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费制会员卡法律问题
预付费会员卡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办法

预付费会员卡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办法预付费会员卡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办法预付费会员卡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办法目前,预付费会员卡消费已经遍布各个行业,其名目之多用途之广,已经对广大消费者的日常生活消费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但由于我国预什费会员卡处于发展的初期,再加上法律规制方面不健全,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很多问题,实践中往往造成消费者投诉无门、无法可依的局面。
因此,针对预付费会员卡消费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以说是迫在眉睫。
一、预付费会员卡的现状预付费会员卡是指消费者在消费之前先行购买的一种会员卡,主要是为了方便消费者将来消费的需要。
目前,发售预付费会员卡在我国一些服务行业已经非常普遍,如美容店、美发店、餐饮业、健身房等到处可以看到预付费会员卡的身影。
预付费会员卡实际上是经营者的一种营销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经营者和消费者都获利。
对于经营者来说,不但可以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群,加强双方之间的沟通,培养忠诚客户,而且可以为经营者带来一笔可观的会费收入,同时还能稳定客源,有利于品牌塑造和树立企业形象。
而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预付费会员卡既省时省力,又可以享有优先和优惠的权利。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本应互利、双赢的消费方式却变成了很多经营者玩弄消费陷阱、欺诈消费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手段。
二、预付费会员卡消费存在的问题(一)经营者对消费者进行欺作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在购买预付费会员卡后进行消费时,几乎都会遇到经营者欺诈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经营者在消费者办卡后以店面装修或是扩大经营为借口,使消费者享受不到应有的服务:经营者欺骗消费者,对消费者在办卡后所享受的优惠难以兑现:经营者对消费者办卡前后的态度判若两人,办卡前热情周到,使消费者如沐春风,办卡后冷若冰霜:更有甚者,在收取了大量资金后,突然凭空消失等等。
这些问题都很大程度上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使消费者遭受了很大的损失。
(二)合同条款问题消费者购买预付费会员卡的流程基本上都是登记一下个人信息,交费,领卡就算完成。
预付卡与会员权益:保障预付消费者的权益

预付卡与会员权益:保障预付消费者的权益在当今社会,预付卡和会员制度已经成为日常消费中常见的支付方式和会员服务方式。
随着预付消费形式的普及,人们对于如何保障预付消费者的权益越来越关注。
预付卡和会员制度相辅相成,它们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也为商家带来了更多营销机会,但同时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本文将从预付卡和会员权益两个方面入手,探讨如何保障预付消费者的权益。
预付卡预付卡是一种消费前预存一定金额的卡片,持卡人可以在指定商家或机构处使用,类似于预付电子钱包。
预付卡的使用范围广泛,可以用于购物、餐饮、旅游等各类消费场景。
由于预付卡是提前支付的形式,消费者在购买时通常会享受到一定的优惠或折扣,这也是吸引消费者选择预付卡的原因之一。
预付卡的优势1.方便快捷:预付卡可以减少消费者支付现金的时间,提高消费效率。
2.节省成本:购买预付卡时通常会享受到一定的折扣或优惠,节省消费成本。
3.促销活动:商家可以通过预付卡吸引更多消费者,推动销售。
预付卡的风险1.丧失卡片:如果消费者丢失或损坏预付卡,可能会导致预存金额无法使用。
2.商家倒闭:如果商家在消费者使用预付卡之前倒闭,消费者可能无法享受到预付的服务。
会员权益会员制度是商家为了留住老顾客和吸引新顾客而设置的一种会员服务机制,会员可以通过积分、折扣、特权等方式享受到更多优惠和服务。
会员制度的出现使消费者更加忠诚于品牌,也为商家提供了一个更好的销售渠道。
会员制度的优势1.提升品牌忠诚度:会员制度可以增加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同感,提升品牌忠诚度。
2.个性化服务:商家可以根据会员的消费习惯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推荐。
3.营销机会:会员制度可以促使消费者更频繁地消费,拉动销售额。
会员制度的风险1.信息泄露:会员制度通常需要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可能会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
2.服务质量不稳定:部分商家可能会在会员享受特权时服务质量下降,导致会员体验不佳。
保障预付消费者的权益为了保障预付消费者的权益,商家和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透明公开:商家应当公开预付卡和会员制度的相关规则和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
预付卡消费,小心被“卡”

预付式消费受追捧各种问题随之而来“我在理发店办了张会员卡,充500元享受7折优惠。
”在北京市朝阳区工作的王先生说,原价58元的剪发标准,打完折就是40元左右,在理发比较频繁的王先生看来还挺划算。
小李在北京读研,喜欢美食,在不少饭馆办卡、充值。
