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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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请使用电脑编辑打印或正楷字体填写本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报送。申请单位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取水许可证办理程序

取水许可证办理程序框图

申请取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三)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 (四)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五)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材料; (六)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及审查意见; 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二)申请理由; (三)取水的起始时间及期限; (四)取水目的、取水量、年内各月的用水量等; (五)水源及取水地点; (六)取水方式、计量方式和节水措施; (七)退水地点和退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以及污水处理措施; (八)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论证报告书(表)审查 业主单位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论证报告审查申请; (二)论证报告一式20份; (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委托合同; (四)需要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还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五)水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应提交的与审查工作有关的其他材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取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予以受理;

(二)提交的材料不完备或者申请书内容填注不明的,通知申请人补正;(三)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受理权限的机关提出申请。 取水许可证领取需提供的材料 (一)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 (二)取水申请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 (三)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四)取水计量设施和计量认证情况; (五)节水设施的试运行情况; (六)污水处理措施落实情况; (七)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监测结果; (八)拦河闸坝等蓄水工程,还应当提交经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批准的蓄水调度运行方案; (九)地下水取水工程,还应当提交包括成井抽水试验综合成果图、水质分析报告等内容的施工报告; (十)年度分月用水计划表。

取水许可申请书

附件1:申请函示范文本和申请书格式文本 申请函示范文本 关于申请xxxx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的函 (公文编号) ****水利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概况、建设依据、项目进展情况等。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情况】简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衡报告委托编制情况,具体可参考如下形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委托xxxx单位编制完成了《xxxx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现将取水许可相关申请材料(详见申请书材料目录)报送你委,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按申请材料目录附有关材料 单位 年月日 (盖章)

申请书格式文本 取水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盖章) 项目名称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监制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填写申请取水的单位或个人名称,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填写的单位名称应与工商登记信息一致,个人名称应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2.项目名称。填写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名称;非建设项目的,填写取水事项的主要内容;分期的建设项目,填写主体工程名称。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申请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时,填写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为自然人时,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号码。 4.单位类型。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填写。其中企业应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类型信息填写。个人不用填写。 5.行业类别。单位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 54中的大类类别填写,个人不用填写。 6.地址。企业按申请人注册地址填写,应与注册登记信息一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填写单位地址;个人填写身份证记载的住址。住址均应填写具体街道、小区门牌号。 7.联系人。填写单位对外沟通、联系的固定人员的姓名。 8.工作部门。填写联系人的工作部门。 9.职务。填写联系人的职务。 10.手机号码。填写联系人的常用手机号码。 11.固定电话:填写单位对外联系的固定电话。

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

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 鹰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 本人证件号 (兹委托证件号)申请办理个人信息变更事宜。变更前(□姓名、□证件号、□证件类型、□储蓄类型、□储蓄账号、□储蓄开户行)为,变更后(□姓名、□证件号、□证件类型、□储蓄类型、□储蓄账号、□储蓄开户行)为。 单位登记号:职工编号: 单位已核对无误。 单位盖章: 变更申请人签字:单位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1)本申请书为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的凭证,职工本人申请办理时无需填写括号内受托内容。 (2)如果系统内证件号与职工证件好码一致,只变更其他信息的,《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无需单位盖章。如果系统内证件号与职工证件号码不一致,变更任何信息,《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须加盖单位印章。

