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国际会计准则改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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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权益法会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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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权益法会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24.09.30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权益法会计征求意见稿公
开征求意见的函
财会便函〔2024〕47号各有关单位:
2024年9月19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权益法会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等相关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进行修订并向全球利益相关方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制定,使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修订完善更好地满足我国利益相关方需要,请贵单位组织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并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们。

反馈意见请针对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我们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英文原文和中文简介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
()“工作通知”栏目以及会计准则委员会官方网站
()下载。

中文简介仅供参考,如有与英文原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原文为准。

联系人:会计准则委员会董笑宏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2层
(邮编:100045)
电子邮箱:*****************.cn
附件:1.《权益法会计(征求意见稿)》英文原文
2.《权益法会计(征求意见稿)》中文简介
财政部会计司
2024年9月30日。

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外汇汇率变动的影响

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外汇汇率变动的影响

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外汇汇率变动的影响34.当国外实体的财务报表并入报告企业的财务报表时,应采用正常的合并程序,例如,抵销附属公司帐上的集团内部往来帐户的余额,以及集团内部交易(见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附属公司投资的会计和国际会计准则第五号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

但是,集团内部公司之间短期或长期的货币性项目所产生的汇兑差额,不能与集团内部公司之间其他余额所产生的相应金额相抵销,因为货币性项目代表了一项将一种货币转告换成另一种货币的约定,并且它使报告企业承担着因汇率变动而产生利得或损失的风险。

相应地,在报告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将这种汇兑差额继续确认为收益或费用,如果产生第17段所描述的情况的话,则应计人权益,直到净投资被处置为止。

35.如果国外实体的财务报表的编制日期与报告企业不一致,为了将报表并入报告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国外实体通常采用与报告企业一致的编制日期。

如果这样做不切实际,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附属公司投资的会计规定,允许采用报告日期相差不超过3个月的财务报表。

在这种情况下,国外实体的资产和负债应以其资产负债表日的汇率换算。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报表和对附属公司投资的会计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的要求,如果国外实体的资产负债表日至报告企业资产负债表日汇率波动较大,应作调整。

36.以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货币编报的国外实体的财务报表,在其换算成报告企业的报告货币之前,应按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的要求进行重述。

当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再是恶性通货膨胀经济,并且当国外实体停止按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的要求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时,企业应使用以停止之日的计量单位表述的金额,作为历史成本来换算报告企业的报告货币。

国外实体的处置37.在处置国外实体时,已递延并且与该国外实体有关的汇兑差额的累计金额,应在确认处置的利得或损失的当期确认为收益或费用。

国际财务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

国际财务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

国际财务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在跨国范围内运营,这使得企业间的交流和合作备受关注。

而作为企业的财务信息报告最为直观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运作情况,因此财务报告更加需要标准化和规范化,以促进国际市场的竞争和良性发展。

为此,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IASB)制定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旨在统一全球企业的会计原则,令其财务报告更具可比性和可读性,从而帮助利益相关者更加准确地评估企业的业绩和潜力。

国际财务会计准则对企业而言,具有以下重要影响:1. 提高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和透明度国际财务会计准则的制定,标准化了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会计处理和财务信息报告,使得企业之间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具有可比性和透明度。

这有助于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更加清晰和准确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表现,从而更好地评估企业的价值和潜力。

同时,企业也能够更加准确地了解自身的财务状况,从而更好地进行决策和规划。

2. 提高企业的国际化程度随着国际财务会计准则的普及和应用,企业财务报告更加一致和标准化,这使得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可以更轻松地了解不同地区和国家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表现,从而更好地进行跨国投资和合作。

同时,企业也因此更好地融入国际商业环境,提高了自身的国际化程度和竞争力。

3. 提升企业适应风险的能力由于国际财务会计准则对企业的报告要求越来越高,因此企业需要更加准确、规范和严谨地对财务报告进行处理和管理,这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将逐渐提升自己适应风险的能力,使其在面对市场、经济波动、政策环境等突发事件时更加从容和灵活。

4. 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经营道德国际财务会计准则需要企业对其财务报告进行全面、真实、准确的披露,这强调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经营道德。

通过强制性的披露和公开,企业将逐渐对财务报告披露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起更多的责任,进一步完善其治理结构,从而提高了经营品质和商业信誉度。

29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

29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一部分概述第二部分准则的具体内容第三部分与旧准则、国际准则的比较第一部分概述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一、准则的制定背景企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的目的是向与企业有关的各方提供与本企业相关、可靠的会计信息。