“有一家川菜馆菜做得很地道,我存了1 000元,办卡当次吃饭免单,之后消费打8折。
”小李说,这个卡不光自己可以用,朋友来吃也能用,既实惠又方便。
所谓预付式消费,是指消费者预先向经营者支付一定资金,然后按次或按期获得商品或服务的消费方式。
伴随电子消费和信用消费的快速发展,预付式消费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消费方式。
专家认为,在理想情况下,预付式消费的买卖双方可以实现双赢。
消费者可以获得让利打折、项目赠送等实打实的优惠,还免去了每次支付的麻烦;对商家而言,不仅可以融通资金、扩大规模,也能利用这种方式锁定客源。
随着预付式消费方式的流行,一些问题也随预付卡消费,小心被“卡”文|史志鹏 美容卡、理发卡、健身卡、洗车卡……在日常生活中,不少消费者都办过预付卡,预付式消费日益普及。
这种消费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消费、繁荣市场,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乱象。
办卡时,商家承诺各种优惠,可一旦遭遇服务不满意、商铺关门时,退卡退款就成了人们的烦心事。
近年来,全国多地出台相关法规,对单用途预付卡进行管理,为预付卡消费问题套上法律紧箍咒,消费者权益保护网越织越密。
之而来。
有的消费者因一时冲动或商家诱导办了卡,还未消费或消费几次后对服务不满意,想要退卡却被拒绝;有的商家甚至直接关门或跑路,消费者无法继续享受服务,剩余钱款难以追回……业内人士指出,预付卡消费投诉的主要问题包括经营主体不合法、恶意欺诈、虚假宣传、强制服务、变相涨价、霸王条款、突然关门、单方面终止服务等。
2022年4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2021)》指出,预付式消费纠纷一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的难点。
预付式会员卡违约责任研究

预付式会员卡违约责任研究摘要:随着预付式会员卡消费模式的兴起,消费者权利时常受损。
笔者针对商家的违约行为及其相应的违约责任进行了研究,以期更好的完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预付式会员卡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的具体样态及商家违约的实际情形(一)具体样态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依法产生的法律责任。
[1]。
违约责任划分为不履行合同义务和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两类。
具体细化如图所示:不良商家的违约行为可结合以上分类,大多可以对号入座。
在充分了解其违约行为后,我们才能进一步进行法律分析,对其违约行为甚至违法行为进行规制,才能研究相应的救济措施来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商家的违约行为消费者付款购买预付式会员卡后,实际上是与商家订立了一份预付费消费服务合同。
商家往往先行向消费者开出优惠条件,吸引顾客预先付费办理会员卡,尔后再分次提供服务。
目前,预付式会员卡服务中主要存在五大陷阱:消费者办理退款手续时,才发现合同已经明确约定不能退款;在转让会员卡办理手续时才发现合同中有手续费、违约金的条款;商家先行预售会员卡,但售卡后迟不开业,当消费者要求退卡时,便以”即将开业”为由拖延退款;商家开业前预售年卡,声称有效期将从正式开业起计算,并承诺按时通知消费者,但开业后并未履行通知义务;商家因经营不善突然停止营业卷款潜逃,不告知会员,也不退还剩余款项。
关于以上行为究竟是否是确切的违约责任,我们暂且搁置争议。
而最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关于预付式会员卡合同的性质,究竟是继续性合同还是一时性合同,亦或是其他性质的合同。
王泽鉴教授认为继续性供给契约与分期交付契约的区别,在于分期给付契约自始有一个确定的总给付存在,但分期履行,每一期的给付,只是部分给付。
在继续性供给契约,其按照一定的时间而提出给付,不是总给付的部分,而是具有某种程度经济上及法律上之独立性。
很明显,二者主要的区别在于是否有一个确定的总给付的存在。
预付式消费纠纷十大典型案例

预付式消费纠纷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1.10•【分类】其他正文预付式消费纠纷十大典型案例案例一:预付卡消费有风险,办理需谨慎【基本案情】李某到某公司先后办理2张养生堂VIP卡,共支付16100元。
其接受了7次服务,扣除相应款项后,2张卡内余额共13540元。
由于在服务过程中被仪器烫伤背部,李某不愿意继续接受公司的服务,并要求退还卡内余款,但该公司以2张卡均已开卡使用为由拒绝退款。
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返还未消费余额13540元。
【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预先支付全部服务费用,某公司分批次向李某提供服务,双方之间的消费模式属于预付式消费。
双方办卡时未签订书面协议,也没有证据证实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应承担何种责任。
现李某已明确表示不愿再继续接受公司提供的服务,应允许其作出解除服务合同的选择。
故判决公司返还李某剩余未消费的金额13540元。
【法官说法】本案中,虽然李某与公司并未订立书面协议,也未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解除合同后的法律后果,但双方已经建立了预付式消费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公司应向李某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李某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被仪器烫伤,公司未能以足够的勤勉和高度的注意谨慎行事,且双方订立的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及信任基础的,当消费者主张解除合同时,应支持消费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案例二: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消费者可提出解除【基本案情】唐某与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内容包括资深红娘指导、推荐候选人20人、约会安排不少于7人次等,费用共25800元。
