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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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全事故案例

塔吊安全事故案例

塔吊安全事故案例2020年7月5日17时许,淮南市凤台县凤凰湖三角地带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塔吊倒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

2020年7月4日下午14时50分左右,湖北钟祥市承天壹号院B区施工现场塔吊拆除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受伤,3人死亡。

2020年5月21日上午,湖南长沙梅溪湖一在建工地塔吊施工作业时发生折断倒塌事故。

该塔吊是在拆除爬架的过程中塔机标准节断裂发生倒塌事故。

塔吊安全方面存在的通病和预防措施1、基础积水危害:造成标准节底部锈蚀,易扭断。

预防措施:设置积水坑,用污水泵抽出积水。

2、架体有缺陷(如开焊、裂纹、变形、扭曲等)危害:严重影响架体或大臂等的受力性能,易造成断裂、折断等事故。

预防:进场前要仔细检查标准节、大臂、平衡臂等各个部位有无缺陷。

如果要喷漆,则必须在喷漆前检查。

3、垂直度超差危害:造成塔吊倾覆。

预防:埋设塔吊基础底座时要认真进行调平,尤其混凝土浇注完毕后,一定要复查调平。

在使用过程中、锚固、顶升后要及时检查垂直度。

发现问题,及时找出原因,使其归位。

4、螺栓松动不紧固危害:造成架体松散,受力不均匀,易坍塌。

预防:塔吊安装后,要对各环节螺栓重新紧固加强,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进行拧紧,间隔最多不超过一周。

新塔吊在使用前两个月要不超过3天就紧固一次。

5、吊物超重危害:易造成塔吊倾覆、大臂断裂、钢丝绳断裂预防:要设定好起重量限位及起重力矩限位,确保灵敏,严禁私自调高;对信号指挥要加强教育,认真执行十不吊。

6、料具捆绑不牢固、使用浅料斗、用螺纹钢焊吊环、用圆钢代替钢丝绳做吊索。

危害:吊物容易松散,造成物体坠落,造成物体打击。

预防:对信号指挥和起吊人员进行教育,捆绑不牢不能起吊;料斗等要做好验收检查,要四个吊点起吊,不能两个吊点起吊。

7、司机与信号指挥业务不熟练危害:司机不熟练导致起吊时晃动,起吊速度、行走速度过快,对限位等不熟悉导致发现不了隐患;信号指挥不熟练导致吊物超重,捆绑不牢,指挥错误等。

起重机械典型事故案例选编

起重机械典型事故案例选编

起重机械典型事故案例选编起重机械是在工业生产和建筑施工过程中常用的一种设备,但由于操作不当、设备老化等原因,容易发生事故。

以下是典型的起重机械事故案例选编。

案例1:起重机坠落事故2024年,建筑工地上,一架塔式起重机突然发生倾覆坠落,导致多人受伤。

事故发生时,起重机正从地面上起吊一个重型构件,但由于操作不当,起重机失去平衡并迅速倾覆。

初步调查发现,起重机在安装过程中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固定,并且操作人员没有正确操作起重机导致倾覆。

案例2:起重机翻车事故2024年,港口码头上的一台起重机在进行堆积货物作业时突然发生翻车事故,致使多人死亡。

事故发生时,起重机正在将货物装卸到一个船上,由于货物超出了起重机的额定载荷,导致起重机失去平衡并翻车。

经调查发现,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操作人员没有正确评估起重机的承载能力,以及没有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案例3:起重机维修事故2024年,工厂内的一台起重机在进行维修时发生事故,导致一人受伤。

事故发生时,维修人员正在对起重机的电气系统进行维修,但由于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工人触碰到高压线导致电击伤害。

事后调查发现,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人没有按照维修规范操作,未切断电源和通风设备。

案例4:塔吊溃落事故2024年,工地上的一座塔吊突然发生溃落事故,导致多人被埋压。

事故发生时,塔吊正在进行高空作业,突然出现横歪并迅速坍塌。

调查发现,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塔吊的结构缺陷以及施工方没有及时检测和维护塔吊设备。

以上案例反映了起重机械事故的一些典型情况,这些事故都给工业生产和施工带来了较大的伤害和经济损失。

为了避免这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必须加强起重机械的操作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悉设备使用要求和安全规程。

同时,需加强设备的维护和定期检验,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另外,应加强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和制造质量监督,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标准。

