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员管理办法最终版.doc
联络员管理制度

联络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企业内外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订立本《联络员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文件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全部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定义1.联络员:指由公司指派的具备肯定管理本领和沟通技巧的工作人员。
负责本公司内外部信息的传递和协调工作。
2.联络工作:指联络员负责的信息传递、沟通、协调等相关工作责任和活动。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四条联络员的职责1.及时了解本公司内外部的信息,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转达。
2.负责协调本公司内外部各方面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合作。
3.组织召开内外部各类会议,确保会议顺利进行,并及时汇报会议内容。
4.负责处理公司内部的问题和纠纷,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报告上级。
5.帮助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汇报和数据统计,确保准确无误。
6.帮忙落实公司紧要决策,搭配完成各类任务和项目。
7.做好本职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提高自身管理和沟通本领。
1.依据公司规定,参加并组织公司内外部会议,供应必需的会议支持和协调工作。
2.规划和管理公司内外部信息的传递渠道,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转达和汇总。
3.各部门中的联络员可以代表和帮助本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协调和管理。
4.可以提出并推动工作流程、信息管理、沟通渠道等方面的改进。
第三章选拔和管理第六条联络员的选拔1.公司领导依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素养,从内部选拔并任命联络员。
2.联络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本领、组织协调本领和团队合作精神,拥有肯定的管理经验和应变本领。
3.联络员应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承当工作压力和紧要任务的完成。
第七条联络员的培训1.公司应为新任命的联络员供应必需的岗位培训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机会。
2.公司可以布置联络员参加外部培训和学习,提升其管理和沟通本领。
第八条联络员的管理1.公司领导应定期与联络员进行工作沟通,了解其工作情况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驻村联络员工作制度(2篇)

驻村联络员工作制度一、考勤制度。
驻村工作组成员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____天(含因工出差、开会、学习和培训)严格执行每天个人签到规定。
二、请销假制度。
工作组成员请假____天以内由驻村工作组组长批准,请假____天以内由乡党委批准,请假____天由县驻村管理办公室批准。
驻村工作组组长请假____天以上由乡党委批准,县驻村管理办公室批准备案。
三、学习培训制度。
定期参加市县乡开展的集中培训,按时参加村“两委”____的学习活动,做到____集中学习与个人日常学习想结合。
四、民情调研制度。
通过入户走访,座谈交谈,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村情民意,并记好《民情日志》、《工作日志》,对村“两委”干部、离任干部、党员、致富能手、孤寡老人、优抚对象必访。
五、工作例会制度。
每周五召开“两委”班子参加的工作总结会,总结本周工作、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下周工作,并将本周工作、执行纪律情况上报乡组宣部。
六、联系群众制度。
建立“1+5”联系制度,每个驻村干部联系一名村干部、一个党员、一名群众代表、一名致富能人和一名生活困难群众,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七、执行纪律制度。
驻村联络员工作制度(2)是指对驻村联络员的职责、权益、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方面进行规定和安排的制度。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驻村联络员工作制度的内容:1. 职责和权益- 驻村联络员是负责承担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人员,其职责包括宣传政策、组织培训、调研问题、解决矛盾等。
- 驻村联络员享有基本的劳动权益,包括工资、保险、年休假等。
2. 工作内容- 宣传政策:向村民宣传国家、地方政策,宣传乡村振兴战略和相关项目。
- 组织培训:组织乡村干部和群众的培训,提升他们的技能和意识。
- 调研问题:深入了解乡村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 解决矛盾:协调解决乡村内部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 工作时间- 驻村联络员要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
公司民主管理联络员管理办法

公司民主管理联络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公司领导集体与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的联系,加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建立基层企业、职工群众与公司领导集体信息沟通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公司改革、发展和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
第二章民主管理联络员的产生第三条公司民主管理联络员在所属各单位在岗职工中选聘。
第四条民主管理联络员候选人由公司所属各单位推荐,每个单位可推荐民主管理联络员候选人3名,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一线职工各1名。
候选人需由各单位党政工联席讨论推荐,由公司工会进行初审。
第五条公司民主管理联络员按照管理人员40%、专业技术人员30%、生产一线职工30%的比例进行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将审核确定后的公司民主管理联络员反馈给所属单位并颁发聘书。
第三章民主管理联络员的条件第六条民主管理联络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学历水平,掌握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分析辨别和语言表达能力,善于观察事物,发现问题,讲真话,说实情,勇于如实反映单位的情况,在本单位职工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第七条民主管理联络员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工作制度,及时反映职工的诉求,针对公司改革发展、经营管理、和谐稳定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定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总结。
第八条民主管理联络员的学历和岗位要求为:管理人员学历不低于大学本科,岗位必须为中层及以上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学历不低于大学本科,岗位必须为各单位技术骨干;一线职工学历不低于中专毕业,岗位必须为生产一线工人。
第九条民主管理联络员候选人年龄原则上在28-45周岁之间。
第四章民主管理联络员的职权第十条负责了解公司及所在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等各项工作的最新情况,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及时掌握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动态情况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等突出问题,及时了解、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6s管理制度

