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1642中文版
UL 1642 测试方法总结

1.版本信息UL1642:a) Fourth Edition, Dated September 19, 2005;b) Fifth Edition, Dated Mar.13,2012, 最新版本是第5版2. UL1642使用范围:一次或二次锂电池。
包括:a) 金属锂,或者锂合金,或者锂离子;b) 单电芯,或者多电芯串并联,或者二者的结合。
3.电池更换方式:a) Technician-replaceable batteries:Crush, Impact, Projectile可不过,UL会注明。
b) User-replaceable batteries:Crush, Impact, Projectile必须过,特别是申请UL2054的PACK里面用到的电芯,Projectile要求必须通过。
4.Precondition: charge-discharge cyclinga) 针对new model;b) 环境温度:25°C;c) 循环方法:充电 –> 放电 –>充电…… 以此不停循环;d) 循环次数或时间:25%的寿命,最长90天。
Secondary cells are to be conditioned at 25°C (77°F). Cells are continuously cycled as per the manufacturer’s specifications. The specification shall be such that the full rated capacity of the cell is utilized and the number of cycles accumulated shall be at least equal to 25 percent of the advertised cycle life of the cell or cycled continuously for 90 days, whichever is shorter. Cycling is to be done either individually or in groups. Cells are to be recharged prior to testing as indicated in Table 6.2 and Table 6.4.5.专业术语a) Preconditioning is conducted on new model cells belonging to a group whosechemistries/constructions have not already been subjected to preconditioning.6.测试项以及样品:Test Programs for Cell (Base on UL1642 Ed.5)New Models ALT ModelsFresh Cycled V1/V2/V4 V3 V10Test Programs NotesElectrical Tests5 5 Clause 10: Short-Circuit at room temp.5 5 5 Clause 10: Short-Circuit at 55°C (131°F)5 5 5 5 Clause 11: Abnormal ChargeClause 12: Forced-Discharge TestMechanical Tests5/10 5/10 5/10 5/10Clause 13: Crush 5 samples for cylindrical or polymer cell5/10 5/10 5/10 5/10Clause 14: Impact 5 samples for cylindrical or polymer cell5 5 Clause 15: Shock5 5 Clause 16: VibrationFire Exposure Tests5/10 5/10 5/10 5/10 Clause 20: Projectile Another set(5 pcs) can be tested if the first set(5 pcs) failedEnvironmental Tests10 10 10 10 Clause 17: Heating5 5 Clause 18: Temperature Cycling5 5 Clause 19: Low Pressure (Altitude Simulation) Additional Samples70 70 45 10 30 Number of samples7. Clause 10:SHORT CIRCUIT TEST: (AT ROOM TEMPERATURE)---------------5只充满电的样品a) 测试样品:5只充满电的样品;b) 测试方法:z室温20 ± 5ºC;测试前电池温度同室温20 ± 5ºC达到平衡。
UL1642-2009

UL1642-2009测试标准前言1范围:1.1 本测试标准适用于作为电源产品的一次(不可重复充电)和二次(可重复充电)锂电池,包括金属锂电池、锂合金电池或者锂离子电池,以及由单电芯、俩个或者两个以上多电芯串/并联构成的电池组2. 本测试标准可满足技术类锂电池,或者民类锂电池。
3. 本测试标准目的在于减少或者降低锂电池在作为产品时起火或者爆炸的风险,它们最终否能成为完整的产品取决于它们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
4. 本测试标准同时也倾向于减低锂电池作为民用电池被移动或丢弃时应起火或者爆炸对人员照成伤害的风险。
5.本测试标准适用于Li量≤5g的技术类锂电池,当Li量>5g时,即使测试符合本标准,也需进一步验证、测试确定是否符合实际应用。
6.本测试标准适用于Li量≤4g的民用类锂电池或者单体电芯金属Li量≤1g的化学电池,当Li量>4g或者金属Li>1g时, 即使测试符合本标准,也需进一步验证、测试确定是否符合实际应用。
7,本测试标准不包括因食用锂电或者及其组成物而造成的中毒风险。
也不包括应切开锂电池而对人体造成伤害的风险。
2 概述2.1 计量单位2.1.1没有括号的数值是按要求所得的值,括号里面的值是解释说明的或者仅是大概值。
2.2 术语2.2.1 锂电池(Lithium battery)和电池(batterty)均包含民用类锂电池和技术类锂电池。
2.3 组件3术语3.1 本标准对一些术语的定义电池(battery):(1)单体电芯(2)一组电芯串联/并联的电池组, 可直接使用或作为安装部件使用。
3.3 一次性电池(battery primary):仅能放电一次而不能重复充电的。
3.4 二次电池(battery secondary)可多次充放电的电池。
3.5技术类电池(battery technician-replaceable):电池用到终端产品中,电池的日常的维护、维修及更换仅能由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UL1642-2012(官方正式)

• Addition of 22.3 and revision of 22.2 for installation instructions for lithium primary coin cells.