只有全面落实安全措施,才能有效预防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

塔式起重机事故案例A1-A6

塔式起重机事故案例A1-A6

A–塔式起重机事故案例A1 某工程塔式起重机倾覆事故1.事故经过某学院7层学生宿舍工程项目租赁了一台QTZ60A型塔式起重机,在施工现场安装了1节塔身基础节、7节塔身标准节,最大起升高度28m。

该塔式起重机由某安装公司负责装拆、顶升,塔机业主派机修工,用户聘用社会持证司机。

事故发生前,已完成7层主体结构施工,因施工通往屋顶平台的楼梯间时塔机起升高度不足,准备顶升、安装一节长3m的塔身标准节。

事故日前一天上午,安装工、机修工、司机到场顶升、安装第8节塔身标准节。

按该塔机《使用说明书》要求,液压顶升系统分4级顶升塔式起重机的内顶升套架后,才能安装第8节塔身标准节。

顶升前,司机先将起重臂回转至《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方向,吊起约400kg的塔身标准节(见图A1-1)行至约30m幅度后再顶升。

在顶升第4级过程中,液压顶升系统的油泵发生故障不能工作,当日停止顶升。

因该塔机与现场另一台QTZ40型塔机距离过近,司机耽心夜间起风吹转起重臂撞击QTZ40塔机的塔身,在顶升工况中将该塔机起重臂回转开,转后也未采取加固措施。

机修工当日购回同型号油泵。

事故当日晨,机修工更换了油泵,液压系统恢复正常。

当日9时,安装工、机修工及司机等六人到场继续顶升塔式起重机。

顶升前,塔机处于顶升状态,司机将起重臂转回《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方向,吊起约250kg空混凝土料斗(见图A1-1)行至27m幅度进行前后平衡,再由安装工进行顶升。

顶升了20秒左右,支承在液压顶升油缸上的内顶升套架、塔式起重机上部突然下坠,在前后不平衡图A1-1 起吊料斗作为平衡重图A1-2 起重臂砸塌临边脚手架一角的坠落惯性力作用下,塔式起重机上部发生前后剧烈摆动,起重臂在第二次上、下摆动过程中撞击建筑物屋面(见图A1-2),当场压死正在屋面上施工的钢筋工王某,然后整机向平衡臂方向倾斜,塔身基础节根部四根主弦杆断裂,整机发生倒塌,位于塔身安装平台上的两名安装工坠地身亡,一名安装工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司机、机修工轻伤。

工安梅增诚 塔吊安全事故分析

工安梅增诚 塔吊安全事故分析

工安梅增诚塔吊安全事故分析摘要塔式起重机是建筑工地等场所常用的大型起重设备,也是安全事故高发的重点区域之一。

本文以工安梅增诚塔吊安全事故为研究案例,分析其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和安全隐患,并提出对应的预防措施,以此为其他类似设备的安全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1. 事件经过2019年7月31日,上海市嘉定区金沙江路一工地内,一台工安梅增诚塔式起重机发生意外倒塌,造成3名工人死亡,一名工人受伤。

事故发生地点为27层天台,由于该起重机倒塌导致设备和建筑物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

2. 事故原因分析2.1 设备自身问题从现场照片可以看出,倒塌的塔式起重机是一台8吨级别的车载型号,设备整体呈X形倒塌状态。

通过对事故现场图像的初步分析,推断该事件直接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设备使用时间过长,出现磨损和老化问题•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前期存在一些小问题未及时发现和排除•工作过程中操作不规范,特别是在强风等恶劣气候下继续作业2.2 现场安全管理问题另一方面,事故发生地所在工地的现场安全管理存在一些漏洞和失误,对于设备使用、维护和日常管理的把控都未达到应有的标准和要求。

具体问题如下:•工地管理部门未及时更新设备维保记录和日常使用记录•对于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工人没有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反馈和汇报•现场管理存在疏于监管、管理不严的情况,尤其对于安全隐患的处理不到位,对于塔吊周边人员的疏散指引和安全区域的限制不够明确3. 提高塔吊安全的建议3.1 设备使用•以设备制造厂家的规定为准,坚决不得将塔吊超负荷运行、无人看护、无人维护•对于老旧、老化的设备应及时更换,在正常情况下的设备使用年限一般不得超过十年•进行设备检测和维护时需设人值班,确保发现问题后及时排除3.2 现场管理•要按照要求进行标准化管理,确保设备日常使用有规可循•保证现场管理人员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和快速应对能力,随时清晰把握安全形势•完善应急机制,提前预判可能遇到的问题,制定合理方案通过本次分析,要提高塔吊安全管理,除了要关注设备本身的维护保养外,还要注意现场管理的把控和日常监管,汇总存在的问题,制定出科学合理有效的预防措施,更好地保障工人生命安全。

