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行基层主要负责人案防日常基础工作实施办法 (2)模版
银行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银行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案件防范工作,明确各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基层营业网点负责人在案件防范工作中的责任,促其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内部管理,有效地遏制和减少金融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和各项业务稳健运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及我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案件为金融违法违纪案件,包括贪污(职务侵占)、贿赂、挪用公款(资金)、诈骗、盗窃、抢劫银行资金,以及因严重违规违纪,导致银行资金受损或造成有较大风险等案件。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责任,是指各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基层营业网点负责人对任职期间的案件防范工作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条案件防范工作应当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方针, 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营口市商业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防范案件的发生。
实行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行长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负责和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依靠员工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要把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责任目标管理,与我行各项业务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同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和奖惩。
第二章责任内容第五条总行营业部主任、各支行行长、信用社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行长、副主任)、直属单位负责人在案件防范工作中的责任:1、领导本单位的案件防范工作。
切实抓好国家法律法规、人民银行和我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辖内的贯彻落实,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组织制定年度案件防范措施和工作目标;定期听取本单位、部门落实防范工作责任情况的汇报;对措施和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全年防范案件目标的实现。
2、根据总行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需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案件防范分析会。
认真贯彻落实《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切实加强内控管理,及时消除案发苗头;通过分析排查辖内的风险点,查找漏洞及隐患,明确防范重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落实工作。
农商银行支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操作规程

ⅩⅩ农商银行支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所称营业场所包括支行自有或租赁的办公区域,如营业厅、办公楼(室)、财务室、计算机房、库房等。
第二条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逐级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
全员参与安全防范,安全责任落实到岗。
第三条营业及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应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日常营业管理与安全保卫工作应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营业及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应做到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五条营业场所是支行现金出纳、有价证券、会计结算业务的场所,其防范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要贯彻“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方针,以防盗、防抢、防诈骗、防火灾、防爆炸、防自然灾害、事故为目的,严格执行营业场所建设标准和安全管理的规范要求,提高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确保支行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第六条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应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的整体性、系统性、综合性的有机统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行长是本单位安全保卫责任人。
应层层、逐级签订并履行《安全保卫“九防三保”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营业场所物防、技防等设施的维护和日常的安全管理。
第七条营业网点的坐班主任或分理处负责人,是营业期间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
第八条员工出入营业室边(后)门时,必须在确认安全情况下,即开即锁,严防外人尾随进入营业室。
除必要的电器设备或线路维修外,非本单位员工严禁进入营业室。
第九条加强防尾随门管理,营业期间严禁将钥匙带在外面,严禁将门同时开启。
网点要对防尾随门钥匙进行合理配置,并进行造册登记,岗位变动时应进行交接登记。
营业终了,除带值班人员以外,严禁任何人将防尾随门钥匙随身携带;带值班人员离替岗时,要对防尾随门钥匙进行交接。
第十条营业场所(支行、分理处、)必须保证三人在岗,二人临柜,其中原则上应配有一名男同志。
第十一条自卫武器必须配置适当的数量,并置于隐蔽、随手可取的部位。
要定人定位管理。
农商银行案件风险排查管理实施办法模版

农商银行案件风险排查管理实施办法模版一、前言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农商银行)是乡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农商银行作为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满足农民金融服务需求的重要渠道,已经成为我国农村金融的重要力量。