Fifth Edition
March 13, 2012
This UL Standard for Safety consists of the Fifth Edition.
Comments or proposals for revisions on any part of the Standard may be submitted to UL at any time. Proposals should be submitted via a Proposal Request in UL’s On-Line Collaborative Standards Development System (CSDS) a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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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 1642测试方法及步骤

9.1±0.46Kg重锤从610±25mm高度冲击放置于电池上的Ф15.8mm的圆棒
不爆炸,不着火
初始3ms,最小平均加速为75g(g为当地加速度),峰值加速的应该在125g~175g之间。在电池的互相垂直的三个方向都要进行撞击测试
不起火、不爆炸,不泄漏,不漏夜
振动试验(5)
在90~100min内,10~55~10Hz范围内单振幅0.8mm,以1Hz/min的线性扫频振动。在电池的互相垂直的三个方向都要进行振动测试
UL1642电池测试主要项目与指标
UL1642电池测试主要项目及指标
测试项目
内容
判定
短测试
室温时(5)
60℃时(5)
正、负极用内阻<100mΩ的导线短接,电池放电直至起火或爆炸,或直至电池完全放电,壳体温度降至室温停止
不爆炸,不着火,外壳或电池壳体温度不超过150℃。
过充电(5)
完全放电的样品,与直流电源反接,用3倍Ic的电流充电,充tc个小时,Ic等于制造商规定的电流tc等于2.5C/3(Ic)
样品不爆炸或起火不冒烟不漏液
热滥用测试
加热测试(5)
喷射试验(5)
以每分钟5℃加热至150℃保温10min
不爆炸,不着火
将电池放置于网眼为1.27mm的铁网(直径0.43mm)上,火焰炉距铁网38.1mm正底部,在侧向距加热中心处0.91m出立放一914mm×914mm平板,其上铺放4层石棉布其面密度为12-18g/m2,将电池的安全阀一向朝向石棉板,待爆炸物喷射后实验结束
不爆炸,不起火,不漏夜。
反充电(5)
将完全放电电池用3C电流反向直流充电48小时
不爆炸,不起火,不漏夜。
强制性放电(5)
UL1642锂电池安全标准

UL1642锂电池安全标准1. 领域1.1 这些要求包括一次(不可重复充电)和二次(可重复充电)锂电池。
这些电池包括金属Li或Li合金,或Li离子,以及单芯、两个或两个以上多芯串/并联结构的电池组。
1.2 这些要求包括技师可更换的和用户可更换的应用。
1.3 这些要求目的是降低锂电池在用于产品时着火或爆炸的危险。
这些电池能否接受并依赖于他们能否满足所应用的完整产品应符合的要求。
1.4 这些要求也倾向于降低用户更换的Li电池因着火或爆炸而对人身造成的危害。
1.5 这些要求覆盖含Li量≤5g的技师更换型锂电池,对于含Li大于5g的锂电池,即使能满足本规定,仍需进一步测试和检查以确定是否能够应用。
1.6 这些要求覆盖含金属锂≤4g而每个电芯含金属锂≤1g的用户更换型锂电池。
电池含金属锂量>4g或每个电芯金属锂量>1g需要求做进一步测试和验证以确定能否实际应用。
1.7 本要求不包括食入锂电池及其组成物造成的有毒危害,也不包括当电池被切开时对人造成的伤害情况。