之后,公司安排了2位推荐对象与唐某约会。
但唐某认为约会对象不是注册会员,而是临时安排的“托”,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服务合同并返还服务费25800元。
公司认为不存在前期承诺与后期服务不一致的情况,况且合同已约定任何一方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拒绝退还合同款。
预付式消费中的法律问题及解决途径探讨

者作 为客 户 , 特定 的服务 目的 而 向经 营者 支 付 一定 的金 发卡银 行根据持 卡人 要 求将 其 资金 转 至 卡 内储 存 , 易时 为 交 钱, 购买 经营者 的 商 品、 劳务 或 技术 , 营者 作 为服 务 者 则 直接从 卡内扣款 的预付钱包 式借 记卡 。 可见 在我 国现 行法 经 ”
3 3 充 分 利 用 当 前 法 律 . 司 法 解 释 补 充 之 . 以
费 者 缺 乏 自我 保 护 意 识 , 使 得 犯 罪 分 子 得 到 可 乘 之 机 , 也 这 些 问题 , 是 加 大 食 品安 全 犯 罪 的惩 治力 度 就 能解 决 的。 不 惩罚 力度 的增 强虽 不 能制 止 食 品安 全 犯 罪 的发 生 , 可 产 但 生对犯 罪分子 的精神 强制作用 , 敛犯 罪 。 收 加 大对食 品犯 罪 的刑 事 责任 , 就不 能 忽 视 财产 刑 中没 收财 产的地位 , 十 分严 重 的食 品危 害行 为 可 不 吝惜 使 用 对 死 刑 来 制 裁 , 然 废 除 死 刑 的 呼 声 愈 加 强 烈 , 对 于 不 良 商 虽 但 家 的 危 害 性 极 强 的 食 品 犯 罪 行 为 也 仅 有 以 死 刑 方 可 杜 绝 之 。另 一 方 面 , 我 国 刑 法 中 很 少 用 资 格 刑 来 惩 罚 有 关 食 在 品安全这 类经 济犯 罪 , 多 可 以适 用 于经 济 犯 罪 的具 有 资 许 格刑性 质的措施 只有在行 政处 罚 中才被 经常 适 用 , 例如《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 定 的 行 政 处 罚 的 种 类 的 “ 令 规 责 停 业 整 顿 ” “ 扣 或 者 吊销 许 可 证 、 业 执 照 ” 。 我 国 《 、暂 营 等 食 品安全法 》 9 第 2条 、3条对受过行 政处 罚 、 9 刑事 处罚 的生 产 经 营 者 、 品 检 验 人 员 都 有 相 应 的 市 场 禁 入 的 规 定 。 其 实 食 经 济犯罪 的主体 大 多是 因为 之前 具有 合 法 资 格 与能 力 , 剥 夺其从事 与其犯 罪行为 有关的 职业 或职 务 的资格 用 预 防犯 罪 分子再 次犯 罪 的能 力 与机 会 。 因此 可将 禁 止 、 限制 从 事 某 种职业 、 停业 整顿 等行 政 处 罚 措施 完 善后 上升 至 刑 罚资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预付费式消费是怎么样的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预付费式消费是怎么样的预付费式消费也称提前消费,指消费者为了特定的商品或服务向经营者预先交付⼀定的费⽤,从经营者处获取会员卡(内部成员卡),并依会员(内部成员)资格按次或按期享受商品或服务的⼀种新型消费⽅式。
⼀起跟着店铺⼩编来了解⼀下的有关内容吧。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预付费式消费是怎么样的关于预付费式消费的管理规划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只有⼀条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
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付的合理费⽤。
如果经营者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购买卡(券),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则构成欺诈⾏为,应当返还消费者购买卡(券)的费⽤,并⽀付消费者购买卡(券)费⽤⼀倍的赔偿⾦,经营者承诺赔偿的⾦额⾼于⼀倍的,从其承诺。
”然⽽,这仅有的⼀条规定过于笼统,在实践中操作性差,只能起到事后救济的作⽤,不具有事前预防的功能。
2010年6⽉21⽇,中国⼈民银⾏颁布了《⾮⾦融机构⽀付服务管理办法》,对“⽀付宝”这类开放式的预付费式消费模式实施监管。
但这⼀规定并未将百货零售、美容美发、休闲健⾝等商户发⾏的单项消费卡纳⼊管理。
这使得消费者维权变得困难重重。
还有⼀些地⽅性的规范性⽂件对预付费式消费进⾏了规制。
如2008年10⽉27⽇,厦门市贸易发展局、⼯商⾏政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零售业购物券(卡)管理的通知》;上海市推出的《上海市美容美发预付费消费卡发售企业⾃律公约》及《售卡保证⾦交纳、使⽤、管理细则》等。
这些规定对预付费式消费的法律规制进⾏了有益的探索,但是由于适⽤范围和领域单⼀,并且缺乏强制性,很难起到作⽤。
规范预付费式消费的对策对于预付费式消费⽽⾔,最⼤问题不是预付费式消费的存废问题,⽽是如何保证消费者资⾦的安全性,以及如何维护预付费式消费合同的公平性。
国家预付消费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预付消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预付消费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形成的预付消费合同关系。
