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细则
2016年事业工资标准表

2016年事业工资标准表2016年,我国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经过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
以下是2016年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供大家参考。
一、工资基本标准。
1. 基本岗位工资:基本岗位工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根据职务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具体标准如下:(1)高级岗位,8000元/月。
(2)中级岗位,6000元/月。
(3)初级岗位,4000元/月。
2.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根据工作绩效表现而发放的奖励性工资,具体标准如下:(1)优秀,基本岗位工资的30%。
(2)良好,基本岗位工资的20%。
(3)一般,基本岗位工资的10%。
3. 职务津贴:根据职务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标准如下:(1)高级职务,3000元/月。
(2)中级职务,2000元/月。
(3)初级职务,1000元/月。
二、津贴和补贴。
1. 住房补贴:根据工作地点和居住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标准如下:(1)一线城市,2000元/月。
(2)二线城市,1500元/月。
(3)三线城市及以下,1000元/月。
2. 餐补: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地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标准如下:(1)高温津贴,每月200元。
(2)特殊岗位,每月300元。
3. 交通补贴:根据工作地点和通勤距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标准如下:(1)市区通勤,每月100元。
(2)郊区通勤,每月150元。
三、福利待遇。
1. 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享受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报销比例为80%。
2. 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享受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按工资的10%缴纳。
3. 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月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为工资的8%。
四、其他。
1. 节假日福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福利,如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
2. 奖金福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特定节日或工作成绩突出时,可获得额外的奖金福利。
以上为2016年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参考。
从2016年7月1日起,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上调

从2016年7月1日起,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上调事业单位7月1日涨工资2016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标准表篇一:从2016年7月1日起,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上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 1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 2 —附表7事业单位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单位:元/月— 3 —附表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减少额度— 4 —单位:元/月附表9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单位:元/月— 5 —2016事业单位人员涨工资细节篇二:从2016年7月1日起,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上调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调整方案:2016事业单位人员涨工资细节人社部:今后公务员基本工资每年或两年一调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落实到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全国范围内的涨薪步伐正明显加快。
近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了39项年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其中明确提出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等内容;同时,国务院对此改革给出了时间表: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
“需要注意的是,6月底不是机关事业单位调薪的启动时间,而是全面落实到位的时间,部分地区已经先行。
”5月21日,一接近人社部的业内人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并非是孤立进行,而是为了配合已落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据人社部称,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月人均实际增资300元左右。
引人注意的是,下一步要建立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原则上,今后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将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
离退休人员待遇先涨早在1月14日,国务院就公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确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官方明确,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也将同步调整。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2016最新消息: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概要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2016最新消息: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有望增至45%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2016最新消息: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有望增至45%4月22日,人社部召开一季度新闻发布会。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日前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公务员分类管理的两个规定,待两个规定出台后,相关部门将研究出台配套的工资政策。
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目前人社部正从制定配套政策、摸清地方情况和协调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三个方面抓紧工作。
规定出台后制定工资政策就备受关注的公务员涨薪问题,李忠表示,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的两个规定是《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 (试行》。
两个规定的审议通过,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制度框架体系基本确立。
下一步,人社部将依据这两个规定,结合不同类别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职位特点,依法有序平稳推行公务员分类改革。
“专业技术类职位是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职位。
行政执法类职位是机关中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执法职责的职位。
”李忠介绍,这次在职位的序列上,两个规定结合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职位特点,着眼于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为两类公务员建立了各自的、不同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职务序列。
同时,在职务晋升上,突出对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的持续激励,畅通职业发展通道,以更好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
在日常管理上,针对两类公务员的特点,实行分类录用,分类考核,分类培训,通过精细化的管理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至于工资问题,大家可能注意到了,‘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这两个规定出台后,相关部门将研究出台配套的工资政策。
”李忠说。
基本工资占比有望增至45%2015年5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现在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工作很辛苦,收入也不高,既要坚决堵住“偏门”,解决公务人员以权力参与分配、牟取不当利益问题,也要打开“正门”,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2016最新消息工资和津贴收入差距大工资该如何去“涨”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2016最新消息:工资和津贴收入差距大工资该如何去“涨”虽然事业单位人员与国家公务人员有所区别,不过,因为各类事业机构资产都属国有,活动所需经费也大都来自政府拨款,因此,不少人仍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同于国家公务人员来看待。
曾几何时,研究生为了一个事业单位的编制,而不惜去当清洁工。
而现如今,事业单位正面临着一场改革风潮。
差距:在编工资是临时工的3倍在郑州一家社科类研究机构工作的张先生,不是在编人员。
“我们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管发多少文章,参加多少学术活动,在工资上基本不会有所反映,主要都是岗位工资。
”张先生介绍,这样,许多人员都不热衷科研、学术活动,而是在外边找个科研课题,或者找个编制城市规划、商业规划的活,日子过得很滋润。
“朋友笑话我,说我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迟早会被淘汰的”。
张先生的弟弟在城管部门工作:“我们是事业单位,说起来非常令人羡慕,其实我只是临时工。
虽然和有编制的人员穿着统一的制服,但他们的工资是我的三倍多。
我都有10年工龄了,比刚毕业的学生也就多个百十块钱。
”张先生说,编制内外待遇差距过大,严重不合理,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平,“为啥干着同样的活,不能同工同酬,按劳取酬呢?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很有必要。
”差距:不在编的福利和年假都打折王先生也是事业单位的非编制人员。
“我平时休息时间也经常被喊去加班,都是义务的。
”凡单位发奖金、加工资,都与他们临时工无缘,每个月交完社保,每个月拿到手的不到2000元。
“每次发东西,我们临时工都躲得远远的,生怕看见了自己都尴尬。
单位组织旅游,临时工也没份儿。
同样工作的年限,临时工的年假都比在编的少几天。
”更让王先生生气的是,不在编人员,单位连户口也不负责解决。
“我们单位的在编人员,户口都在单位人事部门,有了户口,孩子的入托、上学问题,都能顺理成章地解决”。
对于不在编人员,单位不管户口迁移。
“我们的户口,都由省人才交流中心代管,每年要交保管费不说,关键是没有单位户口,孩子上小学时多掏了2万元赞助费”。
解读2016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