企业对外提供的报表主要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他们分别报告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会计期间内的经营成果和截止到规定日期为止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我国规定的会计年报的编制日是12月31日(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从会计报表的编制日到会计报表的批准报出日之间总有一定的时间间隔,如上市公司按规定可以在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对外公告财务报告。

在此期间有可能发生对企业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较大影响的交易或事项,这些交易或事项称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也叫期后事项。

我国于1998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78年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0号--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事项》,后经几次修订,形成现在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0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06年2月重新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0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趋同。

二、准则包括的主要内容共四章10条,具体有:第一章总则(3条)第二章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2条)第三章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3条)第四章披露(2条)三、新准则的主要变化第二部分本准则的具体内容第一章总则一、准则的目标和依据:第一条为了规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定义及类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

通常是指对财务报告的内容负有法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批准财务报告向企业外部公布的日期。

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2 9 号(2 0 1 0 年版)正体中文版草案高度通货膨胀经济下之财务报导(仅准则部分对外征求意见,有意见者请于99 年10 月15 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寄至tifrs@.tw)财团法人中华民国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国际会计准则翻译覆审项目委员会征求意见函国际会计准则第29 号高度通货膨胀经济下之财务报导A部分财团法人中华民国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国际会计准则翻译覆审项目委员会翻译国际会计准则第29 号正体中文版草案A1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高度通货膨胀经济下之财务报导本版纳入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发布之国际财务报导准则对本准则所作之修正。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89 年7 月发布国际会计准则第29 号「高度通货膨胀经济下之财务报导」,并于1994 年重新编排。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01 年4 月决议,依据旧章程所发布之所有准则及解释于修正或撤销前仍应适用。

其后,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已被下列国际财务报导准则修正:_ 国际会计准则第21 号「汇率变动之影响」(2003 年12 月修订)_ 国际会计准则第1 号「财务报表之表达」(2007 年9 月修订)*_ 「国际财务报导准则之改善」(2008 年5 月发布)。

*下列解释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9 号有关:_ 国际财务报导解释第7 号「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第29 号『高度通货膨胀经济下之财务报导』之重编法」(2005 年11 月发布)。

* 生效日为2009 年1 月1 日国际会计准则第29 号正体中文版草案A2目录段次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高度通货膨胀经济下之财务报导范围1–4财务报表之重编5-37历史成本财务报表11-28财务状况表11-25综合损益表26净货币部位损益27-28现时成本财务报表29-31财务状况表29综合损益表30净货币部位损益31税32现金流量表33相对应数字34合并财务报表35-36一般物价指数之选择及使用37高度通货膨胀经济停止38揭露39-40生效日41下列随附文件请见本版B部分结论基础国际会计准则第29 号正体中文版草案A3国际会计准则第29 号「高度通货膨胀经济下之财务报导」由第1 至41 段组成。

恶性通货膨胀条件下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方法选择的案例比较

恶性通货膨胀条件下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方法选择的案例比较
折 算 S公 司 的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如 下 : ( ) 现 行 汇 率 法 折 算 1按
资 产 负 债 表 各 项 目的 年 初 数 折 算 仍 来 自 于 上 年 折 算 报 表 的 年末数 。资产负债表 中 、 动资产项 目、 流 流动 负债项 目的年末数按
20 0 8年 l 2月 3 1日汇率折 算 , 固定资 产项 目按 固定资产 购置 日汇 率 折算 .实 收 资本项 目按 收到 P公 司投 资 日汇率 折算 , 留存 收 “
利 润表 的“ 未 留存 收益 ” 目折算数 填列 ,外 币财 务 报表 折算 期 项 “
差 额 ” 倒 挤 确 定 则 资 产 负 债表 各 项 目的年 初 数 根 据上 年 折 算 报 表 的年 末 数填 列 。
因不 同项 目采用 不 同汇率 而产 生 的折算损 益也 是 四种 折算 方法 的差异之 一。从外 币报表折 算方 法的历 史演 变来说 , 最先应 用 于 实 务 的 是 区 分 流 动 与 非 流 动 项 目法 , 来 , 一 方 法 被 区 分 货 币 后 这
美 元货 物 ,期 未存货 8 0万美 元是 在 2 0 0 8年 第 四季度 一 次购 入 的 .购置 1 率为 1美无=68 3汇 .0元 人 民币 ,0 8年 1 1目的汇 20 月 率为 1 元= .8元人 民币 ,0 8年 1 美 67 20 2月 3 1日的汇率为 1美元= 69 .1元人 民币 .0 8年平 均汇率 为 1美元= .3元 人民 币 。 司 20 68 S公 股 利 分 配 日 汇 率 为 l 元 = .7元 人 民 币 ,则 分 别 采 用 四种 方 法 美 68
率折算 。
表 3 2资产 负 债 表 —
S公 司 2 0 0 8年 1 2月 3 日 ( 位 : 美 元 ) 1 单 万