松开的记忆,飘落的莫名的尘埃,像起伏的微风,拂过脑海,留下一份情愁。一条街,没有那些人,那些身影,却能来回徘徊穿梭。街,行走时,纵然漫长,漫长,有时只为听一颗流动的心的呓语。沉默,倔强,回望,忘记,记住,一切像断了的弦,有时希望生活简单就好,有时却又莫名的颓废其中。 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去经历。粗读加缪、萨特的存在主义,它告诉我,人就是非理性的存在。光秃秃的枝桠、清寂的清晨、流动的阳光,飘落于心,或快意,或寂寥,映照心境,然而,有时却只属于那一刻。总之,一切只是心情。 人生的画面一幅幅地剪辑,最后拼凑出的是一张五彩斑斓的水彩画,有艳丽的火红色,凝重的墨黑以及一抹忧郁的天蓝色。人的记忆很奇特,那些曾经的过往,就像一幅幅的背景图,只有一个瞬间,却没有以前或以后。比如,只能记得某个瞬间的微笑,只能在记忆的痕迹寻觅某时刻骑着单车穿过路口拐角的瞬间,却都不知晓为何微笑,为何穿过街角。 一切,有时荒诞得像一场莫名情景剧。然而,这就是生活。 曾经的梦,曾经的痛,曾经的歌,曾经的热情相拥,曾经的璀璨星空。 也许,多年以后,再也见不到的那些人,和着记忆的碎片飘荡而来,曾经伴着我们走过春华秋实。天空蔚蓝,杜鹃纷飞,飞过季节,曾经萍水相逢,欢聚一堂,蓦然回首,唯歌声飘留。让人忆起《米拉波桥》里的诗句:夜幕降临,钟声悠悠,时光已逝,唯我独留。 人在天涯,绵绵的思绪随着微风飘浮,从布满礁石的心灵海滩上穿过千山万水,来到游荡的身躯里,刻下一篇篇笺章。而这,或许在多年以后,当再次翻动时,原以为什么都已改变,

取水许可审批程序

取水许可审批程序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取水许可制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 审批范周:凡利用取水工程或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审批程序: 一、实行政府审批制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报送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提出取水申请。 纳入政府核准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报送项目建设报告前,提出取水申请。 纳入政府备案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不列入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取水工程开工前,提出取水申请。 二、申请取水并需要设置入河排污口的,申请人在提出取水申请的同时,应当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一并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三、需要申请取水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其中,取水量较少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可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但应当填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 不需要编制项目建设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情形以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的格式及填报要求,由水利部规定。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单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作为审批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五、申请取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2.申请理由; 3.取水的起始时间及期限; 4.取水的目的、取水量,年内各月的用水量等; 5.水源及取水地点; 6.取水方式、计量方式和节水措施; 7.退水地点和退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以及污水处理措施; 8.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事项。 (二)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三)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四)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以下材料: 1.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2.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4.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 5.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同意文件。 六、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取水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决定批准的,应当同时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对取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取水申请,审批机关应当征求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报送取水审批机关。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审批期限,不包括举行听证和征求有

取水许可申请书填写说明

取水许可申请书、登记表说明 一、取水许可申请书填写说明 1、申请书编号由水利部统一编号,编号分为两部分: ①计算机编码;②申请书编号。 2、计算机编码由十五位数组成,第1~6位表示发证机构(单位)所在的行政区(参照GB/T 2260-2002中的代码, 国家统计局网站根据各地县区市调整的情况定期发布最新的行政分区代码,其中第1~2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第3~4位表示省直辖市(地区、州、盟及国家直辖市所属市辖区和县),第5~6位表示县(市辖区、县级市、县、旗);第7~10为申报取水申请的年号;第11~15位为顺序号,顺序号不足5位的前面用0补齐。 3、申请书编号,与计算机编码对应由三部分。第一部分采用行政分区简称和区县行政名称第一个汉字,如京朝、京丰、京海等,第二部分为申请书受理的年号,第三部分为申请书受理的顺序号,不足5位的前面不必补0。申请书受理的顺序号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给出。文号样式如:京朝申字2007第1号。 4、“取水许可申请人”是指取用水资源的单位或个人,“申请单位(个人)”,由一个单位(个人)兴办取水工程的,填写该单位(个人)的名称(姓名);由几个单位(个人)联合兴办的,填写其协商推举的代表单位名称(姓名);单位

