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工因病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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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提前退休的相关政策

疾病提前退休的相关政策
十一、退休职工的医疗保健
1.疾病提前退休职工应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协调医疗机构,为退休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3.鼓励医疗机构开展针对退休职工的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活动,提高退休职工的健康水平。
十二、退休职工的社会参与
1.支持退休职工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贡献社会。
2.定期分析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优化政策,提高政策适应性和有效性。
3.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增进社会对疾病提前退休政策的理解和支持。
十六、退休职工的再就业服务
1.鼓励疾病提前退休职工根据身体状况和个人意愿,参与适合的再就业活动。
2.提供再就业培训服务,帮助退休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增强再就业竞争力。
疾病提前退休的相关政策
一、政策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力市场的变化,以及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疾病提前退休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确保职工权益,缓解劳动力市场压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相关政策。
二、适用范围
1.本政策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
1.鼓励家庭成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退休职工,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2.提供家庭护理指导和支持,帮助家庭成员更好地照顾退休职工。
3.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为退休职工提供多样化的志愿服务。
十九、退休职工的权益保护
1.加强对退休职工权益的保护,依法查处侵害退休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2.建立健全退休职工法律援助制度,为退休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2.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申请疾病提前退休。

事业单位提前退休的条件

事业单位提前退休的条件

事业单位提前退休的条件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是指在规定的年龄之前,由于各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享受退休待遇。

事业单位提前退休的条件是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来确定的。

本文将从年龄条件、工龄条件、健康条件和个人申请等方面详细介绍事业单位提前退休的条件。

1. 年龄条件事业单位提前退休的年龄条件根据相关法规和单位规定而定。

一般而言,男性员工提前退休的年龄条件为55周岁,女性员工为50周岁。

这是目前普遍适用的标准,但具体年龄条件可能会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而有所调整。

2. 工龄条件事业单位提前退休的工龄条件主要指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和优抚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员工需要在事业单位工作满20年以上才具备提前退休的资格。

3. 健康条件事业单位提前退休的健康条件是确保员工身体健康情况良好,能够顺利享受退休待遇。

具体的健康条件包括身体状况、体检情况等。

例如,员工不得患有可能影响劳动能力的严重疾病,或者通过体检认定为身体健康。

4. 个人申请事业单位提前退休的条件之一还包括个人申请。

员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主动向单位提出提前退休申请。

但是,单位会根据员工的年龄、工龄、岗位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同意员工的申请。

因此,个人申请只是条件之一,并不一定能够被批准。

总结:事业单位提前退休的条件包括年龄条件、工龄条件、健康条件和个人申请等。

员工需要达到相应的年龄和工龄要求,保持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并符合单位规定的申请程序。

在满足这些条件的前提下,员工才有可能获得事业单位的提前退休资格。

提前退休不仅是对员工辛勤工作的一种回报,也为职工生活的后续安排提供了保障。

然而,每个单位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员工在考虑提前退休时应了解单位内部的相关规定,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事业单位职工因病提前退休

事业单位职工因病提前退休

事业单位职工因病提前退休今年政策规定有新的变化为了做好2007年事业单位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客观、公正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保证因病或非因工伤残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或退职)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今年将对事业单位病退作出如下规定:一、申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的范围和条件(一)申报的范围参加新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事业单位,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在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后丧失劳动能力的在编工作人员。

(二)申报的条件申请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1)各种恶性肿瘤发现转移(含血液肿瘤)或经手术、放疗、化疗无效者。

(2)心功能长期在Ⅲ级至Ⅳ级,持续一年以上,或者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

(3)各种原因导致的长期重度呼吸困难、重度肺功能损伤和重度低氧血症者,或具备上述三种情况之一需辅助呼吸者。

(4)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5)各种维系生命的器官移植术后。

(6)各种原因致双眼全盲治疗无效者。

(7)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无效者。

(8)慢性重度肝炎或失代偿肝硬化(反复出现黄疸、腹水、浮肿,明显脾功能亢进者)。

(9)急性脑血管病或颅脑损伤,神经和肌肉器质性疾病(包括变性疾病、脱髓鞘疾病等)经半年以上治疗后,遗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一是仍处于昏迷或去皮层状态;二是四肢瘫痪(肌力三级)、偏瘫肌力二级以下者;三是遗有完全性失语者;四是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手术或长期服药治疗,症状未能缓解者;五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瘫痪并伴有大小便失禁或者呼吸困难者;六是脊髓损伤完全截瘫半年以上者。

