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书屋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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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镇农家书屋管理考核细则

“农家书屋”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农民办的一件实事,是为解决农村群众“看书难、借书难”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也是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使农家书屋真正发挥作用,更好地为新农村服务特制定农家书屋管理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本细则的考核对象为村党总支书记、农家书屋图书管理员。

二、考核内容

1、村党总支书记

村党总支书记是农家书屋管理工作的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农家书屋建设管理工作负总责。要将农家书屋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管理。要保证书屋经费的投入,逐步改善书屋软硬件设施,必须保证每年的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

要做好书屋的四防安全工作,保证书屋内图书、音像等国有资产不流失不损毁。

2、图书管理员

图书管理员是书屋日常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按时参加业务主管部门的例会和培训。认真执行农家书屋的规章制度,虚心听取读者的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对书屋所进图书、期刊、音像制品、杂志等必须加盖公章,并分类做好入库登记。图书、杂志、音像制品等借出必须办理借阅手续。要妥善保管好图书借阅押金。保证书屋环境整洁,及时做好书屋防潮、防尘、防蛀、防火工作。

三、奖惩制度

镇政府对各村农家书屋考核工作,采取固定时间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范围包括书屋硬件建设、管理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及簿册、图书库存数量、开放时间、群众意见等六个方面。年终根据检查结果评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将评比结果与总支书记工资挂钩,对出席市及市以上先进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不合格的给予全镇通报批评。

对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图书丢失损毁的,按书目定价金额由

总支书记和图书管理员按比例赔偿并在直接工资中扣出。

附件:农家书屋各项管理制度

一、农家书屋图书音像制品借阅制度

一、村民有阅览和借阅图书的权利;

二、凡在本村农家书屋借阅书籍、阅读报刊的人员,必须是本村村民,凭身份证办理借阅手续,未满12周岁的儿童,应在父母等监护人的带领下进行借阅,否则不能单独借阅图书;

三、村民借阅图书必须遵守书屋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借阅时必须真实登记借阅登记表(姓名、书名、书价借阅时期、还书日期);

四、农家书屋陈列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全部实行开架借阅,在书屋内读者可自行取阅一册(盘、盒),阅毕放回原处;

五、外借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办理外借登记手续交付借阅押金(书目定价的3倍金额)后,方可带出室外;

六、报纸、工具书只供现场阅读及查阅,一般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外借时间不超过3天;

七、借阅图书、期刊、音像制品每次限借2册(盘、盒)以内,每次借阅时限不超过15天。

八、借阅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要按期归还,如需续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九、自觉爱惜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不得折页、勾画圈点、撕割,如有遗失、损坏,按定价赔偿。

附件二:农家书屋管理员工作细则

一、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图书管理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三、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农家书屋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开放时间,不擅离岗位。

四、热情服务、树立“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理想、虚心心听取读者意见、耐心解答读者问题,提高服务水平。

五、图书归还后及时上架,定期统计。

六、及时打扫卫生,保质室内清洁。妥善保管好图书音像资料及书屋设施,离开时注意切开电源。确保书屋的四防安全。

附件三: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一、农家书屋内所有图书音像制品均属于国有资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变卖和流失,如有流失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农家书屋是集外借、阅览于一体的村级信息中心。要严格把好出版物质量关。严禁淫秽、色情、盗版等非法出版物,为群众提供健康有益的出版物。

三、要设专(兼)职管理人员,并主动接受业务培训。

四、加强管理,健全各种本簿,搞好登记,保证正常运转。

五、保证开放时间,耐心服务,方便村民借阅。

六、保持书屋室内外环境卫生和四防安全,为读者提供良好的借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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