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最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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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适应现代经济社会的需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内的全部人员,包含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1.公平性原则:养老保险制度应确保全部参保人员享有相同的权益和待遇。

2.可连续性原则:养老保险制度应确保长期可连续发展,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3.多层次保障原则:养老保险制度应实现多层次保障,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增补养老保险。

第四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一款参保范围全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均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款缴费规定1.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应依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

2.缴费基数依照参保人员的工资、薪金收入确定,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高于本地最高工资标准。

第三款养老金计发1.参保人员实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2.养老金的计发标准依照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缴费金额和个人缴费情况确定,参保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累积满足规定条件后,可领取相应的养老金。

第四款增补养老保险1.机关事业单位可以依据实际情况,为员工购买增补养老保险,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2.增补养老保险费用由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共同承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章养老金调整和管理第五条养老金调整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养老金应依照物价更改、经济发展和参保人员工资增长等因素进行定期调整。

具体调整方法由国家相关部门发布。

第六条养老金管理1.养老金由机关事业单位设立的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和稳定运作。

2.养老保险基金采取多元投资方式,包含股票、债券、房地产等投资渠道,以实现保值增值。

第七条养老金支出养老金支出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并建立相应的支出机制,确保及时支出养老金给到参保人员。

第三章养老保险费征收和管理第八条养老保险费征收1.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由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6〕23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6〕23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6〕2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2016年5月19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46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6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我市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范围内的工作人员。

其中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4〕4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

对于划分为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自转企改制基准日起,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23年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

2023年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

2023年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养老金支出的不断增加,我国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为了保障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权益,也为了缓解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性问题,必须进行相关改革。

本文提出了2023年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以期能够建立起更加稳定、公平和可持续的养老金制度。

二、改革目标1. 确保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权益,保障他们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2. 提高养老金发放水平,适应生活成本的上涨和通货膨胀的影响;3. 提高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性,确保长期稳定运行;4. 加强养老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滥用和浪费。

三、具体方案1. 提高养老金的基础水平根据职工的工龄和缴费年限确定养老金的基础水平,确保退休职工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

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适应生活成本的上涨和通货膨胀的影响。

2. 建立灵活的养老金调整机制建立养老金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养老金支出状况,适时进行养老金的调整。

在经济发展较好的时候,适当提高养老金水平;在经济困难时期,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养老金水平。

3. 建立多层次养老金制度在基础养老金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多层次的养老金制度,包括基本养老金、职工自愿缴费的个人账户和企业缴费的补充养老金等。

通过多层次的养老金制度,缓解养老金压力,提高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水平。

4. 完善养老金投资运营机制加强对养老金投资运营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建立专门的养老金投资机构,制定科学的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提高投资运营效率,实现资金的稳定增值。

5. 完善养老金制度管理和监督机制强化养老金制度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养老金制度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养老金政策和规定,加强对养老金资金的监督和审核,防止滥用和浪费。

同时,加强对养老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和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四、改革过程1. 全面调研和分析在制定方案之前,进行全面的调研和分析,了解目前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革的需求。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现行政策简介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现行政策简介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时间、范围
(一)、改革开始实施的时间:2014年10月1日
(二)、改革的范围: 1、单位范围: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 务员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 位。 2、人员范围: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 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 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养老待遇的计发办法
(一)养老金计发办法
“新人”的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退休年龄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计发月数 233 230 226 223 220 216 212 207 204 199 195 退休年龄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计发月数 190 185 180 175 170 164 158 152 145 139 退休年龄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计发月数 132 125 117 109 101 93 84 75 65 56
2014年9月工 作人员本人的 基本工资标准
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 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 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 标准 过渡期内退休人员 的退休年度,N∈ 〔2015,2024〕 参考第n-1年在岗职工工 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 增长率,n∈〔2015,N〕, 且G2014=0
工作人员退休时工 作年限对应的老办 法计发比例
退 职 事业单位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务员 机关工人 作人员 及机关工人 90% 90% 90% / 85% 85% 85% / 80% 80% 80% 70% 70% 70% 70% 60% 50% / / 50%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干货汇总】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干货汇总】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材料整理一、范围确定为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二、缴费的基数和比例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要缴纳养老保险费。

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

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统一计息。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

