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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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水保管理制度

环保、水保管理制度

环保、水保管理制度
环保和水保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护环境和水资源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政策和措施。

它们的目标是减少环境污染、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提高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环保管理制度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环评制度等管理措施。

这些制度规定了企业和个人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应当遵守的环保要求,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保护受损环境的修复。

水保管理制度包括水资源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水资源用途规划制度、河湖水污染源排放标准等管理措施。

这些制度旨在保护水资源的供应和质量,防止水污染和浪费,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环保和水保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参与。

政府需要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监管机构和监测系统,加强执法力度,提供环保和水保技术支持。

企业需要执行环保和水保要求,采取减污减排措施,加强环保投入和技术升级。

公众需要增强环境意识,节约用水,参与环保和水保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通过环保和水保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达到减少环境污染和水资源浪费的目的,保护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同时,也能促进可持续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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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水保管理制度范本(5篇)

环水保管理制度范本(5篇)

环水保管理制度范本环境保护目标:严格按国家、____部和地____府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做好环保、水保的标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委批复的环保、水保方案实施,确保工程所处的环境不受污染和通过国家验收。

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工程绿化完善美观,节能、节材和水保措施落实到位,把施工对环境、邻近单位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一章总则一、为确保营双高速公路工程实现“三个一流”目标,做好施工期间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依照国家、交通厅及项目办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结合营双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项目部(以下简称“本标段”)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认真贯彻落实《____环境保____》,严格执行is014000《环境保护体系》,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接受国家和地____府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监督检查,促进施工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三、编制依据____《环境保____》、《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交通厅及地方行政部门管理规定。

四、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范围主要包括施工现场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工区驻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

五、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全过程进行施工期间的环境监测,适时采取相应对策,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配合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____,广泛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活动;接受地方、行业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指导、监督、协调、理顺与地方、行业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关系。

六、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项目必须纳入工程项目的施工____设计中,加强生产过程中废水、废(烟)气、施工扬尘、噪音(振动)、固体废弃物(碴)的排放控制,建立目标,实现达标排放。

工程建设环保水保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环保水保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环保水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确保工程建设活动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共生。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团队。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环保水保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明确各参与单位的环保水保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单位:负责环保水保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环保要求。

-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环保水保措施实施。

-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环保水保措施执行情况。

- 项目管理团队:负责协调各参与单位,确保环保水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环保水保措施1. 施工前:- 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制定相应的环保水保措施。

- 开展环保水保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意识。

2. 施工中:- 严格执行环保水保设计,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 定期监测施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及时调整施工方案。

3. 施工后:- 对施工区域进行生态恢复,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 建立环保水保档案,记录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水保措施和效果。

四、监督检查1.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环保水保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环保水保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并要求其整改。

五、应急预案1. 制定环保水保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事件。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六、信息报告与公开1. 建立环保水保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环保水保工作进展和问题。

2. 对外公开环保水保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环保水保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及时通知所有参与单位。

公司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公司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公司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三条公司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生产过程和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和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第六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司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和措施;(二)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情况;(三)组织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培训和宣传教育;(四)处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面的突发事件;(五)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

第三章环境保护管理第七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生产过程和经营活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八条公司设立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计划和措施;(二)组织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三)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和控制;(四)组织环境保护方面的培训和宣传教育;(五)处理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诉和纠纷;(六)定期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委员会报告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条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达标排放。

第十一条公司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第十二条公司加强绿化建设,提高厂区绿化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保持水土资源的良好状态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

这些制度的目的是通过管理和监督各个部门和个人的环境和土地使用行为,降低对自然环境的破坏程度,维护生态平衡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
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对环境污染行为的禁止和处罚,并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责任。

2.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了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措施。

3.环境规划和评估:制定和实施环境规划和评估,评估和预测环境影响,并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环境监测和检测:建立环境监测和检测机构,对环境污染的源头、排放和影响进行监测和检测。

5.环境管理和治理: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和治理,通过改善生产工艺、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等手段降低环境污染。

6.环境教育和宣传:加强环境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公众的参与。

通过这些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能够有效地保护环境和水土资源,提高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环保、水保管理制度(五篇)