第三条预付消费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前,预先支付一定金额给经营者,经营者按照约定在一定期限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预付消费经营者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经营,不得利用预付消费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五条国家建立健全预付消费监管制度,加强对预付消费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二章预付消费合同第六条预付消费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以下内容:(一)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二)消费者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三)预付消费的金额、商品或者服务的种类、数量、规格、型号等;(四)预付消费的有效期限;(五)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等;(六)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七)争议解决方式;(八)其他约定事项。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第八条经营者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预付消费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预付消费的金额、有效期限、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方式等。
第九条预付消费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成立。
第十条预付消费合同中的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十一条预付消费合同中的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预付消费经营者的义务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预付消费管理制度,明确预付消费合同的管理流程,确保预付消费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经营者应当对预付消费合同进行分类管理,按照预付消费金额、有效期限等不同标准进行分类。
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预付消费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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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费制会员卡的法律问题探析
摘要:预付制会员卡的产生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必需品,它可以刺激消费,是带动消费需求的一种手段。
可是在现实中,由于信用缺失、霸王条款、商家携款逃逸等方面的原因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已经成为一个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造成这方面的原意主要是由于法律不健全、市场信用没有得到充分建立、监管机构监督不力。
为了充分规范预付制会员卡的使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应该加大监管、尽快完善法律体系、树立起市场信用。
关键词:会员卡;预付费制;法律规制;权益侵害;
在商业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各商家为了招徕顾客,纷纷推出各种会员卡。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预付式消费卡没有明确的定义,它是在信用经济条件下的新消费模式,是一种商家促销手段和方式。
通常认为预付式消费卡是指发行人基于营利目的,先向消费者收取商品价款或者服务费用的全部或者一部份,在之后约定的一定期限内,再由经营者按预先约定向消费者提供全部的商品或者服务。
由于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会员卡所引发的纠纷大多数因第一种情况下的会员卡所发生的。
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定位,探讨这种预付费制下的会员卡在发放以及使用过程中所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从而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一、预付式消费模式下会员卡出现的问题
预付式消费虽然为消费者提供了价廉便捷的服务,但侵权行为也
日趋突出。
我国目前预付式消费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缺失。
不少商家在促销预付式消费卡时,往往以免费体验和高额折扣等各种优惠为诱饵吸引消费者的眼球,但当消费者购买后,却发现商家完全是漫天吹嘘,当初承诺的服务以优惠到期、消费额度不足等各种理由不予兑现,当消费者发现商家的服务不尽如意时,自身已经丧失了选择的余地。
第二,霸王条款。
商家一手遮天,自设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这是消费者反响最强烈的问题。
诸如”消费卡过期作废”、”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本卡中途恕不退款”、单方面设置消费期限、一次性消费金额等都让广大消费者痛恨而又无奈。
这种做法本质上是限制消费者的权利,故意减轻或逃避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虚假承诺。
商家对于购卡时的承诺不兑现,使预付卡消费受到诸多限制。
对消费者的态度在办卡前与办卡后也截然相反。
