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及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doc
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

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近年来,中国各地纷纷进行机构改革,旨在提高行政效能和推动地方发展。
作为西南地区的重要省份,云南省也不例外。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看看这个方案将如何为云南省的未来发展铺平道路。
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着眼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要。
首先,该方案将统一组织协调省级人民政府相关行政机构,厘清职责分工,减少冗余和重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云南省还将设立新的机构,以加强对相关产业进行规划和引导,进一步推动云南省优势产业发展。
在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及了加强对扶贫工作的支持和推动。
作为中国贫困人口较多的省份之一,云南省积极探索脱贫攻坚的路径。
该方案将设立专门的扶贫和发展机构,加大力度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
同时,云南省还将加强扶贫政策的宣传,增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
此外,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还强调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云南省地处于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区,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和丰富的生物资源对全国乃至全球生态安全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打造美丽云南,该方案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完善生态保护体系,推动可持续发展。
同时,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中还重视推动民生事业发展。
该方案将增设相关机构,加大力度支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工作。
同时,将深化改革,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真正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红利。
总结起来,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核心目标是要提高行政效能,推动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通过调整行政机构、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民生事业等措施,云南省将朝着更加繁荣富强、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方向前进。
机构改革本身是一项庞大、复杂的任务,需要凝聚各方力量、增强协同合作。
对于云南省来说,推动机构改革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机构改革,云南省才能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01•【字号】云政发[2006]194号•【施行日期】2006.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6]194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经人事部、财政部批准,现将《云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坚决维护国家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的严肃性,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及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二00六年十二月一日云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8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本实施办法的实施范围为,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二、职级工资制的实施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
(一)套改工资办法。
职务工资。
公务员按照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附表一)。
对由领导职务改任同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由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其应执行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
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照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 (附表二、三、五)。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其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其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11.13•【字号】•【施行日期】2023.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其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时间:2023-11-13 01:43 浏览次数:949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文件名称云南省劳动局关于半农半牧区职工副食品价格补贴的通知(云劳发〔1980〕221号) 云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1983年企业调整工资具体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云调资字〔1983〕9号)云南省劳动人事厅在开展工人中级技术(业务)培训中对成绩优秀者实行奖励工资的通知(云劳人资字〔1986〕云南省劳动厅关于调整矿山井下、露采、高温冶炼工人熟练期和定级工资待遇的通知(云劳薪〔1991〕3号云南省劳动厅关于企业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云劳险〔1991〕9号)云南省劳动厅关于进一步搞好全民所有制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的通知(云劳薪〔1991〕14号) 云南省劳动厅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试行职工工资考核(考试)升级的意见(云劳薪〔1992〕8号)云南省劳动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职工收入货币化试行办法》的通知(云劳〔1994〕17号)南省劳动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经贸委关于执行劳部发〔1994〕72号文《关于深化企业工资改革适当解决部分企业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云劳〔1994〕31号)云南省劳动厅关于党政机关分流到企业人员改行企业工资制度的意见(云劳〔1994〕32号)云南省劳动厅关于执行云劳〔1994〕32号文件的补充意见(云劳〔1994〕62号) 云南省劳动厅关于贯彻云劳〔1994〕31号文件、印发《云南省国有企业参考工资标准》的意见(云劳〔1994〕云南省劳动厅、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关于使用《企业工资总额提取发放管理手册》的通知(云劳〔1995〕2云南省劳动厅关于调整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劳〔1996〕119号)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云劳社〔2000〕188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统计分析及公告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劳社〔2001〕39号) 关于省级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属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劳社〔2001〕43号)关于省属、中央驻滇有关企业职工工伤实行定点医疗管理的通知(云劳社〔2001〕101号)关于切实做好下岗职工卡中心续接失业保险相关进入工作的通知(云劳社〔2001〕108号)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有关劳动关系问题的处理意见(厅办〔2001〕178号)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的通知(云劳社〔2002〕20号)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开展毕业生档案委托管理工作的通知(云人发〔2000〕53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属停产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经济补偿金补助暂行办法》的〔2002〕71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劳社〔2002〕85号)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劳社〔2002〕104号)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党政机关与所管企业脱钩后处理有关职工劳动关系见》的通知(云劳社〔2002〕106号)关于接续农民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劳社〔2002〕148号)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应届毕业生人事代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人才〔2003〕04号)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实行企业欠薪报告制度的通知(云劳社〔2003〕47号) 