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书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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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农家书屋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农家书屋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农家书屋规章制度农家书屋规章制度。

第一条,开放时间。

1. 农家书屋每周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至下午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闭馆。

第二条,借阅规定。

1. 读者需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办理借阅手续。

2. 每位读者最多可借阅3本图书,借阅期限为15天,逾期需缴纳超期费用。

第三条,阅览规定。

1. 读者在阅览时需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影响他人。

2. 阅览期间不得将图书带离书屋,不得在书页上做任何标记或
损坏书籍。

第四条,环境卫生。

1. 读者在使用书屋时需保持环境整洁,不得乱扔垃圾或破坏公共设施。

2. 禁止在书屋内吸烟、饮食或饮酒,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第五条,安全规定。

1. 读者在书屋内需遵守秩序,不得打闹、滑冰或进行其他危险行为。

2. 发现火灾、盗窃等紧急情况时,需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配合疏散。

第六条,其他规定。

1. 书屋内禁止携带宠物进入。

2. 读者需爱护书屋内的书籍和设施,如有损坏需按规定进行赔
偿。

第七条,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读者,书屋工作人员有权采取警告、暂停借阅资格或禁止进入书屋等措施。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书屋工作人员有权报警处理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读者在使用书屋时,需遵守以上规定,共同维护书屋的良好秩序和环境。

[规章制度]农家书屋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农家书屋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农家书屋规章制度农家书屋规章制度。

第一条农家书屋是为了促进农村居民的阅读和学习,提高农民的文化素养而设立的公共场所。

第二条农家书屋的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晚上10:00,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管理员申请延长开放时间。

第三条进入农家书屋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管理员的登记。

第四条农家书屋内禁止吸烟、喧哗、饮食,保持室内整洁,爱护书籍和设施设备。

第五条农家书屋内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赌博、传销等违法活动。

第六条农家书屋内禁止擅自携带宠物进入,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管理员申请。

第七条农家书屋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如有特殊需
要需提前向管理员申请。

第八条农家书屋内禁止损坏、涂写、污损书籍和设施设备,如
有损坏需按规定进行赔偿。

第九条农家书屋内严禁传播违法、淫秽、暴力等有害信息,如
发现违规行为将会受到处理。

第十条农家书屋内的活动需提前向管理员申请,并接受管理员
的安排和指导。

第十一条违反农家书屋规章制度的人员将会受到警告、暂时禁
止进入、永久禁止进入等处理。

第十二条农家书屋管理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劝阻、制止,情况严重的将报警处理。

第十三条农家书屋规章制度由管理员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需
要将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以上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和借阅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和借阅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和借阅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家书屋的管理和借阅工作,提高农家书屋的使用效率,促进农村文化的繁荣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家书屋的所有管理和借阅活动。

第三条农家书屋的管理和借阅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农家书屋管理第四条农家书屋应设在交通便利、易于村民出入的地方,保证书屋的正常开放。

第五条农家书屋应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负责书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六条农家书屋应建立健全图书管理制度,对图书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确保图书的完好无损。

第七条农家书屋应定期对藏书进行清理,及时淘汰损坏、过时的书籍,补充新图书。

第八条农家书屋应设立图书阅览区、借阅区、休闲区等不同功能区域,方便村民阅读和学习。

第九条农家书屋应保持整洁、干净、舒适的环境,定期进行卫生打扫。

第十条农家书屋应定期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提高村民的阅读兴趣和阅读能力。

第三章借阅制度第十一条农家书屋实行免费借阅制度,村民均可免费借阅。

第十二条村民借阅图书时,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填写借阅登记表。

第十三条村民借阅图书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借阅图书时,应选择与自身需求相符的书籍。

