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毕业学分要求
科大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科大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科大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参考范文,科大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0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我......科大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0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我校学士学位授予的学科门类有: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
第二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我校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
教务处负责审核本科毕业生的成绩等材料,对符合本细则第三条及有关规定的,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做出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
第三条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达到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完成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3.在校期间未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4.补考所得学分在30学分(含)以内者,或所取得学分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规定要求者。
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省级各类获一、二、三等奖者可以从补考学分中分别冲减5、4、3学分,国家级竞赛分别冲减10、8、6学分,各种竞赛可以累计,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第五条学士学位原则上不予补授,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如确认学位错授或漏授时,应予复议,可以取消所授学位或在有效期内补授。
第六条建立学士学位档案,学士学位档案由校、学院(部)两级建立并保管。
第七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毕业生。
未尽事宜,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予以补充和修订。
第八条本细则解释权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分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适应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成人教育学生。
第三条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作为学生学习量和学习成果计量单位的教学管理制度,旨在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学分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对全体学生实行统一的学分制度,确保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二)弹性灵活原则:根据学生个体差异,提供多样化的课程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三)质量保障原则: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分制度的实施效果。
(四)持续改进原则:不断完善学分制度,使其更加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
第二章学分制度第五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和学习成果的计量单位,每门课程均设定相应的学分。
第六条学分分为必修课学分、选修课学分和实践环节学分。
(一)必修课学分:指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学分,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等。
(二)选修课学分:指学生在完成必修课学习的基础上,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需要,选择修读的课程学分。
(三)实践环节学分:指学生在课堂学习之外,通过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获得的学分。
第七条学分计算方法:(一)课程学分:以课程学时为依据,每学时计1学分。
(二)实践环节学分:根据实践活动的内容、时间、成果等因素,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评定。
第八条学分绩点:(一)学分绩点是指学生在某一学期或某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所获得的绩点。
(二)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学分绩点=(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之和。
第三章学分要求第九条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第十条本科生毕业学分要求:(一)总学分要求: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本科生毕业总学分一般不少于150学分。
(二)课程学分要求:必修课学分不少于80学分,选修课学分不少于50学分。
多少学分可以毕业

多少学分可以毕业
学分是衡量一个学生完成学业的计量单位,通常表示一个课程所需的学习时间和量。
不同的课程、学校和专业都有不同的学分要求。
一般来说,学士学位需要完成120-130学分,硕士学位需要完成30-60学分,博士学位需要完成60-90学分。
对于本科学历而言,学士学位一般需要完成大约120-130学分才能毕业。
具体的学分要求可能因学校、专业和地区而异。
其中,学分包括了必修课、选修课、实习和毕业论文等各种形式的学习任务。
对于研究生学历而言,硕士学位一般需要完成30-60学分,博士学位一般需要完成60-90学分才能毕业。
与本科学历不同的是,研究生学位的学分主要集中在研究课程、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上。
需要注意的是,学分只是衡量学业完成情况的一种方式,学位授予还需要满足其他要求,如完成必修课程、绩点要求以及其他学校规定的条件。
总之,学分要求因学校、专业和学历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本科学历需要完成120-130学分,研究生学历需要完成30-90学分。
完成所需学分只是毕业的一个条件,还需要满足其他要求才能获得学位。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7年7月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取得学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本校有权在下列学科授予学士学位: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和医学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三条镐京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是镐京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审批结构,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镐京学院党政有关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陕西科技大学有关专家教授组成。
成员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由九人以上组成,任期二至三年。
