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生物安全级别微生物菌种操作规程复习课程
微生物学实验室操作规程

微生物学实验室操作规程微生物学实验室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实验室安全和实验结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进入微生物学实验室的人员,包括实验室工作人员、研究生、本科生以及其他访问者。
第三条实验室的工作时间为每天的8:00-17:00,非工作时间需要特殊申请,并由主管人员审批。
第四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实验室。
第五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佩戴实验室指定的防护设备,包括实验服、手套、护目镜等。
第二章实验室工作流程第六条实验室的工作流程包括实验前准备、实验操作、实验后处理等环节。
实验室成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工作。
第七条实验前准备包括准备实验所需的试剂、培养基、设备等,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标记。
第八条实验操作应遵循实验操作规程,按照实验计划进行操作,并根据实验结果进行记录。
第九条实验后处理包括处理实验产生的废液、废弃物等,保持实验室清洁和卫生。
第三章实验室安全第十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定,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第十一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并按照培训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个人防护,不得穿戴开裆裤、露指露脚等不符合实验室要求的服装。
第十三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操作前应对实验环境进行检查,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实验室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应关闭实验室的主要设备,保持实验室的安全。
第十五条出现实验室安全事故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并及时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实验室卫生第十六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卫生,严禁在实验室内吃东西、随意扔弃垃圾。
第十七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实验室的日常清洁工作,并保持实验室的通风状况良好。
第十八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清理实验室的培养基、试剂等过期物品,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生物安全级实验室标准操作手册培训培训课件

生物安全级实验室标准操作手册培
50
训
【生物安全实验室/负压状态BSL-2/生物安全柜】
BSC-II-A1型
▪实验区有垂直层流 ▪前窗进风气流平均流 速≥0.38m/s ▪可向室内排风 ▪循环气流比例为70% ▪有正压污染区 ▪不能用于挥发性有毒 化学物、放射性物质 的实验操作
生物安全级实验室标准操作手册培
生物安全级实验室标准操作手册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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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
【生物安全实验室/负压状态BSL- 2/平面布局】
平面结构示意图—机房
更衣室 缓冲间 传递窗
准备间 边台
核心工作间
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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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
【生物安全实验室/负压状态BSL- 2/平面布局】
平面设置 缓冲间
是指具有不同空气指标(气压、 洁净度、温度、相对湿度)的区 域之间相贯通时空气相互交换的 减缓区,其作用仅在于最大程度 地减少区域空气指标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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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
【生物安全实验室/BSL-2实验室】
类型
常 压 状态 负 压 状态
负压状态的生物安全防护性能 高于常压状态。 选择 —— 根据需要
生物安全级实验室标准操作手册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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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
【生物安全实验室/BSL-2/常压状态】
常压状态
“无特别要求” 生物安全柜 洗眼器/洗手池 标志 实验室主入口的门、放置生物安全柜 实验间的门应可自动关闭 实验室主入口的门应有进入控制措施
墙壁、天花板、地面 应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品和消 毒灭菌剂的腐蚀
地面 应平整、防滑,不应铺设地毯
生物安全级实验室标准操作手册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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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
【生物安全实验室/设计原则及基本要求】
实验室生物安全—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规范(微生物检验课件)

(二)暴露的处理
5.离心管破碎:
如果正在运行时非封闭离心桶的离心机内盛有潜在感染性物质的离心管发生破 裂,应关闭机器电源,停止后密闭离心桶约30分钟,待气溶胶沉降后开盖。
若离心机停止时发现离心管破碎,应立即盖上离心机,密闭30分钟。随后操作 都应戴结实手套。
玻璃碎片用镊子等工具清除,所有破碎的离心管、玻璃碎片、离心桶、十字轴 和转子都应放在无腐蚀性、已知对相关微生物具有杀灭活性的消毒剂内,消毒30 分钟。