(二)借阅图书时应爱护书籍,不得随意涂改、折叠、撕页等。

(三)借阅图书期限一般为30天,如需续借,需在到期前向管理人员申请。

(四)逾期未还图书的,每逾期一天收取一定的滞纳金。

第十四条村民遗失或损坏图书,应按照图书的原价赔偿,或按照管理人员指定的方式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村民对农家书屋的借阅服务有意见和建议的,可以向管理人员提出,管理人员应及时予以处理和回复。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农家书屋管理人员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农家书屋管理人员提出,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规章制度]农家书屋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农家书屋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农家书屋规章制度农家书屋规章制度。

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和阅读环境,保障农家书屋的正常运营,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开放时间。

1. 农家书屋的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晚上10:00,节假日另行通知。

二、秩序规范。

1. 进入农家书屋前请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和阅读。

2. 严禁在农家书屋内吸烟、喧哗、打闹、饮食等行为,保持环境整洁。

3. 禁止在农家书屋内进行赌博、赌博等违法活动,禁止携带危
险品入内。

三、借阅规定。

1. 读者可凭借阅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借阅图书,逾期需按规定缴纳逾期费用。

2. 借阅图书如有破损或遗失,需按照图书原价进行赔偿。

四、设施设备。

1. 使用农家书屋的设施设备时,请爱护并按规定使用,禁止损坏公共设施。

2. 禁止擅自调整室内的桌椅、灯具等设备,如有需要请向工作人员提出。

五、其他规定。

1. 请爱护书籍和文化设施,不得私自拆阅书籍,不得在书籍上乱涂乱画。

2. 严禁在农家书屋内进行商业活动,不得进行非法宣传和传销活动。

六、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读者,农家书屋有权采取警告、暂停借阅、取消借阅资格等处罚措施。

2. 对于严重违规的读者,农家书屋有权报警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附则。

1. 农家书屋保留对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2. 读者在进入农家书屋前请仔细阅读并遵守以上规定。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以农家书屋公告为准。

感谢大家的配合和支持!。

[规章制度]农家书屋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农家书屋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农家书屋规章制度一、总则农家书屋是农村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丰富农民的精神生活。

为了规范农家书屋的管理,维护书屋的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开放时间农家书屋每天开放时间为上午8:00至下午6:00,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开放时间,需提前向管理人员申请。

三、借阅规定1. 农家书屋图书借阅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借阅读者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借阅登记表。

2. 每位读者最多借阅3本图书,借期为一个月,逾期需及时归还并缴纳罚款。

3. 图书应爱惜使用,如有污损或遗失需照价赔偿。

四、阅读规定1. 农家书屋内禁止吸烟、饮食,以保持书屋内环境清洁整洁。

2. 阅读者需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不影响其他读者。

3. 勿贮存杂物、灰尘,保持书屋内卫生。

4. 请勿破坏书籍和书屋设施,如有发现请立即向管理员报告。

五、活动规定1. 农家书屋会定期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如讲座、读书会等,欢迎读者积极参与。

2. 读者如有好书推荐或意见建议,可通过书屋邮箱或留言板提出。

3. 书屋内不得私自组织活动,如需举办集体活动需提前向管理人员申请。

六、管理细则1. 农家书屋设立专职管理员,负责图书借阅、阅读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2. 管理员应熟悉书屋内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确保书屋的正常运行和秩序。

3. 如有读者违反规定,管理员有权劝阻和处理,情节严重者可暂停其借阅资格。

七、附则1. 农家书屋规章制度经管理者讨论通过,并在书屋内明显位置公示。

2. 农家书屋如需修改规章制度,应提前通知读者,并征求意见后修改。

3.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以上为农家书屋的规章制度,希望读者们能够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好书屋的秩序,让农家书屋成为农民精神家园。

农家书屋规章制度

农家书屋规章制度

农家书屋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农家书屋的管理,提高农家书屋的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农家书屋在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中的作用,依据《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和《农家书屋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宗旨农家书屋以服务农民、普及科技、提高农民素质为宗旨,坚持免费开放、资源共享、服务便捷的原则,为农民提供丰富多样的阅读和学习资源。