与个人联合兴办的,填写单位名称。推举的代表应提交有关联合兴办单位(个人)出具的书面证明。 5、“单位性质”按登记注册分“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它企业”。 6、“行业类别”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国家标准门类填写。 7、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工作部门、职称、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信箱等应尽量填全,以便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审核及审批。 8、“申请取水理由及依据”填写的是需要取用水资源的缘由以及可以取用水资源的条件。对于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提交由具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批准文号和名称,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目录。对于审批制和核准制项目,在提出取水申请时提交备案材料。 9、地表水水源类型根据取水水源的不同,分为“江河”、“湖泊”、“水库”、“其他”四类,用户填写时,首先确定是那类水源,再在对应栏年申请取水量填写具体内容。 10、“取水方式”可以是“蓄”、“引”或“提”。“蓄水”是指以水库、塘坝为水源的;“引水”是指从河道中自流引水的;“提水”是指利用扬水站从河道直接取水的。 11、地下水水源类型根据取水水源的不同,分为“普通”、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编号: 职工签名: 个人编号: 变更项目原内容变更后内容所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 经办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说明: 一、单位为职工更改基本资料,请填写本表“变更项目”的“原内容”栏和“变更后内容”栏。 二、所需材料 1、变更参加工作日期:提供《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核表》原件一份;或由托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由托管部门签名后用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2、如变更档案出生年月:提供参保人的人事档案中最早记载该参保人出生年月的档案资料原件一份,或携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协查函到对应人事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协查档案并在《协查函》上反馈结果。 3、如变更参加养老保险时间:提供职工首次投保的《增减员表》原件一份;如无则提供其他有效证明首次参保时间原始材料原件一份。 4、如变更法定退休日期:提供提前或延迟退休的批文原件一份。 5、如变更军转干部身份: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原件一份。 6、如增加或修改技术职称、技术等级:提供《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一份;如不能直接认定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一份或其他补充证明材料。

7、如变更退休人员的证件号码、姓名: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一份,有效身份证明,具体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等。 8、如变更退休人员的户口性质:提供《户口簿》或相关证件原件一份。 9、如变更参保状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一份及地税参保或停保凭证一份,有效身份证明,具体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等。 10、如变更个人身份:提供《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原件一份;如需改变股东身份的,提供股权变更证明原件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工勤人员变更身份,需带人事局确认其身份的批准文件原件一份。 11、如变更联系方式、居住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可自行在网上办事大厅修改,或填写申请表由前台办理。 12、如变更工伤供养亲属非敏感信息,可自行在网上办事大厅修改,或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填写申请表前台办理。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 单位名称(公章):单位编号: 申请人:经办人: 填表日期:年月日 说明: 一、单位为职工更改基本资料,请填写本表“变更项目”的“原内容”栏和“变更后内容”栏。 二、所需材料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市民)卡、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具体变更事项和另需材料如下: 1、变更参加工作日期:提供《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核表》原件一份。或由档案托管部门提供复印件,需托管部门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由托管部门签名,用信封密封后加盖骑缝章。 2、如变更档案出生年月:提供最早记载出生年月的原始档案材料,或携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协查函,到对应人事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协查档案并在《协查函》上反馈结果。 3、如变更参加养老保险时间:首次缴费的《增减员表》登记材料原件一份。 4、如变更法定退休日期:提供提前或延迟退休的批文原件一份。 5、如变更军转干部身份: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原件。 6、如增加或修改技术职称、技术等级:提供《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一份。 7、如变更退休人员的证件号码、姓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份,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市民)卡、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 8、如变更退休人员的户口性质:提供《户口簿》原件。 9、如变更参保状态:参保或停保凭证。 10、如变更联系方式、居住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可自行在网上服务大厅修改,或至前台办理。 11、如变更工伤供养亲属非敏感信息:可自行在网上服务大厅修改,或至前台办理。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08.4.9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取水许可管理,规范取水的申请、审批和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取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取水许可管理活动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水利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水利部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 施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 施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流域内批准取水的总耗水量不得超过国家批准的本流域水资源 可利用量。 行政区域内批准取水的总水量,不得超过流域管理机构或者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可供本行政区域取用的水量。 第二章 取水的申请和受理 第五条 实行政府审批制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报送建设项目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提出取水申请。 纳入政府核准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前,提出取水申请。 纳入政府备案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不列入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取水工程开工前,提出取水申请。第六条 申请取水并需要设置入河排污口的,申请人在提出取水申请的同时,应当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一并提出入 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第七条 直接取用其他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退水或者排水的,应当依法 办理取水许可申请。 第八条 需要申请取水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其中,取水量较少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可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但应当填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 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情形以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的格式及填报要求,由水利部规定。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作为审批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第十条 《取水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的国务院水行政主管 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包括: (一)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二)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 (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四)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应当提交建设项目