6s管理制度6s管理制度1一、整理1、车间通道畅通、整洁。
2、车间的设备、物料堆放整齐,不放置不必要的'东西。
3、车间办公桌上、抽屉内办公物品归类放置整齐。
4、车间库房原料、成品摆放整齐。
二、整顿1、机器设备定期保养,处于最佳状态。
2、工具放置整齐,定期检查。
3、工具、模具明确定位,标识明确,取用方便。
三、清扫1、保持通道通畅、干净。
2、窗、墙壁、天花板干净整洁。
3、工具、设备随时清理。
四、清洁1、每天上、下班前3分钟做“6S”工作。
2、对不符合的情况及时纠正。
3、保持整理、整顿、清扫成果并改进。
五、素养1、罪犯必须着囚服。
2、服装整洁得估,仪容整齐大方。
3、罪犯举止文明有礼,精神饱满。
4、有集体观念,积极参加“6S”活动。
六、安全1、配电室道行区域不得靠近。
2、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生产正常进行。
3、不损坏公物。
6s管理制度2幼儿园的6s管理制度▼1s:整理,就是把工作环境中必要和非必要的物品区分开来,并且只保存合适数量的必要品,节约有效空间的技术。
▼2s:整顿,就是把必要的物品进行分类,根据使用频率确定放置的方法及位置,是节约时间的技术。
▼3s:清扫,通过对环境、设备、工具、设施的维护、点检和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状态。
清扫是保证品质和效率的一种技术。
▼4s:清洁,通过建立起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标准,确保3s的成果和持之以恒。
▼5s:素养,全面提高员工的品质,彻底改变每个工作人员的精神面貌,这就是6s追求的最高境界。
▼6s:安全,从安全隐患着手,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推动着前5个s运作。
6s管理制度6S管理制度起源于日本的一些企业,即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安全(SECURITY)。
6S管理由5S扩展而来,是现代工厂行之有效的现场管理理念和方法,其作用是:提高效率,保证质量,使工作环境整洁有序,预防为主,保证安全。
打假联络员工作制度

打假联络员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我国打假工作的联系和沟通,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递渠道,提高打假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打假联络员的工作行为规范和职责要求。
二、打假联络员的职责1. 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打假工作情况,分析打假工作形势,及时向上级报告。
2. 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协调解决打假工作中的问题,促进打假工作的开展。
3. 收集、整理、传递打假工作的相关信息,建立打假工作档案,为决策提供依据。
4. 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打假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5.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打假工作。
三、打假联络员的基本条件1. 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热爱打假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2.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打假工作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四、打假联络员的选拔与管理1. 打假联络员原则上由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单位推荐,指定专人担任。
2. 打假联络员实行动态管理,如有变更,应及时通报上级。
3. 上级部门应定期对打假联络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应及时调整。
五、打假联络员的权益保障1. 打假联络员享有依法履行职务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 打假联络员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 打假联络员在工作中受到的委屈和损失,应给予相应的抚慰和补偿。
六、打假联络员的工作制度1. 打假联络员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汇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2. 打假联络员应建立和完善工作档案,详细记录打假工作的开展情况。
3. 打假联络员应加强信息交流,通过各种渠道,及时获取假货信息,提高打假工作的针对性。
4. 打假联络员应积极开展协作,与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打击制售假货行为。
5. 打假联络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打假工作的相关信息。
商会联络员管理制度

商会联络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会联络员的管理行为,促进商会联络员良好执行其职责,提高商会联络员的工作效能,确保商会联络员队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商会联络员是商会与会员、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促进信息沟通、资源整合、合作交流、服务保障和舆情处理等职责。
第三条商会联络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商会联络员的聘用、管理和培训,对商会联络员的行为、权利和义务予以规范。
第四条商会联络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商会的形象和利益,积极参与商会的工作,服从商会对其工作的管理和领导。
第五条商会联络员应当遵守商会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商会领导的安排和指挥,忠实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商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六条商会联络员应当履行商会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商会的安排和要求,积极开展联络工作,为商会的发展壮大做出积极贡献。
第七条商会联络员应当维护商会的利益,保守商会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商会的机密信息,不得违反商会的基本原则和立场。
第八条商会联络员应当与商会的会员、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组织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维护良好的商会形象,促进商会的发展和壮大。
第九条商会联络员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不得违法犯罪,不得利用商会的职权或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第二章聘用管理第十条商会联络员的聘用由商会负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商会联络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符合商会的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商会联络员可以由商会直接聘用,也可以通过合同外包单位等方式聘用,但必须经商会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二条商会联络员的聘用应当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经过资格审核和面试考核,确定最终聘用人选,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商会联络员的聘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商会联络员应当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商会联络员的聘用期限为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需要情况予以续聘或解聘。
商会联络员的续聘应当经过商会的评估和审定。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范本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减排的政策要求,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立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由各公共机构自行选聘,其职责是负责本单位的节能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
第三章任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由公共机构确定,经公示后予以聘用。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担任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1. 熟悉节能工作的相关法律和政策;2. 具备一定的节能技术和管理知识;3.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4. 具备一定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
第四章职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负责组织制定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计划,并进行实施和监督;2. 负责公共机构的节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的节能意识;3.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联动,促进节能工作的全面推进;4. 定期召开节能工作会议,总结经验,交流分享;5. 监测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情况,提出改进建议;6. 撰写相关节能工作报告,并及时上报给上级机构。
第五章权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享有以下权力:1. 对本单位内的节能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2. 安排和调度本单位节能工作的人员和资源;3. 向上级机构汇报本单位节能工作的进展和成效;4. 参加节能工作培训和交流活动。
第六章监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对本单位的节能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公共机构内部设立节能工作监督会,由联络员主持工作。
监督会定期召开,监督并评估节能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并向上级机构报告。
第七章激励和奖励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可以获得表扬和奖励。
各公共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激励和奖励办法。
第八章责任追究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在工作中出现过错或失职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严重违法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共机构的最高行政机关。
联络员管理规定

