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日常安全消防管理(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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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日常安全消防管理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659-68 工厂日常安全消防管理(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总则

1. 总经理(或厂长)为工厂安全消防责任人.工厂设立安全消防队,成员由总经理(或厂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负责定期检查全工厂的安全消防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完成质量。

2. 日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由安全消防队指派由保安部负责。

3. 为了维护工厂人员、财物的安全及避免他人的损害特制定本制度。

4. 本管理制度所称安全,包括火灾、水灾、风灾、盗窃及身体伤害等的预防及抢救的一切措施。

5. 本管理制度,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二、日常管理

1.安全保卫工作特指工厂的工作办公区及生活区域的防盗、防火及其它保护工厂利益的工作。

2.由工厂安全消防队指定的保安部及各部门主要责任人负责工厂的安全保卫工作。

3.工厂实施出入管理,大门出入必须明示本人厂证,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并佩带“访客证”或“送货证”员工应妥善保管本人厂证,如厂证丢失要照价赔偿。没带厂证的保安人员有权阻止进入本工厂。

4.工厂实施节假日值班制度,由安全消防队负责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监督工作,值班人员应按时并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检查各部门对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是否落实。

5.保安部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每晚的安全实务,每日晚上值班人员在锁门前必须认真检查工作区域内的门窗是否锁好,水电是否切断关好,财物是否安全,并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

6.工作办公区内的门、工具箱、柜、办公台等的锁要求各部门负责人、使用人锁好关好,不相关人员

不得随意配置钥匙。

7.各员工应妥善保管工厂的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下班前务必将抽屉及柜锁好,以免他人乱拿滥用,甚至偷盗。

8.安全消防队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工厂工作生活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的,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

9.工厂所有工作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及主要的柜、箱、台等的锁匙安全消防队应备份一套,并由专人妥善保管,以备急需时使用。

10.工厂物品的运出须有“放行条”并有相关领导批准方可放行。出厂的车辆须经保安人员开箱检查后方可放行。

11.员工的私人行李放行必须在下班半小时后才可放行,并有人事部签批的“放行条”。日常员工带的私人物品出厂时要经保安人员检查后方可放行,请各位员工自觉配合。否则当偷盗行为处理。

12.在厂住宿的员工必须在01:00分前回厂休息,

不得延误,特殊情况的必须提前向高层主管提出申请并交于值班保安,外宿员工必须向安全消防队申请说明。

13.工作办公区和生活区按有关规定必须安装应急照明灯,并应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

三、火灾防护

1.工作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私自携带引火物品(火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车间现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或关门。

3.生产专用的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固定的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私自乱摆乱放。

4.危险物品仓库应指定地点放置和专人看管,并标明“危险物品”“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5.灭火设备应按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

6.在使用电焊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需经专人训练指导,并应有负责人员在场监管。

7.电器设备应经常定期检查。下班时并应检查处理后才可离开工作场所。台风、雷电、震击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坏。

8.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专职人员办理。

9.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它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0.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11.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12.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等物从窗口逃生。

13.发生火灾时,成立火灾现场临时指挥中心,成员由总经理(或厂长)、安全主任、副主任、保安队长、火灾现场所在部门主管组成。总经理(或厂长)为总指挥,若火灾发生时,总经理(或厂长)不能到场,也未指定代理人时,则(安全主任不在时,由副主任;副主任不在时,由保安队长;保安队长不在时,由当班主管)担任总指挥。

四、盗窃防范

1.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之箱、柜中。公用物品应指定专员负责保管。

2.保安人员应时刻注意进出人员。

3.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在工厂内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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