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控制管理制度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扬尘污染的治理,维护城市环境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及其他扬尘污染源。
第三条扬尘治理应坚持“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采用先进的治理技术和设备,提高治理效果。
第五条对扬尘治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六条建筑工地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采取防尘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覆盖土方工程、湿喷、洒水等。
第七条道路施工应严格控制挖掘、铲运等作业对空气产生的扬尘。
可以采用湿法施工、覆盖等方式减少扬尘产生。
第八条对其他扬尘污染源,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雾炮车、喷雾系统等。
第九条建设工程项目应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应按时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应实行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和专项执法相结合的监管机制。
第十二条环保部门应定期对各扬尘源进行检查,并对违反治理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公开渠道举报扬尘污染行为,环境部门应及时处理并给予反馈。
第十四条监察部门要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发现扬尘治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环保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机构应建立健全扬尘污染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扬尘污染的情况,并向公众公开相关数据。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六条对扬尘治理工作做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治理要求,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并停止施工或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对于多次违反扬尘治理要求的单位和个人,环保部门可以采取限期整改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相关资质或许可证。
第十九条对于监管部门监管不力,造成扬尘污染无法有效治理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限制相关责任人的晋升和离职。
施工扬尘管理制度(10篇)

施工扬尘管理制度(10篇)施工扬尘管理制度 1(一)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
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积极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发动群众参与监管,设立施工扬尘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邀请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施工扬尘整治义务监管员,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和举报。
对违规制尘的工地项目名称、相关责任单位、处罚情况,各监督管理单位可以通过网站、报纸、媒体等向社会曝光公示。
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过程。
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二)设置围档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的围档,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
在施工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
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三)作业场地、施工便道硬化处理1、施工现场应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2、工程的进出口、场内施工便道和建筑材料堆放地进行硬化处理,浇筑混凝土。
安排专人经常清洁、洒水降尘。
3、在施工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工地出入口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其门内侧铺设尽门长度、宽度不少于3米的土工布并加湿。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扬尘治理工作,促进城市环境质量的提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区域内的扬尘治理管理工作。
第三条城市环境扬尘治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科学、高效进行。
第四条城市环境扬尘治理工作,应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第五条城市环境扬尘治理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六条城市环境扬尘治理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度。
第七条城市环境扬尘治理工作,应注重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的扬尘治理技术和设备。
第二章扬尘污染防控第八条城市建设工地应按照相关规定采取有效的扬尘治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地面湿法喷淋、覆盖和封闭等措施。
第九条城市道路施工、拆迁、清洗等作业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第十条城市工业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采取有效的扬尘治理措施,安装污染防治设施,保证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排放达标。
第十一条居民区内的装修、装饰等工作应采取有效的扬尘防控措施,保证居民的健康和生活环境。
第十二条城市道路清扫、垃圾收集等作业应采取湿法清扫等方式,减少扬尘污染。
第三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三条城市环境保护部门应建立健全城市环境扬尘治理监督系统,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应加强扬尘治理技术的培训和推广,提高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意识。
第十五条公众应加强对城市环境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督和参与,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第十七条城市环境扬尘治理管理工作的经费应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拨付,并用于相关工作开展。
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城市环境保护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违反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城市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城市环境保护部门所有。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范本(二)一、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城市或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管理,保障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制定本制度。
扬尘管理制度