然而,由于农商银行所服务的对象多为小微企业主和农民,其客户的经营风险较高,同时农商银行的信贷业务也存在不小的风险。
为此,对农商银行的风险进行排查、防范和管理就变得尤为重要。
为此,特制定此农商银行案件风险排查管理实施办法模版,供农商银行机构参考。
二、基本原则1.综合治理。
将农商银行案件风险排查与风险防控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科学化的风险管理体系。
2.科学决策。
通过开展排查,确定优先排查领域、方式、时间节点,并根据排查结果及时制定适应性的风险管理措施。
3.合理利用。
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员、物力、财力等资源,提高排查效率和针对性。
4.公开透明。
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和沟通,打造信息共享平台,确保排查的公开、透明。
三、实施步骤1.制定专项方案由农商银行分管风险管理的主管领导牵头,制定《农商银行案件风险排查管理实施方案》。
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风险排查的基本原则、目标和任务;(2)风险排查的方式、时间节点、优先排查领域;(3)风险排查的目标客户及业务范围;(4)风险排查工作的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5)风险排查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方法;(6)风险排查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2.组织实施农商银行应根据风险排查的具体情况,结合其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排查,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制定明确的排查计划和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排查方法;(2)明确排查的重点客户、具体风险点等;(3)在每个工作阶段严格把关,确保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3.实施监督与评估(1)建立监督机制。
农商银行应对排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排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案件防控工作实施细则

龙江银行牡丹江东宁支行防控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毕玉贤副组长:孙学仁吴占波成员:郑绪媛任玉环胡莹辉孙霞白雪娜龙江银行牡丹江东宁支行案件防控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全行员工的案件防控意识,有效惩治违法违纪行为,维护本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细则所称案件包括:本行工作人员实施,或因未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所引发的,以本行或客户资金、财产、权益为侵犯对象的侵占、挪用、贿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以及诈骗、盗窃、抢劫等,应移送司法机关予以追究刑事责任或经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本办法所称涉案金额是指案发时犯罪嫌疑人侵占、挪用等涉及农村信用社或客户资金、财产、权益的价值数额;损失金额是指结案后确定已无法追回的涉案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案件责任人员,是指对案件的发生负有责任的银行工作人员,包括: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
其中,间接责任人划分为:机构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机构经营管理责任人、其他间接责任人。
(一)直接责任人:本行工作人员独立实施或共同实施,或与外部人员合伙实施侵犯本机构或本机构客户资金、财产、权益行为的涉嫌违法犯罪人;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形成案件风险、引发不良后果起直接作用的违纪违规人员。
(二)间接责任人: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未能有效制约或防范案件的发生,对案件造成的风险或者不良后果起间接性作用的本行工作人员。
1. 机构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指本行(包括其下属营业网点)对案件防控治理承担首要责任的负责人。
2. 机构经营管理责任人:指各部门的管理人员。
具体划分为:(1)主要负责人:本行主要负责人,支行行长。
(2)分管负责人:指在本行工作分工中,对引发案件风险的岗位、环节、领域或业务直接分工管理的管理人员,一般为分管副行长、部(室)负责人。
农商行基层主要负责人案防日常基础工作实施办法 (2)模版

农商行基层主要负责人案防日常基础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农商行案件防控能力,强化对基层主要负责人的管理,督促其认真履行案件防控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在案防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切实达到防范案件风险的目的,根据《山西银行业金融机构基层主要负责人案防日常基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农商行所有基层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层主要负责人,是指各县级联社(农商行、农合行)营业网点的负责人。
第二章案防工作职责第四条全面负责本单位案件防控工作,总体进行部署和规划,健全案件防控领导机构,明确案防工作职责,形成案件防控组织架构,确保案防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落实案件防控工作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和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案件防控责任体系。
第六条组织员工学习贯彻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有关案件防控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第七条强化员工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案防警示教育活动,培养员工的合规意识、守法意识,从思想根源上消除案件隐患。
第八条定期召开案件防控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当前案件防控形势,协调解决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案件防控工作。
第九条定期深入地对重点业务、重点环节、重点岗位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排查风险隐患,严堵违规操作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
第十条经常关注员工思想动态趋势,了解其“八小时”之外的行为,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处理,掌握案件防范工作的主动权。
第十一条针对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期限,督促跟踪问题整改,彻底解决同质同类、屡查屡犯问题。