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四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1. 拟定学院有关学位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方案;2. 组织外语水平考试;3. 审查学位办公室提出的学士学位授予名单;4. 做出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5. 研究和处理授予学士学位的争议、申诉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五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职责1. 接受本科毕业生提出的学士学位申请;2. 组织对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3. 根据本细则第六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呈报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及有关材料;4. 提出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并做出必要的说明;5. 处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办理的有关学位事宜;6. 接受对学士学位授予有异议的学生申请。
第三章授予条件第六条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处分(或处分取消者);2. 在校学习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没有需重修的课程,考试无作弊;3. 社会实践达到规定学分;4.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中等以上;5. 学分绩专业排名原则上前80%者;条件未达到第5条者,满足条件6+7,也可授予学士学位:6. 国家英语四级不低于425分;7. 取得国家计算机MS(二级)等级证书和一个专业大类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陕西科技大学本科生选修课实施办法

通识教育选修课学生可另选其他课程以取得规定的学分,专业基础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学生可选择补考或另选其他课程以取得规定的学分。
但通识教育选修课最高可选15学分,专业基础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最高可选学分为应修学分的1.2倍。
第九条毕业时学生必须按第三条规定修得相应学分,方可毕业。
多取得的学分一并计入学生成绩登记表。
第十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自2008级学生开始执行,学校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陕西科技大学本科生选修课实施办法(2007级)为落实“以生为本”的教育思想,扩大学生自主选课权利,推进学分制进程,规范选修课的管理及选课程序,指导学生合理选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选修课分为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基础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第二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由科学与文化、文学与艺术、民主与法制、公民与社会四个课程模块和系列讲座组成,第一至第四学期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
专业基础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面向本专业本科生开设,开课学期一般为第五至第七学期。
第三条在本科学习期间,学生应修通识教育选修课共计15学分以上,其中科学与文化类课程3学分以上、文学与艺术类课程3学分以上、民主与法制类课程3学分以上、公民与社会类课程3学分以上,讲座3学分以上。
专业基础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学分要求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为准。
通识教育选修课和专业基础、专业选修课的课程设置目的不同,两者的学分不能互相代替。
第四条通识教育选修课部分,每学期选修的课程门数应根据本学期教学内容安排及本人学分余缺情况合理确定,一般不超过3门。
专业基础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部分由学生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确定。
第五条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人数应不少于120人,专业基础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不少于20人。
低于此下限的课程不予开设,学生可另选其他课程。
第六条学生选课前应全面了解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凡与本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和专业基础、专业选修课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均不得选修。
如发现重复,一律不计算学分。
陕西科技大学新生指导

1,对于大学选修课程:课程/通识教育课/任选课/公民与社会类3.00课程/通识教育课/任选课/科学与文化类3.00课程/通识教育课/任选课/民主与法制类2.00课程/通识教育课/任选课/文学与艺术类3.00按类别修够这11个选修课学分即可。
2,大学专业基础课选修课课程/专业基础课/限选课/理论课6.00修够这6学分即可,一般选择三门课程即可修满3,大学专业课选修课课程/专业课/限选课/理论课12.00修够这12学分即可,一般选择五门或六门课程即可修满4,课外学分要求为8个学分,有不同类别要求,只要按类别修够即可,具体详看科大导航5,英语四六级指导英语(作文篇)1,时间分配:构思5分钟,行文20分钟,检读5分钟。
2,构思阶段:注意首段开篇点题,首末段,扣准行文主旨。
3,行文阶段:注意段落间、句与句之间、词与词之间的过渡、转折、因果等关系的运用(因果关系:as a result,as a consequence of,therefore,hence,consequently,because of,due to,because,for,so等。
并列、递进关系:and,or,then,in addition,besides,in other words, moreover等。
转折关系:however,but,though,although,while,yet,in fact,in spite of,despite that 等。
对比、比较关系:whereas,while,than,in contrast等。
)、注意特殊句型的运用(如there is no doubt that,there is no point in doing,it is reported/said that,not only~but also,would rather than,for one thing~for another,as a whole,after all,make a difference,sth make no sense,sth pay off,it is obvious that,no wonder that,as soon as,as long as,prefer to,if neccessary/any,if only,only if,only to等)、注意从句的合理正确使用(定语从句、表语从句、条件状语从句等)、注意动词词组的固定搭配、注意上下文的衔接和过渡以及文章的总结(有独特见解或引用名言等)<注:文章中能使用到积累的名言之处,尽量使用,以增添文章亮点>。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高等教育中的一种教学管理模式,旨在通过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和积累,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和评价。
学分制的实施可以提高教学质量,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分制实施的细则。
二、学分制的基本原则1. 学分的定义和计算方法:学分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表示,一般以学时为基本单位,根据学生在课堂学习、实践活动、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
学分的计算方法应合理、公正、透明。
2. 学分的分类和要求:学分可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必修学分是指学生必须修读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选修学分是指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需求自由选择修读的课程。
学分的分类和要求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个体差异进行合理设置。
