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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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报_行政公文

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报_行政公文

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报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对于发生交通事故时,需要发出通报,以此告诫人们。

下面橙子给大家带来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报范文篇,供大家参考! 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通报范文篇一区安委会各相关部门: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工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起数及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双下降。

但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进入4月份以来,事故呈高发频发态势,相继发生3起亡人事故,个别事故存在不安定社会因素。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

为迅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将近期事故情况通报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截至目前,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6起,死亡5人。

1.2月27日,渭塘镇的苏州市麟达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2.3月5日,太平街道聚金路的苏州金澄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1/ 133.3月15日,苏州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对渭塘商业城采光顶棚破损玻璃进行更换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4.4月8日,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华润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5.4月20日,渭塘镇西湖工业园的品立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6.4月22日,阳澄湖镇江苏宏福纺织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原因分析以上几起事故的发生,再一次暴露出部分板块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有关部门及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安全投入,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违章违规冒险操作现象依然存在,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等问题。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我省多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我省多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我省多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0.11.10•【字号】赣安办字[2010]98号•【施行日期】2010.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我省多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赣安办字〔2010〕98号)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今年以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重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仍然时有发生,特别是9月份以来连续发生多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给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为了有效遏制较大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进一步做好事故防范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现将近期多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2010年9月25日下午13时30分许,驾驶人夏清亮驾驶赣CB0121重型货车由乐安县戴坊镇前往乐安县城,行驶至黄石线1km+200m(省道)处,与相向行驶由驾驶人曾才生驾驶的赣FZ6098小型客车相撞后,又与驾驶人戴林祥驾驶的赣FD4988小型货车相撞,造成9人死亡,2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据调查,事故主要原因是驾驶人夏清亮疲劳驾驶。

2010年9月27日12时40分许,驾驶人洪加兴驾驶的一辆车牌号为赣L06607中巴车,行驶至206国道万年青云镇张家坞路段时,与相对方向由驾驶人余顺科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赣H18211挂车发生碰撞,造成2人当场死亡,6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据调查,事故主要原因是驾驶人洪加兴超速行驶。

2010年10月1日13时30分许,驾驶人陈继友驾驶粤YYN698号轻型货车从宜丰县城驶往石市镇,途经宜石线3KM+500M处时,与陈志雄驾驶的赣AH7296号轿车发生正面相撞,造成3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据调查,事故主要原因是驾驶人陈志雄占道行驶。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
通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安委办明电[2010]78号
【失效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安委办[2018]16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8.06
【实施日期】2010.08.0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明电〔2010〕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0年7月31日,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汽车运输总公司所属的一辆号牌为川S50781宇通牌大客车(核载30人,实载22人),从宣汉驶往樊哙,当车辆行至省道201线宣汉段256公里325米处时,撞毁路面左侧波形护栏后坠入垂直高度8.5米的坡下,造成13人死亡、9人受伤。

据初步调查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事故车辆下坡时,速度过快,驾驶人接打手机,导致车辆冲出道路坠入坡下。

8月1日,一辆号牌为粤BVG617的小轿车行至广东省肇庆市境内省道263线151公里200米处时,与前方行驶的一辆号牌为粤HN1135的商务车(核载11人,实载13人,其中2名儿童)追尾碰撞,导致商务车向左越过中心双黄线与对向开来的一辆号牌为粤AC9415的重型货车相撞,造成商务车上11人死亡、2人重伤。

据初步调查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粤BVG617小轿车驾驶人酒后驾驶,车辆超速行驶。

8月2日,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一辆号牌为赣B70481的厢式货车,由全南县陂头镇驶往社迳乡,当行驶至全南县陂头镇村道转弯处时,与一辆号牌为赣B4N436的正三轮摩托车(车上共。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1.15•【文号】安委[2006]5号•【施行日期】2006.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200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全国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平稳的发展态势,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均有一定幅度下降。