塔式起重机重大事故及案例

塔式起重机重大事故及案例
塔式起重机重大事故及案例
1、钢丝绳破损断裂 被吊物由于断绳或未捆扎好跌落砸死人,如1992年12月,宁波咏归路工地,山东产简易塔式起重机的卷扬机装在塔式起重机基座处,引上去,导致钢丝绳磨擦小孔壁而破损,钢丝绳在吊物时由于承受力不足而断裂,吊物落下砸死一人。又如1998年,宁波江东百丈街某工地,由于吊运搭设脚手架用的钢管未捆扎牢固,一根钢管滑出落下,砸中工地外马路上的一辆汽车。 预防该类事故要按规定检查钢丝绳,有毛刺断丝破损的应及时调换;结构不合理致使机身部件碰擦钢丝绳的塔机及陈旧的简易塔机应停止使用;吊钩应有保险片,被吊物必须捆扎牢固,特别是钢管类物体要用钢丝网片包裹起来再起吊。
2.无专业指挥人员指挥 由于现场无人指挥,司机未看清下面的情况即放下被吊物而压死下面的人。如1997年,某高层公寓工地起吊钢筋,由于无指挥,司机视线不清,钢筋放下时压死在正下方埋头操作的一名工人。也有司机旋转吊臂时不注意观察,造成吊物撞人的,如某大厦工地塔机醵纷沧怕ゲ闵系囊幻?と耍?蛊渥沟厮劳觥?/SPAN> 预防该类事故要专设塔机指挥人员,司机按规程操作,注意力要集中,听从指挥,看不清情况时不准进行起吊、旋转、放下等动作。
5.塔机折臂和基础未处理好而倾倒 如1997年,宁波电业大厦工地,由于塔机基础与桩钢筋未连成整体而导致塔机倾翻。又如1996年,山东某高层公寓工地,由于塔机短臂斜拉杆焊接处断裂,短臂折断,配重撞击塔机机身,导致塔机倾倒,砸坏一台柱泵车,损失几十万元。由于被撞后机身扭曲下降速度慢,驾驶员幸免,其它人员也无伤亡。 预防该类事故的根本办法一是要淘汰简易陈旧塔机;二是塔机要装设可靠准确的力矩和重力预警限位器。因超载会引起一系列严重问题,如钢丝绳拉断,小车拉坏,严重的就是长臂斜拉杆拉断,第三是塔机基础要符合设计或现场作业规程的规定,宁波属沿海软土地基,另外为让塔机有良好的防雷接地,桩基础与地梁钢筋、地梁钢筋与地脚螺栓的连接与焊接要符合规定。 从以上事故的发生得出一条最重要的教训,即各级管理要到位,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各类事故的为生。

塔吊事故法律案例(3篇)

塔吊事故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6月,某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一台塔吊进行吊装作业。

由于塔吊操作人员违规操作,导致塔吊吊臂断裂,砸中下方工人,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

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筑公司、塔吊出租公司和塔吊制造厂家承担赔偿责任。

二、案件经过1. 诉讼请求受害者家属要求建筑公司、塔吊出租公司和塔吊制造厂家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被告答辩(1)建筑公司答辩称:塔吊租赁给塔吊出租公司,塔吊出租公司负责塔吊的安装、拆卸、维护和操作,事故发生与建筑公司无关。

(2)塔吊出租公司答辩称:塔吊租赁给建筑公司,塔吊的安装、拆卸、维护和操作均由建筑公司负责,事故发生与塔吊出租公司无关。

(3)塔吊制造厂家答辩称:塔吊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事故发生是由于操作人员违规操作,与塔吊制造厂家无关。

三、法院判决1.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建筑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建筑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2.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物的安全性能。