第三条管理体制农家书屋实行馆长负责制,馆长由村民委员会指定,负责农家书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农家书屋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图书馆管理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四条开放时间农家书屋的开放时间应根据当地农民的需求和实际情况确定,保证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0小时。

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关闭的,应提前向村民公告。

第五条读者服务农家书屋应向全体村民免费开放,村民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办理借阅手续。

借阅图书每次限借2册,借阅期限为15天,期满后可续借。

第六条图书管理农家书屋的图书应按照分类编码规则进行整理,设置相应的书架,便于读者查找。

图书的采购、捐赠、交换等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图书的质量和数量。

第七条借阅规则读者借阅图书应遵守以下规定:1. 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偷窃图书。

2. 借阅图书时应进行登记,还书时应及时归还,超期未还的应予以催促。

3. 借阅的图书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图书原价进行赔偿。

4. 农家书屋内禁止吸烟、饮酒、赌博、大声喧哗等行为。

第八条管理人员职责农家书屋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负责农家书屋的开放和关闭,维护阅读秩序。

2. 做好图书的分类、整理、登记、借阅等工作。

3. 定期对图书进行清点,及时更新图书资源。

4. 收集村民的阅读需求,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5. 定期组织阅读活动,推广阅读文化。

第九条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章制度与本规章制度不符的,以本规章制度为准。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农家书屋管理委员会所有。

农家书屋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民素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农家书屋规章制度

农家书屋规章制度

农家书屋规章制度一、组织与管理1.农家书屋由村委会负责组织管理,设立书屋管理员,负责日常运营、维护和管理书屋。

2.农家书屋每周定期开放,具体开放时间由书屋管理员确定,并向村民公布。

3.农家书屋实行预约制度,为了更好地管理书屋资源,村民需要提前预约才能使用书屋。

空闲时段可以现场借阅,但须按时归还。

二、借阅须知1.农家书屋是供村民阅读的场所,不允许破坏、涂写、损坏书籍和书屋设施。

3.每次借阅的书籍数量不得超过3本,逾期归还的书籍需要按规定支付违约金。

三、书籍管理1.农家书屋将根据村民需求,购买各类优质书籍,并定期更新书籍的品种和数量。

2.村民可以向书屋管理员推荐需要购买的书籍,书屋管理员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购买。

3.书籍采取数字化管理,通过电子登记和RFID技术实现书籍的借阅和归还,以提高管理效率。

四、阅读活动1.农家书屋将定期举办各类阅读活动,如图书展览、读书分享会、文学讲座等,以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2.阅读活动的具体时间和内容由书屋管理员根据需要和资源情况进行安排,并向村民公布。

3.村民可以参加各类阅读活动,也可以自愿担任讲座嘉宾、志愿者等,共同推动农家书屋的发展。

五、安全与服务1.农家书屋要定期检查和维护室内设施和电气设备,确保使用安全。

2.在书屋内不得吸烟、饮食,不得携带宠物进入,以保持良好的阅读环境。

3.书屋需要配备专业的图书保洁人员,定期进行书籍的整理、清洗和维护。

六、奖惩与监督1.对于积极参与农家书屋活动、守规矩、文明使用书屋资源的村民,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2.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破坏书籍和书屋设施,损害书屋利益的村民,将给予相应的警告、处罚甚至终止借阅资格。

3.农家书屋将建立监督机制,接受村民的监督和建议,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

七、其他事项1.农家书屋可以接受捐书,但需要经过书屋管理员的鉴定和筛选后方可入库。

2.农家书屋鼓励村民自发组织读书会、写作分享会等文化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农家书屋各项规章制度

农家书屋各项规章制度

农家书屋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营造一个宁静、和谐、文明的读书氛围,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交流环境,便于读者获取知识和文化,农家书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家书屋是为了方便农村居民及周边村庄居民阅读、学习、交流而设立的公共场所,所有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农家书屋的读者。

第三条农家书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执行、监督及检查本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读者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条读者在进入农家书屋前,应遵守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书屋的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二章入馆规定第五条读者进入农家书屋需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在进入前自觉接受安检、登记等措施,保障书屋内的安全。

