已故)纳税人的扣除额是11340美元;户主纳税人的扣除额是8350美元。

同时,给予老人宽免和盲人额外扣除额,大于65岁或者盲人给予额外1100美元的扣除额(大于65岁且是盲人给与2200美元扣除额)。

2009年规定的个人宽免额(exemption)为3650美元,这个数额是按年收入计算的。

不仅如此,为了保证中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的生活不会因为纳税过多而下降,美国税法还规定了各种免税收入和退税制度。

其中,税法中规定的免税项目包括:联邦政府及地方政府债券利息、职工取得的社会保障支付收入、政府对贫困户发放的粮卷收入、退休老兵补贴、雇主支付给雇员的养老及健康、福利和人寿保险返回收人、特定的奖学金、无偿捐赠等。

个人所得税制的国际比较

个人所得税制的国际比较

个人所得税制的国际比较个人所得税起源于英国,自1799年起开征。

现在,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众多国家的主要税种之一,也是英国、美国等国家的第一大税种。

我国于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20年间经历了不断的修改和调整。

最近的一次重要修改是在2005年10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决定从2006年起,将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800元提到1600元。

2006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2095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7.3%(1994年这个比例为1.4%),与英美等国家相比,比例相当低。

事实上,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负担普遍要高于发展中国家。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应税所得征收的税,个人所得税有三种征收模式:综合所得税、分类所得税和混合税制。

综合所得税是在扣除最低生活费、抚养费等的基础上,按累进税率对全年全部所得征税;分类所得税是把所得按来源、性质分类,对每类所得分别制定一个税率;混合税制一般是先对各类所得课税,再按累进税率对一定数额以上的全年所得征税。

从全球各国的实践来看,综合税制已经成为主流,因为综合税制的税率结构简单,纳税人按其收入水平和能力负担税收,体现了税法的公平原则。

现在,欧洲各国大部分采取综合税制,只有英国、葡萄牙实行的是混合税制。

在拉丁美洲,除了智利、厄瓜多尔等国采用混合税制,其他也大多实行综合税制。

拉丁美洲、大洋洲也表现出相同的情况。

在亚洲,只有中国、约旦等国家实行分类税制。

下面从税制角度对个人所得税作些比较分析。

一、纳税人各国对纳税人的规定虽然不完全一样,但基本要义一样,即对本国居民或公民的所得征税,不论其收入来自于国内还是国外,同时只对非本国居民来自本国境内的所得征税。

各国对纳税人规定的区别在于各国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不同。

有些国家以是否在本国有固定居所为标准,有些国家以居住时间来判断,还有一些国家判断居民身份是看自然人是否有在本国境内居住的意愿。

英国税法规定,本国居民至少要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个:在英国有永久居所;一个纳税年度至少在英国居住183天;一个纳税年度虽在英国居住没有半年,但连续4年来访英国,每年达3个月。

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00

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00

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00个人所得税是一种针对个人收入所征收的税收,几乎所有国家都实行个人所得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在国家财政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它能够提供国家财政运作所需的资金,支持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并满足国家公共服务的需求。

不同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差异,下面将介绍一些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1.美国: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分级税率进行征收,分为七个不同的税率层级。

税率从10%到37%不等,具体税率取决于纳税人的收入水平。

此外,美国税法还允许各种减税措施和免税额,以降低纳税人的负担。

2.英国:英国的个人所得税也采用分级税率制度。

税率从20%到45%不等,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分为不同的税档。

此外,英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个人免税额,免税额的大小根据个人情况而定。

3.法国:法国的个人所得税也是采取分级税率制度,税率从0%到45%不等。

法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婚姻状况、子女人数等因素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并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

4.德国:德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度,税率从0%到45%不等。

德国还实行税收分配制度,个人所得税的一部分会用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

5.日本: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也采用累进税率制度,税率从5%到45%不等。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家庭状况、企业领导地位等因素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并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

除了上述国家,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还存在一些差异。

一些国家对低收入者征收较低的税率,以减轻他们的负担;一些国家设立临时税收,对高收入者进行额外征税。

此外,还有一些国家在个人所得税制度中设置了特殊税制,如股利税、投资所得税等。

总的来说,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都是为了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而设立的。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税收征收方式是根据各国的财政状况、国家发展目标等因素来确定的,不同国家的税制体系都有着自身的特点和优势。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国际交往的日益密切,中美两国之间的比较研究变得愈加重要。