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三、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以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人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每缴费1年计发1个百分点,即缴费年限越长,待遇水平越高。

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累计历年个人缴费的本息,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

养老金计算方法:基础养老金。

设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人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10000元,缴费年限为35年(25岁开始工作60岁退休),则每月基础养老金为10000*35%=35 00元。

(社会平均工资为变量)个人养老金。

工作35年,平均月工资为10000元,共缴费10000*8%*35*1 2=336000岁退休,则不算每年的利息,每月个人养老金为336000/139=2417.26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退休年龄计发月数退休年龄计发月数402335616441230571584222658152432235914544220601394521661132462126212547207631174820464109491996510150195669351190678452185687553180696554175705655170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养老金+职业年金(见下文)四、改革前后待遇的衔接政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事业单位养老金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

为了确保广大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障权益,各级政府纷纷推出了一系列的养老金改革方案。

本文将围绕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展开探讨。

首先,应当关注养老金体系的可持续性。

事业单位养老金体系的可持续性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推进,传统的“缴费-分配”模式已经难以满足养老保障的需求。

因此,改革方案提出了逐步过渡到“缴费-积累”模式,以确保养老金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改革方案应关注公平性和合理性。

在当前养老金体系中,由于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差异,职工的待遇存在较大的悬殊。

因此,养老金改革方案需要推动建立统一公平的待遇标准,确保各地区和行业之间的养老金水平相对均衡。

同时,改革方案还要考虑职工的个人实际负担能力,合理确定缴费比例和养老金待遇水平,保证养老金发放的公平和合理。

第三,改革方案应关注个人账户的设立和运作。

为了进一步强化个人权益保障,改革方案提出设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将职工个人的缴费所得存入个人账户中,作为个人的养老金积累。

个人账户的设立不仅能够更好地保障职工的个人权益,还能够鼓励职工自觉缴费并提高养老金积累水平。

同时,个人账户的运作也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确保养老金积累的安全和高效。

第四,改革方案应注重跨部门协调合作。

对于事业单位养老金体系的改革来说,需要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以及职工本人的共同努力。

改革方案应该加强跨部门的协调合作,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和配合机制,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养老金改革事业的顺利进行。

最后,改革方案的实施需要稳步推进。

由于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牵涉到众多利益相关方,面临着复杂的现实情况和挑战,推进改革需要稳妥而有序。

在实施过程中,可以采取分阶段、试点推广的方式,逐步推进养老金改革。

同时,也需要及时跟踪评估改革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方案,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是当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环节。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终讲版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终讲版

5、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除警衔津贴可纳入缴费基数外,其他津补贴如 教育系统的教育津贴、农村艰苦学校津贴;农林水系统的浮动岗位 津贴、检察院法院津贴等均不纳入缴费基数。 例:
应发工资 合计 3471 岗位工资 1280 薪级工资 765 基础津贴 1131 教护提高 10%工资 205 农村艰苦 学校津贴 90 奖励性绩 效 810 缴费基数 4191
2、机关技术工人个人缴费基数:技术等级工资、岗位工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 3、机关普通工人个人缴费基数:岗位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和 年终一次性奖金度的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 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包括中小学教师、护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提高10%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之政策解读
主讲人: 黄夏萍
目 录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及
相关概念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计发办法 4、改革后退休人员待遇计发若干重点问题 说明
一、改革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 [2015]2号)文件,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 险制度。 1、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
相关概念 1、机关事业单位
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统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
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 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2、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指国家立法强制征集社会保险(税),并形成养老基 金,当劳动者退休后支付退休金,以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 制度。 3、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 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最新公布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最新公布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最新公布发布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XX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同时决定,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提高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决定》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待遇水平与缴费相关联,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筹考虑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同步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区委、区政府领导休假,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提出计划,其中,区主要领导休假,须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区委、区政府其他领导休假,须经区主要领导批准;区人大、政协领导休假,由区人大、政协办公室提出计划,其中,区人大、政协主要领导休假,须经区委主要领导同意,并报市人大、政协批准,其他领导休假,须经区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批准;霍肖桦表示,要解决退市难的问题,就需要让中国投资者对“垃圾股”保持理性,投资者如果对“垃圾股”的炒作热情降低,许多业绩不佳的企业可能不会再押宝最后一搏。