塔吊出租公司作为出租人,未对塔吊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导致塔吊存在安全隐患,塔吊出租公司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3.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塔吊制造厂家作为生产者,其产品存在缺陷,塔吊制造厂家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建筑公司、塔吊出租公司和塔吊制造厂家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四、案例分析1. 塔吊事故的法律责任本案中,塔吊事故的法律责任涉及用人单位责任、租赁合同责任和产品质量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确保工作人员遵守操作规程;租赁合同双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保证租赁物的安全性能;生产者应当保证产品质量,避免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他人损害。

起重事故伤害案例

起重事故伤害案例

起重事故伤害案例起重作业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如果操作不当或者安全措施不到位,很容易引发严重的事故,给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的威胁。

以下是几个典型的起重事故伤害案例,希望能引起大家对起重安全的重视。

案例一:在某建筑工地,一台塔式起重机正在吊运一批建筑材料。

起重机司机在操作时,没有仔细观察吊运路线上的情况,导致吊运的材料与建筑物外墙上的脚手架发生碰撞。

碰撞使得部分材料掉落,正好砸中了下方一名正在作业的工人,造成该工人重伤。

事故原因分析:起重机司机操作不当是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在吊运作业前,司机没有对吊运路线进行充分的观察和评估,没有预见到可能存在的障碍物。

同时,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也存在漏洞,没有设置有效的警示标识和隔离措施,未能及时提醒下方作业人员注意上方的吊运作业。

案例二:某工厂的车间内,一台桥式起重机在吊运一个大型模具时,吊钩突然断裂,模具坠落砸坏了下方的设备,并造成一名工人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经过调查,发现吊钩存在严重的疲劳裂纹,这是导致吊钩断裂的直接原因。

而工厂在设备维护方面存在疏忽,没有定期对起重设备的吊钩进行检查和维护,未能及时发现吊钩的安全隐患。

此外,操作人员在吊运前也没有对吊钩进行仔细的检查,没有及时发现吊钩的异常情况。

案例三:在一个港口码头,一台门式起重机在吊运集装箱时,由于起重机的制动系统突然失灵,导致起重机失控,撞上了旁边的一艘货轮,造成起重机严重损坏,货轮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伤,同时还有两名工人受伤。

事故原因分析:起重机制动系统故障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可能是由于制动系统的零部件老化、磨损或者维护不当,导致制动性能下降。

同时,港口的安全管理制度也不够完善,对于起重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没有落实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并排除制动系统的故障隐患。

案例四:某物流仓库内,一台电动葫芦在吊运货物时,电动葫芦的钢丝绳突然断裂,货物坠落砸坏了仓库内的货架,并引发了火灾。

事故原因分析:钢丝绳断裂的原因是由于长期使用导致的磨损和锈蚀,超过了其承载能力。

塔式起重机事故案例分析

塔式起重机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5:蚌埠05年“10.12”事故
坚硬的钢铁也变得如此柔软
蚌埠05年“10.12”事故原因:由于拆卸人 员操作不正确,拆卸时顶升横梁的位置应 在第13节标准下部耳板上,而实际拆卸顶 升横梁的位置却在上部耳板上,顶升油缸 的行程自锁功能失效,造成冒顶发生事故。
事故结论:拆卸单位的无安拆资质,则属 于违规安拆;现场从事安装缺乏基本塔吊 安全技术常识,作业现场又无专业技术指 挥,酿成大祸。
二)事故现场介绍及分析
主要结论:
A、操作失误或盲目蛮干
上述十几起事故中,经过调查发现操作人员绝大多数未 经过培训,有胆无识。但大部分却均持有安装资质证书。一 批假和尚,必然念歪经。
B、塔机本身在顶升机构部分缺少防油缸下铰点脱出的安全 装置。
目前,我国国产自升塔机中,绝大部分无此装置,留下 了事故隐患,反映了我国塔机标准规范与国际先进国家技术 方面的落后。只有少部分塔机设计单位,熟悉国际规范,在 设计中进行了有效设防。
二)事故现场介绍及分析
2、此时油缸继续收缩, 由于卡爪顶在踏步处, 使套架不能下落,而油 缸顶升横梁从下一踏步 上的凹口处离开。
二)事故现场介绍及分析
3、随着油缸的继续收回, 油缸顶升横梁从踏步上 凹口处彻底脱开。同时 踏步在卡爪的挤压下开 始变形,卡爪开始向下 移动,最终导致卡爪越 过踏步。套架上部约 30—40吨的重量突然下 落2.6---3米。一起事故就 这样地发生了。
塔机重大事故原因及应采取的对策
一、事故产生的根源
B、施工企业一味追求价格低廉,不认真考虑产品质量 和生产条件,或为了一己之私盲目采购低劣产品,为劣 质产品泛滥推波助澜。
C、政府审批多元化,检查、许可、验收者多,负责任 者寡,懂专业者少。收了费,什么样的产品,什么样的 企业都可以取得市场准入资质,为不合法的企业披上了 合法的外衣甚至耀眼的光环,为劣质产品进入市场开了 方便之门。同时也给某些部门和人员创造了腐败的机会 顽固的地方保护主义,保护和纵容了非法企业,是责任 企业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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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塔式起重机事故案例A1某工程塔式起重机上部倒塌事故1.1事故概况某工程现场正在吊运钢筋的塔式起重机在回转过程中,塔身最高一道附着装置以上结构件突然发生断裂并倾倒坠落至地,致1人死亡、4人受伤。