联络员管理规定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联络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与各分、子公司的联系和沟通,建立畅通的信息双向传递渠道,更好地为各单位提供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分公司、子公司联络员。
第二章联络员的管理第三条联络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热爱联络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二)了解本单位主要工作,掌握基本情况,能够做到上传下达;(三)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电脑操作技能。
第四条联络员原则上由各单位行政人员或总经理助理、总账会计等人担任,也可以由各单位按上述条件推荐,指定专人担任,报公司行政管理部登记备案。
经公司审批核定,对符合条件者发文公布。
(四)联络员实行动态管理,当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报公司行政管理部。
集团公司要求报送信息等任务连续三次未报送或无故两次以上不参加公司举办的联络员会议者,公司可向其所在单位反映,提出更换人选。
第三章联络员的权利和工作职责第四条联络员的权利(一)优先参加公司组织的联络员工作会议和活动,对联络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二)有参加公司年度优秀联络员的评选资格。
第五条联络员工作职责(一)负责所在单位及领导与集团公司的双向工作联系,及时传达公司的精神和要求,通报公司的工作动态。
(二)报送所在单位的基本信息及重要工作动态,反应各单位工作难点、热点问题及各项诉求;(三)集团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四章联络员例会制度第五条实行联络员例会制度(一)联络员例会为联络员工作机制的基本形式,每年召开一至两次。
会议主要任务为:跟踪落实集团公司工作部署;通报、交流各单位相关工作;参加公司组织的联络员会议、培训及有关活动;研究和改进联络员工作等。
(二)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例会,应告知公司行政管理部,并委派其他人参加。
(三)每次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参加单位和其他有关事项由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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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与各分、子公司的联系和沟通,建立畅通的信息双向传递渠道,更好地为各单位提供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分公司、子公司联络员。
第二章联络员的管理
第三条联络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热爱联络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二)了解本单位主要工作,掌握基本情况,能够做到上传下达;
(三)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电脑操作技能。
第四条联络员原则上由各单位行政人员或总经理助理、总账会计等人担任,也可以由各单位按上述条件推荐,指定专人担任,报公司行政管理部登记备案。
经公司审批核定,对符合条件者发文公布。
(四)联络员实行动态管理,当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报公司行政管理部。
集团公司要求报送信息等任务连续三次未报送或无故两次以上不参加公司举办的联络员会议者,公司可向其所在单位反映,提出更换人选。
第三章联络员的权利和工作职责
第四条联络员的权利
(一)优先参加公司组织的联络员工作会议和活动,对联络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二)有参加公司年度优秀联络员的评选资格。
第五条联络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所在单位及领导与集团公司的双向工作联系,及时传达公司的精神和要求,通报公司的工作动态。
(二)报送所在单位的基本信息及重要工作动态,反应各单位工作难点、热点问题及各项诉求;
(三)集团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四章联络员例会制度
第五条实行联络员例会制度
(一)联络员例会为联络员工作机制的基本形式,每年召开一至两次。
会议主要任务为:跟踪落实集团公司工作部署;通报、交流各单位相关工作;参加公司组织的联络员会议、培训及有关活动;研究和改进联络员工作等。
(二)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例会,应告知公司行政管理部,并委派其他人参加。
(三)每次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参加单位和其他有关事项由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通知。
第六条联络员例会要求
(一)联络员要准时参加会议,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二)联络员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重大问题由各联络员上报至各单位负责人确定,并将请示结果及时反馈给公司。
第五章考评与表彰
第七条集团公司每年总结联络工作的基本情况,对各单位联络员的工作作出评价进行考评。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等情况。
集团公司每年对“年度优秀联络员”予以通报表彰及给予一定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行政管理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