但进入四季度以来,一些地方事故出现反弹,山西、黑龙江、河北、吉林、甘肃、重庆、浙江等地接连发生多起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客运车辆翻车、服装加工销售企业火灾等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一)煤矿事故方面。

一是接连发生三起特大恶性事故。

10月31日,甘肃省靖远煤业公司魏家地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9人死亡、6人重伤;11月5日,山西省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7人死亡;11月12日,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南山煤矿井下发生炸药燃烧事故,造成34人死亡。

这些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思想麻痹松懈,措施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

二是已关闭或被责令停产整顿矿井非法违法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10月15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兴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10月16日,河北省邯郸市隆鑫煤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11月2日,甘肃省兰州市福山煤矿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11月7日,山西省太原市冀家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0人死亡。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警示通报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警示通报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警示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3.23•【字号】•【施行日期】2019.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警示通报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3月22日,湖南常长高速公路上一辆旅游大巴突然起火,据报道,已造成26人死亡、28人受伤(其中5人重伤)。

3月23日,曲靖市会泽县境内渝昆高速公路上一辆天然气运输车发生追尾,造成天然气轻微泄漏(未造成人员伤亡)。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一、全力查大风险防大事故。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的通知》(云安发电〔2019〕1号)要求,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全面梳理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风险,全面掌握高风险单位范围和对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着力查大风险防大事故。

特别要突出“两客一危一货一微”和校车等重点车辆,高速公路、国省道、乡村公路等重点部位,严肃查处超员超载、超限超速、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等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突出近年来易发生事故的高风险企业、路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全面落实事故风险防控责任措施。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坚持问题导向,盯紧薄弱环节,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积极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网格化、社会化、信息化,严格实行排查、整治、销号闭环管理,防止隐患治理“走过场”。

结合近期道路交通事故特点,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序开展全员、全过程、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对隐患整改不彻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关闭的坚决关闭。

即日起,省安委办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对省政府挂牌督办的道路交通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安委会办公室 安委办〔2012〕16号《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会办公室 安委办〔2012〕16号《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2‟16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2012年第一季度,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同比继续下降,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但进入4月以来,接连发生了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4月7日17时22分,一辆个人所有的号牌为“辽B2279W”的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27人,实载25人),运送24名绿化植树的农民从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开往花园口经济区,当车辆行驶至大连市保税区县道夏金线1公里400米处时,车辆驶出路外,坠入道路右侧深20米的沟内,造成14人死亡、11人受伤。

据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事故车辆驾驶人所驾车型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行经事发路段时超速行驶,造成车辆失控。

4月12日6时35分,一辆个体经营的号牌为“皖L60670”的少林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29人,实载24人),从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张庄寨镇开往萧县县城,当车辆行驶至萧县311国道58公里930米处时,越过道路中央分割线,与对面开来的一辆个体经营的号牌为“豫N60023”的满载细砂的货车正面相撞,造成24人死亡、2人受伤。

据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客车在会车时违法占用对向车道。

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上述两起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该两起事故暴露出部分地区道路交通非法违规现象突出,客运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一、迅速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4月17日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迅速部署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加强道路执勤执法,加大对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落实对7座以上客车登记和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管、严查、严惩的工作态势。

道路交通事故通报

道路交通事故通报

道路交通事故通报道路交通事故通报(精选5篇)道路交通事故通报篇1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xx〕1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安委办函〔20xx〕31号)的要求及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仔细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今年以来,虽然我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较大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但发生了"2?24'重大车辆侧翻事故,此次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企业、车辆、道路安全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仔细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举一反三,实行乐观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特别要加强客货营运车辆、重型货车、危化车辆、旅游客车和农村客运等重点车辆的源头监管,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持续深化开展道路交通打非治违工作各地要继续根据"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保持道路交通"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特别是针对当前一些农村地区非法载人、无证驾驶、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要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