1.8 产品的某些特征、特性或零部件、材料或整个系统与本标准要求的有所不同时,只要包含着火、电击、对人可能造成伤害的应采用适当的附加零部件和终端产品要求进行评估,以保证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2. 概述2.1 测量总论2.1.1如果一个测量值后面括号里有另一个值时,第二个值可能仅是大概值,第一个值是要求的数值。
2.2 术语"Lithium battery(ies)"和"batter(ies)"均包含用户可更换的和技师可更换的锂电池。
3. 总论3.1 本标准对一些术语的定义3.2 Battery-(1)单芯或(2)一组电芯串/并联。
3.3 Battery,Primary-仅能放电一次而不能可重复充电的。
3.4 Battery,Secondary-能够放电和充电许多次的电池。
3.5 Battery,technician-replaceable-电池用到终端产品中,电池的服务和更换仅能由专业培训的技师来进行服务和维修的。
UL1642标准

•UL 1642 UL 2054锂电池标准UL2054标准UL2054安全标准(锂电池)前言:本标准含有覆盖UL规定的大类的产品的基本要求。
这些要求基于合理的工程原理,研究和试验结论以及现场经验,并且参考了制造商、用户、检查机构和其它一些有专业经验的机构或人士的意见。
A.遵守本标准的要求是制造商在制造产品时应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
B.产品仅能书面满足本标准条文规定不足以断定满足本标准,比如:当检测和试验时,发现其它特征不满足本标准安全水平的要求。
C.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结构与本标准技术要求不符的不能认为符合本标准。
如果该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由采用不同于本标准所列的结构形成;但性能可以符合标准要求的,有可能断定符合本标准。
D.UL在执行客户的安全测试要求时,并不承诺为客户的产品负责,UL只是依据当前水平考虑到的一些实际安全限制及要求为产品提供一个专业的判断。
UL对产品造成的危害不承担义务。
E.许多本标准的测试由于其固有的危险性,必须有足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护措施。
简介:1.领域:1.1 这些要求针对二次(可重复充电)电池。
这些电池包含单芯、两个或两个以上多芯串/并联结构的电池组。
1.2 这些要求目的是降低锂电池在用于产品时着火或爆炸的危险。
这些电池能否接受并依赖于他们能否满足所应用的完整产品应符合的要求.1.3 这些要求为了组装电池供一般的用户使用,这些要求不适用于那些按产品的标准中的要求的设计为使用连接电池和产品成最终成品的电池的连接,比如合适的电子工具标准UL745.1.4 这些要求也倾向于降低用户更换的Li电池因着火或爆炸而对人身造成的危害。
1.5 这些要求涵概了容量达到10AMH的电芯,,由这些电芯组装而成的电池组.1.6 本要求不包括食入锂电池及其组成物造成的有毒危害,也不包括当电池被切开时对人造成的伤害情况。
1.7这些电池包括的金属Li或Li合金,或Li离子也要达到UL 1642标准对于LI电池的要求.1.8 产品的某些特征、特性或零部件、材料或整个系统与本标准要求的有所不同时,只要包含着火、电击、对人可能造成伤害的应采用适当的附加零部件和终端产品要求进行评估,以保证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UL1642锂电池安全标准(中文版)

UL1642锂电池安全标准(中文版)UL1642安全标准 (锂电池)前言本标准含有覆盖UL规定的大类的产品的基本要求。
这些要求基于合理的工程原理,研究和试验结论以及现场经验,并且参考了制造商、用户、检查机构和其他一些有专业经验的机构或人士的意见。