未破损的带盖离心管应放在另一装有消毒剂的容器内,然后回收。离心机内腔应 用适当浓度的同种消毒剂反复擦拭,然后用水冲洗并干燥。
(三)感染性物质的运输
感染性物质运输要求 按内层、中层、外层 三层进行包装。
(四)感染性废弃物的处理
感染性废弃物处理的首要原则是必须在实验室内清除污染后 丢弃。高压蒸汽灭菌是清除污染时首选的方法。所有感染性废 弃物都应装入可高压灭菌的黄色塑料袋,并置于防渗漏的容器 内进行高压灭菌后,放到运输容器内运输至焚烧炉。
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技术规范
一、实验室准入要求
1.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 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2.实验室的门应保持关闭。 3.BSL-2实验室入口处应贴有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 其下部应注明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等级、实验室名称、负责人姓名和 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 4.进入动物房应当经过特殊批准,禁止将无关动物带入实验室 。
三、感染性物质的操作与处理
(一)感染性物质的操作
1.标本采集:必须有掌握相关职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进行采集,并 根据采集的标本中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程度而采取相应的个人防护。
2.标本运送:采集的标本应采取防止污染工作人员、患者及环境的方式在医 疗机构内运送。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tiger一、目的制订本规则,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实验设备安全卫生以及防止对外界环境造成污染.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人员人身安全、卫生健康安全管理及设备安全.三、职责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操作规程:1。
员工安全操作规程1.1 实验室入口处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进入实验室的特殊要求及离开实验室的程序。
1。
2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
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做好卫生防护,并在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同时注意做好环境维护及保密工作.1。
3 进行感染性实验时,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
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在实验室工作。
1。
4 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1.5 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1.6 尽量以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1。
7 实验过程中,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1。
8 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用75%乙醇或巴氏消毒液消毒。
1.9 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和检测(如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等).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识的培训,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
每年要接受一次最新的培训。
人员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案。
1.10禁止将无关动物带入实验室。
2.无菌室安全操作规程2.1无菌培养室每天都要用0。
2%的新洁尔灭拖洗地面一次(拖布专用),紫外线照射消毒30min以上,超净工作台台面每次实验前要用75%酒精擦洗.然后紫外线消毒30min.操作用具如移液器、废液缸、污物盒、试管架等用75%酒精擦洗后置于台内同时紫外线消毒。
2.2无菌室应保持清洁,严禁堆放杂物,以防污染。
微生物安全操作培训

1.6以下预防措施,所有实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
1.6.1工作服
a.所有实验室成员在工作期间必须始终穿着所提供的工作服。离开实验室时,工作服须挂在指定地方,不得在实验室外冼工作服。
b.在处理含有或怀疑含有生物安全3级物质的标本时,必须在工作服外穿隔离衣。
b.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处理不同等级的传染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物质的要求在”实验室安全”中已规定。这些符合要求的设备都要承担重要临床工作,科室负责人必须保证中应污染物水平。
c.培训:
特别是员工的安全性培训和安全性经验积累。所有员工应该接受一定训练,能安全处理任何实验室可能碰到的物质,避免将实验不能处理或规定之外的传染性物质暴露在实验室,即使暴露事故在实验室,即使暴露事故发生也要会正确处理。
c.在生物安全操作台内处理标本和培养基时,必须戴手套。
1.6.2洗手池
洗手池须供应洗洁剂和纸巾。
1.6.3洗手
所有工作人员在离开工作区必须洗手,并且要先脱去工作服和手套。
1.6.4食物,饮水,吸烟,化妆品
食物和饮料不允许带入任何处理标本的房间.不允许在处理标本的任何地方吸烟.不允许在处理标本的任何地方使用化妆品。
1.5.2传染性物质的分类
1.5.2.1分类系统
生物危害防护:根据生物因子对个体和群体的危害程度将其分为4级,危害等级Ⅳ最具危害性。
1.5.2.2危险群/生物安全水平:1-4
a.危险群/生物安全水平:1——对健康成人无致病性,对社区无危害性。通常一般微生物操作就足够,不需特殊安全设备,工作的附近要有洗手设施。培养基上包含未鉴定物,因此,妥善处理对各级安全水平都至着重要。
菌种管理操作规程

文件制修订记录1.目的规范本中心标准菌种和野生菌种的管理。
2.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标准菌种和实验过程中分离纯化的野生菌种的管理。
3.职责3.1菌种管理员:负责菌种的申购、接收、保存、分发。
