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第一章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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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笔记_自学考试小抄_自学考试串讲_00261_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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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节 绪论 行政法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是调整行政关 1.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误的紧急危险; (2)非法定机关行使了紧急权力, 行政法的概念 系以及在此基础上所谓调整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 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非对等性。是指行政法律关 事后应由有权机关予以确认; (3)行政机关作出 关系,就是规定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各方当 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政的涵义 (1)在实体行政关系中,法律承认行政权具有公 行使应该适当,就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程度 相对于社会组织、企业的“私人行政”而言,行 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定力,由于行政机关优先实现一部分权利以保证 和范围内。 政法领域的行政,是指国家与公共事务的行政, (二)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通常称为“公共行政” 。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行政管理的效率,形成不对等的法律关系。 (2) 第四节 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 用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 是因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他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 行政程序是制约行政实体权力的重要机制。行政 程序法律规范一般设定行政机关的义务,由行政 一、行政法的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策、组织、管理和调控。它包括以下含义: (1) 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程序规范调整的行政程序法律关系是一种相对方 行政法是仅次于宪法的部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 行政活动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 (2)行政活动 四、行政法的渊源 的范围逐步扩大,不仅限于管理国家事务,还越 (一)行政法的一般渊源,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 的一部分权利优先实现,而行政机关的一部分权 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部门法之一,在法律体系中 利同时受到一定限制的关系。这种阶段性的权利 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 来越广泛地管理公共事务; (3)行政活动的目的 行政机关各自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是为了实现对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4.地方性 义务的差别也是我们所理解的法律关系的非对等 1.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一看,行政法调整着广泛 性。 (3)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监督主体和被 而重要的社会关系,这类社会关系与国家权力、 理; (4)行政活动的方法和手段是决策、组织、 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管理和调控等。 (二)行政法的特殊渊源,是指有关行政法规范 监督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 公民权利息息相关,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关系 二、行政与公民权 (一)行政权 1.行政权的涵义 和原则的法律解释,及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与 系也是不对等的。 的重要组成部分。 2.从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来看, 其他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共同制定的规范性文 3.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 行政法是宪法的最重要的实施法。 3.从行政法与 的。 件。 其他基本法律部门的关系来看,行政法对其他部

自考00261行政法学 章节精讲课件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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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第一章绪论本章目标分析本章重难点分析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一、行政的含义【选】:;:公共行政;一、行政的含义【选】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二、行政权【选】【名】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二、行政权【选】二、行政权【选】1.裁量性、主动性和广泛性2.强制性、单方性和优益性二、行政权【选】1.二、行政权【选】2.关系来源于公民权利三、行政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选】行政关系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四、行政法的渊源【选】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④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四、行政法的渊源【选】①法律解释②国际条约、惯例③判例与指导性案例④软法规范五、行政法的分类【选】划分标准内容六、行政法的特点【选】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

六、行政法的特点【选】内容广泛。

易于变动。

实体性程序性交织例题】A.B.C.D.【正确答案】D例题】A.宪法B.法律C.D.【正确答案】D例题】A.B.C.D.E.【正确答案】ABCDE谢谢第二节行政法关系一、行政法关系【选】行政法调整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选】【名】行政法调整之后行政管理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选】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二、行政法律关系【选】行政实体法律关系行政程序法律关系二、行政法律关系【选】【简】(1)主体(2)客体(3)内容二、行政法律关系【选】【简】(1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平等但非对称性。

(3法定的。

(4权利义务是重合的。

(5法院三、监督行政法律关系【选】指在监督行政行为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

三、监督行政法律关系【选】1.多重的、复杂2.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3.具有非对称性。

例题】A.B.C.D.【正确答案】C例题】A.B.C.D.【正确答案】A例题3.【参考答案】(1(2(3谢谢第三节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一、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选】1.宪法的重要的实施法。