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报销现额及管理规定》的通知(云劳社〔2004〕4号) 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劳动保障行政许可试行办法》的通知(厅办〔2004〕37号)关于做好技师社会化考评有关工作的通知(厅办〔2004〕43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定劳动用工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通知(云劳社〔2004〕45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的通知(厅办〔2004〕62号) 关于转发《关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复函》的通知(厅办〔2004〕144号) 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办公厅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劳动保障行政审批制改革的通知(厅办〔2004〕274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厅办〔2004〕2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云南省城镇退役士兵文化考试》的通知(云人才〔2005〕3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工作的通知(云劳社发〔2005〕6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云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云劳社发〔2005〕省劳保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工作有关事项的〔2005〕22号)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做好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通知(云劳社办〔2005〕115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实施意见(云劳社〔2006〕17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的通知(云劳社发〔2006〕18号)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我省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及工作制度等问题的建议(云劳社〔2006〕33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劳社发〔2007〕17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劳社办〔2007〕227号)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劳社发〔2008〕23号)关于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厅办〔2008〕66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资委关于调整破产企业协议托管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云92号)关于做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14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161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云南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164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30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云南省关于选择部分国有企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2010〕30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344号关于印发云南省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9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226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属社团管理办法(试行)》通知(云人社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规范依法用工,全面签订合同”活动的通知(云人社发〔2012〕46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2〕100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补充通知(云人社发〔201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2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4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印发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纪律规定文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6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77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123号) 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实施〔2013〕19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61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有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云人社发〔2014〕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157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25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8年)》的通知(云人社通〔。
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事业单位作为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和运
营一直是国家重视的重点。
为了更好地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和服务水
平的提升,对各类事业单位进行分类管理及职责划分,实施分类管理,对于推进事业单位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分类原则
事业单位分类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 根据其服务对象的不同,进行分类管理。
如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的事业单位均可分为不同类别。
2. 根据其提供的服务水平、质量进行分类管理,例如: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基础教育;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
3. 根据其技术性质以及所处的行业领域,进行分类管理。
例如:专业技术类、财务类、后勤类等。
三、分类方法
事业单位分类依据实体属性、功能性质、机构设置等方面进行
分类。
1. 实体属性类别
按照实体属性的不同,事业单位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12•【字号】•【施行日期】2007.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州、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7年12月12日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制定本意见。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列入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上述事业单位内的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3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中使用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其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单位和有明确的转企时间表并已启动了转制程序的事业单位,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事业单位各类岗位薪级工资套改政策和计算方法

事业单位各类岗位薪级工资套改政策和计算方法事业单位的各类岗位薪级工资套改政策和计算方法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事业单位自身情况制定的一套指导性政策和计算方法,目的是为了保障事业单位员工的工资待遇合理、公平、合法,并与市场水平相适应。
下面将详细介绍此方面的相关内容。
一、事业单位薪级工资套改政策1.政策背景:事业单位薪级工资套改政策的出台主要是为了适应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事业单位的与发展,提高事业单位员工的工资待遇,激励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2.套改范围:事业单位薪级工资套改政策适用于各类事业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等。
