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环保: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东方园林: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为完善和健全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维护公司股东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随着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建立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股东的回报规划,是在综合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的发展战略、近期经营计划、行业环境、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各种因素基础上制订,将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相统一,充分听取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自主决策利润分配事项,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特别是建立并落实持续、清晰、透明的现金分红政策,形成促进现金分红的约束机制。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未来三年(2020—2022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母公司净利润的孰低者的10%。
银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银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2021年3月目录一、本规划制订的原则 (3)二、制定利润分配规划的考虑因素 (3)(一)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落实监管要求 (4)(二)本行经营发展实际情况 (4)(三)本行所处的发展阶段 (4)(四)股东要求和意愿 (4)(五)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 (5)(六)现金流量状况 (5)(七)资本需求 (5)三、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方案 (6)(一)利润分配的顺序 (6)(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7)(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7)四、回报规划的决策和监督机制 (8)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9)六、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股东回报水平,完善和履行现金分红政策,明确本行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规划,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本行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本行董事会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一、本规划制订的原则本行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本行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
本行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本行的股利分配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本行的可持续发展。
在兼顾持续盈利、符合监管要求及本行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本行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二、制定利润分配规划的考虑因素本行股利分配政策的制定着眼于本行现阶段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并充分考虑以下重要因素:(一)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落实监管要求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健全现金分红制度,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银河电子: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为健全和完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特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下称“本规划”):一、本规划制订的原则本规划的制订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至2022年)具体的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通过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来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未来三个年度内,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特殊情况是指:(1)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大秦铁路: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为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下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一、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公司着眼于战略目标和未来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水平、发展所处阶段、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1、本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2、本规划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3、本规划的制定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合理平衡和处理好公司自身稳健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划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分配: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股派发现金股利原则上不低于2018年度,即0.48元/股(含税),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年股东回报计划

三年股东回报计划(中英文实用版)英文:After three years of meticulous planning and execution, our shareholder return plan has finally come to fruition.The company has seen a substantial increase in profits, and we are pleased to announce that we will be distributing generous dividends to our shareholders.This is a testament to our commitment to delivering value to our investors.中文:在经过三年的精心策划和实施后,我们的股东回报计划终于取得了成功。
公司利润大幅增长,我们很高兴地宣布将向股东分配丰厚的股息。
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向投资者提供价值的承诺。
英文:The plan was designed with a long-term perspective in mind, focusing on sustainable growth and maximizing shareholder value.We implemented various strategies, including cost optimization, business expansion, and innovation, to achieve these goals.Our efforts have been rewarded, as the company"s performance has improved significantly.中文:该计划旨在从长远角度考虑,关注可持续增长和最大化股东价值。
侨银环保 董事会秘书 招股说明书

侨银环保董事会秘书招股说明书侨银环保是一家致力于环境保护的公司,其招股说明书是一份重要的文件,用于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发展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
本文将对侨银环保的招股说明书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公司概况侨银环保成立于2005年,总部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公司主要从事环境保护产业的投资和运营,涵盖了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理等领域。
多年来,侨银环保凭借其专业的技术团队和先进的设备,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和口碑。
二、经营业绩侨银环保在环境保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截至2020年底,公司的总资产达到10亿元,净利润为5000万元。
公司的主要盈利模式是通过提供环境保护产品和服务,为客户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市场前景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环境保护产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
侨银环保作为行业内的领先者,将充分利用市场机遇,扩大市场份额。
根据市场研究报告显示,中国环境保护市场年均增长率超过15%,市场规模已经达到千亿元级别。
侨银环保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四、战略规划侨银环保的战略规划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
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推出更加高效环保产品。
二是拓展市场份额,加强市场营销能力。
公司将加强与各级政府和客户的合作,积极参与环保项目投标,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三是加强企业管理,提高运营效率。
公司将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系统,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团队凝聚力。
五、风险提示在投资环境保护行业存在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这些风险。
首先是政策风险,环保行业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较大,政策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其次是技术风险,环保技术不断更新换代,公司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否则可能会失去市场竞争力。
此外,市场竞争风险、环境风险等也需要投资者关注。
六、投资建议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业绩、市场前景和战略规划,以及行业的风险因素,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和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决策。
000691亚太实业: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11-18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制订了《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一、制订本规划的考虑因素公司制订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在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订原则1、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3、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4、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5、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6、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7、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8、坚持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原则。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002973侨银环保2022年财务分析报告-银行版

侨银环保2022年财务分析报告一、总体概述从这三期来看,侨银环保的资产总计一直保持增长态势,但2022年的增长速度比上一期有所下降。
2022年的资产总计为688,108.68万元,比2021年增长20.20%,低于2021年28.00%的增长速度。
从这三期来看,侨银环保的负债总计一直保持增长态势,但2022年的增长速度比上一期有所下降。
2022年的负债总计为473,776.83万元,比2021年增长24.87%,低于2021年37.08%的增长速度。
从这三期来看,侨银环保的营业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2022年营业收入为395,479.02万元,比2021年增长18.70%,这一增长速度是在2021年取得了较大幅度增长的基础上取得的。
说明营业收入的增长是有基础的。
侨银环保2022年净利润为30,506.77万元,比2021年增长20.48%,但这一增长速度是在上一期净利润下降的情况下取得的,并且本期的净利润还没有恢复到2020年的水平。
三期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1.89%、66.28%、68.85%。
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三期分别为30,547.4万元、11,909.52万元、18,237.59万元。
关键财务指标表二、资产规模增长匹配度2022年资产增长率与负债增长率差距不大,资产增长率为20.2%,负债增长率为24.87%。
收入增长率与资产增长率差距不大,收入增长率为18.7%,资产增长率为20.2%。
净利润增长率与资产增长率差距不大,净利润增长率为20.48%,资产增长率为20.2%。
负债增长过快。
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大幅度增长,净利润也在增加。
公司在大幅度增产增收的同时也带来净利润的增加。
资产规模增长匹配情况表三、负债规模增长从三期数据来看,负债呈持续增长趋势。
总负债分别为276,773.85万元、379,412.13万元、473,776.83万元,2022年较2021年增长了24.87%,主要是由于短期借款等科目增加所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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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确认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计划、投资规划和资金安排,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下称“股东回报规划”或“本规划”):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应结合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有利于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现金分红政策。
2.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各项公积金、准备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3. 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至2022年),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在确保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10%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表决。
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4.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6.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股
东的意见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将详细论证并说明调整原因,调整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应安排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充分反映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七、公司股东占用资金时的现金红利扣减
若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八、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