A.遵守本标准的要求是制造商在制造产品时应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
B.产品仅能书面满足本标准条文规定不足以断定满足本标准,比如:当检测和试验时,发现其他特征不满足本标准安全水平的要求。
C.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结构与本标准技术要求不符的不能认为符合本标准。
如果该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由采用不同于本标准所列的结构形成;但性能可以符合标准要求的,有可能断定符合本标准。
D.UL在执行客户的安全测试要求时,并不承诺为客户的产品负责,UL只是依据当前水平考虑到的一些实际安全限制及要求为产品提供一个专业的判断。
UL对产品造成的危害不承担义务。
E.许多本标准的测试由于其固有的危险性,必须有足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护措施。
简介1. 领域1.1 这些要求包括一次(不可重复充电)和二次(可重复充电)锂电池。
这些电池包括金属Li或Li合金,或Li离子,以及单芯、两个或两个以上多芯串/并联结构的电池组。
1.2 这些要求包括技师可更换的和用户可更换的应用。
1.3 这些要求目的是降低锂电池在用于产品时着火或爆炸的危险。
这些电池能否接受并依赖于他们能否满足所应用的完整产品应符合的要求。
1.4 这些要求也倾向于降低用户更换的Li电池因着火或爆炸而对人身造成的危害。
1.5 这些要求覆盖含Li量≤5g的技师更换型锂电池,对于含Li大于5g的锂电池,即使能满足本规定,仍需进一步测试和检查以确定是否能够应用。
1.6 这些要求覆盖含金属锂≤4g而每个电芯含金属锂≤1g的用户更换型锂电池。
电池含金属锂量>4g或每个电芯金属锂量>1g需要求做进一步测试和验证以确定能否实际应用。
1.7 本要求不包括食入锂电池及其组成物造成的有毒危害,也不包括当电池被切开时对人造成的伤害情况。
UL1642电池测试主要项目及指标

UL1642电池测试主要项目及指标UL1642电池测试主要项目及指标测试项目内容判定电滥用测试短路测试室温时(5)60℃时(5) 正、负极用内阻<100m?的导线短接,电池放电直至起火或爆炸,或直至电池完全放电,壳体温度降至室温停止不爆炸,不着火,外壳或电池壳体温度不超过150℃。
过充电(5)完全放电的样品,与直流电源反接,用3倍I c的电流充电,充t c个小时,I c等于制造商规定的电流t c等于2.5C/3(I c)不爆炸,不起火,不漏夜。
反充电(5) 将完全放电电池用3C电流反向直流充电48小时不爆炸,不起火,不漏夜。
强制性放电(5) 适用于使用电池组方式工作的电芯,将完全放电的电芯与充电的电芯串连短接,直至起火或爆炸或温度降至室温停止不爆炸,不着火平板压缩,最大压强17.2MP压力13KN 不爆炸,不着火9.1±0.46Kg重锤从610±25mm高度冲击放置于电池上的Ф15.8mm的圆棒不爆炸,不着火机械滥用测试压缩试验(5)(BE-6045)冲击试验(5) (BE-5066)撞击实验(5) 初始3ms,最小平均加速为75g(g为当地加速度),峰值加速的应该在125g~175g之间。
在电池的互相垂直的三个方向都要进行撞击测试不起火、不爆炸,不泄漏,不漏夜振动试验(5) 在90~100min内,10~55~10Hz范围内单振幅0.8mm,以1Hz/min的线性扫频振动。