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一部分概述第二部分准则的具体内容第三部分与国际准则的比较第一部分概述制定背景要紧内容要紧变化一、准则的制定背景1993年颁布和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标志着我国的会计改革进入了一个新时期,然而还远远不够。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进展的需要,建立和健全我国会计准则体系,财政部随后连续公布了多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有了更多选择会计政策、进行会计估量的自主权。

比如存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等。

如何处理由于实施新的会计准则或改变会计政策对会计信息可比性的阻碍问题,受到广泛关注;同时,随着报表使用者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关注,为提高会计报表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1998年6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会计政策、会计估量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准则,并定于1999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公司施行。

2003年12月中旬,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正式公布了改进项目下的13项准则,其中《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量的变更和差错》替代了原先的《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当期净损益、重大差错和会计政策变更》本着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财政部于2006年2月公布了修订后的会计政策、会计估量变更和差错更正会计准则,称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量变更和差错更正》,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畴内施行。

二、准则包括的要紧内容共五章18条,具体有:第一章总则(2条)第二章会计政策(5条)第三章会计估量变更(3条)第四章前期差错更正(4条)第五章披露(4条)三、新准则的要紧变化(一)定义方面的变化1.取消了"会计估量"、"会计差错"和"重大会计差错"定义,将会计差错改为"前期差错"。

2.增加了"前期差错"、"会计估量变更"、"追溯重述法"的定义。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所颁布的准则称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可以理解它是一本书),其中包括国际会计准则(只是书里的一部分,包括41个小准则)和解释公告。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前也叫国际会计准则来着IFRS共有四部分:A.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1个)(相当与中国的基本准则)B.国际财务报告准则(5个)1.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3.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5.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C.国际会计准则(发布了41个,有效的32个)1.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表报的列报2.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3.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4.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5.国际会计准则第10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6.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造合同7.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所得税8.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分部报告9.国际会计准则第15号——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决议:理事会撤销《国际会计准则第15号》10.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11.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12.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13.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14.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政府补助的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15.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汇率变动的影响16.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17.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关联方披露18.国际会计准则第26号——退休福利计划的会计和报告19.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20.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联营中的投资21.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22.国际会计准则30号——银行和类似金融机构财务报表中的披露23.国际会计准则第31号——合营中的权益24.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25.国际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收益26.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27.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28.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29.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30.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31.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32.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D.解释公告(11个)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前言1.解释公告第7号——引入欧元2.解释公告第10号——政府援助:与经营活动没有特定联系的政府援助3.解释公告第12号——合并:特殊目的主体4.解释公告第13号——共同控制主体:合营者的非货币性投入5.解释公告第15号——经营租赁:激励措施6.解释公告第21号——所得税:已重估非折旧资产的收回7.解释公告第25号——所得税:主体或其股东纳税状况的改变8.解释公告第27号——评价涉及租赁法律形式的交易的实质9.解释公告第29号——披露:服务特许权协议10.解释公告第31号——收入:涉及广告服务的易货交易11.解释公告第32号——无形资产:网站成本就是这样的一本书,以前叫IAS,现在改名了,叫IFRS,可能是IASB的工作人员觉得叫IFRS更有权威性,毕竟会计人员的职能最终就是表现在财务报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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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国际会计准则改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1989年7月公布,1994年11月格式重排)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以恶性通货因胀经济中的货币进行报告的企业的主要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财务报表。

2.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以当地货币报告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而不作重新表述是没有用处的。

货币丧失购买力的速度,使得对在不同时间(甚至在同一会计期间)发生的交易和其他事项进行金额上的比较,也会使人产生误解。

3.本号准则并木确定判断是否发生恶性通货膨胀的绝对通货膨胀率。

什么时候需要按照本号准则的规定重新表述财务报表,是一个运用判断力的问题。

恶性通货膨胀由一个国家经济环境的特点所显示,这些特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一般公众倾向干以非货币性资产或某种相对稳定的外币来保存自己的财富。

持有的当地货币将立即用于投资以保持购买力;(2)一般公众以相对稳定的外币而不是以当地货币来考虑货币金额。

报价时,可能以该种外币为单位;(3)赊销赊购的发生须在价格上补偿赊帐期间预计的购买力损失,即使赊帐的期间很短;。

(4)利率、工资及价格与物价指数挂钩;(5)三年累计通货膨胀率接近或超过IOO%。

4.较好的办法是,按照同一恶性通货膨胀经济的货币报告的所有企业,自同一日期开始采用本号准则。

但是,对于任何一个企业,如果从其报告期间的一开始就发现其报告所用的货币所属的国家存在着恶性通货膨胀,那么,本号准则也适用于这种企业的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的重新表述 5.作为各种特定或一般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力量的结果,物价随时间发生变动。