取水许可证申请书[训练]

取水许可证申请书[训练] 附件2 计算机编码: 取水许可申请书 编号:()申字 [ ]第号 取水许可申请人 (签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监制 以下栏目由取水许可申请人填写 取水许可 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性质行业类别申请日期年月日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工作部门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信箱申请 取 水 理 由 及 依 据 3年申请取水总量万m 3地表水万m 水源类型江河湖泊水库其他

3年申请取水量(万m) 取水地点 蓄 取水方式引 提计量方式 3最大取水流量(m/s)或 3日最大取水量(m/d) 3地下水万m 水源类型普通地热水矿泉水其他 3年申请取水量(万m) 取水地点 单井( )井群( )单井( )井群单井( )井群单井( )井群取水方式自流( ) ( )自流( ) ( )自流( ) ( )自流( ) 计量方式 3最大取水流量(m/s)或 3日最大取水量(m/d) 申请取水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取水标的 供水人口人生活用水 3年取水量万m 城镇 生活3公共用水年取水量万m 取水 一般工业3年取水量万m 用水 主要产品 设计年产量 工业取水 用水定额 3年取水量万m 设计灌溉面积亩有效灌溉面积亩 主要作物品种 农业取水灌溉定额33 m/亩灌溉定额(P=75%) m/亩 (P=50%)

年取水量33万m 年取水量(P=75%) 万m (P=50%) 水电:一般水电( );抽水蓄能发电( ) 发电分类火电:空冷( );闭式循环水冷( );直流水冷( ); (以?标示) 其它: 机组台数与年发电量 Kw h 装机容量发电取水 设计年利用3年取水量万m h 小时 水电分类的万火电分类的最高米最小机组发33m/s 小时用水量 m/h 电流量 3其他取水年取水量万m 用途: 3取水量年内分配(万m) 1月 4月 7月 10月 2月 5月 8月 11月 3月 6月 9月 12月 3设计日最大取水量: 万m出现月份: 水井工程 凿井深孔径日开采量出水流量井号水源地点备注 33(m) (m) (m/d) (m/s) 补充 说明 提水工程 单台设备设计扬程设备总取水能年取水总量工程名称水泵型号取水能力台数 备注 33(m) /s) (万m) 力(m3(m/s) 补充 说明 引水工程 取水建筑物主要设计引用流量年取水总量取水建筑物名称备注 33特征值(m) (m/s) (万m)

