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变电站管理规定

220kV变电站管理规定
220kV变电站管理规定

220kV变电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及时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异常,防止缺陷和事故扩大,为质量管理以及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提供依据,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220kV变电站的各项工作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法规、规程、制度等,并结合变电运行管理的实际而制定。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生产技术处为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编制和修订、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五条主值的职责

(一)担任与调度之间的操作联系。

(二)遇有设备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等情况,及时向有关调度汇报并进行处理,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三)做好设备巡视、日常维护工作,认真填写各种记录,按时抄录各种数据。

(四)受理调度(操作)命令,填写或审核操作票,并监护执行。

(五)受理工作票,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六)填写或审核运行记录,做到正确无误。

(七)根据培训计划,做好培训工作。

(八)参加设备验收。

(九)参加站内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条副值的职责

(一)在主值的领导下对设备的事故、障碍及

异常运行进行处理。

(二)受理调度(操作)命令,并填写倒闸操作票,经审核后在主值监护下正确执行操作。

(三)做好设备的巡视、日常维护、监盘和缺陷处理工作。(四)受理工作票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五)做好运行记录。

(六)保管好工具、仪表、钥匙、备件等。

(七)参加设备验收。

(八)参加站内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章运行管理

第七条值班制度

(一)变电站运行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以后方能上岗值班。

(二)值班期间,应穿戴统一的值班工作服。

(三)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不应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它活动。

(四)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要服从指挥,尽职尽责,完成当班的运行、维护、倒闸操作和管理工作。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都要填写到相关项记录中。监盘、抄表要认真、细心,抄表时间规定为整点正负五分钟。

(五)实行监盘制的变电站,正常情况下,控制室应不少于二人值班。在执行倒闸操作,设备维护等任务时,控制室应有副值或以上人员监盘。

(六)220kV及以上变电站值班连续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第八条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按照现场交接班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以控制室钟表为准,正点交接完毕。接班人员应提前20分钟

进入控制室。未办理完交接手续之前不得擅离职守。

(二)交接班前、后30分钟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在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值长指挥下协助工作。

第九条巡回检查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按规定认真巡视检查设备,提高巡视质量,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及时汇报调度和上级,杜绝事故发生。(二)变电站的设备巡视检查,一般分为正常巡视(含交接班巡视)、全面巡视、熄灯巡视、特殊巡视。

(三)正常巡视的内容,按本单位《变电运行规程》规定执行

(三)每周应进行全面巡视一次,内容主要是对设备全面的外部检查,对缺陷有无发展做出鉴定,检查设备的薄弱环节,检查防火、防小动物、防误闭锁等有无漏洞。

(四)每周应进行熄灯巡视一次,内容是检查设备有无电晕、放电、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五)特殊巡视检查的内容,按本单位《变电运行规程》规定执行。

(六)异常情况下的巡视。主要是指:过负荷或负荷剧增、超温、设备发热、系统冲击、跳闸、有接地故障情况等,应加强巡视。必要时,应派专人监视。

第十条设备定期轮换制度

(一)备用变压器与运行变压器应半年轮换运行一次。(二)一条母线上有多组无功补偿装置时,各组无功补偿装置的投切次数应尽量趋于平衡,以满足无功补偿装置的轮换运行要求。

(三)因系统原因长期不能投入运行的无功补偿装置,每季度应在保证电压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一定时间,对设备状况进

行试验。电容器应在负荷高峰时段进行,电抗器应在负荷低谷时段进行。

(四)对变压器的冷却系统,各组冷却器的工作状态(即工作、辅助、备用状态)应每季度进行轮换运行一次。(五)对变电站集中通风系统的备用风机与工作风机应每季度轮换运行一次。

第四章设备缺陷管理

第十一条设备机动处负责设备缺陷的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运行人员发现紧急、严重缺陷后,应立即上报。一般缺陷应定期上报,以便安排处理。

第十三条设备缺陷分类

(一)紧急缺陷: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二)重大缺陷: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三)一般缺陷:上述紧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第十四条建立设备缺陷记录薄,运行值班人员在巡视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薄上,写明缺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重大及以上缺陷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根据缺陷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消缺工作应列入生产计划中。对紧急、严重或有普遍性的缺陷要及时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尽快消除。缺陷消除时间应严格掌握,对紧急、严重、一般缺陷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消缺处理。

第十六条缺陷消除的时间一般规定为:紧急缺陷应予24小时内消除,重大缺陷视其严重程度在1个月内安排处理,一般缺陷可列入季度或年度大修计划进行处理或在日常维护

工作中消除。

第五章工作票、操作票管理

第十七条变电站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应遵循《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中的有关规定。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安全规程的生产领导、技术人员或经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应由安全环保处每年审查并出面公布。

第十八条工作票、操作票的保存期至少为一年。

第十九条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要先把住执行前的审核关,考核重点应放在执行过程中,严禁无票作业、无票操作。

第六章安全工器具管理

第二十条变电站应配备足够数量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各种安全工器具应有适量的合格备品,运行人员应会正确使用和保管各类安全工器具。

第二十一条各种安全工器具应有明显的编号,绝缘杆、验电器等绝缘工器具必须有电压等级、试验日期及试验合格的标志,应有固定的存放处,存放处应干燥,注意防潮、防结露。

第二十二条安全工器具在交接班时和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发现损坏应停止使用,并尽快补充。

第二十三条各种安全工器具均应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超期使用。第二十四条接地线必须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接地线的数量应能满足本站需要。导线应无断股,护套应完好,接地线端部接触牢固,卡子应无损坏和松动。存放地点和接地线本体均应有编号,存放要对号入座。

第二十五条各种标示牌的规格应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并做到种类齐全、存放有序。安全帽、安全带完好,

数量能满足工作需要。

第七章图纸技术资料管理

第二十六条变电站应具备的图纸

(一)一次主接线图

(二)站用电主接线图

(三)直流系统图

(四)正常和事故照明接线图

(五)继电保护、远动及自动装置原理和展开图

(六)全站平、断面图

(七)组合电器间隔图

(八)电力电缆走向图

(九)接地装置布置及直击雷保护范围图

(十)消防设施(或系统)布置图

(十二)断路器、刀闸操作控制回路图

(十三)测量、信号、故障录波及监控系统回路布置图(十四)地下隐蔽工程竣工图

(十五)其它类型的图纸

第二十七条变电站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一)变电站设备说明书

(二)变电站竣工(交接)验收报告

(三)变电站设备修试报告

第二十八条变电站的图纸和技术资料应有专人或兼职人员管理,变电站的竣工图纸应分别在本站和上级技术档案室存放。图纸必须与实际设备和现场相符合,应按图纸和技术资料存放要求在变电站设置合适的资料室存放。图纸和技术资料管理人员每年应对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予以复制。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生产技术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考核办法遵照《热电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