其中一个重要的比较点就是个人所得税制度。

中美两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这种差异不仅体现在税率和起征点上,还包括税法体系、扣除标准、税收政策等方面。

本文将对中美两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比较,并对其优劣势进行分析。

一、税率和起征点的比较在税率方面,中美两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七个等级,最低税率为3%,最高税率为45%。

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七个等级,最低税率为10%,最高税率为37%。

从税率来看,美国的最低税率要高于中国,但最高税率却要低于中国。

美国的税率分布相对均匀,税率递进性较强,而中国的税率分布则不够均衡,税率递进性不够明显。

在起征点方面,中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人民币,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12000美元。

可以看出,美国的起征点明显高于中国,适用范围更广。

二、税法体系的比较中美两国的税法体系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中国采用的是总额纳税制,即以纳税人的全部所得为计税基础,然后根据不同的法定扣除项目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

而美国采用的是分项纳税制,即根据不同的收入项目分别计算应纳税款,然后将这些应纳税款加总起来得出最终应纳税款。

从税法体系来看,中国的总额纳税制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更为简单,但也容易出现漏税和逃税现象;而美国的分项纳税制征收更为精细,但繁琐度也更高。

三、扣除标准的比较在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方面,中美两国也存在着差异。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包括基本生活费、子女教育、租房、住房贷款等,扣除标准比较全面。

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包括基本生活费、子女教育、医疗保险等,扣除项目相对较少。

可以看出,中国的扣除标准相对来说更为全面,对纳税人的生活支出更为关注;而美国的扣除标准相对来说较为简单,会导致有些生活支出无法得到合理的减免。

四、税收政策的比较在税收政策方面,中美两国也存在着差异。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个人所得税(personalincome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它与每个公民的直接经济利益紧密相连,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此税种。

自从1799年在英国诞生以来,个人所得税经过两个多世纪的发展变革,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个人收入和维持宏观经济稳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在西方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国家税制结构中最为重要的税种,个人所得税一般占税收收入的30%-50%左右,有学者称其为经济的“自动稳定器”。

个人所得税是调节社会分配的主要税种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然而,与此相对应,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与当前经济生活不适应之处也日益突出。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起步较晚,虽几经修改,但目前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对居民纳税人界定不科学,分类所得税制暴露出许多弊端,税率结构不合理,费用扣除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征管法律不够完善。

具体影响个人所得税效果的因素很多,本文在对中外个人所得税法总体比较的基础上,从个人所得税的基本特征入手,对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史进行大体的阐述,并分别通过纳税人、税率、费用扣除、课税模式、征管等方面,对国际上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做法进行分析,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运行状况进行对比,通过借鉴国际个人所得税法的先进经验,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提出建议。

这样可以使我们更好地吸收经济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成熟经验,借鉴其所长,弥补我们立法不足和一些制度的缺失,可以让我们少走弯路,更好的发挥个人所得税在经济发展中应有的作用。

个人所得税的历史分析和国际比较研究

个人所得税的历史分析和国际比较研究

个人所得税的历史分析和国际比较研究xx年xx月xx日•引言•个人所得税的历史发展•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分析目•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建议•研究结论与展望录01引言个人所得税的起源、发展与功能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特点当前全球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趋势和挑战研究背景和意义研究内容和方法对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国际比较分析运用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分析个人所得税对经济发展、社会公平及财政收入的影响收集和整理有关个人所得税的历史资料和最新数据研究目的和目标深入了解个人所得税的历史演进和国际经验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政策建议02个人所得税的历史发展个人所得税的起源18世纪英国产业革命个人所得税起源于18世纪的英国,为了筹集财政资金应对拿破仑战争而设立。

美国独立战争美国独立战争期间,为了筹集战争经费,美国政府于1799年开征个人所得税。

20世纪初进入20世纪后,个人所得税在欧洲和美洲得到了广泛应用。

英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最为完善,经历了多次改革和调整,包括引入劳动所得抵免等政策。

个人所得税在各国的发展英国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相对复杂,税前扣除项目较多,同时还有遗产税和赠与税等附加税种。

美国日本个人所得税制度比较完善,实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税率较高,同时有较严格的税收征管制度。

日本个人所得税在中国的发展1950年税法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其中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改革开放后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2018年税改2018年我国进行了个人所得税改革,引入了综合所得的概念,并调整了税率和扣除标准。