第六条未满十八周岁的读者,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不得进入农家书屋。

第七条读者应遵守书屋开放时间,超过闭馆时间不得入内,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管理人员请假。

第八条读者在进入农家书屋时,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携带大件行李入内,避免影响他人阅读和书屋正常秩序。

第九条读者进入农家书屋后,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打闹,不得在书屋内奔跑、跳跃。

第十条读者应保护书籍和设备,不得随意翻阅、涂写、撕毁书籍,不得私自调整设备的设置和布局。

第十一条读者在书屋内应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不得乱丢乱倒废弃物品,保持书屋内干净整洁。

第三章阅读规定第十二条读者在阅读期间,应安静专心,不得大声朗读、边吃边谈、讲电话或使用手机、平板等设备产生噪音干扰他人。

第十三条读者不得将书籍带出农家书屋,如有需求可向管理人员借阅,还书需按时归还。

第十四条读者应按照规定的位置就坐阅读,不得擅自更改座位,占用他人座位,造成混乱和不良影响。

第十五条读者不得在书屋内进行商业活动或传销行为,不得在书屋内进行政治宣传、煽动等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六条读者在阅读期间,应保持良好的礼仪和行为,尊重他人的阅读权利,不得干扰他人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

第十七条读者发现有人在书屋内有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配合管理人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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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书屋管理员职责
一、熟悉业务。

对图书室内的所有图书类别、书名、主要内容、版别和每个品种的摆放位置等做到心中有数。

二、方便村民。

每周开放三次以上,总共不得少于15小时。

三、有高度的责任心。

要认真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全面地反映图书室图书借阅,缺书添置、损坏、丢失等情况。

做到登记本财目清楚,帐物一致。

四、提供良好的服务。

要积极主动地为村民讲解、介绍图书情况,热情、耐心地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为村民看书,借书提供方便,虚心听取意见,努力改进工作,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

五、定期整理。

统计借阅情况,并定期向乡文化站上报,图书归还后及时上架,妥善保管好图书、音像资料和图书室内设施。

六、积极开展各项文化活动。

可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开展知识性、趣味性活动,如:介绍科技信息、组织阅读小组、举办文化知识、医疗保健讲座等,不断丰富广大村民文化生活。

七、有安全意识。

下班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八、优化环境。

认真打扫图书室内外清洁卫生,清扫书架灰尘,随时保持环境优美、整洁、干净。

农家书屋出版物借阅制度
一、凡有阅读能力的村民,均可在本书屋阅读或借书。

二、村民在图书室读书时,要遵守纪律、不得吸烟、说粗话、不得随地吐痰、扔纸屑、高声喧哗、不涂写、污损图书、不使用通讯工具。

三、图书室陈列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等出版物,全部实行开架借阅,村民可自行取阅,每次一册(盘、盒),阅毕放回原处。

四、村民借书时,应交纳与图书价格相等抵押金,每次免费外借图书不超过两本,时间不超过1个月。

如借阅超期不还,也不办理续借手续的,视为借阅者购买该书。

五、村民每次借阅图书,应在图书借阅登记本上登记,还书时也要登记,书还完后,方可退回押金。

六、借阅人员应爱护图书,妥善保管,凡污染、破损、割裁、丢失者、视情节赔偿。

农家书屋财产管理制度
一、农家书屋的固定资产(指配发的图书、书柜、音像制品及视听设备)均属国有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二、农家书屋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造册,以书面委托的形式委托书屋所在地的村委会管理。

三、农家书屋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为村主任,第二责任人为书屋管理员。

四、县新闻出版局、县图书馆负责对农家书屋的资产进行检查,对流失的资产报乡镇政府,追究农家书屋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五、每年底以财产登记号进行盘存。

农家书屋开放时间
夏季: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季:
早上:8:30-12:00
下午:2:30-5:30
节假日可提前预约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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