第十二条对员工担保签约的合规性、真实性以及担保人、被担保人履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报告。
第十三条认真执行《农商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加强对员工个人行为的有效监管。
第十四条有效落实案件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力以赴查处已发案件,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
村镇银行案件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ⅩⅩ村镇银行案件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银监分局ⅩⅩ年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精神,圆满完成ⅩⅩ年ⅩⅩⅩⅩⅩⅩ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案件防控总体工作任务,继续保持案件风险防范高压态势,本行全体员工通过对银监分局办公室《关于ⅩⅩ年市银行业案件防控工作的意见》(宜银监办[ⅩⅩ]34号,以下简称“《意见》”)进行学习和研究,特制定《ⅩⅩⅩ]34Ⅹ年ⅩⅩⅩⅩⅩⅩ村镇银行案件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切实提高全员思想认识本行自2011年8月开业以来,始终把案件防控工作作为全盘重心加以开展,在制度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做足功夫,如2012年开展的“内控强化年”活动,从制定活动方案,到展开案防知识学习与培训,再到采取一系列相关管控和考核措施加以配套,已初步达到提高全体员工操作风险防范水平,增强员工的案防和风险防范意识的目的。
ⅩⅩ年,本行将以“会议”及《意见》精神为宗旨,继续以持续提高全体员工案防及风险防范意识为大前提,将本行今年的案件防控工作做到有针对、讲科学、见成效。
二、组织领导经(一)为保证本行ⅩⅩ年各项案件防控工作的有序展开,为保证本行ⅩⅩ年各项案件防控工作的有序展开,经- 3 - 行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ⅩⅩ年ⅩⅩⅩⅩⅩⅩ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詹荣保;副组长:汪涛、黄传忠;成员:朱烨、叶传海、谢倩、陈义胜。
领导小组要严格根据《方案》要求,切实担当责任主体,以明确、有序、科学的工作规划向各部门及支行作出部署;对案防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掌握和了解;发现风险隐患时要第一时间向各部门及支行负责人作出风险提示,并加以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要第一时间上报银监分局。
同时,领导小组要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各部门员工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加以配合,为本行扎实开展各项案防工作铺平道路,促使全体员工做到思想、措施、责任“三到位”。
农商行案件预防与处置实施细则模版

农商行案件预防与处置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农商行案件预防和处置工作,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全省农商行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案件是指侵害农商行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威胁农商行正常营业和办公秩序,涉嫌抢劫、盗窃、纵火、洗钱、诈骗、失职、渎职等违反法律、法规的案件。
第三条案件预防和处置工作包括全省农商行各级机构依法维护本单位内部营业、办公秩序,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员工案件防范教育培训,协助有关部门侦查和处置案件。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农商行各级机构。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全省农商行各级机构负责人为本单位案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案件预防和处置工作。
第六条全省农商行各级机构负责人,负责制定本单位案件预防和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全省农商行各级安全保卫部门配合相关机构、部门完善案件预防处置方案和措施,协助司法机关侦查本单位发生的案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资金追缴、责任认定和人员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全省农商行各机构、部门和分支机构人员要根据岗位分工,严格落实上级和本单位刑事治安案件预防处置措施。
第三章案件预防第九条全省农商行各级机构负责人根据案件预防责任制要求,定期召开案件防范分析会,听取相关部门案件防范工作情况汇报,确定案件预防重点,明确案件防控责任,制定案件防控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分工落实。
第十条全省农商行各级分支机构应根据本单位内控制度和案件防范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分工,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一条全省农商行各级安全保卫部门定期分析发案形势,研究发案特点和规律,定期向领导和相关部门提出案件防控意见;加强执行制度监督检查,消除案件隐患;组织开展防抢、防盗、防爆炸等案件的应急预案演练,开展相关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二条全省农商行各条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部门内控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加强条线内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消除案件隐患;组织开展各类案件教育培训。
农村商业银行案件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商业银行案件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近年来,随着农村商业银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种案件风险也逐渐增加。
为了保障银行的安全经营,切实防控案件风险,特制定本《农村商业银行案件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案件防控工作的顺利推进。
2. 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3.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控制措施的落实与监督。
4. 强化员工培训,提升案件防控意识和能力。
5.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案件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
二、案件防控措施1. 完善风险评估机制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加强对各项业务风险的定量和定性评估,及时识别潜在的案件风险。