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doc版本

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 档案编号: 申请人信息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 证明 名称 号码 号码 手机 号码 电子信箱 邮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 事项 □用户注册 用户变更 □密码重置□取消用户□暂停用户□恢复用户 □绑定非本人机动车_______________ □解绑非本人机动车______________ □变更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互联网注册用户转窗口注册用户 服务协议 申请人在使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网站域名:https://www.360docs.net/doc/1813157373.html,,以下简称互联网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并同意本协议。 1、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用户注册申请信息审核。 2、审核通过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为申请人创建一个全国唯一的互联网平台个人用户账号,并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将用户账号名称、密码发至申请人手机号码。申请人可以通过该用户账号登录互联网平台,获取已绑定机动车和驾驶证信息查询、告知和交通管理业务办理等服务。 3、申请人的本地机动车和驾驶证将自动绑定至申请人用户账号,同时,今后申请人新增的本地机动车将自动绑定至申请人用户账号。申请人可以通过登录互联网平台绑定/解绑本人本地/异地机动车和驾驶证。对于没有绑定机动车、驾驶证的账号,只能通过互联网平台办理预选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预约业务。 4、申请人填写的“手机号码”、“邮寄地址”和“邮政编码”信息将自动覆盖本人本地机动车和驾驶证的“手机号码”、“邮寄地址”和“邮政编码”信息。 5、申请人应提供完整、真实、准确、有效和最新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含证件有效期)发生变更后,应及时通过互联网平台变更。 6、申请人应保管好账号和密码。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者售卖。 7、因申请人原因导致账号、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承担任何责任。因黑客原因导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的责任。 8、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9、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尊重并保护申请人的个人隐私权。但因恶意的网络攻击等行为及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控制的情形,导致申请人隐私信息泄露的,申请人同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申请人对以其账号发生的或通过其账号发生的一切活动和事件负全部法律责任。 11、互联网平台的网上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2、申请人如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暂停或终止申请人的账号,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3、本协议及其修改权、最终解释权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拥有。 申请人同意服务协议,并对 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申请人签字签字日期

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

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 第一条为全面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统一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根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水利部或其授权的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许可申请的权限,按《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执行;其它取水许可申请分级审批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条利用水工程或者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申请人),除按《办法》规定不需要申请或者免于申请取水许可的情形外,都应当向取水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部授权的流域管理机构提出取水许可预申请、取水许可申请。 在水利部授权流域管理机构实施全额管理的河道、湖泊内取水(含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地下水),由流域管理机构或其委托的机构受理取水许可预申请、取水许可申请。流域管理机构在审查或者审批时,应征求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在水利部授权流域管理机构实施限额管理的河道、湖泊内限额以上的取水(含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地下水),由取水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取水许可预申请、取水可申请,并提出审核意见后报流域管理机构,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取水许可预申请或者审批取水许可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建设项目的取水,由水利部或其授权的流域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查其取水许可预申请或者审批取水许可申请。 前款以外的取水,由取水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取水许可预申请、取水许可申请,审查取水许可预申请和审批取水许可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

第四条国家、集体、个人兴办水工程或者利用机械提水设施的,其主办者为提出取水许可预申请或者取水许可申请的申请人;联合兴办的,由其协商推举的代理人为提出取水许可预申请或者取水许可申请的申请人。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需要申请或者重新申请取水许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即国家现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中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下同)前,向受理机关提出取水许可预申请。 不列入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取水工程,可直接向受理机关提出取水许可申请。 第六条申请人提出取水许可预申请,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按规定填写的取水许可预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简要说明; (三)取水工程取水量保证程度的分析报告; (四)取水水源已开发利用状况及水源动态的分析报告; (五)当取水许可预申请的标的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它文件; (六)取水和退水对水环境影响的分析报告。 需要取用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应附具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 联合兴办取水工程取水的,还应附具由联合兴办人出具的取水申请人委托书。 第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受理机关应在接到取水许可预申请之日起15 天内通知申请人补正: (一)预申请书内容填注不明的; (二)应提交的文件不完备的;