2022年自考00261行政法学核心考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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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7)申请辞职权。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节 行政相对人
【名词解释】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所指向的一方当事人,即在行政法律关系 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共同构成行政法律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 【多选、简答】行政相对人在实体法上的地位。 (1)财产和自由不受侵害,依法享受给付与保护的权利。 (2)排除违法行政或者不当行政的请求权和行政介入请求权。 【多选、简答】行政相对人程序法上的权利。 (1)参与型行政全面保障相对人在程序法上的权利。 (2)行政相对人参与制定行政法规范或计划的权利。 (3)行政相对人参与作出行政行为的权利。
第三节 被授权的组织与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
【名词解释】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直接规定将某项或者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 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组织,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由特定的行政主体,通过法定方式,将某 项或者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 【名词解释】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的法律行为。 【多选】行政机构成为行政主体的情形有如下 3 种类型: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规定而直接设 立的专门行政机构;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 【多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通过行政授权成为行政主体的其他社会组织大致有以下 4 种类型:行政性公司;根据授权从事一定行政职能活动的事业单位;根据授权从事一定行政 职能的企业单位;被授予一定行政职权的社会团体、群众性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 【单选】一般说来,个人不可能成为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接受授权的 组织。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单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 【多选】行政法治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可概括为依法行政,具体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和 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笔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笔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笔记第一编绪论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第一节行政1.行政(概念):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的活动。

2.行政(意义):分为公行政和私行政,狭义的行政即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仅包括公行政,指公共组织,主要指国家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目的、任务而行使的执行、管理职能。

注:行政是组织的一种职能。

国家行政属于公行政,但公行政并不等于国家行政。

3.行政有动态和静态之分。

静态行政,被赋予相应职能的组织和个人,指行政机关、行政机构、行政人员;动态行政,相应组织职能的运作。

区别:相应职能的状态,所在与所为。

4.行政有实质行政和形式之分。

形式行政,根据主体的性质界定行政,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活动为行政;实质行政,根据主体活动的性质界定的行政,不论主题为何公权力机关,只要其活动具有执行、管理的性质,即行政。

注:行政法研究的是公行政,即行政机关进行的执行、管理活动包括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准立法和准司法活动。

5.行政国的产生,意味着行政职能的增加和行政权的扩大,这些一方面意味着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须的秩序的确立和保障,另一方面意味着人民的自由和权力可能受到侵害的威胁增大。

6.“行政国”产生是行政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原因,而行政法产生和发展是法治国形成的基本条件。

法治也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

7.社会进入“行政国”以后,民主和法治就有了新的形势和内容。

首先,民主由单纯的人民代表制民主转化为人民代表制民主与人民参与制民主的结合,人民直接参与立法,参与行政管理,参与监督的机制在整个民主机制中有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其次,法治亦由相对静态的宪法、组织法的平衡和制约机制转化为以行政法的动态平衡制约机制为重要补充的新的机制;(法治国时代的重要标志是行政法)。

第二节行政法1.行政法: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2.行政关系: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姜明安行政法讲义

姜明安行政法讲义

姜明安行政法讲义第一编绪论·第一章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第一节行政一、行政、国家行政与公行政实质: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执行、管理活动国家行政公行政形式: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具有执行、管理性质的活动行政非国家行政私行政☞行政法调整公行政,国家行政是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二、行政权与公权力行政权: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权力。

公权力:国家、社团、国际组织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执行的权力。

(1)国家公权力:国家立法权、国家行政权、国家司法权(2)社会公权力(3)国际公权力三、行政与行政国家“行政国”现象:政府自己制定法规和规章,行使“准立法”权;自己裁判自己在管理中发生的纠纷争议,行使“准司法”权。

四、行政与法治国家行政国的产生是行政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原因,而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是法治国形成的基本条件。

社会进入行政国后,民主和法治就有了新的形式和内容(1)民主由单纯的人民代表制民主转化为人民代表制民主与人民参与制民主的结合;(2)法治由相对静态的宪法、组织法平衡、制约机制转化为以行政法的动态平衡、制约机制为重要补充的新的机制。