3. 学分的积累和转换:学生在不同学期和不同学年所获得的学分可以进行积累,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学业规划和发展需求将部分学分转换为其他学分。
学分的积累和转换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
4. 学分的认定和记录:学分的认定和记录应由教务部门负责,学生的学分情况应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记录,并及时向学生和相关教师反馈。
三、学分制的实施步骤1. 制定学分制度:学校应根据学校的办学特点和专业培养目标,制定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学分制度。
学分制度应明确学分的定义和计算方法,学分的分类和要求,学分的积累和转换规则,以及学分的认定和记录程序。
2. 教师培训和教材改革:学校应组织教师参加学分制教学管理培训,提高教师对学分制度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同时,学校还应进行教材改革,制定符合学分制要求的教材,提高教学质量。
3. 学生培训和指导:学校应组织学生参加学分制度培训,使学生了解学分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掌握学分的计算方法和转换规则。
学校还应提供学生学业规划和选课指导,帮助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
4. 学分认定和记录:学校教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学分认定和记录系统,及时认定学生所获得的学分,并将学分情况记录在学籍管理系统中。
陕西科技大学推免生创新素质积分办法试行.pdf
陕西科技大学推免生创新素质积分办法(试行)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动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为激励在校本科生学术创造潜力、提升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规范学校推免生选拔过程中的创新素质积分工作。
第二条积分标准与对象(一)学生参加学术科技竞赛(具体学科竞赛目录见附录1),依照《陕西科技大学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奖励办法》文件中竞赛类别,对学生积分标准如下:等级国家级省部级A类B类C类一等奖30分10分5分0.5分二等奖15分5分 2.5分—三等奖8分3分1分—注:1.A类:由国家级行政事业单位举办的综合类赛事;B类: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指委等举办的学科类赛事;C类:由各类学会举办的学科类赛事。
2.国家级竞赛每项赛事只取设置奖项的前三项,如特等、一等、二等,金奖、银奖、铜奖等,积分标准相应顺延。
省级只取特等(一等)。
3.同一赛事取得多个名次以最高名次计分。
4.国际级学科竞赛积分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参照认定。
各类奖项按获奖人的获奖署名位次N折奖励积分,计算各获奖人积分。
即:获奖人积分=奖励积分/获奖人位次(二)学生正式发表的学术文章期刊(具体期刊目录及等级见附录2、3)、发明专利,成果须以陕西科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署名均为第1名或指导教师第1名、学生第2名,对学生积分标准如下:成果类别奖励项目积分理工类学术论文Nature、Science、Cell全文发表学术论文1000 Nature、Science、Cell子刊全文发表学术论文(附录2)60(影响因子IF≥15)30(影响因子15>IF≥10)SCI全文收录论文(JCR—Q1)5+1×IF SCI全文收录论文(JCR—Q2)2+1×IF SCI全文收录论文(JCR—Q3)2人文社科类学术论文A级:《中国社会科学》(含内部文稿)、《求是》100 B级:优秀期刊目录(附录3)60 C级:优秀期刊目录(附录3);《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SSCI一区、二区,A&HCI源期刊20 D级:优秀期刊目录(附录3);SSCI三区、四区10 E级: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优秀期刊目录(附录3)7 F级:其他CSSCI来源期(集)刊,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或学术版以及《中国社会科学报》上发表的理论或专业学术论文4专利授权美国等G8国家发明专利80授权国内发明专利3第三条附则(一)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发明专利等相关材料均应提交原件,否则不予加分。
学分实施细则
学分实施细则一、引言学分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学分管理,确保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获得公平、合理的学分,并为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学位授予提供依据。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和具体操作流程。
二、学分定义与分类1. 学分定义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成果的单位,它代表着学生在某一门课程或学习活动中所获得的学习量和学习成果。
2. 学分分类根据学分的性质和用途,学分可分为以下几类:- 必修学分:指学生在完成学业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程或学习活动后所获得的学分。
- 选修学分:指学生在完成学业计划所规定的选修课程或学习活动后所获得的学分。
- 实践学分:指学生在完成实践环节或实践课程后所获得的学分,如实习、实训等。
- 研究学分:指学生在完成研究性学习活动或科研项目后所获得的学分,如科研论文、学术报告等。
三、学分获取与认定1. 学分获取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学分:- 课程学习:学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 实践活动:学生参与实践活动并完成相应任务后,可以获得实践学分。
- 研究项目:学生参与研究项目并完成研究任务后,可以获得研究学分。
- 其他学习活动:学生参与其他学习活动并完成相应要求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2. 学分认定学分的认定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具体认定流程如下:- 学生提交学分认定申请,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学习成果。
- 教务部门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学分认定。
- 学生可以通过学分认定结果查询系统查询自己的学分认定情况。
四、学分管理与监控1. 学分管理学分管理是指学校对学生学分获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控的过程,包括以下内容:- 学分积累: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习成果,将其获得的学分进行积累和记录。
- 学分核准:学校对学生提交的学分认定申请进行审核和核准,确保学分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 学分转换:学校根据学生的学分情况,进行学分转换和抵免,以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计划。
- 学分统计:学校定期对学生的学分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分分布情况。
西安科技大学
获奖
参与0.5分
专业(社团)级
获奖
参与0.5分
其他
处分
通报批评
警告
其他
处分
严重警告
记过
留校察看
挂科
每学年
旷课
每人次
不足四学时按1分记
迟到/早退/晚归
每人次
不足四次按1分记
无故夜不归宿
每人次
计算方法:
智育成绩=(学科成绩1*此学科学分+学科成绩2*此学科学分+……)/总学分+外语、计算机等
级考试、学科竞赛、科技论文所得分
获得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
1级
2级
3级
4级
其他证书
国家统一考试并颁发
学科竞赛
国家级
获奖
参与4分
省市级
获奖
参与2分
校级
获奖
参与1分
分院、系级(社团
获奖
参与0.5分
科技论文
重要期刊
每篇
核心期刊
每篇
一般期刊
每篇
德育成绩
精神文明表彰
集体
校级以上
每人次
个人
校级以上
每人次
实践活动
社会实践报告
优秀
良好
不合格
义务劳动
每人次
累计不超过2分
团委/学生会
副书记(学生)/主席
1.在测评年度内累计任职超过三个月以上者均有资格参与评定。
2.兼有多重职务者,只计入分值最高项。
3.同时参加多个社团得分不能累计。
4.辅导员科一根据班委的表现额外的加1-2分,累计不超过3人。
5.社团加分每社团部超过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