扬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扬尘管理工作,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和公众健康,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拆除工程、道路施工、城市道路扬尘控制、露天堆场等扬尘产生环境的管理。
第三条扬尘管理应当遵循“防治结合、防治相结合”的原则,合理控制扬尘产生的源头,严格执行扬尘物质的稳定化、覆盖化和固化处理。
第四条依法、及时对施工扬尘进行监察、检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性的扬尘管理方案。
第五条扬尘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对施工、扬尘设施进行检查,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符合相关扬尘排放标准的设施。
第六条运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升扬尘治理设施的运行效率,改善扬尘管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扬尘排放管理第七条在建筑施工、拆除工程和道路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减少扬尘排放。
对于产生大量扬尘的作业,应当使用封闭式设备、真空吸尘器等进行治理。
第八条露天堆场应当在场地的四周设置风帘、围挡等设施,避免扬尘向外排放,对于排放的作业进行湿法喷淋处理。
第九条严格执行施工扬尘源的覆盖化处理,采用防尘布、抑尘罩等覆盖材料,确保扬尘不向外扩散。
第十条进行扬尘治理过程中,应当提高车辆运输的渗透性,减少载物车辆的泄露排放。
第十一条对于异常扬尘排放,应当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章扬尘监测管理第十二条对施工扬尘进行定期的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周一次,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
第十三条进行扬尘监测时,应当选择科学、合理的监测方法和设备,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对于重点施工区域和高度敏感区域,应当加强扬尘监测,及时发现扬尘排放超标的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五条扬尘监测结果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应当立即对扬尘排放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核监测。
第十六条对于监测结果屡次超标的扬尘源,应当进行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四章扬尘应急管理第十七条在突发环境状况下,如风力增大、降雨等,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扬尘外扩。
工厂控制扬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工厂扬尘污染治理,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员工和周边居民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生产、施工、运输等产生扬尘活动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原料堆场、生产车间、仓库、运输道路、施工场地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工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2. 设立扬尘污染治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扬尘污染治理方案和措施;(2)组织实施扬尘污染治理项目;(3)监督、检查扬尘污染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4)定期向厂领导汇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5)负责与相关部门、单位协调沟通,共同推进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3. 各部门、车间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切实履行扬尘污染治理职责,确保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四、扬尘污染治理措施1. 优化生产工艺(1)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扬尘产生;(2)优化物料输送方式,减少物料飞扬;(3)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降低设备磨损,减少扬尘。
2. 优化物料堆场管理(1)设立物料堆场围挡,防止物料飞扬;(2)对物料堆场进行定期洒水、喷淋,减少扬尘;(3)采用封闭式物料堆场,降低扬尘。
3. 优化运输道路管理(1)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清扫、洒水,减少扬尘;(2)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确保车辆清洁;(3)禁止未经冲洗的车辆进入厂区。
4. 优化施工场地管理(1)设立施工围挡,防止扬尘扩散;(2)对施工场地进行定期洒水、喷淋,减少扬尘;(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
5. 优化生产车间管理(1)对生产车间进行定期清扫、洒水,减少扬尘;(2)采用封闭式生产设备,降低扬尘;(3)加强车间通风,降低扬尘浓度。
五、监测与考核1. 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未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范本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扬尘治理工作,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单位或项目的建设、施工、运营等环节中产生的扬尘治理工作。
第三条扬尘治理工作应遵循“防治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合理的技术措施,确保环境质量符合国家的环境质量标准。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公众的身体健康,减少扬尘污染对人体的影响。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单位的环境保护部门。
第六条本制度的监督机构由单位内部监督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对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章扬尘治理工作的要求第八条在施工阶段,应制定详细的扬尘治理方案,明确扬尘治理的目标、措施和责任人。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固定的扬尘治理现场,确保扬尘源纳入有效控制。
第十条施工现场的道路、堆场、堆放物料等地方应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污染。
第十一条在建设、施工阶段,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清理和维护,确保扬尘治理的效果。
第十二条在运营阶段,应定期进行扬尘治理检查,并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扬尘治理工作的措施第十四条通过合理调整施工工艺,减少扬尘污染的产生。
第十五条采用湿法降尘、覆盖、设置抑尘墙等措施,减少扬尘。
第十六条采用空气净化设备,对排放的空气进行净化处理。
第十七条编制应急预案,对突发的扬尘污染事件进行及时处置。
第四章扬尘治理工作的责任第十八条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扬尘治理工作,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项目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专职的扬尘治理人员,负责扬尘治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问题,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提高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工地,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各类建筑工地。
三、管理职责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制定扬尘控制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
2. 施工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扬尘控制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符合相关规定。
3.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进行监测、执法和处罚。
四、扬尘控制措施1. 施工围挡:施工现场四周设置不低于2.5米的围挡,确保围挡牢固、整洁、美观。
2. 地面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和施工区域进行地面硬化,防止车辆带泥上路。
3. 冲洗设施:设置冲洗平台,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防止带泥上路。
4. 覆盖措施:对裸露的泥土和堆放的建筑材料进行覆盖,防止风蚀起尘。
5. 绿化带: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绿化带,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 洒水降尘: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洒水降尘作业,保持施工现场湿润。
7. 除尘设备:在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使用除尘设备进行降尘。
8. 拆除作业:拆除作业时,采取湿法作业,防止扬尘污染。
9. 运输管理:对运输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密闭运输,防止扬尘污染。
五、监督管理1.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的监督,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扬尘控制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确保扬尘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3.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监测和执法,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六、培训与宣传1.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扬尘控制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
2021年扬尘控制管理制度_扬尘控制管理制度范本

Anyone who wants to achieve excellent results should cherish and manage their time with extreme caution.悉心整理祝您一臂之力(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扬尘控制管理制度_扬尘控制管理制度范本扬尘控制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工程施工扬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苏政发〔20__〕87号)、《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等法津、法规及标准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是指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施工以及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影响大气质量的细小颗粒漂浮物的预防的控制。
第三条凡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建筑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鼓励、支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研究开发绿色环保施工技术,使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努力控制施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第五条盐城市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并具体负责市本级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工作。
各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把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纳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内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
第六条建设单位是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对工地现场实施定期检查、考核。
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主体责任,应当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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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南路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为了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满足相关法律及其它要求,要求各工区按此认真执行,具备防尘、除尘设施和措施,达到环境管理的要求。
1、土方铲、运、卸等环节设专人洒水降尘,运土方、渣土及散粒材料时必须使用密闭车辆,以防沿途遗洒扬尘。
回填土施工时,掺拌白灰的回填土禁止抛洒,以免产生扬尘。
渣土车车上土的堆放高度应不得超出车厢,同时采用帆布遮盖泥土,防止土块洒落。
2、施工现场出入口、生活区,主干道应采用砼硬化,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网络系统,禁止将泥浆、污水、废水等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
出入口设置洗车台,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
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设专职车辆冲洗员负责冲洗工作并记录。
3、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方施工。
4、施工现场保持环境卫生整洁,设专人负责洒水、清扫并记录。
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
每天洒水次数根据季节、天气具体情况而定,雨雪天不洒水,春夏季每天洒水4-5次,秋季每天洒水3-4次,冬季每天洒水2-3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
5、施工脚手架应按规范进行搭设,脚手架外侧应当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外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安全网造成扬尘。
6、施工现场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时,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在现场进行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时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7、建筑垃圾装运时、如果太干,提前洒水湿润后再装车,以减少灰尘污染环境。
8、施工现场内裸露土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防尘网覆盖。
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常西湖公共文化区新建道路工程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