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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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若干措施

关于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若干措施

关于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坚决清理各种不合理限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投资权利。

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等制度。

进一步打破垄断,开放公共服务领域,坚持公开竞争性选择社会资本,保障各类社会资本平等参与。

在电力、通信、铁路、公路、机场、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出一批补短板的重大项目,加强投资项目推介,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

继续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依法依规加大力度推进PPP项目实施。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二)清理各种准入限制和隐形壁垒。

建立开放透明、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坚持各类市场主体一律平等,对本地企业开放的市场领域,不得限制外地企业进入,并不得要求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

大力推进企业照后减证、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便利化措施,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

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通过设置注册登记、备案、入围、资质验证、投标(竞买)许可、强制担保、强制要求在当地投资、人员业绩考核、企业性质、产品产地来源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限制性条件,实行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

政府机关或个人不得利用职务违法违规插手或干预招投标活动。

鼓励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三)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

加强对涉及市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政策法规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

加快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规定和做法,建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公平竞争环境。

北京海关关于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

北京海关关于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

北京海关关于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海关•【公布日期】2021.02.10•【字号】北京海关公告2021年第1号•【施行日期】2021.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北京海关关于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提升北京口岸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特制定以下措施:一、持续推进简化单证,提升审批备案速度1.巩固加强精简报关随附单证改革成效。

继续落实精简报关随附单证的相关措施,企业进口申报环节免予提交合同、装箱单,出口申报环节免予提交合同、发票、装箱单等商业单证。

2.进一步提升进口检疫审批速度。

全面实施进境(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无纸化,对合规的审批申请,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完成直属关级核准。

对肉类、冰鲜水产品、巴氏杀菌乳等生鲜产品给予优先审批。

3.大力压缩进口涂料备案办理时间。

将《进口涂料备案申请受理情况通知书》的办理时限压缩在4个工作日内,将《进口涂料备案书》或书面通知备案申请人的办理时限压缩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4.进一步提升通关无纸化水平。

进一步推广应用电子版《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企业进口报关时选择申领《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可在线查询《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电子信息。

二、持续推进通关改革,提升通关效率5.深化“两步申报”模式改革。

支持鼓励企业采用“两步申报”模式、“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模式报关,有效发挥“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汇总征税”政策叠加优势。

6.推进“两段准入”监管模式改革。

在北京关区全面实施进口“两段准入”监管改革。

对于符合条件的货物,企业可申请实施转场检查、附条件提离和口岸目的地合并检查。

7.优化海关查验作业模式。

继续实施疫情防控期间收发货人可免到场查验,推行灵活查验,对于有特殊运输要求的货物,灵活采取预约查验、下厂查验、入库查验等方式,减少货物搬倒和企业查验等待时间。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七篇】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七篇】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七篇】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篇1“开办企业审批流程少了,办理速度更快了,进一扇门可以办成‘一揽子事’……”这一句句来自企业和群众的真诚评价的背后,是华池县税务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华池县税务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优化纳税服务体系,转变税收征管和执法方式,提升税收信息化水平,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大大提升了服务效能,收获了纳税人的“点赞”。

优流程压时限审批服务更便民华池县税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税费办理“不来即享”,实现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跑”的转变。

通过事前提醒、事中提示、事后响应,建立动态“信用+风险”新型管理机制,推行“大数据应用分析、税收风险管理应对、税收执法风险监控、纳税人信用评价”,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

将“不来即享”与管理事项清理深度融合,取消各类证明事项61项,取消报送材料806种,公布“全程网上办”清单185项,“非接触式”网上办税清单201项,实现“资料取消提供、网上流程办理,优惠即时享受”。

截止目前,原适用的428项税收优惠、2019年以来的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收政策,全部实现“不来即享”,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同时,华池县税务局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精简税费办理流程,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推进“多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提高信息共享频次。

推出减事项、减表单、减资料、减流程、减操作的“五减”办理模式,简化企业开办过程中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将企业开办首次申领发票的5张表整合为1张,实现新开办企业发票领用即时办理。

大力推行税务注销便利化改革,通过精简文书材料、优化办理程序,纳税人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即可在税务大厅办理注销业务,在全县办税厅(室)设置了税务注销专窗,开通绿色渠道实现企业办理税务注销业务大“提速”。

