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康复医学质控标准-(1)全篇

2、交接班制度 (1)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者未到
岗前,交班者不得离岗。
(2)每天集体交接班一次(即晨会) ➢ 先由交接班者按交班簿或病史记录进行口头或书面交班,
报告患者流动情况和新入院、危重、特殊检查等患者的病 情变化及康复治疗的变化。 ➢ 危重患者或有特殊情况的患者,必须进行床边交班。 ➢ 接班者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交接清楚,以免延误治疗 或发生差错。 ➢ 接班后发生的一切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和处理。 ➢ 病区组长或护士长可以在会上对病区工作进行布置和安排。
3、治疗师应每天核对康复医嘱,确认无误后 方可执行。 4、康复治疗医嘱开出后治疗师应在24小时内 完成首次各项康复治疗。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 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三)值班与交接班 1、值班
(1)在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病房须设 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 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12、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患者及家属意见,改进 工作。
13、根据患者不同的功能障碍,在床边醒目处贴上防 范标签,如防跌倒、防误吸、防烫伤、防压疮等。 14、康复病区或治疗室中应设置患者治疗内容的公示 牌,包括患者姓名、治疗项目和治疗时间。
(三)康复治疗室工作
1、严格执行治疗室各项诊疗、功能评定和治疗操作 常规,避免医疗差错,杜绝医疗事故,康复治疗有
三、差错事故预防、处理制度
(一)预防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诊疗和操作常规。 2、严格执行安全防护制度、核对制度,掌握
好各项治疗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年技术差错率≤1% 3、治疗须知公示,如有禁忌和不适宜治疗的
情况及时反映,并告知患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
4、严格执行值班及交接班制度,严禁值班人员脱岗。
康复科科室管理建设指南

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康复科管理者加强科室康复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康复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康复科是在中康复科基本诊疗技术基础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用功能评定和康复方法(针法、灸法、传统手法、导引功法、中药、情志调理、物理疗法、作业疗法、言语疗法、矫形器等)为患者提供全面、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的临床科室。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康复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康复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基本条件第六条中医医院康复科应具备与其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技术力量,以保证康复诊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七条中医医院康复科应开设独立的康复门诊,根据诊疗工作情况,可开设相应的康复功能治疗区,如传统康复方法治疗区、物理治疗区、作业疗法区等,进行分区建设,统一管理.三级医院应开设康复病房,床位数不低于30张,并应根据医院的科室设置和学术特点,设置相应的康复单元(如脑病单元、骨关节病康复单元、儿童康复单元、老年康复单元、疼痛康复单元等).二级医院应设置中医康复门诊,有条件的可设置病房,床位数不低于15张。
开设康复病床的,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以8~10平方米为宜。
第八条中医医院康复科门诊应设置候诊区、康复诊室、康复治疗区。
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治疗区域应有保护患者隐私的设置。
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要求。
第九条中医医院康复科应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十条中医医院康复科设备设施配置,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
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12版)

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康复科管理者加强科室康复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康复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康复科是在中康复科基本诊疗技术基础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用功能评定和康复方法(针法、灸法、传统手法、导引功法、中药、情志调理、物理疗法、作业疗法、言语疗法、矫形器等)为患者提供全面、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的临床科室。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康复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康复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基本条件第六条中医医院康复科应具备与其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技术力量,以保证康复诊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七条中医医院康复科应开设独立的康复门诊,根据诊疗工作情况,可开设相应的康复功能治疗区,如传统康复方法治疗区、物理治疗区、作业疗法区等,进行分区建设,统一管理。
三级医院应开设康复病房,床位数不低于30张,并应根据医院的科室设置和学术特点,设置相应的康复单元(如脑病单元、骨关节病康复单元、儿童康复单元、老年康复单元、疼痛康复单元等)。
二级医院应设置中医康复门诊,有条件的可设置病房,床位数不低于15张。
开设康复病床的,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以8~10平方米为宜。
第八条中医医院康复科门诊应设置候诊区、康复诊室、康复治疗区。
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治疗区域应有保护患者隐私的设置。
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要求。
第九条中医医院康复科应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中医医院康复科设备设施配置,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
卫生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准则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和综合医院
康复医学科基本准则试行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提高
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卫生部的要求,我们特制定了《综合医院康复
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准则试行》。
现将
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准则试行共分为六章。
第一章介绍了基
本准则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第二章阐述了康复医学科的基本职能和工作内容;第三章明确了康复医学科的人员配置要求;第四章强调了康复医学科
的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第五章规定了康复医学科的质量管理和病例管理;第六章总结了试行的基本要点和重点工作。
四、为了确保指南和准则的有效实施,各医院管理层要高度重视,并
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规定的要求得
到全面贯彻落实。
康复医学科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科室各项工
作的管理和指导,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促进康复
医学科的规范发展。
大家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将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
推向一个新的水平,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好的康复服务,为社会的健康事业