特定的力量,诸如供求变化和技术上的变化,可能引起个别物价各自独立的重大增减。

此外,一般的力量可能引起一般物价水平的变动、从而导致货币的一般购买力的变动。

6.在大多数国家,主要财务报表都是以历史成本的会计基础加以编制的,除了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以及投资可能进行价值重估外,既不考虑一般物价水平的变动,也不考虑所持有资产的特定价格的上涨。

但是,也有一些企业,以反映所持有资产的特定价格变动的现行成本法为基础,呈报主要的财务报表。

7.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财务报表不论是以历史成本法还是以现行成本法为基础加以编制,只有当它们用资产负债表日的计量单位来表示时,它们才有用处。

因此,本号准则适用于以恶性通货膨胀经济的货币进行报告的企业的主要财务报表。

本号准则所要求提供的资料,不允许作为未进行重新表述的财务报表的补充资料。

此外,也不鼓励在重新表述之前单独呈报财务报表。

8.以恶性通货膨胀经济的货币进行报告的企业的财务报表,不论是以历史成本法还是以现行成本法为基础加以编制的,均应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计量单位来列示。

国际会计准则第5号“会计报表应揭示的信息”所要求的上或相应数据以及更早时期的任何资料,也应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计量单位来列示。

9.货币资金净额上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净收益中并单独予以反映。

10.根据本号准则重新表述财务报表,不仅需要运用某些程序,而且需要进行判断。

与经过重新表述的财务报表中所包括金额的精确性相比,在各个会计期间一致地应用这些程序和判断更为重要。

按历史成本编制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 11.尚未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计量单位表示的资产负债表的金额,应采用一般价格指数进行重新表述。

12.货币性项目不需进行重新表述,因为它们已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计量单位来表示。

货币性项目是指持有的货币以及需要以货币收付的项目。

13.按照协议与物价变动挂钩的资产和负债,例如与指数挂钩的债券和贷款,应按协议作出调整,以便确定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未结算金额。

这些项目应按调整后的金额在重新表述的资产负债表上列示。

14.其他所有的资产与负债均属非货币性的。

某些非货币性项目已按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列示,例如,可变现净值和市场价值,因此不需进行重新表述。

其他所有非货币性资产和负债均应进行重新表述。

15.大多数非货币性项目均是按照成本或者成本减去折旧列示的。

因此,它们是以购买日的金额表示的。

为了确定各个项目的经重新表述的成本或者该成本减去折旧的金额,要用从购买日至资产负债表日的一般物价指数的变动来调整历史成本和累计折旧。

因此,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投资、原材料和商品存货、商誉、专利权、商标以及类似资产均应自购买之日起加以重新表述。

半成品和产成品的存货,则应自购买成本与加工成本发生之日起加以重新表述。

16.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项目的购置日期的详细资料可能无法获得或难以估计。

在这些罕见的情况下,在首次采用本号准则的会计期间,可能有必要利用对这些项目价值的独立的专业评估,作为重新表述的基础。

17.在本号准则要求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进行重新表述的期间,一般物价指数可能难以获得。

在这些罕见的情况下,可能有必要作出估计,例如,以报告货币和相对稳定的外币之间的汇率变动为基础作出估计。

18.有些非货币性项目,既不按购置日的金额列示,也不按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列示,例如,在早些日期经过价值重估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在这些情况下,帐面金额应从价值重估之日起加以重新表述。

19.根据相应的国际会计准则,经过重新表述的非货币性项目的金额,当它超过了从该项目的未来使用(包括变卖或其他方式处理)中可以收回的金额时,就应当予以扣减。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商誉、专利权和商标经重新表述的金额应当减至可收回的金额,存货的经重新表述的金额应当减至可变现净值,短期投资的经重新表述的金额应当减至市场价值。

20.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企业,可能以恶性通货膨胀经济的货币进行报告。

这类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应根据本号准则进行重新表述,以便计算其净资产和经营成果中属于投资者的份额。

当经过重新表述的被投资企业的财务报表以外币表示时,它们应以期末汇率进行换算。

21.通货膨胀的影响通常应在借款费用中予以确认。

既对借款筹资的资本支出进行重新表述,又将补偿同一期间通货膨胀的那一部分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是不恰当的。