⼀、公务员⼯资调整⽅案等三⽂件已下发 现⾏机关事业单位⼯资制度是2006年⼯资制度改⾰时确⽴的,公务员实⾏国家统⼀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资制度,事业单位⼯作⼈员实⾏岗位绩效⼯资制度。
与此同时,机关事业单位的⼯资分配领域仍然存在⼯资结构不合理、⼯资正常调整机制不健全、⼯资差距调控机制不完善、基层⼯作⼈员待遇普遍相对偏低等突出⽭盾和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同时也是为了配合本次养⽼保险制度改⾰,国务院办公厅已于1⽉12⽇下发有关⼯资调整的三个实施⽅案。
⼀是《关于调整机关⼯作⼈员基本⼯资标准的实施⽅案》,⼆是《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作⼈员基本⼯资标准的实施⽅案》,三是《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案》。
⽂件显⽰,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加薪将从10⽉1⽇开始计算。
⼆、提⾼基本⼯资,冻结津贴补贴,⼈均增300 按照现⾏⼯资制度,公务员⼯资分为三部分,基本⼯资、津贴补贴、奖⾦。
事业单位⼯作⼈员的⼯资也是由三部分组成的,包括基本⼯资、绩效⼯资和津贴补贴。
这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资制度,将通过调整机关⼯资标准,并将部分津贴补贴或绩效⼯资纳⼊基本⼯资,适当提⾼基本⼯资的⽐重。
在完善⼯资制度的同时,冻结规范津贴补贴⼯资增长,各地各部门不能⾃⾏提⾼津贴补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要严格执⾏国家规定的改⾰性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
以本次事业单位⼯资改⾰调整办法为例,本次改⾰将调整事业单位⼯作⼈员基本⼯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资纳⼊基本⼯资。
专业技术⼈员的岗位⼯资标准,将由现⾏的550元⾄2800元分别提⾼到1150元⾄3810元,管理⼈员由现⾏的550元⾄2750元分别提⾼到1150元⾄3770元;薪级⼯资标准,专业技术⼈员、管理⼈员由现⾏的80元⾄2600元分别提⾼到170元⾄5795元。
将部分绩效⼯资纳⼊基本⼯资后,绩效⼯资⽔平相应减少。
专业技术⼈员的减少⾦额,从最低岗位等级到岗位等级减少⾦额为220元⾄655元。
2016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细则