在电池的互相垂直的三个方向都要进行振动测试样品不爆炸或起火不冒烟不漏液以每分钟5℃加热至150℃保温10min 不爆炸,不着火热滥用测试加热测试(5)喷射试验(5) 将电池放置于网眼为1.27mm的铁网(直径0.43mm) 上,火焰炉距铁网38.1mm正底部,在侧向距加热中心处0.91m出立放一914mm×914mm平板,其上铺放4层石棉布其面密度为12-18g/m2,将电池的安全阀一向朝向石棉板,待爆炸物喷射后实验结束30min 内升温到70℃保温4h,30min 内降温到20℃保温2h,30min降温-40℃保温4h,30min 内升温到20℃,如此再次循环9次,贮存7天后观察不起火、不爆炸, 不泄漏,不漏夜环境测试(BE-TH系列)热循环测试(5)低气压测试(5)室温11.6KPa贮存6h 不起火、不爆炸, 不泄漏,不漏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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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1642》锂电池安全标准-中文版、八 —前言本标准含有覆盖 UL 规定的大类的产品的基本要求。
这些要求基于合理的工程原理,研究和试验结论以及现场经验,并且参考了制造商、 查机构和其它一些有专业经验的机构或人士的意见。
A. 遵守本标准的要求是制造商在制造产品时应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
B. 产品仅能书面满足本标准条文规定不足以断定满足本标准, 比如:当检测和试验时,发现其 它特征不满足本标准安全水平的要求。
C. 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结构与本标准技术要求不符的不能认为符合本标准。
如果该产品采用的材 料或由采用不同于本标准所列的结构形成;但性能可以符合标准要求的,有可能断定符合本标准。
D. UL 在执行客户的安全测试要求时,并不承诺为客户的产品负责, UL 只是依据当前水平考 虑到的一些实际安全限制及要求为产品提供一个专业的判断。
UL 对产品造成的危害不承担义务。
E. 许多本标准的测试由于其固有的危险性,必须有足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护措施。
简介1. 领域1.1 这些要求包括一次(不可重复充电)和二次(可重复充电)锂电池。
这些电池包括金属 Li 或 Li 合金,或 Li 离子,以及单芯、两个或两个以上多芯串 /并联结构 的电池组。
1.2 这些要求包括技师可更换的和用户可更换的应用。
1.3 这些要求目的是降低锂电池在用于产品时着火或爆炸的危险。
这些电池能否接受并依赖于他 们能否满足所应用的完整产品应符合的要求。
1.4 1.5 规定, 1.6 >4g 或每个电芯金属锂量> 1g 需要求做进一步测试和验证以确定能否实际应用。
1.4 本要求不包括食入锂电池及其组成物造成的有毒危害 ,也不包括当电池被切开时对人造成的 伤害情况。
1.5 产品的某些特征、特性或零部件、材料或整个系统与本标准要求的有所不同时,只要包含着 火、电击、对人可能造成伤害的应采用适当的附加零部件和终端产品要求进行评估, 以保证可接受 的安全水平。
2. 概述2.1 测量总论2.1.1 如果一个测量值后面括号里有另一个值时,第二个值可能仅是大概值,第一个值是要求 的数值。
2.2 术语"Lithium battery(ies)"和"batter(ies)'均包含用户可更换的和技师可更换的锂电池。
3. 总论3.1 本标准对一些术语的定义3.2 Battery- (1)单芯或(2) —组电芯串/并联。
3.3 Battery , Primary-仅能放电一次而不能可重复充电的。
3.4 Battery ,Secondary 能够放电和充电许多次的电池。
3.5 Battery ,technician-replaceable 电池用到终端产品中, 电池的服务和更换仅能由专业培训的技 师来进行服务和维修的。
3.6 Battery , User-re placeable 电池所用到的产品中,用户可以自行更换的电池。