“网上办”“掌上办”群众办事更便捷华池县税务局大力推行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90%主要办税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税收优惠事项办理采用“自行申报、网上处理、先行享受、后续监督”的方式,使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足不出户便可“坐享”优惠,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THANKS
加强信用宣传教育
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增强诚信意识 ,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
03
优化竞争环境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确保市场主体权利平等
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确保其权利平等,如获取政府支持、 参与市场竞争等。
反对地方保护主义
消除地方壁垒,不偏袒本地企业,为所有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环 境。
反对不正当竞争
加强银企合作
推动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为 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发展资金保 障。
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支持技术创新
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竞争力。
引导产业升级
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转型,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培育新动能
支持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减少审批事项
对部分审批事项进行取消或下放,实现“照后减 证”。
推行告知承诺制
对部分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降低准入门槛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对取消或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确 保市场秩序稳定。
02
优化监管环境
实施分类精细监管
实施分类精细监管
01
根据企业类型、风险等级等因素,对市场主体实行分类管理,
加强风险防控
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潜在风险,防止 市场系统性风险。
强化执法力度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 产权等违法行为。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信用制度
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强 化信用信息共享和运用。
建立信用评价机制
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机制,对市场主体进行信 用评级,为分类监管提供依据。

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7篇

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7篇

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7篇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1一、工作作风方面1.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情况;2.对县委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中的承诺事项完成情况;3.对待企业行政审批卡、推、拖等情况;4.对企业群众办事减少阻碍,优化营商环境情况;5.办事拖拉、工作敷衍塞责情况;6.处理问题和矛盾,责任担当情况;7.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情况。

二、政务服务方面8.简政放权情况,审批环节、审批事项、受理条件按程序、按规定执行;9.政策透明,对管理服务对象提出的政策咨询,给与明确答复;10.办理程序公开,对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的依据、条件、程序、资料要求、办理时限、承办人、负责人、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等及时公开;11.岗位职责公开,公开栏设置单位职责、部门职责、工作人员职责,窗口工作人员亮姓名、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12.收费标准公开,按照要求制作公开栏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13.监督公开,按照要求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和电话,或对外公布的办公、咨询、投诉举报等服务电话要畅通;14.是否设置限制性条款,为企业平等进入市场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情况;15.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领域搞垄断服务、捆绑服务情况。

三、执法监管方面16.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人员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监管情况;17.监管部门选择性执法、向企业乱收费情况;18.在服务企业中按照相关规定履职尽责情况;19.监管部门监管失职情况;20.中介服务管理规范情况;21.在审批、监管、处罚、服务方面履职情况。

四、便利化改革方面22.推进“一站式”服务,让企业群众少跑路;23.流程优化、材料精简、精简办事程序;24.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把应办事项转给他人要跟踪落实;25.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26.数据共享,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不见面审批”。

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2市发改委1、学习意识还不够强。

不够重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04•【字号】苏政办发〔2020〕78号•【施行日期】2020.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7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优化投资项目前期评估审批。

推进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政策集成改革试点,试点园区内的建设项目可依据规划环评简化项目环评报告内容。

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纳入清单的建设项目,开展环评豁免和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

在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对建设用地、企业投资项目涉及的评估评价事项等开展区域评估,进一步增加评估事项,加快推动新项目共享区域评估成果。

(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文物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设区市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推进“拿地即开工”,规范实施联合验收。

对简易低风险项目和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审批、规划、消防等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政务服务、行业监管、信用管理系统的深度融合,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纳入线上平台,公开办理标准和费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若干举措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若干举措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若干举措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5.22•【字号】皖政办秘〔2021〕55号•【施行日期】2021.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若干举措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的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5月22日关于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的若干举措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21〕7号)等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加快打造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多链协同”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的发展生态,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制定如下举措。

一、大力强化市场主体保护1.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进一步细化公平竞争的审查范围、规则和标准等,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及民营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参与的公平竞争审查新机制,全面提升审查工作质量。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6月底前完成)全面推动有关部门在市场准入、项目评审、资质办理和职称评定、银行保函办理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服务、降低成本,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等有关单位,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6月底前完成)2.进一步完善招投标与政府采购政策。

坚决取消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中设置的不合理的企业资质、所在地等限制性规定及隐性门槛,切实解决门槛过高等问题。

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

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

“优化营商环境”是指政府采取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以改善和促进企业在国家或地区的经营环境,减少企业面临的行政壁垒、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竞争力。

这一概念通常涵盖了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
1. 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简化和优化企业注册、开办、变更等手续,减少冗长的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2. 优化税收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通过税收激励措施吸引投资。

3. 改善商事登记制度:简化商事登记程序,提高注册公司的便捷性和速度,减少相关费用。

4. 保障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提高违法成本,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

5.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的公开透明,提高企业的信用度。

6. 优化跨境贸易手续:简化出口和进口手续,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贸易壁垒。

7. 完善法治环境:建设健全的法治环境,加强法律监管,提高法治水平,降低企业法律风险。

8.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改善基础设施,提高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水平,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9. 强化公共服务: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人才引进等。