(10)其他符合《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规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1至4级者。

二、劳动能力鉴定适用标准1.《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

事业单位提前退休规定

事业单位提前退休规定
第四十一章:退休人员表彰与奖励
第四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定期对表现突出的退休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弘扬正能量,激励广大退休人员发挥余热。
第四十七条:退休人员表彰和奖励的标准、程序,由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
第四十八条:获得表彰和奖励的退休人员,可作为典型事迹进行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四十二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应根据国家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进行调整。
第二十九条: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为退休人员调整退休待遇,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的稳定提高。
第三十条:退休人员在享受退休待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可向所在单位提出待遇调整申请,单位应按程序进行审核。
第二十九章:退休人员社会活动的参与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加强对退休人员的监督,确保退休待遇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三十六条:退休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七章:退休人员合法权益保护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应依法保护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退休人员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事业单位或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控告。
第十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
第五章: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对退休人员实行人性化管理,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其退休生活品质。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做好退休人员的联系与沟通工作,及时了解和解决退休人员的实际困难。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提高退休生活质量。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在提前退休工作中,应当依法保障工作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七章:附则

提前退休的新政策

提前退休的新政策
2.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3.定期发布提前退休政策评估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策透明度。
十九、提前退休政策的社会参与
1.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前退休政策的制定、宣传和评估,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2.建立多元化的参与渠道,包括座谈会、论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吸纳社会公众的意见。
1.职工提退休申请书。
2.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4.健康体检报告。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提前退休审核与审批
1.单位审核:单位应在收到职工提前退休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职工。
2.社保经办机构审批: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单位报送的提前退休申请材料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职工及其单位。
四、提前退休程序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前退休申请。
2.单位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给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提前退休申请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职工及其单位。
4.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
五、提前退休待遇
1.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政策规定,计算提前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加强与工会、企业等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职工福利的提升。
二十三、提前退休政策的普及与推广
1.在全国范围内普及提前退休政策,确保职工对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推广策略,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性。
3.通过典型案例、成功经验等方式,宣传提前退休政策的好处,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
2.对在特殊岗位、特殊环境下工作的职工,经相关部门认定,可适当放宽提前退休的年龄和缴费年限条件。

因病提前退休最新政策

因病提前退休最新政策
4.根据监测和评价结果,调整完善政策措施,确保政策的长效性和适应性。
二十一、国际合作与交流
1.积极参与国际社会保障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我国因病提前退休政策的水平。
2.与国际组织合作,开展因病提前退休政策研究,推动政策创新。
3.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的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退休职工的医疗服务质量。
3.与人力资源市场密切配合,为病退职工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和机会。
4.推动政策创新,探索与慈善机构、社会力量合作模式,拓宽因病提前退休职工的帮扶渠道。
二十、监测与评价
1.建立因病提前退休政策监测机制,定期收集和发布政策执行情况。
2.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优化政策设计。
3.鼓励第三方机构参与政策评估,提高评估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十四、社会参与与融入
1.鼓励因病提前退休职工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增强其社会融入感。
2.为退休职工提供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平台,发挥其在志愿服务方面的作用。
3.加强对退休职工的心理健康关怀,提供心理咨询和社交支持,预防孤独症等心理问题。
4.通过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兴趣小组,丰富退休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十五、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
3.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因病提前退休职工提供额外福利,如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
4.支持企业通过捐赠、资助等方式,为因病提前退休职工提供更多帮助。
十八、家庭支持与关怀
1.对因病提前退休职工的家庭成员提供心理健康支持,帮助他们适应家庭角色的变化。
2.加强对病退职工子女的教育关怀,确保其正常接受教育,不受家庭状况影响。
4.通过国际合作项目,为因病提前退休职工提供更多支持和帮助。
二十二、应急预案与风险管理

2022机关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政策是什么

2022机关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政策是什么

2022机关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政策是什么我们知道对于⼈们来说对于提前退休可能⼤家都是知道的,很多时候因为伤残等原因需要提前退休,那么对于提前退休政策具体是怎样的呢?关于这个问题,那么,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2022机关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政策是什么1、参加基本养⽼保险的职⼯必须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①正常退休:男满60周岁,⼥满50周岁(长期在管理和技术岗位上的⼥职⼯年满55周岁)。