用户、检这些要求也倾向于降低用户更换的 Li 电池因着火或爆炸而对人身造成的危害。
这些要求覆盖含Li 量W5gl 勺技师更换型锂电池,对于含Li 大于5g 的锂电池,即使能满足本 仍需进一步测试和检查以确定是否能够应用。
这些要求覆盖含金属锂< 4g 而每个电芯含金属锂< 1g 的用户更换型锂电池。
电池含金属锂量3.7 Cell-单个含有正、负极的电化学电芯。
3.8 Charged, fully-按制造商标称的电容量,电池已被完全充满储存于电池中。
3.9 Component, current-limity 任何零件在不正常条件下所采用的限流措施,限制电流的零件包括 电阻、保险丝或热切断部件。
3.10 Curre nt, Ab normal charged 对一次性电芯或电池按错误的条件充电。
3.11 Discharged, Forced #电池同外部电源串联强制性放电,目的使电池最终成反极性状态。
3.12 Discharged, Fully 当连接一个100Q 电阻而且短路电流减小至小于 1mA,电池闭环回路电压低 于 0.2V 即认为电池完全放电。
3.13 Discharged, HALF-电池标放容量的一半已经从一个满电池中放出的情况。
3.14 Expl osi on-当电芯或电池零件被强制性打开并且电芯或电池壳体被撕开或劈成两半或更多片 的情形。
3.15 Material, Toxic-在sax 工业材料危险性能参考手册中标称的有毒工业产品。
3.16 Temperature 大约 23C ( 73°F)3.17 Ven ti ng-电池或电芯的电解液以液态、滴状或蒸汽从所设计的阀或密封机构中泄漏。
结构 /组成4. 总论4.1 壳体锂电池壳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足以抵抗所滥加的压力, 而不致引起着火。
用户可替换的 锂电池应有足够的强度而不致于伤到人。
4.2 电解质4.2.1 用户可更换的电池不应含有压力蒸气或喷出伤害眼睛的有毒蒸气和液体 ,或电池壳体在正 常实验室条件下23r 受冲击时漏出的有毒液体应小于 5ml 。
4.3 使用4.3.1 锂电池应当在使用时采取措施避免不正常的充电电流, 测试的电池有一个可接受的充电电 流Ic (见18.1),在不正常条件下,应当在终端产品中采用保护措施:a. 两个阻塞型零件,比如二极管b. 一个阻塞型零件和一个限流型零件,比如电阻或保险丝, 非正常充电测试值) 。
例外 1:终端产品应用时电池电路中不要求充电保护的,该种场合电池不会经受充电电流。
例外 2:电池已测试不会产生爆炸危险。
例外 3:可充电电池仅要求一个限流部件,而不是一个阻塞型部件。
能 总论5.1 技师更换型电池5.1.1 技师更换型锂电池应当按 10-19节要求测试, 其中 11B 节(强制放电试验)仅适用于电 芯用于电池组的场合,对多电芯安装,见 5.3.1,按 10节短路试验要求,不应当发生起火或爆炸 , 以及14A 节冲击试验,15节微振试验,18B 节热循环试验或18C 节高度摸拟试验不应当发生起火或 爆炸。
另外在进行短路试验时,电芯或电池壳体温度不应超过 1500( 302°F )。
在11A 节不正常充电测试,12节压缩测试,13节冲击测试,或18A 加热测试时会发生起火或 爆炸的电芯或电池应当严格受限制而不能用于可能会引起火造成爆炸的环境。
电芯和电池经受 14A 的冲击试验,15节的振动试验,18B 热循环试验以及18C 的高度摸拟试验,对这些测试电池泄漏 应符合表 5.1 损失标准: 表 5.1 漏液或泄漏质量损失标准 电芯或电池的质量 最大质量损失不超过 1g 0.5%限流器件应当限制充电电流至 1/3 性5.1 〜5g 0.2%> 5g 0.1%5.2 用户更换的电池5.2.1用户可更换的电池按10-19节测试。
11B 强制放电试验仅适用于多电芯应用的场合。