2016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细则2017年国家电网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总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6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81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85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77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770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130元至164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60元至2010元;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70元至579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215元至6355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50元至185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85元至2047元。
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绩效工资水平相应降低。
二、其他有关政策问题(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
提高后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285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3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50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61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5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96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165元。
上述人员相应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纳入的额度按转正后所聘岗位相应纳入。
(二)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实行学徒期和熟练期制度。
取得初中及以下毕业学历的技术工人实行两年学徒期,学徒期工资标准为:第一年1410元,第二年1470元;取得高中、中专和技校及以上毕业学历的技术工人,实行一年学徒期,学徒期工资标准为1470元;普通工人实行一年熟练期,熟练期工资标准为1410元。
2016年事业单位最新退休涨工资实施方案

2016年事业单位最新退休涨工资实施方案一、2016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五、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
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细则.doc

2016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细则2017年国家电网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总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6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81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85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77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770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130元至164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60元至2010元;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70元至579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215元至6355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50元至185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85元至2047元。
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绩效工资水平相应降低。
二、其他有关政策问题(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
提高后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285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3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50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61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5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96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165元。
上述人员相应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纳入的额度按转正后所聘岗位相应纳入。
(二)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实行学徒期和熟练期制度。
取得初中及以下毕业学历的技术工人实行两年学徒期,学徒期工资标准为:第一年1410元,第二年1470元;取得高中、中专和技校及以上毕业学历的技术工人,实行一年学徒期,学徒期工资标准为1470元;普通工人实行一年熟练期,熟练期工资标准为1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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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事业单位工资调
整方案细则
2017年国家电网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总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6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81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85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77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770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130元至164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60元至2010元;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70元至579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215元至6355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50元至185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85元至2047元。
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绩效工资水平相应降低。
二、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
提高后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285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3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50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61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5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96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165元。
上述人员相应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纳入的额度按转正后所聘岗位相应纳入。
(二)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实行学徒期和熟练期制度。
取得初中及以下毕业学历的技术工人实行两年学徒期,学徒期工资标准为:第一年1410元,第二年1470元;取得高中、中专和技校及以上毕业学历的技术工人,实行一年学徒期,学徒期工资标准为1470元;普通工人实行一年熟练期,熟练期工资标准为1410元。
上述人员相应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纳入的额度按转正后所聘岗位相应纳入。
(三)事业单位中既聘任在管理岗位,同时又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仍按现执行岗位工资序列对应的职务(岗位)调整其基本工资标准。
(四)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
三、经费来源
此次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所需经费,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
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自治区财政、盟市财政负担。
对盟市所需财政负担经费,自治区财政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自治区财政厅另行研究确定。
四、组织实施
此次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一)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
按现行工资审批权限,分别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自治区驻盟市事业单位(少数部门除外)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
盟市及盟市以下事业单位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审批问题,由盟市按干部管理权限自行研究确定。
中央驻自治区的事业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即中央及国务院相关部委)授权自治区审批的,由自治区负责审批。
(二)各地区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地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的具体办法,按程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盟市、旗县(市、区)事业单位纳入基本工资前的绩效工资标准应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批复的标准
保持一致,避免出现明纳实不纳或边纳边涨的问题。
(三)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各单位严格按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执行。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五)此次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要求各盟市、各部门务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各盟市在审批工作结束后(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在办理工资审批时),必须将此次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资《统计表》和具体工资兑现情况,于2016年12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同时报光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届时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