②特殊⼯种提前退休:从事井下、⾼空、⾼温、低温、特别繁重体⼒劳动或者其他有害⾝体健康的⼯作,男满55周岁,⼥满45周岁,从事特殊⼯种时间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③因病提前退休:男满50周岁,⼥满45周岁,因病或者⾮因⼯致残,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条件的可办理病退。

2、企业和职⼯按照规定⾜额缴纳基本养⽼保险费的。

3、基本养⽼保险费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其中1998年6⽉30⽇前参加⼯作并参加基本养⽼保险,2008年6⽉底前达到退休年龄的缴费年限须满10年以上)。

退休年龄《国务院关于安置⽼弱病残⼲部的暂⾏办法》和《国务院关于⼯⼈退休、退职的暂⾏办法》(国发〔1978〕104号)⽂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应该退休。

(⼀)男年满六⼗周岁,⼥年满五⼗周岁,并且累计⼯龄满⼗年的;(⼆)男年满五⼗五周岁、⼥年满四⼗五周岁,累计⼯龄满⼗年的,从事井下、⾼空、⾼温、特别繁重体⼒劳动或其他有害⾝体健康的⼯作;(三)男年满五⼗周岁,⼥年满四⼗五周岁,累计⼯龄满⼗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的应当准予退休。

通过上⽂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对于提前退休⽅⾯的问题还是⽐较⼴泛的,所以需要⼤家去了解清楚了,希望⼤家明⽩。

以上这些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步的要求,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事业单位一类 提前退休政策

事业单位一类 提前退休政策

事业单位一类提前退休政策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公司、军队、科研院所等组织机构管理的单位,其退休政策一直备受关注。

近年来,为了更好地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发展趋势,事业单位一类的提前退休政策得以制定和实施。

本文将就事业单位一类提前退休政策进行详细探讨,包括政策背景、政策内容和政策影响等方面。

一、政策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凸显,事业单位退休年龄也成为一个较为热议的话题。

为了缓解人口结构的压力和提高就业机会,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退休政策,包括事业单位一类的提前退休政策。

这一政策旨在鼓励事业单位员工合理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和退休计划,同时为更年轻的人群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二、政策内容1. 提早退休条件按照事业单位一类的提前退休政策,员工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提前退休。

首先,员工必须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通常是标准退休年龄的5年以上。

其次,员工需要在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通常是20年以上。

此外,员工还需要保持良好的工作表现和一定的健康状况。

2. 经济安排事业单位一类提前退休政策不仅关注员工的退休年龄和工作年限,还对员工的经济安排进行了具体规定。

根据政策要求,提前退休的员工可以享受与正常退休员工相同的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此外,一些单位还提供一定比例的退休金作为经济补偿。

3. 再就业机会为了提高退休员工的再就业机会,政府还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包括提供就业培训、职业指导和创业支持等,以帮助退休员工更好地融入社会和创造价值。

同时,政府还鼓励事业单位为退休员工提供岗位转移和再就业机会,以减少其再就业压力。

三、政策影响事业单位一类的提前退休政策对社会和个人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 促进就业机会提前退休政策为年轻人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通过增加岗位空缺,使得年轻人更容易找到工作并提高就业率。

同时,政策还为事业单位提供了机会调整部门结构和工作安排,以适应变化的人才需求和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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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工因病提前退休
今年政策规定有新的变化
为了做好2007年事业单位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客观、公正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保证因病或非因工伤残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或退职)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今年将对事业单位病退作出如下规定:
一、申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的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的范围
参加新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事业单位,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在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后丧失劳动能力的在编工作人员。

(二)申报的条件
申请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
(1)各种恶性肿瘤发现转移(含血液肿瘤)或经手术、放疗、化疗无效者。