一个国家,只有既具有健全完善的控制静态权力的法,又具有健全完善的规范动态行为的法时,才算进入到法治国时代。

第二节行政法(选择)一、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二、内容:调整行政关系行政关系: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能与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1)行政管理关系: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人员(3)行政救济关系:行政主体VS行政相对人——行政救济主体(4)内部行政关系:上下级、平行、行政机关——公务员三、实质:控制与规范行政权控制原因:①两重性②联系更直接③膨胀趋势控制途径:①行政组织法——控制其权源②行政程序法——控制其方式③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控制其滥用四、形式:难于制定统一法典第三节行政法学(论述)(略)·第二章行政法的法源第一节行政法的法源概述(选择)(略)第二节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一、宪法与法律二、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三、行政立法四、条约与协定第三节行政法的非制定法法源一、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学理解释二、判例不具法律效力,但经最高院审判委员会审定、登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案例具有指导作用三、习惯和惯例习惯调整私法关系,只为实质渊源;惯例调整公法关系,为行政法渊源四、行政法理转换成判例法规范或制定法规范后,便成为判例法或制定法的法源·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第一节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行政法基本原则:指导行政立法、执法,指导行政行为的实施、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编 绪 论
本编的主讲内容:
行政法的基本问题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案例一:赵某、杨某无计划生育案
1995年8月5日,赵、杨二人自愿登记结婚,经四川省 巴县双新乡人民政府审查批准。但生育指标未被批准。 杨于96年9月10日生育一男孩。赵、杨所在的单位四 川省针织厂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停发一年奖金,并 在3年内取消晋升工厂领导资格的决定。双新乡人民 政府认定赵杨二人未取得生育指标和领取准生证情况 下,便生育孩子,违反了《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的 规定,作出征收赵杨夫妻超生费2048元,收取计划外 怀孕费360元的处理决定。 问:本案中,针织厂和乡政府对二人的处罚行为有 何不同?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特征或标准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所谓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其效力贯穿于全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部行政法规范之中,能够集中体现行政法的根 行政法的根 本价值和行政法的主要矛盾 行政法的主要矛盾,并反映现代民主 本价值 行政法的主要矛盾 法治国家的宪政精神,对行政法规范的制定与 实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础性或本源性的法 律准则。 1.行政法的根本价值——法的正义价值 美国著名的伦理学家、哲学家罗尔斯的观点: 形式正义 法的正义 实质正义 程序正义
他律的、公益的规范的法;私法:个人的、经济的、平等的、自律的、私 益的规范的法。)
2.目的不同。 3.手段不同。 4 .救济途径不同。
某政府大楼和某事业单位的行政科
私行政是指由私法所调整的,私人机构对其自身 事务的管理活动;公共行政则指由公法所调整的, 国家和其他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 行政法上的行政仅指公共行政而不包括私行政。 (二)行政法上的行政 形式意义的行政(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 公行政 实质意义的行政(非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

2012行政法1(绪论)

2012行政法1(绪论)

▲关于“程序”
“看得见的公正” 程序正义→实体正义




e.g.无罪推定(我国:疑罪从无) e.g.英美法系的庭审程序(当事人主义) ≠大陆法系的庭审程序(法官职权主义) e.g.非约束性辩论≠日本:约束性辩论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产生与发展
机关、企业、 团体等内部的 管理工作。
守夜人国家 行政国家 政府失灵 有限政府
(1)对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威胁; (2)腐败和滥用权力; (3)官僚主义和效率低下; (4)人、财、物资源的大量浪费; (5)人的生存能力和创造能力的退化。
社会必须创立一种机制,在扩大行政权的同时扩大对 行政权的控制和制约,使之正当行使而不致被滥用, 这种控制和制约的重要环节就是行政法。
法律性 优益性 强制性

相对于一般的社会组织、公民个人而言
三、行政法
(一)定义 1、两大法系的定义 2、我国的定义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活动的法,是关于行政权的授 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的授予、行使进行监督和对后 果进行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内容 1、行政组织法 2、行政行为法 3、行政监督与救济法
行政法学
主讲:李之琳
经济管理学院
什么是法?
一种社会规范;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 国家强制力保障。

【引言】法律部门




宪法(规范国家的) 民法(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刑法(定罪量刑) 行政法(管理) 经济法(国家调节经济之法) 社会法(为保护人权、保障社会和经济协调发 展,合理利用人力资源与自然资源、保护环境 而与经济组织发生的经济关系) 诉讼法(关于程序的法、打官司怎样打?“看 得见的公正”,程序正义 实体正义)

行政法学第一章绪论.

行政法学第一章绪论.


《立法法》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 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的权限是:(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 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 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 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 行条例;(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 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 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 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



6、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7、法律解释 8、国际条约 (1)背景 (2)条约:“条约必须遵守” 《关于为防止,调查和惩处违反海关法罪实行行 政互助的国际公约》 (3)直接适用还是间接适用?
讨论:行政政策能否成为行政法渊源? 司法先例能否成为行政法渊源?