取水许可证换发申请书

取水许可证换发申请书编号:()申字〔〕第号 取水许可证换发申请人: (签章) 山西省水利厅监制

填表说明 一、“取水权人”是指由一个单位(个人)兴办取水工程的,填写该单位(个人)的名称(姓名);由几个单位(个人)联合兴办的,填写其协商推举的代表单位名称(姓名);单位与(个人)联合兴办的,填写单位名称。推举的代表应提交有关联合兴办单位(个人)出具的书面证明。 二、“单位类型”按登记注册分“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它企业”。 三、“行业类别”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国家标准门类填写,如采矿业、制造业。 四、“取水方式”填“蓄水”、“引水”、“提水”。“蓄水”是指以水库、塘坝为水源的;“引水”是指从河道中自流引水的;“提水”是指利用扬水站从河道直接取水的。 五、“计量方式”填计量设施的名称,如“超声波流量计”、“水表”、“电表”。 六、“城镇生活取水”是指集中式供水企业取水。 七、“公共服务”是指医院、学校、国家机关单位等为公众服务的单位或部门用水。 八、“灌溉定额”是指灌溉毛定额。 九、“发电分类”中“火电”的“其它”是指用海水等冷却的火电厂;“发电分类”中的“其它”是指核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直燃等。 十、“水源名称”直接填河流名称。 十一、“工程设计任务”是指是否有承担洪水或电力调峰任务。 十二、本表填写份数为:3份,俩份留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备案,另外一份留取水许可证换发申请人保存。

以下栏目由取水许可证换发申请人填写

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共10页文档

雁峰区水利农机局取水许可审批制度 一、责任单位 雁峰区水利农机局水资源股 二、责任人 水资源股实行股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股长主持股内全面工作,并对内工作负全面责任,股内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取水许可责任人为股长、分管副股长、承办人。承办人设立A、B角,主办人A角,协办人B角,当A角不能承担工作任务时由B角承担。 三、审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三)《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 (四)《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 (五)《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04年 5月31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六)《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2008年1月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修订) (七)《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

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5号) 四、审批项目范围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申请、免予取水许可申请的除外)申请取水许可或者延续、变更取水许可证。日取地表水5000立方米以上、地下水3000立方米以上的项目。 五、申报条件 (一)取水许可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与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 (二)实施取水许可必须符合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水功能区划,遵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尚未制定水量分配方案的,应当遵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间签订的协议。 (三)实施取水许可应当坚持地表水与地下水统筹考虑,开源与节流相结合、节流优先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 流域内批准取水的总耗水量不得超过本流域水资源可利用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并在作出不批准的决定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批准的理由和依据: 1、在地下水禁采区取用地下水的; 2、在取水许可总量已经达到取水许可控制总量的地区增加取水量的; 3、可能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损害的; 4、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

项目取水许可证办理程序框图

附件:A01-2 取水许可证办理程序框图

1、取水许可证办理及程序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48条;(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3)《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 2、受理权限: 依据闽政[2006]39号,下列取水许可证申请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其余由取水口所在地的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 (1)水库、水电站工程库容在1000万m3以上1亿m3以下的; (2)发电企业总装机在50MW以上250MW以下的; (3)取用水单位和个人日取地表水量在5万m3以上20万m3以下的; (4)取用水单位和个人日取地下水量在3000m3以上10000m3以下的; (5)跨县区级行政区域或跨流域取水影响本辖区内其他县区级行政区域取水的。 3、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的情况: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 (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 (3)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 (4)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5)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4、取水许可申请时间: (1)实行政府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在报送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提出取水申请;(2)纳入政府核准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前,提出取水申请; (3)纳入政府备案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不列入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建设项目:在取水工程开工前,提出取水申请。 5、取水许可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书; (2)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3)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 (4)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5)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6)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7)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 (8)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同意文件。 6、取水工程或设施验收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 (2)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取水许可申请书模版

取水许可申请书编号:()申字〔〕第号取水许可申请人: (签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监制 - 1 -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填表说明 一、“取水许可申请人”是指由一个单位(个人)兴办取水工程的,填写该单位(个人)的名称(姓名);由几个单位(个人)联合兴办的,填写其协商推举的代表单位名称(姓名);单位与(个人)联合兴办的,填写单位名称。推举的代表应提交有关联合兴办单位(个人)出具的书面证明。 二、“单位类型”按登记注册分“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它企业”。 三、“行业类别”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国家标准门类填写,如采矿业、制造业。 四、“年申请取水总量”包括矿坑水、中水。 五、“取水方式”地下水填“凿井”;地表水填“蓄水”、“引水”、“提水”。“蓄水”是指以水库、塘坝为水源的;“引水”是指从河道中自流引水的;“提水”是指利用扬水站从河道直接取水的。 六、“计量方式”填计量设施的名称,如“超声波流量计”、“水表”等。 七、“城镇生活”是指城镇公共供水(自来水)、水利工程供水等集中供水企业供城镇生活,以及工业企业自备水源供生活用水。其中,“公共服务”是指医院、学校、国家机关单位等为公众服务的单位或部门用水;“一般工业”特指集中供水企业供工业用水。 八、“发电分类”中的“火电”是指用海水等冷却的火电厂;“发电分类”中的“其它”是指核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直燃等。 九、蓄水工程表中“水源名称”直接填河流名称。 十、“工程设计任务”是指是否有承担洪水或电力调峰任务。 十一、本表填写份数为: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批的,填写6份;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填写5份;由市(地)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填写4份;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填写3份;岩溶水审批送泉域管理机构备案。 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取水许可证申请流程