3.2微生物检验员:负责菌种的确认、传代、使用及销毁。
3.3科室负责人:负责指导、监督检验员和管理员对菌种的管理。
4.术语4.1标准菌种(冻干菌种):由国内或国际菌种保藏机构保藏的,遗传学特性得到确认和保证并可追溯的菌种。
4.2标准储备菌种:又称传代用菌种,由标准菌种经一次传代得到的培养物,是指用标准菌种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固定保存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菌种。
4.3工作菌种:工作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或标准储备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的菌种。
4.4代:菌种的代是指将其接种至一新鲜培养基上或培养基内,每萌发一次即称为一代,从)。
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冷冻菌种为第0代(G5.程序5.1菌种的申购菌种管理员每年根据菌种的使用情况(包括临时检验需要)提出购买计划,经批准后,向菌种保藏中心购买标准菌种(冻干菌种),采购执行《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程序》。
5.2菌种的接收菌种到达实验室后,由菌种管理员接收菌种,检查其名称和数量,以及每一支的完整性,同时将菌种的所有信息,填写《标准菌种接收记录表》,贴好标签并按照该菌适宜储存条件进行储存(储存期及储存条件见菌种说明书)。
5.3菌种的编号5.3.1标准/标准储备菌种采用字母加数字表示:英文缩写字母-来源编号-代次-传代日期-顺序号。
菌种的英文缩写字母:大肠埃希菌(E.c)、金黄色葡萄球菌(S.a)、枯草芽孢杆菌(B.s)、黑曲霉菌(A.n)、白假丝酵母(C.a)等,来源以购进方编号为准;代数用一位带有下标数字的字母表示;标准/标准储备菌种用G表示;工作菌种用W表示;如G3表示标准菌种第3代;W3表示工作用菌种第3代。
传代日期用6位数字表示:年份取最后两位数,月、日分别用两位数。
微生物安全操作培训

微生物安全操作培训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时间:地点:主讲人:培训人员培训内容1实验室安全1.1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性1.2科室安全文档实验室安全:原则和措施见(《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 233-2002.2002-12-03发布,2003-08-01实施。
)1.3应用:以上的操作规程应用于微生物科室的所有部门。
工作人员或访问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定。
1.4关于新规定或现行规定的修改案:任何新规定或现行规定的修改案必须通知负责科室安全的人员及相关人员,他们将建议科室主任考虑实施。
1.5生物性危害1.5.1与各种操作有关的生物危害水平取决于:a.处理的传染性物质的本身:按照传染性物质对个人和社区和潜在危险性以及经空气传播的可能性,其划分成不同等级。
所采用的等级划分详见”《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原则和措施(见《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b.使用的设备和设施:处理不同品级的传染性物质的要求在”实验室安全”中已规定。
这些符合要求的设备都要承担紧张临床工作,科室卖力人必须保证中应污染物水平。
c.培训:特别是员工的安全性培训和安全性经验积累。
所有员工应该接受一定训练,能安全处理任何实验室可能碰到的物质,避免将实验不能处理或规定之外的传染性物质暴露在实验室,即使暴露事故在实验室,即使暴露事故发生也要会正确处理。
1.5.2传染性物质的分类1.5.2.1分类系统生物危害防护:根据生物因子对个体和群体的危害程度将其分为4级,危害等级Ⅳ最具危害性。
1.5.2.2危险群/生物安全水平:1-4a.危险群/生物安全水平:1——对健康成人无致病性,对社区无危害性。
通常一般微生物操作就足够,不需特殊安全设备,工作的附近要有洗手设施。
培养基上包含未鉴定物,因此,妥善处理对各级安全水平都至着重要。
b.危险群/生物安全水平:2——人类疾病相干物质,这种物质对实验室工作人员有中度危险,并具有一定程度社区危险性。
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

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1 实验室安全1.1 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性1.2 科室安全文档(a)生物危害防护:实际操作规程见(《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9489-2004。
2004-01-05发布,2004-10-01实施。
)(b)实验室安全:原则和措施见(《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 233-2002。
2002-12-03发布,2003-08-01实施。
)1.3 应用:以上的操作规程应用于微生物科室的所有部门。
工作人员或访问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定。
1.4 关于新规定或现行规定的修改案:任何新规定或现行规定的修改案必须通知负责科室安全的人员及相关人员,他们将建议科室主任考虑实施。
1.5 生物性危害1.5.1 与各种操作有关的生物危害水平取决于:a.处理的传染性物质的本身:按照传染性物质对个人和社区和潜在危险性以及经空气传播的可能性,其划分成不同等级。
所采用的等级划分详见”《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原则和措施(见《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b.使用的设备和设施:处理不同等级的传染性物质的要求在”实验室安全”中已规定。
这些符合要求的设备都要承担重要临床工作,科室负责人必须保证中应污染物水平。
c.培训,特别是员工的安全性培训和安全性经验积累。
所有员工应该接受一定训练,能安全处理任何实验室可能碰到的物质,避免将实验不能处理或规定之外的传染性物质暴露在实验室,即使暴露事故在实验室,即使暴露事故发生也要会正确处理。
1.5.2 传染性物质的分类1.5.2.1分类系统生物危害防护:〔见1.2 (a)〕,根据生物因子对个体和群体的危害程度将其分为4级,危害等级Ⅳ最具危害性。
1.5.2.2危险群/生物安全水平:1-4a.危险群/生物安全水平:1——对健康成人无致病性,对社区无危害性。