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卫生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和管理指南》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站),市直管各医疗卫生单位:现将卫生部制定的《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卫医政发〔2011〕31号)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卫医政发〔2011〕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六日附件1: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和管理,提高综合医院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康复医疗服务需求,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和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的基本要求。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应当按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应用功能评定和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心理康复、传统康复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诊断和治疗技术,为患者提供全面、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的临床科室。
第四条二级以上(含二级,下同)综合医院应当按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独立设置科室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科室名称统一为康复医学科。
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开展心理康复咨询工作。
第五条综合医院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诊疗场所、专业人员、设备设施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以保障康复医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综合医院应当根据医院级别和功能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以疾病、损伤的急性期临床康复为重点,与其他临床科室建立密切协作的团队工作模式,选派康复医师和治疗师深入其他临床科室,提供早期、专业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整体治疗效果,为患者转入专业康复机构或回归社区、家庭作好准备。
第七条综合医院应当与专业康复机构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使患者在疾病的各个阶段均能得到适宜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第八条综合医院应当采取适宜技术开展以下康复诊疗活动:一、疾病诊断与康复评定:包括伤病诊断,肢体运动功能评定、活动和参与能力评定、生存质量评定、运动及步态分析、平衡测试、作业分析评定、言语及吞咽功能评定、心肺功能评定、心理测验、认知感知觉评定、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等。
康复医院建设与管理指南

康复医院建设与管理指南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十二五”时期康复医疗工作指导意见》精神,为指导和规范康复医院建设和管理,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康复医疗服务需求,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 版)》和《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 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是康复医院各临床医学科和康复治疗科室开展临床和康复医疗服务的基本要求。
康复医院应当按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满足患者康复服务需求。
第三条康复医院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主要以疾病、损伤导致的躯体功能与结构障碍、个体活动以及参与能力受限的患者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综合的康复治疗,并具备相关疾病的一般诊疗、处置能力和急诊急救能力的医疗服务机构。
第四条康复医院主要应用各类临床诊疗技术以及功能评定和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语言治疗、心理康复、传统康复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诊断和治疗技术,促进伤、病、残人士的生存质量和重返社会。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第五条康复医院应当按照《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要求,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床位规模、科室设置、诊疗场所、专业人员、设备设施,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专业流程,以保障康复医疗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康复医院应当按照《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要求,独立设置临床科室、治疗科室、评定科室、医技科室以及职能科室。
建筑格局和设施需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标准要求。
门诊和病房设臵参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方便患者就诊。
康复治疗科室符合专科化和专业化服务要求,科室设置分区,光线充足,室内整洁,地面平整防滑,各种治疗仪器应保持性能完好,备有急救物品。
第七条康复医院应当根据医院级别和功能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康复诊疗科室与临床科室密切配合,建立由医师、护士、治疗师和社会工作者等多专业和跨学科的康复团队工作模式。
【免费下载】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1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和管理,提高综合医院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康复医疗服务需求,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和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的基本要求。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应当按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应用功能评定和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心理康复、传统康复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诊断和治疗技术,为患者提供全面、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的临床科室。
第四条二级以上(含二级,下同)综合医院应当按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独立设置科室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科室名称统一为康复医学科。
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开展心理康复咨询工作。
第五条综合医院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诊疗场所、专业人员、设备设施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以保障康复医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综合医院应当根据医院级别和功能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以疾病、损伤的急性期临床康复为重点,与其他临床科室建立密切协作的团队工作模式,选派康复医师和治疗师深入其他临床科室,提供早期、专业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整体治疗效果,为患者转入专业康复机构或回归社区、家庭作好准备。
第七条综合医院应当与专业康复机构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使患者在疾病的各个阶段均能得到适宜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第八条综合医院应当采取适宜技术开展以下康复诊疗活动:一、疾病诊断与康复评定:包括伤病诊断,肢体运动功能评定、活动和参与能力评定、生存质量评定、运动及步态分析、平衡测试、作业分析评定、言语及吞咽功能评定、心肺功能评定、心理测验、认知感知觉评定、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等。
二、临床治疗:针对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临床问题,由康复医师实施的医疗技术和药物治疗等。
康复医学科质量与安全质控考核标准

被考核科室负责人签字:考核人员签字:
康复科室评审质控考核标准
考核时间:年月日
项目
分值
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扣分原因
康复医学科能开展康复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活动
30
1.康复科设置应当符合《综合医院康复学科建设和管理指南》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
2。科室对康复计划落实情况有自查、评价,有改进措施.