1.2事故调查事故塔机原安装为QTZ63型塔机,因故保留塔身,更换安装为QTZ80型平头式塔机。

事故发生时,塔机最大起升高度195m,起重臂工作幅度65m,塔身悬高约16m,塔机在塔身东侧偏北方位55.6m幅度回转吊运整捆钢筋(1.462t),倾覆事故发生后,钢筋坠落在塔身东北方位基坑边坡处,坠落位置距离塔身中心约56m;构件坠落位置见图1-1、图1-2。

图1-1事故现场塔机主要部件坠落位置及起吊钢筋起吊、坠落位置图1-2事故塔机所吊钢筋坠落状态事故塔机位于A楼东侧,该塔机最高附着装置以上4个标准节连同外套架、回转、起重臂、平衡臂、配重等上部结构坠落在塔机中心东侧地下室基坑内,最高附着装置以下塔身完好,见图1-3、图1-4、图1-5:图1-3事故塔机存留的塔身图1-4塔身上部断口部位图1-5塔机坠落事故现场套架、回转支座、塔身标准节、起重臂、平衡臂坠落在地下室基坑内,多数构件呈弯曲、变形、断裂、解体状态,起重力矩限制器已损毁,无法判断其在用期间是否有效,见图1-6;起重臂基本已解体,见图1-7、图1-8;图1-6起重臂第1-3节及回转塔身、爬升套架坠落后状况图1-7起重臂、爬升套架、第3节塔身图1-8起重臂第4-8节坠落解体全部9块平衡重均坠落于距塔身中心东侧约26米,负一层、负二层地下室建筑结构受配重撞击受损见图1-9、图1-10:图1-9坠落在基坑内的平衡重图1-10平衡重坠落砸损建筑结构事故塔机倒塌后,在最高附着装置以上1节塔身标准节上连接面上四根主肢杆发生断裂,各主肢杆断口状况见图1-11:(1)西北角主肢杆断口(2)东北角主肢杆断口(3)西南角主肢杆断口(4)东南角主肢杆断口图1-11塔身四根主肢杆断口状况标准节各主肢杆均由两根125×125×10角钢(实测壁厚为9.7mm)拼焊而成,东南角主肢杆断口为新痕,且高于螺栓连接座约30mm外,各主肢杆断口皆位于螺栓连接座上端,断口均有呈黑色的陈旧性裂纹,见图1-11、图1-12:(1)立面图(2)水平剖面图图1-12主肢杆连接节点断口变幅小车坠落于第29层东北角楼层临边以内3-4米处,距离塔身中心29米,楼层东立面临边有起重臂撞击的缺痕和变幅小车滑进的刮痕,见图1-13、1-14。

图1-13小车坠入29层楼面图1-14第29层建筑临边缺痕、楼面刮痕现场塔身安装1节基础节、18节加强节及其标准节外形、安装尺寸符合《使用说明书》,但新旧程度不一,属不同批次,安装时混装。

销售合同表明,本机购货范围仅含起重臂、爬升套架及若干塔身标准节,断裂标准节表面锈蚀程度甚于其他标准节,可初步判断发生断裂的为旧标准节。

1.3事故分析调查结果表明,该塔机以55.6m起吊1.42t时,起重力矩超过《使用说明书》该幅度吊重限载的5%,但未达到超载8%的安全装置报警值,此时塔机负荷已达到标准允许的边界。