3.套改原则:事业单位薪级工资套改政策的原则是公平、公正、透明,尊重市场规律和人力资源供求关系,充分体现岗位特点和工作价值。
4.套改内容:事业单位薪级工资套改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薪资职级的划分:根据岗位的不同性质,将事业单位员工划分为不同的薪资职级,以便确定其薪级工资水平。
(2)薪级工资的标准:根据薪资职级和岗位特点,制定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确保员工薪资待遇能够与岗位要求和市场水平相符合。
(3)薪级工资的调整与提升:根据岗位的发展需要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薪级工资的调整与提升,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事业单位薪级工资套改计算方法1.薪级工资的计算方法:事业单位薪级工资的计算主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1)岗位特点:根据岗位的性质、职能和工作要求,确定相应的薪资职级和薪级工资水平。
(2)工作表现: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确定薪级工资的调整与提升。
(3)市场水平:参考相关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确保薪级工资与市场水平相适应。
2.计算步骤:(1)确定薪资职级:根据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和组织架构,确定员工的薪资职级。
(2)确定薪级工资标准:根据事业单位的岗位特点和市场水平,制定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
(3)考核员工工作表现: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级工资的调整与提升。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5.20•【字号】云财非税〔2017〕17号•【施行日期】2017.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7号省直各部、委、办、厅、局,各州、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及其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现将《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7年6月1日)》印发你们,并作如下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其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财政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中央和省级其他部门、省以下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无权批准设立强制性收费项目。
二、除财政部公布《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云南省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7年6月1日)》之外的收费(基金),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不得强制向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收取任何费用;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有权拒绝缴纳目录清单外的强制性收费,有权向监察、审计、财政、价格等部门举报。
三、平等主体之间通过市场自愿提供或购买商品、服务时所产生的费用,除政府定价目录以外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购买)人按协议支付费用。
2017年6月1日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5月20日。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基本内容
(一)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资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 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 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 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 同的工资标准(附表一至三)。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
国务院通知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强领导,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实施。要严格执 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及其实施办法,严肃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一律 不得突破国家政策。同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家正确认识事业 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解决好本地区和本部门在改革中遇到的 问题,确保改革工作的平稳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五日
深化改革
推行认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的分配机制 岗位绩效工资作为事业单位现行收入分配的基本制度,其主体地位毋庸置疑。事业单位应采用竞 争上岗、双向选择的办法按岗定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实现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 “优者 上、平者让、庸者下”,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使命感和危机感。建立按岗定酬,一岗一薪,岗变 薪变的收入分配机制。打破绩效工资中基础性部分与奖励性部分的比例关系,鼓励有条件的单位 实行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分离。在工资主管部门审批的工资总量内,结合本单位特点,明确岗 位职责、岗位目标、上岗条件,依据岗位责任大小、技术水平要求等确定各个岗位的工资标准。 突出向关键岗位倾斜,实行以岗定薪,岗动薪变,形成职工收人能增能减、重实绩、重贡献的分 配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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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及事业单
位工资改革方案
云南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及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是大家茶余饭后关心的话题,不仅是因为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涉及千万事业编工作人员,也是因为当前全国各省区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不一,引发大家对于工资问题的广泛讨论以及思考。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一直以来炒得沸沸扬扬,相关信息也非常多,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事业人员和公务员工资差别越来越大的问题:2006年,我国工资制度改革,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执行不同的工资制度,不同工资制度执行不同的工资项目。
公务员工资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规范后的津贴和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艰边津贴、改革性补贴)构成,而事业单位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特殊岗位津贴、津补贴(艰边津贴、改革性补贴)构成,事业单位护士和教师基本工资再提高10%。
这是事业人员和公务员工资差异的地方。
这次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政策,而不是普调工资。
关于事业人员无车改的问题:2015年12月29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目前,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尚未实施,
各州(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省里部署后实施。
公务员普调2300元,而事业人员只调1000元的问题:根据云南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精神,这次主要是完善规范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政策,即机关在职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提高改革性补贴标准,完善规范奖励政策。
我州的奖励政策与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挂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不予奖励。
而事业单位是提高绩效工资控制线水平。
我州州级事业单位提高幅度为月人均2500元,其中,1500元按月发放,其余1000元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单位按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政策一步到位,分步实施。
各县(市)根据财力情况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