3.康复医师对每个康复患者有明确诊断与功能评估并制订康复治疗计划。
1。康复科设置不符合《综合医院康复学科建设和管理指南》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扣1分.
2。科室对康复计划落实情况无自查、评价,无改措施扣1分。
3。康复医师未对每个康复患者有明确诊断与功能评估并制订康复治疗计划扣0.5分。
住院患者康复治疗
20
1。有住院患者康复治疗的相关规定.
2.康复治疗计划由专业康复人员实施。
康复治疗计划未由专业康复人员实施扣1分.
制订康复相关的医疗文书书写要求,质量控质标准,康复意外紧急处置预案.
30
1.有康复相关的医疗文书书写要求和质控标准。
2。有康复意外紧急处置预案与流程。
3。科室对落实情况自查、评估、分析、反馈、整改.
1。康复科设置不符合《综合医院康复学科建设和管理指南》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扣1分.
2。科室对康复计划落实情况无自查、评价,无改进措施扣1分。
3。康复医师未对每个康复患者有明确诊断与功能评估并制订康复治疗计划扣0.5分。
住院患者康复治疗
25
1。有住院患者康复治疗的相关规定。
2。康复治疗计划由专业康复人员实施.
1。无康复相关的医疗文书书写要求和质控标准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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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指南是对综合医院设臵康复医学科和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的基本要求。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应当按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应用功能评定和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心理康复、传统康复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诊断和治疗技术,为患者提供全面、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的临床科室。
第四条二级以上(含二级,下同)综合医院应当按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独立设臵科室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科室名称统一为康复医学科。
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开展心理康复咨询工作。
第五条综合医院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诊疗场所、专业人员、设备设施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以保障康复医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综合医院应当根据医院级别和功能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以疾病、损伤的急性期临床康复为重点,与其他临床科室建立密切协作的团队工作模式,选派康复医师和治疗师深入其他临床科室,提供早1 / 22期、专业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整体治疗效果,为患者转入专业康复机构或回归社区、家庭作好准备。
第七条综合医院应当与专业康复机构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使患者在疾病的各个阶段均能得到适宜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第八条综合医院应当采取适宜技术开展以下康复诊疗活动:一、疾病诊断与康复评定:包括伤病诊断,肢体运动功能评定、活动和参与能力评定、生存质量评定、运动及步态分析、平衡测试、作业分析评定、言语及吞咽功能评定、心肺功能评定、心理测验、认知感知觉评定、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等。
二、临床治疗:针对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临床问题,由康复医师实施的医疗技术和药物治疗等。
三、康复治疗:在康复医师组织下,由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康复工程等专业人员实施的康复专业技术服务。
包括:(一)物理治疗(含运动治疗和物理因子治疗);(二)作业治疗;(三)言语吞咽治疗;(四)认知治疗;(五)传统康复治疗;(六)康复工程;(七)心理治疗。
第九条综合医院应当鼓励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开展康复服务。
第十条综合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南要求切实加强对康复医学科的管理,不断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满足患者康复医疗最新资料推荐服务需求。
第十一条综合医院应当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诊疗护理指南、常规,建立、健全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制度,制定康复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并认真有效地组织实施,持续改进康复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综合医院应当保证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层次、结构合理,岗位责任分工明确,团队协作特征鲜明,服务流程科学、规范,病历书写符合要求,信息资料保存完整。
第十三条综合医院应当科学制订康复医学人才培养目标以及岗位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康复医学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第十四条综合医院应当重视和加强住院患者的医疗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医院感染和预防并发症,防止发生二次残疾。
第十五条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就医环境应当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便利、舒适、整洁、温馨。
门诊、病区及相关公用场所应当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规定的相关标准,医务人员应当善于了解和体察患者心理,服务热情、礼貌、耐心、细致。
第十六条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诊疗活动应当达到以下指标:(一)康复治疗有效率90%;(二)年技术差错率1%;(三)病历和诊疗记录书写合格率90%;(四)住院患者康复功能评定率gt;98% ;(五)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平均住院日不超过30 天,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平均住院日不超过40 天。
第十七条综合医院应当保证各类康复设备维护良好,每3 个月检3 / 22查1 次,并有相关记录,设备完好率>90%。
第十八条综合医院应当提供统一、规范的康复医疗服务,康复医学专业人员和康复医疗专业设备应当由康复医学科归口管理,避免资源浪费,保证康复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第十九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臵省级康复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对辖区内康复医学科设臵和康复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质量控制。
综合医院应当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康复医疗质控中心开展的检查和质控工作。
第二十条本指南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卫生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卫医发?1996?13 号)同时废止。