这一部分借款费用应在这些费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22.企业可以根据一种允许其延期付款又不发生明显的利息费用的协议购置资产。

如果无法计算利息金额,这类资产应从付款日期而不是从购买日期开始加以重新表述。

23.国际会计准则第ZI号“外汇汇率变动的影响”允许企业在货币发生严重贬值后不久,将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资产的帐面金额。

当资产的帐面金额从资产的购置日期开始进行重新表述时,这种做法对于以恶性通货膨胀经济的货币进行报告的企业,是不适合的。

24.在采用本号准则的第一个报告期的期初,除了留存收益和价值重估盈余以外,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应从出资或以其他方式形成之日起,采用一般物价指数加以重新表述。

以前各期发生的价值重估盈余应予以冲销。

重新表述后的留存收益,应从重新表述的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金额中计算得出。

25.在第一个报告期的期末以及随后的期间,所有者权益的所有组成部分,均应在从该报告期的期初开始采用一般的物价指数进行重新表述。

如果出资日期在期初之后,则应从出资日期开始进行重新表述。

所有者权益在本期的变动,应当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5号“财务报表应揭示的信息”加以揭示。

损益表 26.本号准则要求损益表中的所有项目均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计量单位来表示。

因此,所有的金额均应从收益和费用项目最初记录在财务报表中的日期开始,按照一般物价指数的变动进行重新表述。

货币性资金净额的利得或损失 27.在通货膨胀期间,如果资产和负债没有与物价水平挂钩,那么,拥有货币性资产超过货币性负债的企业将损失购买力,而拥有货币性负债超过货币性资产的企业将增加购买力。

在这一种货币性资金净额上的利得或损失,可以从非货币性资产、所有者权益和损益表项目的重新表述,以及与一般物价指数挂钩的资产和负债的调整所产生的差额中得出。

这一种利得或损失可以通过一般物价指数的变动,根据本期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之间的差额的加权平均数作出估计。

28.货币性资金净额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净收益中。

按照协议与物价变动挂钩的资产和负债,如果已根据本号准则第13段的要求作了调整,这种调整数应当与货币性资金净额的利得或损失进行抵销。

损益表中的其他项目,如利息收入和费用以及与投资资金或借入资金有关的外汇兑换差额,也应与货币性资金净额发生联系。

尽管这些项目是分项揭示的,但是,如果在损益表中将它们与货币性资金净额的利得或损失一同呈报,可能是有种益的。

按现行成本编制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 29.按现行成本列示的项目不需进行重新表述,因为它们已经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计量单位来表示。

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项目则应根据第11-25段的要求进行重新表述。

损益表 30.按现行成本编制的损益表,在重新表述以前,一般应按照有关交易或事项发生时的现行成本进行报告。

销售成本和折旧按照消耗时的现行成本入帐;销售费用和其他费用按照它们发生时的货币金额入帐。

因此,所有的金额均需采用一般物价指数重新表述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计量单位。

货币性资金净额的利得成损失 31.货币性资金净额的利得或损失应根据第27段和第28段的要求进行核算。

但是,按现行成本编制的损益表,可能已经包含了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5号“反映价格变动影响的信息”所作的,反映物价变动对货币性项目影响的调整。

该类调整是货币性资金净额利得或损失的一部分。

税金 32.根据本号准则对财务报表所作的重新表述,可能会引起应纳税所得和会计收益之间的差异。

这些差异应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 12号“所得税会计”进行核算。

现金流量表 33.本号准则要求现金流量表中的所有项目均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计量单位来表示。

对应的数据 34.上一报告期的对应数据,无论是根据历史成本法还是根据现行成本法编制的,均应采用一般物价指数加以重新表述,以便按照报告期末的计量单位呈报可比的财务报表。

需要揭示的关于前期的资料,也应按照报告期末的计量单位来表示。

合并财务报表 35.以恶性通货膨胀经济的货币进行报告的母公司,可能会有也是以恶性通货膨胀经济的货币进行报告的附属公司。

这类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在并入母公司提供的合并财务报表之前,应当根据报告采用的货币所属国家的一般物价指数进行重新表述。

如果这类附属公司是国外附属公司,其经过重新表述的财务报表应按照期末汇率进行换算。

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如不采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的货币进行报告,则应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外币汇率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

36.如果是不同报告日期的财务报表被合并,所有的项目,不论是货币性的还是非货币性的,均应以合并财务报表日期的计量单位加以重新表述。

一般物价指数的选择与使用 37.根据本号准则对财务报表进行重新表述,要求采用反映一般购买力变动的一般物价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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