环保、水保管理制度(五篇)

环保、水保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方案为确保工程顺利展开,根据有关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项目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的施工方案。

一、环境保护1、环境保护方针和目标1.1环境保护方针保护和改善施工周边地区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保障人体健康。

1.2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指标要求,结合本局的环境管理目标及各项管理制度,具体控制目标是: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扬尘、振动、废水、废气、废渣、固体废弃物等重要环境因素进行全面控制,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队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处理达标排放;加强开挖边坡治理,防止水土流失;强化管理,节能降耗;垃圾分类贮存,及时清运,确保环境卫生;在施工期间保持环境与原环境持平或更好。

2、环境保护一般措施(1)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____体系,项目经理为总负责人,项目部和各施工区设置环保专职人员,督促各施工部门落实个项环保措施。

(2)对环境保护敏感点加强监控,主要控制噪声和振动。

环境保护的重点的噪声、振动、废水、固体废弃物、扬尘、交通____等。

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工期;另一方面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行走线进行统一安排,减少施工道路上的交通流量,以防止交通堵塞。

(4)保持施工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按指定的地点堆放、处理,不影响周围的环境卫生和河道的行洪能力。

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按施工____设计要求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及影响环境。

(5)施工道路与临时场地经常洒水养护,保证施工区空气清洁。

(6)工程完工后,做到施工场地彻底清理、清除、打扫干净,并恢复原状。

3、环境保护专项治理3.1施工区和生活环境卫生(1)在施工区、生活区设置足够的厕所和垃圾箱,配备专职的环卫人员,每天定时清扫、清运垃圾、清理厕所。

教育全体人员爱护环境卫生,不随意丢弃垃圾。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范文(5篇)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范文(5篇)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面的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积极参与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做好统筹规划,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处理环境问题。

第二章环境保护第五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采取环境友好型的生产方式,减少污染排放和资源浪费。

第六条污染物排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安装并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控制污染物排放。

对超标排放的单位,应当依法给予处罚,并限期整改。

第七条所有单位应当加强垃圾和废物的分类处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减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第三章水土保持第八条所有土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水土保持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土地退化和水土流失。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应当依法给予处罚,并限期整改。

第九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调配工作,合理利用和开发水资源,确保水资源供应和水质安全。

第十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水资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不得浪费水资源,不得污染水源。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一条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对违反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

对情节严重的,应当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对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环境破坏或者水土流失事故,责任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和修复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相关的制度。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范文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范文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范文为了保护环境、改善生态、保障可持续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份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维护生态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依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矿产开发、土地利用、建设工程、农林牧渔业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有序开展、保护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行政,加强行为监管,严禁超过法律规定的环境容量。

第五条对于破坏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追缴违法所得,对环境恢复和损失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章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规划第六条各级政府应该制定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规划,明确区划、控制用地总量和类型,保留重点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矿产开发、土地利用、建设工程、农林牧渔业等活动,必须依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规划,申请相应的批准文件。

第八条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规划应该结合实际,确定适当的生态保护措施,并保留生态修复与环境修复的空间。

第三章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第九条各级政府应加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部门的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强化监督执法力度。

第十条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应对矿产开发、土地利用、建设工程、农林牧渔业等活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符合环境要求。

第十一条矿产开发、土地利用、建设工程、农林牧渔业等活动单位和个人应按照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规划的要求,申请相应的批准文件,并按照批准文件的内容开展工作。

第四章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督第十二条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矿产开发、土地利用、建设工程、农林牧渔业等活动的监督执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肃追责。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调整与完善有关政策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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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建立科学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程序,规范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行为,预防和控制施工生产和生活中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事件,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采取分部门、分级管理。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应做到定员、定编、定岗、定职、定责,实行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环保与水保”和环保与水保“三同时”原则。

三、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下属各施工队应把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纳入责任目标,逐级负责,层层把关,落到实处。

第二章环境方针与目标一、项目的环境方针是: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

把环境保护的好坏作为工程是否创优的重要标准,严格贯彻执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环保原则。