通常一般微生物操作就足够,不需特殊安全设备,工作的附近要有洗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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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生物安全级别微生物菌种操作规程国家自然科技资源平台不同生物安全级别微生物菌种操作规程(试行)《自然科技资源收集整理保存技术规程研究制定》项目组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日目次前言 (2)引言 (3)1 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术语、定义、符号、缩写语 (4)4 确定微生物的危害等级时必须考虑的因素 (6)4.1 微生物本身的致病特征 (6)4.2 其它因素 (6)5.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 (6)6. 不同生物安全级别微生物菌种操作规程 (6)6.1 生物安全等级Ⅰ级微生物菌种操作规程 (6)6.1.2 实验室设计和建造的特殊要求 (7)6.2 生物安全等级Ⅱ级微生物菌种操作规程 (7)6.2.2 特殊要求 (8)6.3 生物安全等级Ⅲ级微生物菌种操作规程 (9)6.4 生物安全等级Ⅳ级微生物菌种操作规程 (10)前言本规程由自然科技资源平台建设项目提出。
本规程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保护研究所、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中国医学科学院医药生物技术研究所、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叶强、姜瑞波、顾金刚、周宇光、朴春根、张月琴、陈敏、程池等。
引言微生物可根据其自身或其所产生的毒素的危害程度分为四个不同的生物安全等级。
对健康成年人(动物)已知无致病作用的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级别为一级;对人(动物)或环境具有中等潜在危害的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级别为二级;主要通过呼吸途径使人(动物)传染上严重的甚至是致死疾病的致病微生物(通常已有预防传染的疫苗)的生物安全级别为三级;对人体(动物)具有高度的危险性,通过气溶胶途径传播或传播途径不明,目前尚无有效的疫苗或治疗方法的致病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级别为四级。
不同生物安全级别微生物菌种的操作,如分离、培养、鉴定和保藏,应在相应生物安全防护的条件下进行。
本规范根据当前国家自然科技资源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微生物菌种资源的特点制定,便于在微生物菌种资源的收集、保存、鉴定、评价、研究和利用过程中,尽量避免环境和人员受到微生物本身及其代谢产物的危害,实现菌种资源的高效共享和可持续利用。
不同生物安全级别微生物菌种操作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微生物生物安全分类标准,以及不同生物安全级别防护级别进行微生物的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各菌种保藏单位所保藏的菌种资源的操作,如分离、培养、鉴定和保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24条令)《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2003年农业部302号公告)WS233-2002 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OIE 2003 国际动物卫生法典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二版GB19489-200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3 术语、定义、符号、缩写语3.1一类微生物对个体和群体危害程度高,通常引起人和/或动物严重疫病且暂无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的致病微生物。
通过气溶胶传播的,有高度传染性、致死性的人和/或动物致病微生物;未知危险的人或动物致病微生物;我国尚未发现或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3.2二类微生物对个体危害程度高,对群体危害较高。
能通过气溶胶传播引起严重或致死性疫病,导致严重经济损失的致病微生物,或者比较容易直接或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对人引发的疾病具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3.3三类微生物对个体危害程度为中度,对群体危害较低,主要通过皮肤、黏膜、消化道传播。
对人和/或动物有致病性,但一般对实验人员、动物、环境不会造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的致病微生物,具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3.4四类微生物对个体和群体危害程度低,通常情况下不会对健康成年人和/或动物致病的微生物。
3.5一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能够安全操作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或动物无明显致病性的,对环境危害程度微小的,特性清楚的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水平。
3.6二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能够安全操作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或动物致病性低的,对环境有轻微危害的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水平。
3.7三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能够安全地从事本国和外来的、具有可能经呼吸道传播以及引起严重的或致死性疾病的、对人引发的疾病具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的病原微生物工作的生物安全水平。
与上述相近的或有抗原关系的,但尚未完全认知的病原体,也应在此种水平条件下进行操作,只有取得足够的数据后才能确定最后的生物安全水平等级。
3.8四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能够安全地从事从国外传入能通过气溶胶传播,实验室感染高度危险,严重威胁人和或动物生命和危害环境的,没有特效预防和治疗方法的微生物工作的生物安全水平。
与上述相近的或有抗原关系的,但尚未完全认知的病原体,也应在此种水平条件下进行操作,只有取得足够的数据后才能确定最后的生物安全水平等级。
3.9气溶胶 Aerosol悬浮于气体介质中粒径为0.001-100µm的固体、液体微小粒子形成的胶溶状态分散体系。