此时起升载荷产生向前力矩使塔身标准节断面西侧两根主肢杆受拉、东侧两根主肢杆受压。

塔机回转中,西南角主肢杆承受的拉力逐渐增大,该主肢杆截面上陈旧裂痕较大、有效抗拉面积较小,首先发生断裂,继而西北角主肢杆截面既有陈旧性裂纹迅速扩大直至截面断裂,此时塔机向东倾倒,东北角、东南角主肢杆弯曲、折断,塔机整体向东南倾覆;随后起重臂撞击屋顶东临边,并下滑、旋转至垂直,起重臂猛烈撞击建筑框架东立面,其下弦杆发生严重变形并解体,切断了变幅钢丝绳、起升钢丝绳,变幅小车丧失了所有约束而脱轨,被巨大的撞击惯性力甩入29层楼面,起升钢丝绳被倒塌的吊臂剪断,钢筋脱离吊钩坠落在基坑东侧边坡上,随后,起重臂等构件脱离建筑坠落于A楼北侧地面。

塔机在东侧起吊钢筋时,塔身西南角主肢杆的陈旧性裂纹扩大直至主肢杆断裂,随后各主肢杆陆续断裂、塔机发生倒塌。

塔机倾覆、翻转、坠落模拟图见图1-15。

(1)塔机在55.6米起吊钢筋(2)塔身主肢杆断裂、塔机上部倾覆(3)起重臂转至垂直、起重小车坠入29层(4)塔机上部坠落地面、解体,构件散落图1-15塔机上部坠落过程模拟图1.4事故原因1.4.1产品方面查阅厂家提供的事故塔机型式试验报告、制造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塔身结构计算书、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虽其设计、制造资质、出厂检验等基本符合要求,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允许制造有拉杆的QTZ80F 型塔机,而事故塔机型号为QTZ80型平头式塔机,其构造进行了重大变更,未进行型式试验;(2)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书》指定塔机最大使用高度180m,但本工程中塔机在既有塔身上更换为平头起重臂及爬升套架等,使用总高度195m,塔身加高15m、增重8t,全机共增重20t,厂家仅向用户提供一份附着装置安装标高示意图表示可安装到210m,未提供既有塔身可承受平头起重臂各工况载荷、既有地基基础可承受超高30m的使用载荷的佐证,技术依据不充分;(3)厂家在标准节质量状况不明的情况下,未考虑旧塔身的承载能力在各种不利因素下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未提出旧塔身基本要求与质量甄别方法,未进行专家技术论证,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也未到现场指导用户安装,使塔机在较大安全隐患中使用。

1.4.2安全方面经调查,现场相关各方在塔机使用前、使用中的管理文件,存在以下问题:(1)监理公司:在塔身标准节进场前后,监理公司未按照建设部建质[2009]87号文的要求,提出对进行过重大技术改造的起重设备施工方案应进行技术论证,也未提出应对塔机进场构件进行检查的要求;(2)租赁公司:采用旧塔身方案后,未提出对方案进行技术论证,在塔身标准节进场前,未对既有塔身标准节进行必要、深入的检查,以判别是否安全;(3)检测单位:在检测前提出对塔机改装、新旧混用、超高使用方案论证要求;(4)总包方:在塔机改装前,未要求租赁单位编制塔机改装、混用、超高使用的专项方案并进行论证,未提出检查进场的既有塔身标准节质量的要求。

1.4.3检测方面事故塔机在安装、使用整个过程的各阶段皆按规定进行了相应的检验检测;事故调查表明,塔身加强节、标准节组合方式符合厂家要求,检验报告中未见安全装置的检测记录及塔身钢结构质量的描述。

厂家出具的该塔机整机出厂检验报告结果仅含起重臂、爬升套架及几节塔身等更新构件,不含现场大部分塔身。

1.4.4构件质量方面根据事故塔机倒塌后散落部件的勘察结果,标准节主肢杆焊接工艺参数控制不合理,存在焊缝未熔透、焊接应力未消除等质量缺陷。

事故塔机标准节四个主肢杆断口约在同一水平截面内,螺栓连接座与主肢杆之间厚达20mm以上的焊缝与原有的主肢杆拼接竖向焊缝交叉区域焊缝应力集中现象突出,可导致该焊缝上端主肢杆截面上产生微裂纹。