10. 推动电子政务:发展和推广电子政务,提高政府数据的开放和透明度,简化线上办事流程。

11. 鼓励企业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提高企业社会形象。

这些政策举措有助于提高企业经营环境的友好程度,促使企业更好地融入经济体系,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推动经济发展。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具体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取决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法律体系、文化传统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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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新媒体产业基地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京发[2017]20号)及《北京市大兴区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京兴发[2018]5号)部署,提升企业服务水平,优化基地营商环境,促进北京大兴新媒体产业基地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明确打造营商环境的目的要求。

围绕大兴区“三区一门户”定位,打通政策、服务落地“最后一公里”,坚持规范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安全发展与集约高效相结合,构建高精尖产业机构,打造千亿级新型特色产业园区。

二、组建重点项目服务专班。

专班由基地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任专班联络员。

明确每周二、周四为专班调研日,专班组长带队到重点项目走访调研,了解项目进展、困难及需求,研讨解决路径和办法。

(责任部门:企服部、研究室)
三、组建包片企业服务专班。

推行基地班子领导包片服务机制,将基地管辖范围划分为若干片区,明确各片区包片领导、包片机关干部以及服务事项和服务承诺,为片区内企业提供精细化的服务。

(责任部门:党政办、企服部)
四、组建三级联动招商服务专班。

基地招商部、企服部、项目科等部门通过业务联动,建立企业入驻前期、中期、后
期“全周期”跟进服务模式,向企业提供包括入区备案、创业指导、资源对接、项目包装、政策扶持、路演展示等全流程营商服务。

(责任部门:招商部、企服部、项目科)
五、改进企业入区备案服务。

编制新媒体基地产业导则,简化企业入区备案流程,在企业入区申请材料齐全并提交后1个工作日,为企业出具办理意见;探索推行电子化网上提交备案申请材料,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路。

(责任部门:招商部)
六、强化产业政策精准服务。

编制产业政策汇编,邀请专家及时解读国家、本市、本区产业政策;建立政策培训工作体系,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加大走访调研工作力度,为企业送政策上门。

(责任部门:项目科、招商部、企服部)
七、提升项目资金争取力度。

围绕本市高精尖产业目录、中关村及文资办产业政策以及大兴区促进产业发展各类政策,提前做好项目储备、筛选及动态管理,积极跟踪相关部门政策实施细则,全力做好项目资金的争取和兑付工作。

(责任部门:项目科)
八、精简升级改造项目备案流程。

简化环评、新建或装修改造方案、基础设施条件论证等业务备案流程,在企业申请材料齐全并提交后2个工作日,为企业出具办理意见。

(责任部门:规划科、环保办)
九、简化项目建设备案流程。

采用“一窗受理、内部流转”的方式为建设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由规划科牵头受理,组织相关科室召开项目联席会,一次性集中审议,在
项目材料齐全并提交后3个工作日,为企业出具备案及相关办理意见。

(责任部门:规划科、工程部、安监科、综治办、园林、供热厂)
十、增强企业融资服务能力。

深入对接大兴区金融办,实现大兴金融超市在新媒体基地落地运营;对接大兴新区金融投资商会,联合银行、证券、担保、保险、基金等专业金融机构,为基地企业提供综合性、立体化、全流程的融资服务;协调大兴区产业母基金管理公司,积极推动组建文创产业基金,通过项目直投和引导基金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基地企业做大做强。

(责任部门:招商部、企服部)
十一、提升人才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建立园区人才综合信息数据库和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协助企业做好高层次人才落户、工作居住证、就医、子女入学及政策用房申请服务等。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企服部)
十二、强化党工团建设引导力度。

继续加强对企业提供党建、团建等业务指导力度,以党建促工建带团建;组织企业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志愿活动及教育培训;做好基地企业的建会、工资集体协商、帮扶助困及劳模服务,提高对群团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助力企业发展。

(责任部门:组宣科、工会、团委、非公党建办)
十三、打造安全稳定美丽的园区环境。

依托智慧园区“一张网”,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地企业安全管理和社会面监管工作,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形势;加强园区环境卫生管理和绿化美化工程建设,营造整洁、优美、
有序的园区环境,持续打造美丽园区;在企业申请材料齐全并提交后3个工作日,为企业出具安全或综治备案办理意见。

(责任部门:综治办、安监科、园林公司)
十四、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督查落实。

向企业全面公开服务内容、承办部门及服务电话。

纪检监察科将定期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设立举报电话,接待、记录企业投诉,对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对于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法追究相应人员责任,并将营商环境措施执行及整改结果与部门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科举报电话:60216811)
北京大兴新媒体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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