办卡前笑脸相对、曲意逢迎,办卡后横眉冷对、冷若冰霜,若想退卡更是难上加难。
据调查有65.03%的消费者认为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发卡时宣传的不一致,有55.48%的消费者经历过买卡(券)时未被事先告知,消费时商家限制消费的情况;因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与宣传不一致,消费者要求商家退款而遭受拒绝的比例为50:21,所以经常会出现消费者花大价钱买了预付卡,面对说一套做一套的商家却无可奈何。
二、完善预付费会员卡的法律监管机制
预付式消费会员卡作为一种新型的支付工具,在立法中如何做到此类风险的全面防范?除了对预付式消费卡发售的资格、程序、金额、期限等进行合理的规范,如何保证其兑现?兑现不成如何补救?因为消费者在使用预付式消费卡以前,实际上是预先支付相当于该预付式消费卡内所储存价值的金额予发卡者,消费者在购买了预付式消费卡后得到的只是发卡者的一种承诺,从合同法的角度而言成立了一个合同,对预付式消费卡持有人而言合同利益的实现从某种程度来讲要取决于发卡者的自律与诚信。
而一旦发卡者出于某种原因遭遇困境面临破产或故意延迟履行或拒绝履行,恶意欺诈的行为时,作为弱势群体的消费者很难采取及时有效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此,对该发卡者是否应比照金融机构所收受的存款一样,要求其提拨一定比例的存款作为法定准备金?
(一)建立健全预付费会员卡的相关法律和制度
目前,预付费会员卡这种营销模式在我国还处于探索和发展的阶段,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全建立。
虽然有一个《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消费方式的转变,它已经难以对会员卡进行很好的规制。
同时其主要针对的也是高尔夫等高级体育项目,对现阶段发展迅速的服务行业也缺乏针对性。
因此,我们应针对预付费会员卡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预付费会员卡的性质,并对预付费会员卡的发行、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做到有法可依,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设置发卡门槛,从源头上规制
现阶段,经营者发行预付费会员卡基本上没有任何限制,几乎都是企业自己决定。
为了预付费会员卡这一营销模式的健康发展以及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严格规定预付费会员卡的发行门槛。
具体要求为:首先,经营者要想发行预付费会员卡,必须先向工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工商部门对其经营资质和商业信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才能发卡;其次经营者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较大的经营规模,较高的注册资金,财务信息真实可靠等;最后建立保证金制度,即让银行介入预付费会员卡的发行,发行会员卡的钱存入银行,由银行担任保证人提供保证金,并且保证金不得随意动用,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就可以从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三)明确监管主体,加大处罚力度
工商管理部门应建立对预付费会员卡发卡机构的登记、申报制度,定期对发卡机构的经营规模、注册资金及财务信息等进行严格检查,对违法的经营者要给予严厉制裁;对经营者收取的预付款进行严格监管,防止因经营者抽逃资金、停业或破产等原因使消费者权益遭受损失。
(四)消费者应增强维权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办理预付费会员卡及以后的消费过程中,应增强法律意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时,应以法律为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比如,消费者在办理预付费会员卡时,就要对经营者的经营规模、注册资金等信息进行了解;要选择那些规模比较大、商
业信誉好、品牌形象好的企业去办卡;同时要认真了解自己享有的权利和经营者应承担的义务;尤其要注意经营者设置的”霸王条款”等等。
在消费过程中,一旦遇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要增强维权意识,不能自认倒霉,而是要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或是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由于我国会员卡的发展与国外相比,尚处于发展和探索的阶段,与之相对应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
尽管现阶段有一个《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但随着社会经济和消费方式的快速发展,它已经很难对会员卡进行很好的规制。
因此,我国现阶段对于会员卡尤其是预付费会员卡的监管可以说是很不完善,很难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因此,为了预付费会员卡这种消费模式的健康发展,针对预付费会员卡建立比较完善的监管体系可以说是迫在眉睫。
预付式消费卡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对其进行适度的法律规制也是推动其自身不断完善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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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舒婷,(1985- ),女,河北唐山人,天津商业大学2009级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