9、国际惯例 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 10、其他规范性文件 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 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讨论:党和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与群 众团体联合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能否成为行政法的 渊源。

条例: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国 务院信访条例》,《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 规定: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部分的规定。《国务院关于加 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办法: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国家出资企 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 《国家物联网发展及稀土产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上 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

三、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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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渊源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4、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二)特殊渊源
1、法律解释 2、条约和协定




请根据以上分类,说明下列法律规范属于行政 法的何种渊源: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八号 2、《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468号 3、《城市蓝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设部令第145号

分析: 从公共行政的静态层面的含义不难看出,该校(包括 学校行政科)不是国家行政机关,不具有公共行政权 力,在没有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不能以自己的名义 对外从事公共行政管理活动即“公共行政”;学校的 组织性质是行政相对人,行政科的性质是学校这个行 政相对人的内部行政(管理)部门,其管理活动是行 政相对人的内部管理活动,其罚款行为是学校采用经 济手段进行的内部管理措施,属于“私人行政”的范 畴,与我国《行政处罚法》所说的行政处罚不是一回 事,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教育行政机关就不应干预 (撤销)其正常的管理行为。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1、国外学者观点
(4)行政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法。 (5)行政法是行政机关制定的法。这一观点以《布莱 克法律辞典》的表述为代表 。 (6)行政法是执行机关适用的法。这种观点以日本法 学家中村弥三为代表


2、我国学术界管理论、控权论、平 衡论
(1)管理论它把行政法看作是关于行政管理 的法。 行政法其重点是规范行政相对人的行为,保障 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 代表人物是我国张尚鷟《走出低谷的中国行政 法学——中国行政法学综述与评价》中国政法 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然而好景不长,在个性化车牌发放了十天时间之 后,也就是2002年8月22日,北京市车管所贴出 告示暂停2002式车牌的发放,随后,深圳、 天津、杭州也称接到有关通知,停止新车牌的发 放。至此,刚刚试行10天的2002式车牌全 面暂停。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个性化车牌"来 去匆匆"呢?对此,车管所的解释是由于技术原因, 但中央级大报《工人日报》的评论认为,在短短 几个工作日的时间里,个性化车牌遭受了强大的 争议声浪,正是因为这样的背景,人们大多认为 在"技术故障"的背后,或许还有更多个性车牌紧 急刹车的理由。
一 般 行 政 法
特 别 行 易变 2、形式上的特点 无统一的行政法典 数量多 程序和实体难以区分
[案例1]
王某是某省一所高校外语系二年级的本科生。1996年 10月下旬的一天傍晚,他在学校宿舍里私自用电炉煮 饭时不慎失火,造成部分公私财物毁损,本人也被轻 微烧伤。因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关于禁止在学生宿 舍使用燃煤、燃油炉具和各种用于煮饭、烧水的电热 器的规定,故受到记大过的处分,同时学校总务处行 政科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其罚款100元的“行政处 罚”。这期间,我国《行政处罚法》刚刚施行(自 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各种媒体正在广泛宣传该 法有关知识;王某看报后认为学校行政科不是国家行 政机关,无权对他实施行政处罚,要求退还那100元罚 款,但校方不予退还;于是王某将此争执情况反映到 省教育委员会,要求撤销学校作出的“行政处罚”,责 令学校退还该项罚款。 问题:学校行政科及其“行政处罚”行为的性质?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3、公共行政与一般行政的区别 (1)行为主体不同 (2)手段不同 (3)职能范围不同 (4)目标不同 (5)法律救济途径不同
试用公共行政与一般行政的区别分析 赵某、杨某无计划生育行政处理案

1995年8月5日,赵、杨二人自愿申请登记结婚,经 审查批准后领取结婚证。赵杨婚后申请生育指标未被 批准。但杨某于96年9月10日生育一男孩。群众将赵、 杨无计划生育的情况反映到赵、杨所在单位四川省针 织厂。该厂对赵、杨作出罚款2000元、停放一年奖金、 三年不得晋级晋职的处理决定。双新乡人民政府认定 二人未取得生育指标和领取准生证情况下,便生育孩 子,属违反《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第23条第2款之 规定。96年12月22日双新乡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处理 决定:征收赵、杨夫妻超生费2048元,收取计划外怀 孕费360元。
第一节行政法概述




(二)关于行政含义的几种观点 1.把行政看成是与国家没有必然或特定联系的 日常组织和管理活动 (一般行政) 2.把行政看成是与国家有必然或特定联系的组 织管理活动 ,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 种: (1)国家意志执行说 (2)形式意义的行政说 (3)实质意义的行政说