取水许可证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2)申请理由 (3)取水的起始时间及期限 (4)取水目的、取水量、年内各月的用水量等; (5)水源及取水地点 (6)取水方式、计量方式和节水措施; (7)退水地点和退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以及污水处理措施; (8)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2.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现场勘查。 3.申请单位按照规定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者论证表。 下列少量取水可不单独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但应填报水资源论证报告表。 (1)涉水规划设计年取用地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下,地下水量20万立方米以下的; (2)农业项目年取用地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下,地下水量20万立方米以下的; (3)城镇生活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年取用地表水量20万立方米以下,地下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下的; (4)其他项目年取用地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下,地下水量2万立方米以下的。

4.申请单位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审查申请,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5.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6.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决定批准取水申请文件。 7.取水申请单位填报取水许可登记表,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开始建设单位开始建设取水工程。 8.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申请人应当向取水审批机关报送以下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1)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 (2)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3)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4)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 (5)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6)污水处理措施落实情况; (7)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监测结果。 拦河闸坝等蓄水工程,还应当提交经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批准的蓄水调度运行方案。 地下水取水工程,还应当提交包括成井抽水试验综合成果图、水质分析报告等内容的施工报告。 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由不同流域管理机构联合签发的,申请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流域管理机构报送材料。 9.取水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条规定的有关材料后,对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进行现场核验,出具验收意见;对验收合格的,应当核发取水许可证。

取水许可申请书(取水证可证申办)

计算机编码:取水许可申请书编号:()申字[ ]第号 取水许可申请人 (签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监制

取水许可申请书填写说明 申请换发新版取水许可证,需填写新版取水许可申请书,新版取水许可书中应由申请人填写的各项内容均应全面、真实、详细填写,具体各项填写说明如下: 一、取水许可申请人名称。个人、企事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全称,经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应和注册名称一致。 二、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性质、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为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的实际职务;单位性质为国有、集体、股份制或私营;行业类别可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如:火电、冶金、纺织、服务、医药、农业等。 三、申请日期。以实际填表日期为准。 四、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工作部门、职务、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以上各项填写要真实,确保通过以上内容填写能够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其中通讯地址为单位所在地,联系电话除单位电话外还应填写联系人个人电话,联系人是指负责此项工作并能解释有关问题的工作人员。 五、申请取水理由及依据。取水用途及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水源类型、年取水量、退水方式、计量设施安装情况、节水措施等项内容,依据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0号令)。 六、年申请取水总量、申请取水期限。年申请取水总量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申请取水期限不超过五年。 七、地表水、地下水。根据取水水源实际情况,分别在地表水和地下水栏中填写相关内容。地下水取水地点填写水源井所在地,取水方式在表中提示的单井、群井、自流方式相对应项后用“√”确认,计量方式以实际安装的计量设施类型为准,如机械表、IC卡表、远程监控等。 八、最大取水流量可以每小时计。 九、取水标的。按工业取水、农业取水、发电取水、其他取水所属类型填写,城镇生活取水项特指城镇集中建设的供水工程(供水公司等取水),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既有生产用水又有生活用水的,可将生活用水填入其他取水项。 十、取水量年内分配、设计日最大取水量及出现的月份按实际情况填写。 十一、水井工程。按表中提示分井填写有关内容。 十二、提水工程项的工程名称按井号分别填写。 十三、水资源论证情况按实际填写。 十四、节水措施、废污水处理措施、退水量、退水地点、退水水质要求等项要按表中提示如实详细填写。