2. 内部控制加强(1)明确职责权限:银行应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范围和权限,清晰划定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授权流程。
(2)实施双人制:对于涉及资金安全或关键操作的工作环节,实施双人制,要求两人共同操作、核对,确保防控风险。
(3)完善审计监督:建立独立的审计部门,加强对各项业务的内部审计和风险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加强员工教育培训(1)加强新员工培训: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基础教育和案件风险防控培训,使其熟悉防控措施和操作规程。
(2)定期培训与考核:针对业务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培训,提高案件防控意识和能力。
同时,加强培训考核,倡导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4. 完善信息安全体系(1)确保数据和信息安全:银行应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数据和信息的保护,防止被非法获取、篡改和泄露。
(2)加强系统监控:建立完善的系统监控体系,实时监测系统运行情况,发现异常行为,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5. 加强对外合作(1)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共同防控案件风险。
(2)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相关案件风险信息。
三、防控工作的监督与评估银行应建立健全的防控工作监督与评估机制,对案件发生的原因、防控措施的有效性等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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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行基层主要负责人案防日常基础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农商行案件防控能力,强化
对基层主要负责人的管理,督促其认真履行案件防控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在案防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切实达到防范案件风险的目的,根据《山西银行业金融机构基层主要负责人案防日常基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农商行所有基层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层主要负责人,是指各县级联社
(农商行、农合行)营业网点的负责人。
第二章案防工作职责
第四条全面负责本单位案件防控工作,总体进行部署和规划,健全案件防控领导机构,明确案防工作职责,形成案件防控组织架构,确保案防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落实案件防控工作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和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案件防控责任体系。
第六条组织员工学习贯彻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有关案件防控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第七条强化员工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案防警示教育活动,培养员工的合规意识、守法意识,从思想根源上消除案件隐患。
第八条定期召开案件防控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当前案件防控形势,协调解决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案件防控工作。
第九条定期深入地对重点业务、重点环节、重点岗位
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排查风险隐患,严堵违规操作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
第十条经常关注员工思想动态趋势,了解其“八小时”之外的行为,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处理,掌握案件防范工作的主动权。
第十一条针对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期限,督促跟踪问题整改,彻底解决同质同类、屡查屡犯问题。
第十二条对员工担保签约的合规性、真实性以及担保人、被担保人履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报告。
第十三条认真执行《农商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加强对员工个人行为的有效监管。
第十四条有效落实案件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力以赴查处已发案件,最大限度挽回
经济损失。
第三章日常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十五条召开日工作例会(每日一次)
基层主要负责人每天要抽出20~30分钟的时间,组织全体员工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上级文件、案件防控等方面的新知识,传达上级案防新精神,并对当前内控制度执行、职责履行、合规操作、文明服务等情况进行点评,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及防范措施,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记录案防工作日志(每日一次)
各基层机构要建立《案防工作日志》制度。
基层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每日记录案防工作日志,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落实监管部门和上级机构案防会议的精神和要求;
(二)本机构开展案防工作的情况,如:员工教育、行为失范排查、内控检查等;
(三)重要环节重要事项,如:大额资金存取的授权,贷款的调查、审查、审批事项,大额特殊业务的处理,重要岗位人员轮岗、休假等事项;
(四)本机构合规经营状况及存在的违规问题,主要通过稽核或业务部门的检查反馈、事后的查询查复,听取业务经理和事中人员汇报,对本机构的内控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五)内外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违规问题的整改、员工的批评教育、经济处罚以及违规积分等情况。
第十七条查看监控录像(每周一次)
基层主要负责人每周要查看一次监控录像。
查看录像可根据查看内容分时段进行,但每周累计不得少于60分钟。
主要查看柜员合规操作、授权、款包交接、尾箱管理、非当班人员进入柜台、非营业时间办理业务、柜员临时离岗签退,章、证、款、柜员卡落锁保管及业务经理履职情况等。
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和案件风险,要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开展案防教育(每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