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行政程序法制建设
如何加强消防工作的执法规范化建设

如何加强消防工作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摘要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消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衡量标准,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从五个方面就如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消防工作;加强;执法规范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事关消防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问题之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寄予了更高期待。
因此,全力推进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新期待,是各级公安消防部队义不容辞的职责。
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我大队连续两次被总队命名为“省级执法规范化先进大队”,在此,笔者结合平时的工作就如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谈以下几点意见:1)狠抓执法主体,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水平。
执法人员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体,要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就必须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执法队伍。
要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要做到三方面:首先要深化执法理念教育,打牢执法为民思想根基,要把执法理念教育融入到日常的政治教育学习中,不断强化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端正执法思想,在监督执法队伍中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从而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其次要开展执法练兵活动,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
消防监督执法干部要加强业务理论的学习,要落实学习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每半月组织开展1次消防监督执法干部应知应会能力考试,成绩纳入执法干部年终考核的内容;第三要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实践能力。
支队要适时组织开展执法队伍培训,对具体的项目、具体的场所进行现场教学,提高执法队伍的实践能力和现场操作能力。
2)狠抓执法程序,确保监督执法行为规范。
在日常监督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执法不规范、不标准、服务不到位的突出问题,要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要做到以下三点:第一,注重执法细节,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系统,着重在法律文书填写、语言文字表述、办案流程、调查取证、档案装订上加强,实现工作受理、承办、立卷、归档等工作标准化、精细化;第二,注重执法标准。
浅谈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谈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摘要:本文从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性入手,归纳了当前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某些突出问题,分析其存在的主要原因,并从思想、管理、监督三个方面提出了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措施。
关键词:消防部队; 执法; 规范化; 问题; 措施Abstract: this article from the fire control law enforcement the necessity of standardization construction are summarized, and the fire control law enforcement standardized the current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for some prominent problem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xisting main reason, and from the thought, management, supervision and three aspects proposes strengthening fire control law enforcement measures of standardization construction.Keywords: fire forces; Law enforcement; Standard; Problem; measures引言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人民群众和民主法治建设对消防部队提出的时代要求,也是消防部队自身发展必须抓好的关键环节。
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涉及很多方面,主要包括执法理念的转变、执法队伍的建设和外部监督机制的建立。
本文针对这三个方面,指出了当前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并就具体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
浅谈消防行政执法现状与改善措施

浅谈消防行政执法现状与改善措施近年来,我国出台多项政策为消防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
就现阶段消防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而言,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力度不足、行政执法缺乏监管等,这类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着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此,要提高对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视,结合区域内消防执法现状以及《消防法》内容,制定出科学合理且具有针对性的改善措施,从而提升消防行政执法效能。
本文对现阶段的消防执法现状进行具体探究,提出有效的改善措施,旨在提高消防行政执法质量。
关键词:消防行政执法;现状;改善对策消防行政执法指的是公安消防部门依据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等合理化应用于特定对象的行政行为。
该工作的开展对于减少消防安全隐患具有重要价值。
为此,各职能部门需要意识到消防行政执法的重要性,通过对当前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审视和分析,适当调整执法策略,从而改善我国消防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消防工作法制化。
相关管理人员应积极提高自身管理素养、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国内外先进的行政执法手段和策略进行引进和应用,最大程度减少火灾发生带来的不良影响,保障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
一、我国现阶段消防行政执法现状(一)消防行政执法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就当前的消防行政执法工作而言,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使得执法人员工作缺乏条理性和系统性,无法发挥出消防行政执法的效用。
还有部分单位虽然意识到了消防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的重要性,但是由于未能对该工作进行精细化分析,使得监管机制流于形式,无法有效落实。
除此之外,若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公众对法制岗位重视度不够,会影响到法制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发挥效用,造成执法责任落实不彻底。
在行政执法中,需要对不良行为加以惩罚和约束,但是由于部分监管人员责任意识较低、对于存在过错的责任主体未能进行及时追究,使得过错主体出现侥幸心理。
还有个别执法人员对于过错主体存在同情心理,未能严格按照有关法条对过错主体的不良行为进行追责和处罚,起不到规范、惩戒和教育的作用。
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途径之研究