01020303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英国英国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总额中占比约30%,实行分类个人所得税制,以个人为单位申报,也设立了完善的税收优惠和扣除制度。

美国美国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总额中占比最高,约38%,采用分类综合个人所得税制,以家庭为单位申报,有较为完备的税收优惠和扣除制度。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从事生产、经营、劳务、财产性权益等所得征收的税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中美两国都是世界上经济实力最强的国家之一,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也有各自不同的体系。

本文将对中美两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比较,并对其优劣势进行分析。

一、对比分析1.税率结构在税率结构上,中美两国存在较大差异。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分为七个档次,税率从3%到45%不等。

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分段累进税率,分为七个档次,税率从10%到37%不等。

从税率上来看,美国的税率更为平均,而中国的税率则偏向富人征收更多的税款。

2.税基范围在税基范围上,中美两国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主要征收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除了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外,还包括了股息、利息、租金、资本利得等各类财产所得。

换言之,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更为全面,对各类收入都进行征税,而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则相对狭窄。

3.税收优惠在税收优惠上,中美两国也存在差异。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各种各样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抵扣子女教育费用、医疗费用以及房屋抵扣等。

而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则相对较少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说,很难享受到税收优惠。

4.征收程序在征收程序上,中美两国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程序相对简单,主要采用代扣代缴的方式,税款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程序相对复杂,需要个人自行申报纳税,并且拥有较多的自由裁量权。

二、优劣分析就税率结构而言,美国的分段累进税率更为平等和公平,能够有效调节贫富差距。

而中国的超额累进税率存在富人纳税较高的问题,导致了贫富差距的扩大。

就税基范围而言,美国的个人所得税覆盖面更广,能够更全面地征税,确保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

而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的税基相对狭窄,导致了国家财政收入的不稳定。

三、结论中美两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税率结构、税基范围、税收优惠和征收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异,各自具有优劣势。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与借鉴引言个人所得税是一种对个人收入征税的税种,是各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各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不尽相同,因此,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和借鉴,有助于各国税务部门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税收收入并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以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为主线,分析并借鉴其他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探讨如何优化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较为复杂,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税率分为不同档次。

美国纳税人需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进行计算缴税。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以下特点:•所得税率较高:美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渐进税率制度,高收入群体的所得税税率较高。

•多项减免政策:美国通过多项减免政策,降低纳税人的负担。

•社会保障税:美国的个人所得税中包含社会保障税,用于支付社会保障福利。

瑞典个人所得税制度瑞典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具有高度的公平性,纳税人的收入水平越高,纳税比例也越高。

瑞典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特点如下:•高税率、高免税额:瑞典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较高,但免税额较大,低收入群体可享受一定程度的减免。

•税基广泛:瑞典的个人所得税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工资、奖金、股息、利息等多种收入来源。

•高福利:瑞典的个人所得税用于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借鉴根据对美国和瑞典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比较,可以得出以下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借鉴建议:1.渐进税率制度:借鉴美国的税率分档制度,可以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引入渐进税率,提高高收入者的所得税税率。

2.多项减免政策:借鉴美国的减免政策,适当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

3.宽税基:借鉴瑞典的个人所得税宽税基,将更多收入来源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4.加强社会福利:借鉴瑞典的做法,将个人所得税的一部分用于提供社会福利,提高国民生活水平。

结论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有助于各国税务部门了解其他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并进行借鉴与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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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国际比较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没有起到进行社 会财富再分配、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



有关个税制度改革,个税起征点的争议在近年来一直不断, 现介绍有代表性的国家的个税征收制度,以便大家了解国外 个税征收情况,同时也为我国个税改革提供参考。 1993年以来,我国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时每月减除费用 800元。到了2003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1993年提高了 60%,消费支出明显增长,超过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每月 8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导致职工消费支出不能在税前完全 扣除,税负明显加重。 统计数字显示,工薪阶层是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纳税 群体,大概有3亿左右。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700亿, 其中65%来源于工薪阶层。
2002年美国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为美国公民、 居民和非居民。美国公民是指出生在美国的 人和加入美国国籍的人。美国居民指非美国 公民,但按美国移民法拥有法律认可的永久 居住权(如获得绿卡)的人,不符合美国公民和 居民身份的为非居民。 (2)课税对象、税率。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 是美国公民和居民来源于全球的所得,美国 非居民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1)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及应纳税额的计算。美国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步骤是:税法规定的 各纳税人的全部所得先减去不予计列所得(为总所得);然后减去税法规定的应在“调整 所得前扣减的项目”(为调整所得);再减去分项扣减款项或标准扣减款项;再减去免税 项目(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为应纳税额);最后减去税收抵免税款和已付 税款等,即为最终的纳税款。对每一项目的计算,税法都有详细的规定和计算规则。超市 发票、生活用品发票都是扣减项目 (4) 征收方法。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期限为一全年。特殊情况可少于12个月。全年纳税 年度截止于每个日历年12月31日的,为按日历年度计的纳税年度;截止于每个日历年度 其他的任何一个日期的,为按财务年度计的纳税年度。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按日历年度为纳税年度的,在纳税年度次年的4月15日前申报纳税; 按财务年度为纳税年度的,应在纳税年度终止后次年的第4个月的第15日前申报纳税;以 领取工薪的纳税人,实行由雇主预扣代缴的制度。
美国税收趣闻1