解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今后怎么养老国务院日前决定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曾经被许多人羡慕的“铁饭碗”被打破,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今后咋养老呢?个人缴8%,另缴4%给职业年金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新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

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国务院改革决定还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此举将保障改革人群的新养老金水平不低于现有水平。

根据改革决定,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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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最新解读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机关
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

此次改革涉及哪些人群?改革后养老金如何缴纳?如何确保在职人员待遇不下降?职业年金
有何作用?就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并轨”凸显公平
1月15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询问时提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这次改革,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五个同步”。

“这次改革有利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全民参保
的发展目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随着我国社保覆
盖面的扩大,各类社会群体逐步纳入社保体系。

虽然过去曾经在多数地区开展机关事业单
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但改革并不到位。

这次改革能够从制度层面上根本解决
“双轨制”问题。

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基
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

个人缴费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即“300%封顶、60%托底”。

“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意味着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公平
性有了质的提升,也有利于加快促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

”首都经贸大学社会保障
研究中心主任吕学静说,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可以把按劳分配与缴费的权利义务对等起来,有助于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加分材料的报送地点: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奖惩科(马尔康县阿
底加油站后)、茂县就业和社会保障大厅(茂县,原人才市场)、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汶川县),考生可自愿选择报送地点申报加分。

单独建账避免风险
眼下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来的新人会按照什么标准参加社保,他们
的养老保险如何缴纳?
公务员调资办法:从2020年10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
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 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
6135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

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

“从筹资方面看,这次改革的最大亮点,是由单位保障走向了互助共济的社会保障,
由单位和个人缴费、并与待遇相关的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将使社保基金保障更加稳定,有
利于保证员工待遇的可持续性。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所谓
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即在职工作人员缴费、达到退休年龄人员领取待遇,这样做的好处,
是可以减轻养老金的发放压力,为员工待遇发放的不确定性分担风险。

试点地区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适当充实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和经费,为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相适应的工作条件。

社会保险机构要进一
步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制订和规范业务流程,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有利于明确各级财政责任,并且可以避免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基金造成不利影响。

”金维刚说。

褚福灵认为,基金管理的主要亮点是省级统筹,即机关事业单位以省级为单位汇集到
省级账户,建立统一的基金池,这有助于增强基金的规模。

“应该说,基金的统收统支是一个正确的方向。

未来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
次还将进一步提高。

”褚福灵说。

新老办法实现平稳衔接
根据《决定》,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实施“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
逐步过渡”的办法。

“通俗地讲,‘中人’是相对于‘老人’和‘新人’而言,指改革以前已参加工作、
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也是这次改革的主要对象。

”金维刚说。

《决定》明确,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

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

那么,如何保障“中人”待遇的衔接问题?金维刚表示,此次改革比较妥善地处理“中人”
在改革前后的待遇差问题。

在改革之后,将“中人”在改革前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
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在退休时将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作为计
发养老金的依据。

同时,在改革后将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根
据过去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并进行新老办法的对比,通过计发过渡性养老金,能够基本
保证其养老金待遇不降低。

此外,如果按照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对高出部
分有所限制,以防止养老金的不合理增加。

采取这种过渡办法,有利于改革前后的新老办
法之间实现平稳衔接。

职业年金建立多层次保障
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
建立职业年金。

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工作
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
部制定。

《决定》提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
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截至5月底,银川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突破60万人,达到602329人,其中
参保职工482079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86%、103.24%。

“建立职业年金,可以实现养老保险的多层次保障,加强基金保障能力。

”褚福灵表示,建立职业年金主要意义在于:一是实现多层次保障。

基本保障由政府来主导,保障基
本水平;补充保险由市场来主导,形成员工的补充待遇,这有利于实现公平和效率的并重,有利于实现政府和市场的分责。

二是有利于为工作人员的待遇提供更充分持续保障。

“这次改革中同步建立职业年金非常重要,因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是保基本,其
替代率水平与改革前实行的退休费的替代率水平相比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通过建立职业年
金可以提高退休之后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所获得的养老待遇水平,起到补充养
老保障的作用。

”金维刚认为,此次改革明确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同步建立职业年金,
将使职业年金在机关事业单位广泛而又迅速地建立起来。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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