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途径之研究发表时间:2017-08-25T11:54:42.863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11期作者:严晨姝[导读] 摘要:消防部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角色,其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满足社会发展及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新要求江苏省常州市消防支队江苏常州 213000 摘要:消防部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角色,其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满足社会发展及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新要求,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变得尤为紧迫,其中包括思想、制度、信息及监督体制的规范化建设。
本文中笔者首先分析消防行政执法的现状,然后再进一步探究消防行政执法规划化建设途径。
关键词: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途径引言消防执法工作是法律行为,也是政府行为,全面推进消防管理社会化,是新形势对消防执法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要不断加强消防执法宣传教育,增加人们对消防执法重要性的认识;要不断完善消防立法工作,提高全民消防法治观念;要不断加强对消防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强化对消防执法人员制约和监督。
只有切实推进消防工作法制化,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消防法治建设发展,才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一、消防行政执法相关概念①消防行政执法:所谓行政执法,我认为是指消防部门作为实施主体对外执法的工作。
它主要包括行政许、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等几大块内容。
②规范化执法:是指执法主体为了实现公正、公平、正义的执法目标,在法律范围内对执法活动进行标准与程序管理的工作方式。
具体的执行形式是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权为基本准则,程序合法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③自由裁量权: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处置权力。
既然存在一定范围,具体表现在行政处罚中在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上有一定的选择空间。
二、消防行政执法现状分析1、执法法定工作程序要求落实不到位有的程序不规范,开展执法不走法定流程、不落实集体议案制度、不按要求公示消防行政许可事项的内容、程序、时限和结果,留下暗箱操作空间;有的程序错误,办理案件先处理后取证、先处罚后裁决、先裁决后审批,该适用一般程序的使用简易程序、该听证的不举行听证、该立案的不及时立案、该告知的不履行告知义务;有的超期办理,不按规定时限办理审批事项,对不相识的群众是冷脸相对、不给好处不办事,完全不管行政许可的期限规定;有的违规中断程序,以罚代改、以罚代拘、以罚代停,甚至以赞助代替处罚,把重大火灾隐患降为一般隐患、把应该整改的火灾隐患不列入责令整改范围,不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任由社会单位“带病”继续营业或带险作业;有的擅自变更程序,对大型建设工程,把项目化整为零、大而化小,本该按行政许可程序办理的项目按备案抽查程序办理。
当前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

当前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摘要:本文首先阐述了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着执法不规范、法律条文不准确、执法程序不符合规定,以及消防执法者素质较低等四大方面的问题;然后分析其中原因,最后有针对性的提出树立执法者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者素质、健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等四大解决对策。
关键词:消防监督、职业道德、行政处罚消防行政执法是公安消防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将消防法律、法规适用于特定对象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切实推进消防工作法制化,消除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途径。
随着《消防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消防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改变了消防行政执法无法可依的状况。
总体来说,全国各级公安消防机构领导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的意识已有明显增强,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消防工作法制化建设初具雏形,消防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使一大批火灾隐患得以整改。
但其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消防监督人员法律素质不高,执法不严,以言代法、以情代法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还有一些由于受地方保护主义和长官意志干扰,执法不公,执法不严。
下面谈一下本人的一点看法:1.存在的问题1.1有些消防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不规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放任自流等现象较为严重,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些消防执法人员对消防违法行为以某种借口,该罚不罚、不该罚却重罚、以罚代停、以罚代改等现象特别突出,可以说他们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罚款,为单位创造收入,增加福利。
他们这么做也就出现了平时执法很轻松,几乎不去检查重点单位和非重点单位,而到了逢年过节忙得不亦乐乎,这为火灾的发生创造了条件;二是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严重,执法动机不良。
某些消防监督干部为了与某些单位或个人的一些矛盾,便利用手中的权力在火灾隐患上做手脚或越权使用权力。
如某液化气站存在四项重大火灾隐患,而某消防执法人员在第一次检查时只提出两项隐患,责令其限期整改,到期发现未按要求整改的,便对其实施处罚,第二次检查时又提出两项火灾隐患,责令其整改,到期如果发现其未改又对其实施处罚,这样做火灾隐患就不能及时的彻底整改,从而酿成了大的火灾事故。
法治建设内容

法治建设内容法治建设是指一个社会在法律制度和法治观念上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过程。
它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律实施和加强法治监督,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公平正义的实现。
法治建设的内容涵盖多个方面:1.法律体系建设:构建健全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建设的基础。
包括: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法规,保持法律体系的时代性和适应性。
建立法律制度,明确国家权力的边界,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2.法治观念培育:通过法治宣传和教育,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包括:弘扬宪法精神,强调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石。
提倡公民守法意识,培养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的习惯。
3.法律宣传教育:加强法律宣传工作,使法律理念深入人心,包括:通过媒体、教育机构等渠道普及法律知识。
制作法治宣传材料,提高社会对法治的认知度。
4.司法体系建设:加强司法体系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包括:提高司法独立性,防止司法腐败。
完善诉讼制度,确保公平公正的司法程序。
5.法治监督:强化法治监督体系,确保政府和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包括:建立有效的监察机构,监督公共权力的行使。
推动社会组织、媒体等加强对政府和社会机构的监督。
6.法治文化建设:培育法治文化,提升全社会的法治素养,包括:倡导契约精神,促进公民文明行为。
弘扬尊法重德、守法诚信的法治文明风尚。
7.社会治理创新: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包括:强化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推动基层自治和居民自治,实现社会治理的全面参与。
8.国际法治合作:参与和推动国际法治合作,加入国际法治体系,共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一个健全的法治体系不仅可以保障公民的权益,也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保障。
浅析如何加强消防执法程序法治化建设