赠送礼物要交税: 在美国,恋人或情人之间互赠礼物,要依法纳税。 礼物价值超过1万美元的,应按18%的税率缴税; 礼物价值超过3万美元,其适用税率也就达到55%。 所赠礼物范围包括飞机票、差旅费、服装等,所以,有些情人一旦翻脸 吵架,甚至会向税务部门举报以报复对方。 结婚送999支玫瑰 ,不是随礼1万
户主(包括丧偶者)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1 2 3 4 5 6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美元)
不超过10000的部分 超过10000至23350的部分 超过23350至56425的部分 超过56425至85975的部分 超过85975至153525的部分 超过153525的部分
税率(%)
10 15 27 30 35 38.6
已婚分别申报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1 2 3 4 5Βιβλιοθήκη 6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美元)
不超过6000的部分 超过6000至23350的部分 超过23350至56425的部分 超过56425至85975的部分 超过85975至153525的部分 超过153525的部分
税率(%)
10 15 27 30 35 38.6

已婚--合并申报的个人所税税率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美元) 税率(%)
1
2
不超过12000的部分
超过12000至46700的部分
10
15
3 4
5
超过46700至112850的部分 超过112850至171950的部分
超过171950至307050的部分
27 30
35
6
超过307050的部分
38.6

德国——逐年减轻居民税收负担
1998年,个人所得税的比率最高为个人收入
的53%,但到2005年,个人收入所得税的 最高比率已经下降到42%, 而最低个人收入所得税的比率也已经从1998 年的25.9%下降到2005年的15%
德国----个人所得税
收入越多的,缴税比例越高,而且个人所得
单身--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1
2 3 4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美元) 不超过6000的部分
超过6000至27950的部分 超过27950至67700的部分 超过67700到141250的部分
税率(%) 10
15 27 30
5
6
超过141250至307050部分
超过307050的部分
35
38.6
税的比例每年都要调整。单是个人所得税中 的工资税就占德国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 德国政府对不同家庭情况采取不同的个人所 得税起征点。根据纳税人的家庭状况加以区 分,如单身、已婚无孩子、已婚有孩子等。 但是有些情形可以减少个人收入所得税,例 如已婚家庭子女未满18岁等

离婚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实行一种简便的离婚办法。它规定,结婚不 满两年,未生儿育女且又无贵重财产的夫妻,只需向州政府法律部门邮 寄30美元的离婚税款,并承诺双方无争执地处理财产,离婚即自动生效。
美国税收趣闻2
卧室定税收:在美国,由于各州税法不尽相同,因 此,常闹出一些笑话。例如,有一户人家的房子正 处在两州交界线上,主人应该向谁纳税呢?这也难 倒了联邦政府。经过反复权衡,联邦当局作出一项 “英明”决策:卧室处于何州,就向哪一州交税。 在他们看来,住宅的其他部分都是次要的,只有卧 室最为重要的。 浪费奢华要交税:在美国用公款请客吃饭,要按饭 金的50%在饭后2小时内向税务局缴纳税款。(某 市的开发区饭店林立,号称“腐败一条街”)
美国----财政来源主要是富人纳税
最基本原则是多收入多缴税,收入低的先缴税后退税 高收入者是美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的主体。据统计, 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群体所缴纳的税款每年占 美国全部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是美国税收最 重要来源,而不是占纳税总人数绝大部分的普通工 薪阶层。 美国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仅考虑个人的收入,而且十 分重视家庭其他成员尤其儿童的数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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