三、加大农村客运监督管理力度,坚持"五不一确保'各地要乐观开展驾驶员安全宣誓(承诺)"五不一确保'活动,即驾驶员在发车之前,要面对乘客严肃宣誓:在驾驶过程中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装置、确保乘客全程系好安全带,接收乘客监督。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典型交通事故的通报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典型交通事故的通报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典型交通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10•【字号】湘安办明电〔2021〕14号•【施行日期】2021.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典型交通事故的通报湘安办明电〔2021〕14号各市州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央在湘和省属有关企业:近期,岳阳市境内接连发生两起道路交通典型事故,造成多人伤亡:3月7日零时24分许,京港澳高速公路岳阳临湘市境内南往北1336KM+200M处,一辆牌号为鄂S762A1的湖北籍重型厢式货车(装载水果)与一辆牌号为贵ELA430的贵州籍小型汽车追尾碰撞,造成小型汽车起火、车上4人遇难。

3月8日上午9时24分许,G107线岳阳县长湖乡洪桥村路段,一辆牌号为湘FA1986的岳阳湘阴籍客车(核载25人,实载17人)由南向北与一辆牌号为卾H3C091的湖北籍货车对向相撞,造成18人送医救治(含货车司机),其中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人伤势较重(暂无生命危险)。

此外,今年以来,我省其他一些地方也发生了几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1月31日13时35分许,永州宁远县中和镇绿源黄家村牌坊路段,一辆牌号为湘M8TU19的轻型货车与一辆牌号为粤A92H16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2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送医抢无效死亡。

1月28日0时50分许,S215线郴州临武县金江镇袁家村路段,一辆当地普通二轮摩托车与对向行驶的一辆牌号为皖SE1277过境车辆相撞,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1月17日16时47分许,G234线长沙宁乡市老粮仓镇大热门地段,一辆牌号为赣C5E665的牵引车牵引湘KH870挂车与当地一辆无号牌两摩托车相撞,造成2人死亡。

1月16日 10时57分许,S348线永州江永县潇浦镇厂子铺路段,一辆牌号为湘M44717的半挂牵引货车与对向行驶的一辆牌号为湘M15516的低速货车相撞起火,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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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4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59人死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10月28日,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浙HD0916的中型普通客车,由江山市四都镇道塘自然村27名村民包租,自江山市殡仪馆回道塘村,行驶至四都镇大湖山路段时,因驾驶员操作不当,在上坡时车辆发生后溜驶出路外,坠落山崖,造成16人死亡。

10月30日,山西省太原市金佳通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晋A53772的大客车,由河北西柏坡驶往山西太原,行驶至阳泉国道207线917公里957米路段弯道处时,因驾驶员在雨天、弯道情况下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翻下路外山坡,造成14人死亡。

10月30日,甘肃省成县店村镇黑旗村一辆号牌为甘K12609的重型半挂车,与对向行驶的甘肃南部运输集团有限
公司一辆号牌为甘K09189的中型客车,因两车超速、占道行驶,在徽县银杏乡国道316线2451公里900米处相撞,造成10人死亡。

11月5日,河北省唐山市诚信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冀BE8911的货车,由河北迁西开往曹妃甸方向,行驶至省道262线滦县杨柳庄镇东赵庄子村长下坡路段时,因制动失效,追尾撞到一辆行驶中的号牌为冀BB4321的农用车,导致冀BE8911货车侧翻,冲入路边人群,造成19人死亡。

除以上4起事故外,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还有17起。

经对这些事故的初步调查分析,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违法违规驾驶现象严重;二是车辆非法载人、违法超载突出;三是运输企业对驾驶员的动态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四是部分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

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有关“三项行动”第三阶段的
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督促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营运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载人、违法超载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二、各地要用事故教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认真组织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要及时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结案报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三、各地要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早对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专项部署,做好应对冬季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和极端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要针对年底和节日期间交通运输繁忙、客流集中等特点,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合理配置运输资源,安排运力;严格路面管控,加大对超载、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有序。

四、各地要结合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针对性措施,并及时将有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措施及落实情况报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今年以来全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分地区情况表
2.今年以来有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简况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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