二、项目的环境目标是:确保国家、地方政府及业主有关环保要求得到有效识别,杜绝环境事故的发生,环境投诉处理率100% ,争创环保先进单位。

第三章环保与水保相关部门职责一、项目安全环保部是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其工作受项目部领导指导,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管理。

主要职责是:1、按照公司《质量/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一体化体系管理手册》和《质量/职业健康安全/ 环境一体化体系程序文件》规定,识别并获取适用于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2、建立和完善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基础工作建设和管理;3、协助最高管理者制定企业环境方针和目标;4、了解掌握各施工队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动态,定期对环保与水保工作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项目领导决策提供依据;5、掌握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状况,参加工程项目的最终检验,对不符合环保与水保要求的工程,督促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6、负责环保与水保投诉的处置。

负责环保与水保工作的内、外部信息沟通和交流。

二、设备部、材料部分别负责对机械设备、物资的采购和使用管理中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控制,制定相应规定和措施,严禁购入超出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设备、物资,对机械运输设备的跑、冒、滴、漏和油料的外泄、水泥的散失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等制定具体的防止污染管理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开展节能降耗活动,搞好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监测和达标工作,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三、安全环保部负责环保与水保人员和与重要环境因素岗位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环保与水保人力资源的储备。

四、财务部负责提供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所需资金,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五、安全环保部负责汇总各部门报送的有关环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形成并颁布项目总清单。

六、办公室是项目办公区、生活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的责任部门,应设专(兼)职环保与水保员,其职责是:1、按照公司《质量/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一体化体系管理手册》规定,识别并获取适用于本部门环境因素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2、组织项目办公区、生活区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制定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七、项目部是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成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项目在安全环保部设专(兼)职环保与水保人员1 名,具体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其工作受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领导。

主要职责:1、按照公司《质量/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一体化体系管理手册》规定,识别并获取工程所在地适用于本项目环境因素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合同文件、业主、相关方的要求;2、学习合同文件,审查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熟悉项目工程环保与水保要求,识别、评价项目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制定项目重要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3、向项目全体职工宣传企业环境方针和目标,做好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的技术交底;4、建立项目部环保与水保监测仪器、设备台帐,定期对仪器、设备校准。

对环境监测出具监测数据或办理委托监测事宜;5、按照工程项目对环保与水保人员的需求,提出培训计划,做好内部培训、教育和委托外培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环保与水保意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企业环保与水保水平;6、抓好项目环保与水保设施施工管理,参与最终检验,对项目工程环保与水保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负责制定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方案,对不符合环保与水保要求的问题制定纠正措施并督促落实;7、加强环保与水保资料管理,做好有关资料的登记、保管、整理和归档工作;8、编制项目重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四章环境保护监控检查制度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控检查制度,通过环保及水土保持监控检查,增强广大职工的环保及水土保持意识,促进环保及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解决施工存在环保及水土保持方面的问题。

2、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保及水土保持监控检查组,建立健全环保及水土保持监控检查制度,有计划、有目的、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地进行检查。

监控检查采取定期和非定期检查两种形式。

3、定期监控检查:项目部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填发《检查工作记录》,对存在环保问题填发《存在问题及处置记录表》,并限期整改。

除定期监控检查外,各级环保负责人要深入现场对环保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一旦发现环保问题下发《环境保护监察通知书》限期整改,若不听从劝阻、一意孤行,立即停止作业并下发《环境保护问题罚款通知单》。

4、非定期监控检查:按照施工准备工作环保及水土保持监控检查,季节性环保及水土保持监控检查,专业性环保及水土保持监控检查和专职环保员日常进行监控检查。

5、环境保护互访制度无条件接受环保、水保等部门及环境监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环保部将积极主动定期或不定期与有关环保、水保等部门及环境监理取得联系,对施工中存在的环保隐患,及早发现,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6、环保及水土保持监控检查内容坚持自检为主,互查为辅,边查边改的原则,主要查思想、查领导、查施工。

结合本标段的工程主要取、弃土场、便道的用地位置,路基基底的处理、隧道开挖、桥涵明挖及桩基施工,采取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自查和互查相结合,定期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专业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和手段进行环保及水土保持检查。