(2)心功能长期在Ⅲ级至Ⅳ级,持续一年以上,或者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

(3)各种原因导致的长期重度呼吸困难、重度肺功能损伤和重度低氧血症者,或具备上述三种情况之一需辅助呼吸者。

(4)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5)各种维系生命的器官移植术后。

(6)各种原因致双眼全盲治疗无效者。

(7)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无效者。

(8)慢性重度肝炎或失代偿肝硬化(反复出现黄疸、腹水、浮肿,明显脾功能亢进者)。

(9)急性脑血管病或颅脑损伤,神经和肌肉器质性疾病(包括变性疾病、脱髓鞘疾病等)经半年以上治疗后,遗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一是仍处于昏迷或去皮层状态;二是四肢瘫痪(肌力三级)、偏瘫肌力二级以下者;三是遗有完全性失语者;四是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手术或长期服药治疗,症状未能缓解者;五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瘫痪并伴有大小便失禁或者呼吸困难者;六是脊髓损伤完全截瘫半年以上者。

(10)其他符合《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规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1至4级者。

二、劳动能力鉴定适用标准
1.《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

2.《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

三、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的职工申报劳动能力鉴定,须持住院病历(见附件)、县级以上医院近期诊断证明、医疗机构收费凭证、辅助检查结果、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书面申请,向所在单位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部门申报。

单位负责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对申报劳动能力鉴定职工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对符合条件的,填报《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3份,并提交职工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资料,以书面形式向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医务专家对各单位申报劳动能力鉴定职工的病历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给以受理,并安排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定点医院进行体检。

经体检后,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医务专家依照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医务专家的意见,上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后,将鉴定结论发放各单位。

对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由单位给予张榜公布,公示期限为7日,接受群众监督。

对无异议的,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申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

四、时间安排
1.上报材料时间:11月13日—11月14日。

2.体检鉴定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五、办理因病提前退休(职)人员养老金发放渠道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郑政文[2005]188号)文件第五条第三款“因机构改革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人员的退休待遇,参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乡镇机构改革中有关财政及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豫办[2005]32号)规定执行。

即:机构改革提前退休人员,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应领取的养老金,由原所在单位
按原经费渠道一次性支付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后,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其他原因未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办理提前退休(职)手续人员,养老金由原所在单位按原渠道发放,待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后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

”的规定,对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这次办理因病提前退休(职)的人员,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期间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得计算缴费年限,其应领取的养老金由原所在工作单位按原经费渠道发放,待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后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

六、其他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符合劳动能力鉴定条件的,可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七、劳动能力鉴定提供资料须知
(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1.《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3份,由各单位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部门根据职工伤(残)、病程度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

2.县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精神病患者需提供
精神病医院疾病诊断证明)。

3.与申报疾病有关的并加盖医院印章的原始病历(包括出院小结原始件)、医疗机构收费凭证复印件,各种特殊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等原始件或复印件。

4.职工本人要求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的书面报告(精神病患者需监护人签字)。

5.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

(二)、根据不同疾病需要,分别提供如下不同资料原件,如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医院印章方可有效。

1.癌症病者:提供病历报告单或某些特殊类型肿瘤相关的检查资料。

2.心脏病者:提供近期心电图或动态心电图、心脏超声(包括心功能测定)。

3.肝脏病者:提供近期肝功能(谷丙、谷草、白蛋白、胆红素)、凝血四项报告单,胃镜、近期B超或CT报告单。

4.肾脏病者:提供近期尿、肾功能、血常规化验单,B超或CT报告单。

5.血液病者:提供远近期血液骨髓化验单或有关特殊检查资料。

6.肺部疾病者:提供胸片、胸部CT片、肺功能测定报告单,
心电图及其他相关检查资料。

7.脑血管意外者:提供头颅片CT或核磁共振片及报告单、瘫痪者还需提供肢体肌理测定及肌电图。

8.眼科病者:提供近期的视力、矫正视力资料。

视野报告单,电生理检查(VED、ERG)或眼科B超报告单。

9.耳部疾病者:提供耳电测听、声阻抗听脑干反映(ABR)及耳声发射资料。

10.骨科病者:提供X光片或CT片及报告单,瘫痪者还需提供肌力测定及肌电图。

11.糖尿病者:提供远、近期血糖、尿化验单。

再根据并发症的不同分别提供与糖尿病相应的眼部疾病检查情况、心脏功能情况、肾脏功能情况资料。

12.遇特殊病情,需提供特殊病历资料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作人员解释说明后,请被鉴定者提供相关资料。

(三)、其他
劳动能力鉴定费按照《郑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关于调整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郑价费〔2003〕13号)的有关规定收取鉴定费。

收费标准: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费每人次200元。

保险福利科200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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