从图11塔身主肢杆断口照片可见,上述微裂纹在长时间正反往复循环工作载荷作用下不断发展、扩大,雨水不断从该裂纹渗入主肢杆内腔腐蚀无涂装内壁,使各主肢杆内部锈蚀严重、截面不断减薄,而在预备、安装、使用、检测过程中均未能发现上述裂纹与锈蚀,当主肢杆截面上的有效面积不足以承受工作拉力载荷时,主肢杆发生断裂,导致本次事故发生。

1.5事故结论1.5.1事故直接原因事故塔机塔身最高附着装置以上一节标准节多根主肢杆在螺栓连接座上端位置存在陈旧性裂纹,在塔机满载起吊时,承受最大拉力的西南角主肢杆截面上的裂纹逐步扩大直至主肢杆发生断裂,其余主肢杆随后相继断裂,导致塔机倒塌。

1.5.2事故间接原因(1)所涉各方对新型起重臂安装在现场既有旧塔身上的重大变更,未进行必要、充分的技术论证与深入的型式检验,未针对可能产生的问题进行预判并对既有塔身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检查、鉴别与防范措施,是事故发生管理方面的重要原因。

(2)旧塔身在进场、安装、使用、检测过程中,均未采取具有针对性的严格检查并及时发现裂纹,使塔机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情况下使用,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1.5事故教训(1)产品进行改造后,应经过型式试验,试验满足,由厂家出具合格证;(2)产品超标使用前,应遵循建设部37号令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论证;(3)产品安装后、使用前,应经过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并出具符合现场实际的检验报告;(4)产品构件进场后,现场安全管理与设备管理部门应对陆续安装的构件进行必要、严格的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A2某工程汽车吊倾翻事故2.1事故经过某工程所用QY50K汽车吊自北往南向货车上吊装钢筋过程中,因左侧支腿沉陷,导致汽车吊失稳向左侧倾斜、钢筋发生摆动,负责裝货的工人段章平从货车车厢上坠落地面,此时司机为防止汽车吊倾覆,将起重臂与吊重向左侧旋转并紧急下放吊钩,吊重恰好压在坠落工人的胸部,致其当场死亡。

2.2现场调查根据现场勘查,汽车吊事故现场见图2-1。

人员坠落处图2-1事故现场状态汽车吊左侧前支腿全伸,支脚支撑在松散的钢筋上,钢筋已下陷,见图2-2。

图2-2事故现场汽车吊左前支腿支撑状态汽车吊左侧后支腿全伸,支脚支撑在方木上,方木已压断,图2-3。

左侧前支腿左侧后支腿木方压断图2-3事故现场汽车吊左后支腿支撑状态汽车吊右侧前支腿半伸,支脚支撑在几根钢筋上,见图2-4。

支腿未完全伸开右前支腿图2-4汽车吊右侧前支腿支撑状态汽车吊右侧后支腿半伸,支脚支撑在小块方木上,方木已沉陷,支腿悬空,见图2-5。

支腿半伸右后支腿悬空方木下陷图2-5汽车吊右侧后支腿支撑状态吊臂伸出三节(加基本臂共四节),长度32.75m,见图2-6。

图2-6起重臂工作状态经现场测量,吊物坠地点距汽车吊回转中心14m;经计算,汽车吊所吊重为134根平均长度12m的Φ20钢筋,理论重量3972kg。

2.3事故分析综合以上现场勘查情况,并查阅相关资料,对事故发生情况分析如下:(1)汽车吊在作业前未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完全伸出支腿,导致起吊作业时汽车吊的整体稳定性不足。

(2)汽车吊从左后侧起吊3972kg钢筋,向后方的货车卸货时,因汽车吊整机的整体稳定性不足,特别是左侧两支腿均未支撑在坚实地面上,造成左侧两支腿承载后,支腿下所垫木方折断及所垫钢筋塌陷变形。

(3)左侧支腿下所垫木方折断、所垫钢筋变形塌陷,引起汽车吊失稳向左侧倾翻,汽车吊司机慌忙中紧急下钩卸载,意图制止汽车吊倾覆,但急速落地的钢筋砸中了从车厢坠落地面的人员。

2.4事故结论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为:(1)汽车吊支腿未能全部伸出,造成汽车吊工作稳定性差;(2)起重作业前未可靠支垫设汽车吊支腿。

2.5事故教训汽车吊吊装作业前,支腿完全伸出,并垫实撑脚,汽车吊才能起吊额定重量,否则可能引起汽车吊倾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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