请问:这种对善良风俗的遵守,是否意味着, 善良风俗本身可以成为行政法的不成文法源?
五、行政法的分类
行 政 法 内 容
行 政 法 的 性 质
行 政 政 治 法
行 政 行 为 法
行 政 法 制 监 督 法
程 序 行 政 法
实 体 行 政 法
有 无 隶 属 关 系
调 整 范 围
内 部 行 政 法
外 部 行 政 法


案例思考 个性化车牌风波案 据2002年8月12日《北京法制报》报道, 个性车牌经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半年左 右时间的研制,"2002"式机动车牌号具备了全 程数字化管理,自由选号、车牌的浅色底黑字 等设计属于国际先进水平。从8月12日开始, 一批在一定意义上绝对突出个性化色彩的被媒 体称之为"最具创意"的车牌号码被注册为合法 化。几乎与此同时,公安部在天津、杭州、深 圳三座城市也开始试用"2002"式机动车号牌。
第一章 行政法绪论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第二节 行政法关系 第三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作用
案例

赵某、杨某无计划生育行政处理案 1995年8月5日,赵、杨二人自愿申请登记结婚,经 审查批准后领取结婚证。赵杨婚后申请生育指标未被 批准。但杨某于96年9月10日生育一男孩。群众将赵、 杨无计划生育的情况反映到赵、杨所在单位四川省针 织厂。该厂对赵、杨作出罚款2000元、停放一年奖金、 三年不得晋级晋职的处理决定。双新乡人民政府认定 二人未取得生育指标和领取准生证情况下,便生育孩 子,属违反《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第23条第2款之 规定。96年12月22日双新乡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处理 决定:征收赵、杨夫妻超生费2048元,收取计划外怀 孕费360元。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四)行政的特征


1、行政具有国家意志性。 2、行政具有执行性。 3、行政具有法律性。 4、行政具有国家强制性。



二、行政权(power)与公 民权利(right) (一)行政权 1、行政权含义 2、行政权的内容 3、行政权的特点 4、行政权作用 (二)公民权利 (三)两者关系
从权力的来源来看,二者是相互 依存;从个案来看,二者是对立的。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三、行政法的概念


(一)行政法的含义
本书观点: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所以及在此基 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 称。 (1)行政法是调整特定社会关系的一类法律规 范的总称 (2)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


行政相对人
行政部门 派出部门 委托部门
自然人
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
15
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立法行为
行政征收

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裁决
行政复议
16
行政法的体系
第一编
绪论(行政法基础理论) 第二编 行政主体论 第三编 行政行为论 第四编 行政救济论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二)关于行政法概念的几种观点
1、国外学者观点
(1)行政法是规定主权行使限度与行使方式的 法。这种观点以19世纪初英国著名法学家奥斯 丁(John Austin)为代表。 (2)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机关特定行政内容的法。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人数较多 。 (3)行政法是控制政府权力的法。如英国法学 家威廉· 韦德 。
思考

本案中,四川省巴县针织厂对赵、杨夫妻的处 理行为与双新乡人民政府的处理行为有什么区 别?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的涵义

(一)一般行政和公共行政 1、一般行政:
是指一定的社会组织基于特定目的对一定 范围内的事物进行组织、管理的活动。

2、公共行政
国家与公共事务的行政 。国家行政属于 公共行政,但公共行政并不等于国家行政 。
行政法学(第二版)
编者 罗豪才 湛中乐
北京大学出版社
我们身边的行政法

1、交通灯

2、婚姻与家庭

2.婚姻和家庭

3、公务员考试

4、政府采购

5、传染病防治

6、互联网管理

7、食品安全

8、社会保障

9、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10、另类“执法”

唐僧城管图
行政法主体
行政主体


(2)控权论认为,行政法是关于控制行政权
的法。 代表人物如程干远《再论市场经济与行政控权 理论》,载《行政法学研究》1997年第1期。张 树义《变革与重构——改革背景下的中国行政 法理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平衡论主张,行政法在总体上平衡行政主
体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兼顾公共 利益和个人利益,行政法应该是平衡法。 平衡论的实质,是试图在相对人的权利与行政 主体权力的一种角力中得到一种动态牵制与利 益均衡。 如罗豪才《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 学出版社1997年版。 关于行政法理论基础的三种主要学说可以形象 地表述为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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