取水许可证申请书

取水许可证申请书 取水许可证申请书 编号:( )申字[ ]第号 取水许可申请人 (签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监制 以下栏目由取水许可申请人填写取水许可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性质行业类型申请日期年月日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工作部门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信箱 申 请 取 水 理 由 及 依 据 3年申请取水总量万m 3 地表水万m 水源类型江河湖泊水库其他年申请取水量(万m) 取水地点 蓄取水方式引

提 计量方式最大取水流量( )或日最大取水量( ) 3 地下水万/m 水源类型普通地热水矿泉水其他 3年申请取水量( 万m) 取水地点 单井()井群() 单井()井群单井()井群单井()井群取水方式自流() ()自流()()自流() ()自流() 计量方式 3最大取水流量(m/s)或 3日最大取水量(m/d) 申请取水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取水标的 供水人口人 生活用水 3 城镇年取水量万m生活 3公共用水年取水量万m 用水 一般工业 3年取水量万m 用水 主要产品 设计年产量工业取水 用水定额 3年取水量万m 设计灌溉面积有效灌溉面积亩亩 主要作物品种 农业取水 3灌溉定额 M/3灌溉定额(P=75%) M/亩 (P=50%) 亩 年取水量年取水量 3 3 万m 万m(P=50%) (P=75%) 水电: 一般水电( );抽水蓄能发电( ) 发电分类火电: 空冷( );闭式循环水冷( );直流水冷( ); (以?标示) 其他:

机组台数与年发电量 Kw.h装机容量发电取水设计年利用 3 h 年取水量万 m小时 水电分类的火电分类的最高最小机组发小时用水量33电流量 m/s m/h 3其他取水年取水量万m 用途: 3取水量年内分配(万m) 1月 4月 7月 10月 2月 5月 8月 11月 3月 6月 9月 12月 3设计日最大取水量: 万m 出现月份: 水井工程 凿井深孔径日开采量出水流量井号水源地点备注 33(m) (m) (m/d)(m/s) 补充说明 提水工程 单台设 备工程名设计扬程设备总取水能年取水总量水泵型号取水能台数备注33称(m) /s) (万m) 力(m力 3(m/s) 补充说明 引水工程 取水建筑物主要设计引用流量年取水总量取水建筑物名称备注33特征值(m) (m/s) (万m) 补充说明 长度道(m) /s) 3调节最小下方式 泄流量 (m 水库

延续取水申请及报告

建设项目延续取水许可暂行的办法 (原则上需去现场核查,具体视项目情况等确定) ******项目延续取水许可办理申请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延续取水 申请贵州省水利厅: ******取水许可证于****年**月**日到期,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条例>>、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现申请延续取水。 取水单位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取水工程名称取水用途 水源类型取水方式 取水地点开始取水时间 年取水量(万 m3) 装机(万kw) 退水地点年退水量(万m3) 延续取水许可所需资料一、旧取水许可证(正本、副本); 二、对非农业用水户,要提供近5年实际取用水量、水资源费交纳凭据复印件; 三、换证前一年的取水情况总结;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延续取水报告; 六、其他相关文件。

延续取水报告目录: 1、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取水工程运行情况(含计量设施) 3、项目退水情况(含计量设施) 4、节约用水及水平衡测试情况 5、上下游取用水协调情况 6、水资源保护(含下游生态环境水保障)情况 7、近5年实际取用水量 8、水资源费缴纳情况 9、换证前一年的取水情况总结 延续取水报告附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水资源费缴纳凭据复印件; 5、其他相关文件。 ***还回:旧取水许可证(正本、副本)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Nur für den pers?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 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 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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