第五章环水保宣传教育制度1、对施工沿线进行调查和收集资料,充分了解当地环境、生态和植被保护的法律和法规。

2、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将环保工作纳入创优达标综合考核项目中,使环保工作深入人心。

3、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环保宣传栏和标志牌,从日常生活做起,使所有参建员工把环境保护变为一种自觉行为。

4、印发环保教育手册,做到施工人员人手一册,增强全体员工“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意识和历史责任感。

5、组织环保专职人员的岗前培训,聘请有关环保专家对施工人员进行讲课。

6 、结合具体施工环境,制定环境保护宣传计划,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实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宣传教育,将环保工作纳入创优达标综合考核项目。

7、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环境保护宣传栏和标示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使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把环境保护变为一种自觉行为,爱护沿线的一草一木。

8、树立模范,保护典型,并通过标语、简报、影像等多种形式加以宣传,号召职工向模范学习,形成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

第六章污染源控制制度一、大气污染物防治1、扬尘污染防治。

扬尘污染主要由土石方爆破、粉状材料拉运、高处渣土、垃圾清理等产生。

爆破扬尘应采取松动、控制爆破等技术措施控制。

土石方运输可采取洒水、遮盖、车辆冲洗等措施降尘。

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袋装材料应用蓬布遮盖,减少堆放时间。

在人口集中地存放石料、砂石、灰土等物料,必须采取防尘措施,防止污染大气。

2、烟尘污染防治。

烟尘污染主要由机械设备、车辆尾气,熔化沥青和焚烧有毒有害废弃物、锅炉燃煤等产生。

机械设备、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当地尾气排放标准;熔化沥青应使用符合规定的装置进行,并尽量避免在人群聚集区使用。

有毒有害废弃物应收集到“有毒有害废弃物回收箱”内,集中回收,减少污染并按有关规定处置。

在人群聚集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锅炉使用应安装除尘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置由队长及技术人员记入工程日志。

二、水污染防治1 、生活废水的管理。

大力宣传节约用水,减少生活废水的排放。

食堂、餐厅严禁将剩菜、剩饭倒入下水道。

食堂、餐厅、澡堂洗涤时尽量使用无磷洗涤剂。

生活区、办公区的生活废水应通过专门管道接到生活污水管网。

2、隧道施工排水、桥梁钻孔桩施工、混凝土拌合及混凝土养护现场、车辆冲洗场及混凝土搅拌站冲洗等废水、泥浆应设置沉淀池,淀清后排出清水,对固体沉淀物自然干化后用土填平,恢复地表植被。

处置部门填写记录或记入工程日志。

禁止在水体清洗车辆3、机械设备及车辆维修间,污水处理应设隔油池,废油应统一回收到“废油脂回收桶”内,按规定处理。

废油回收应做好记录。

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和向水体倾倒渣土、生活垃圾。

三、固体废弃物防治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施工垃圾、弃渣等。

生活垃圾应当遵守当地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指定的地点倾倒、堆放,不得随意扔撒和堆放。

施工垃圾应集中堆放、定期清运到垃圾处理场或就地掩埋,运输垃圾的车辆应采取密封、盖布等防流溢、遗洒措施。

并将处置情况记录为《固体废弃物处置记录表》,并记入工程日志。

隧道、路基弃渣应合理调配,尽量用于路基和搅拌站场填方,减少弃渣场数量,弃渣场应做好挡护,整平压实,防止水土流失。

四、振动和噪声污染的防治施工作业噪声控制。

在居民区密集区进行爆破、打桩等施工作业,应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案,如采用松动爆破、定向爆破、无抛掷小药量爆破等,打桩作业应选择合格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减少振动和噪音扰民。

噪声控制应符合地方政府有关标准。

环保与水保部门会同工程部编制作业指导书按地方和业主要求进行监测,形成监测报告。

如发现不符合,应采取纠正措施,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五、施工中遇下列情况应由项目部向有关单位申报,批准后方可施工:1、施工中需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周围环境时,由项目部向有关部门或业主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事先告示后方可施工。

2、施工区域内的各种地下管线,施工前应向业主了解清楚,明确位置,加以保护。

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等应立即停止施工,做好记录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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