除了 应满足技师可更换的电芯或电池的要求外,消费者(用户)可更换的电芯或电池当遭遇 12 节挤压 (压缩)测试, 13 节冲击测试时还不应当爆炸或起火。
5.2.2 在按 19.2节燃烧测试, 19.3节喷射测试,表6.2 每组的 5 个试样仅有一个不符合要求时 , 另外一组 5个试样都应当测试,第二组的这 5个试样应当符合要求。
5.3 多电芯安装5.3.1 技师更换型或用户更换型电芯若用于多电芯安装场合或电池包的场合 ,还应当进行 10.3节 测试和 11B 测试,测试后不应当起火,不爆炸。
另外 10.3 节测试还要求电池满足 5.1.1 节、5.2.1 节以及 10节短路测试要求。
6. 样品6.1 一次电池(略)6.2 新的二次电芯或电池以及经过充放电循环的二次电芯或电池,按 品数量见表 6.2。
对用户可更换的二次电芯和电池测试用样品数量见表 电芯或电池, 他们采用近似的电化学原理制造,可以选取一个代表尺寸进行测试。
表 6.1 技师更换型一次电池测试用数量(略) 表 6.2 技师更换型二次电池测试用数量 测试项目 新的 充/放电循环的电性能测试室温短路 a,c 5 560 r (140°)短路 5 5 非正常充电 5 5 放电 b 5 5 机械试验 挤压 c 5 5 冲击 5 5 加速度 5 5 振动 5 5 环境试验 加热 5 5 热循环 5 5 高空摸拟 5 5a. 串/并联应用见 10.3节b. 串联应用见11B.2节c. 测试样品处于充满电状态。
表 6.3 用户可更换型一次电池测试用数量(略) 表 6.4 用户更换型二次锂电池测试用样品数量 测试项目 新的 充/放电循环的燃烧试验 5 5喷射试验 5 5 用户可更换型二次电池测试项目其余同表 6.27. 样品条件7.1 10-19节要求测试,测试样 6.4。
当一组具有不同尺寸的 热箱暴露 本条在 1999年 6月 24日已删除 热循环试验本条在 1999年 6月 24日后调整后见本标准 18B放电(一次电池)(略)7.2 7.37.4 充放电循环741二次电芯测试温度25C,电芯按照制造商的要求连续循环,循环至容量为初始标称容量的 25%时或连续循环 90天终止,循环可单独做或整组做。
在按表 6.2和表 6.4所示测试前应重新充电。
8. 重要的试验注意事项8.1 某些锂电池在按 10-19 节测试时可能爆炸, 个人须防护好以免飞出碎片、爆破力突然释放 的热量以及爆炸噪音产生危害。
试验区域应通风良好。
8.2在按10、13、17节部分测试时,电池壳体温度应当检测在电池外表面温度超过 90 r 时,所 有参与测试人员均不能接触其外表面。
8.3 为安全起见, 19.2节燃烧(烘烤)试验时, 19.3节抛射试验应当在单独与观察者隔离的空间 进行。
9. 温度测量9.1热电偶丝面积< 0.21mm2 > 0.05mm2并配合热电势测量设备9.2 测量时热电偶应紧贴电池壳体表面 技师更换型和用户更换型电池测试 电性能试验10. 短路试验10.1每个测试电池样品正、负极采用阻值V 0.1 Q 的Cu 线短接,电池放电直至起火或爆炸,或 直至电池完全放电,壳体温度重新降至室温停止。
10.2试验在室温和60吃r 进行,电池在室温或60坐r 达到与环境平衡稳定后再短接。
10.3 除非制造商指明是串联或并联,电池应单独测试。
对于串联或并联应用, 另外五套电池需 进行测试,采用电池的最大数目根据所用串 /并联数目定。
10.4 当电池中有过流或热保护装置时且已经过 UL 认证的, 需将电池在保护装置未打开的最大 负载情况下测试,没有认证过的保护性装置则须将之短接。
10.5 样品应不起火、不爆炸,外壳或电池壳体温度不超过 11. 加热测试见 18A11A 非正常充电测试11A.1 将电池按制造商提供的容量放掉后进行测试11A.2 每个电池样品遭受的充电电流为 3 倍的制造商普通指定的充电电流, 流电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