卫生部关于印发《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9 年版)》的通知卫医政发?2019?17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促进我国康复医学的发展,加强康复医院的建设,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对1994 年发布的《康复医院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9 年版)》,作为新建康复医院的验收标准。
本文印发前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康复医院,应当对照该标准加强建设,尽快达到标准要求。
因社会经济状况和康复医疗服务需求等原因,确需设臵一级康复最新资料推荐医院的地区,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一级康复医院基本标准,报我部备案后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三级康复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300 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75%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骨与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脊髓损伤康复科、儿童康复科、老年康复科、心肺康复科、疼痛康复科、听力视力康复科、烧伤康复科中的6 个科室,以及内科、外科和重症监护室。
(二)治疗科室:至少设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心理康复室和水疗室。
(三)评定科室:至少设运动平衡功能评定室、认知功能评定室、言语吞咽功能评定室、作业日常活动能力评定室、心理评定室、神经电生理检查室、心肺功能检查室、听力视力检查室、职业能力评定室中的7 个。
(四)医技科室:至少设医学影像科、检验科、药剂科、营养科、门诊手术室、消毒供应室。
(五)职能科室(部门):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信息科、社区康复服务部门等科室(部门)。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4 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2 名/床,康复治疗师0.4 名/ 床,护士0.3 名/床。
5 / 22(二)医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不低于医师总数的15%。
临床科室科主任应当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临床各科室至少有3 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三)康复治疗师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不低于康复治疗师总数的10%。
治疗科室科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康复治疗工作5 年以上。
(四)各临床科室医师结构合理,能够满足三级医师责任制等医疗核心制度要求。
四、场地(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95 平方米。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 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 米。
(二)康复治疗区域总面积不少于3000 平方米。
(三)医院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参照同级综合医院基本设备并结合本专业实际需要配臵。
(二)专科设备1. 康复评定:至少配备运动心肺功能及代谢功能评定、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三维运动分析、平衡功能评定、认知言语吞咽评定、作业评定等设备。
2. 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最新资料推荐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训练器、肌力训练设备、肩及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治疗床及悬挂装臵、功率车、踏步器、助行器、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生物反馈训练设备、减重步行训练架、专用运动平板、儿童运动训练器材、情景互动训练设备以及康复机器人。
3. 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电疗(包括直流电、低频电、中频电、高频电疗设备)光疗、超声波治疗、磁疗、功能性电刺激、传导热治疗、冷疗、牵引治疗设备。
4. 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手功能作业训练、模拟职业作业设备。
5. 认知、言语、吞咽治疗:至少配备认知训练、言语治疗、非言语治疗和吞咽治疗设备。
6. 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火罐、中药药浴、中药熏蒸等设备。
7. 康复工程:至少配备临床常用假肢、矫形器、辅助具制作设备。
8. 水疗:7 / 22至少配备蝶形浴槽、涡流/ 气泡浴槽、步态跑台浴槽等设备。
(三)信息化设备:在住院部、信息科等部门配臵自动化办公设备,保证医院信息化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四)病房床单元基本装备同三级综合医院。
(五)有能满足日常诊疗业务需要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指南和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程等,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二级康复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 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占75%以上。
二、科室设臵(一)临床科室:至少设臵骨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儿童康复科、老年康复科、听力视力康复科、疼痛康复科中的3 个科室以及内科、外科、重症监护室。
(二)治疗科室:至少具备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传统康复治疗功能。
(三)评定科室:至少具备运动平衡功能评定、认知功能评定、言语吞咽功能评定、作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神经电生理检查、听力视力检查中的5 项功能。
(四)医技科室:至少设臵超声科、检验科、放射科、药剂科和消最新资料推荐毒供应室。
(五)职能科室(部门):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信息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社区康复服务科室(部门)。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2 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15 名/床,康复治疗师0.3 名/ 床,护士0.3 名/床。
(二)医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数不少于医师总数的10%。
临床科室科主任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临床各科室至少有2 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四、场地(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85 平方米。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 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 米。
(二)康复治疗区域总面积不少于800 平方米。
(三)医院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参照同级综合医院设备并结合本专业实际需要配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