3.10生物安全柜 biosafety cabinet处理危险性微生物时所用的箱形空气净化安全装置。
4 确定微生物的危害等级时必须考虑的因素4.1 微生物本身的致病特征:微生物的致病性和毒力;宿主范围;所引起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疾病的传播媒介;动物体内或环境中病原的量和浓度;排出物传播的可能性;病原在自然环境中的存活时间;病原的地方流行特性;交叉污染的可能性;获得有效疫苗、预防和治疗药物的程度。
4.2 其它因素:产生气溶胶的可能性;操作方法(体外、体内或攻毒);对重组微生物还应评估其基因特征(毒力基因和毒素基因)、宿主适应性改变、基因整合、增殖力和回复野生型的能力等。
5.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内容包括安全设备、个体防护装置和措施,实验室的特殊设计和建设要求,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及规程。
6. 不同生物安全级别防护微生物菌种操作规程6.1 生物安全等级防护Ⅰ级微生物菌种操作规程6.1.1 安全设备和个体防护6.1.1.1 一般无须使用生物安全柜等专用安全设备。
1. 6.1.1.2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
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2. 6.1.1.3 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3. 6.1.1.4 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4. 6.1.1.5以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5. 6.1.1.6 制定尖锐器具的安全操作规程。
6. 6.1.1.7 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7. 6.1.1.8 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8. 6.1.1.9 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如高压灭活。
需运出实验室灭活的物品必须放在专用密闭容器内。
1. 6.1.1.10 制定有效的防鼠防虫措施。
2. 6.1.1.11 工作人员在实验时应穿工作服,戴防护眼镜。
3. 6.1.1.12 工作人员手上有皮肤破损或皮疹时应戴手套。
6.1.2 实验室设计和建造的特殊要求6.1.2.1 每个实验室应设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出口处。
6.1.2.2 实验室围护结构内表面应易于清洁。
地面应防滑、无缝隙,不得铺设地毯。
6.1.2.3 实验台表面应不透水,耐腐蚀、耐热。
6.1.2.4 实验室中的家具应牢固并易于清洁。
6.1.2.5 实验室如有可开启的窗户,应设置纱窗。
6.2 生物安全等级II级防护微生物菌种操作规程6.2.1 安全设备和个体防护6.2.1.1 可能产生致病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均应在生物安全柜(II级生物安全柜为宜)或其他物理防护设备中进行,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
6.2.1.2 处理高浓度或大容量感染性材料均必须在生物安全柜(II级生物安全柜为宜)或其他物理防护设备中进行,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
上述材料的离心操作如果使用密封的离心机转子或安全离心杯,则可在实验室中进行,但只能在生物安全柜中开闭和装载感染性材料,。
6.2.1.3 当微生物的操作不可能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而必须采取外部操作时,为防止感染性材料溅出或雾化危害,必须使用面部保护装置(护目镜、面罩、个体呼吸保护用品或其他防溅出保护设备)。
6.2.1.4 在实验室中应穿着工作服或罩衫等防护服。
离开实验室时,防护服必须脱下并留在实验室内。
不得穿着外出,更不能携带回家。
用过的工作服应先在实验室中消毒,然后统一洗涤或丢弃。
6.2.1.5 当手可能接触感染材料、污染的表面或设备时应戴手套。
如可能发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溅出,宜戴两副手套。
不得戴着手套离开实验室。
工作完全结束后方可除去手套。
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
6.2.1.6 实验时,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
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在实验室工作。
6.2.1.7 实验室入口处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需要的免疫、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进入实验室的特殊要求及离开实验室的程序。
6.2.1.8 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和检测(如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等)。
6.2.1.9 必要时收集从事危险性工作人员的基本血清留底,并根据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样本,应有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6.2.1.10 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识的培训,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
每年要接受一次最新的培训。
6.2.1.11 严格遵守下列规定,防止利器损伤:6.2.1.11.1 除特殊情况(肠道外注射和静脉切开等)外,尽可能使用塑料器材代替玻璃器材。
6.2.1.11.2 尽可能应用一次性注射器,用过的针头禁止折弯、剪断、折断、重新盖帽、从注射器取下,禁止用手直接操作。
用过的针头必须直接放人防穿透的容器中。
非一次性利器必须放入厚壁容器中并运送到特定区域消毒,最好进行高压消毒。
1. 6.2.1.11.3 尽可能使用无针注射器和其他安全装置。
2. 6.2.1.11.4 禁止用手处理破碎的玻璃器具。
装有污染针、利器及破碎玻璃的容器在丢弃之前必须消毒。
3. 6.2.1.11.5 培养基、组织、体液及其他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废弃物须放在防漏的容器中储存、运输及消毒灭菌。
1. 6.2.1.11.6 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