浅析如何加强消防执法程序法治化建设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浅析如何加强消防执法程序法治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和谐社会背景下对公平正义、民主观念的全新阐释,是党的领导与执法为民的有机统一,是行政执法活动的思想根源与理论依据。
消防工作由于性质的特殊性以及涉及对象的广泛性,其工作内容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它要求我们必须要用正义的方式来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程序法治化来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目标。
一、消防执法程序法治化的含义消防执法程序的法治化是指消防执法程序法律化、规范化、人性化。
具体地说,主要包括:消防执法程序从属于法律程序框架,必须要有明确、清晰的法律形态调控,而不能由特定的执法主体随意施行;在消防执法过程中,要以维护和保证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为根本价值尺度;在执法过程中要保证执法依据的确凿性,即执法活动必须有明确的证据支撑;在整个执法程序要有相应的权力监督体系,使执法权力透明化、合范化。
二、现行消防执法程序法治化的缺失之处尽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客观上要求消防执法程序必须具备规范化的特征,然而从实践情况来看,现行消防执法程序还存在诸多与法治精神相违背之处。
一是对执法程序的规定线条过粗。
如《消防法》中基本没有涉及消防执法程序;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执法程序没有针对消防执法的自身特点作出具体规定,而是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参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有的法条内容重实体、轻程序,造成在执法的过程中,程序依据不明晰。
有些关于消防的地方性立法活动中,存在处理程序、处理依据与上位法相矛盾的问题,自行设置行政处罚权,行政执法活动较为随意。
有些法的形式没有明确消防执法程序的独立性,特别是在地方性法规中,还大量存在重经济利益,忽视消防程序规定的地方保护主义做法。
二是消防执法者的程序意识不强。
多数消防执法人员认为,执行实体法是目的,执行程序法仅是手段,只要目的正确,就可以不计手段,不顾程序。
关于加强消防法制与法治建设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工作的思考

关于加强消防法制与法治建设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工作的思考摘要:火灾具有突发性和危害性特点,一旦发生火灾将会造成难以预估的损失,本文以当前社会实际发展情况为基础,分析目前存在的消防执法问题,从加强消防法制和法治建设工作入手,提出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的对策。
关键词:消防法制;消防法治;存在问题;措施;消防执法规范化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广泛实施,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这就给消防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只有加强消防法制及消防法治建设,不断推进消防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
1消防法制和法治建设的关系消防法制建设主要是针对消防法律法规方面的制度建设,是用来约束消防执法主体行为的一项制度,确保消防执法主体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当中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主要包括消防立法工作、法制队伍建设、执法档案建设、内部执法监督、执法质量考评等内容。
消防法治是指在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总体进程中,消防主体依据法定程序、法定权限、法定义务,依照法律要求而管理各项消防事务,并且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消防法制建设是大前提,法治建设需要以消防法制建设为基础开展工作,并且作为法制建设的归宿而存在。
因此,要想消防法治建设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就需要具备完善的消防法制制度。
二者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密,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最终目标就是要实现消防执法工作的规范化。
2 消防法制与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2.1 重视程度不足在立法工作中,未能考虑到我国消防事业的发展现状及基本需求,导致出现繁琐性和片面性问题,在执法中容易出现冲突,法制建设与社会发属的衔接度不足,对其实效性造成了影响。
例如,以往消防法律法规制度当中更加重视执法的严格性,实行严格追责的机制。
但是在新时期下,国家对于消防营商环境的改善工作非常重视,要求对营商环境进行全面的优化,所以导致消防执法工作开展起来具有一定的矛盾性,存在左右为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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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行政程序法制建设
一、我国消防行政程序法制建设存在的瑕疵
1.1 程序公开程度不能适应公正执法的需要
信息公开是“民主主义之标准配备”。
对于消防行政机构来说,程序公开是保证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消防行政执法的重要措施。
但在“一法三令”中,程序公开的程度还尚有欠缺,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公正性。
1.1.1 强制执行的程序对公众的公开度不够
《消防法》第一次把强制执行权赋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但没有规定程序,程序是由修订后的公安部120 号令(第27、28 条)规定的。
消防法规范的对象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行政相对人,但是公安部120 号令规范的对象仅仅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众对强制执行的程序还不甚了解,有违公开性原则,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容易激发执法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矛盾。
1.1.2 消防执法结果公示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信息公开的形式区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但公安部“三令”的一些规定未能遵循这一原则。
比如,120 号令第5 条对“可以公告”消防监督检查结果的规定,没有意识到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是事关公共安全的公共信息资源,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 条规定的要主动公开的重点事项。
1.2 消防行政程序中的一些瑕疵妨碍了行政效能的实现
良好的行政效能是解决消防监督执法问题的应急性措施。
“一法三令”中的某些规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消防机构执法工作的公正性,降低了行政效能。
第121 号令第9 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火灾报警,应当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并指派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这意味着,无论火灾的性质为何、大小如何,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任何一起火灾都要调查,这样的规定在实际执法中落实较为困难,其程序设计也必然不能完全落实:一是实施难度较大。
各个消防机构的执法力量特别是火灾事故调查力量非常有限,而火灾调查对调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经验品质要求较高,每一起火灾都到现场调查,将大大影响消防机构的正常运作,因而落实较为困难;二是每场火灾都参与调查的法律意义较小。
对于没有法律意义的火灾,消防机构没有必要费神劳力地进行专业调查,特别是121 号令第12 条规定的火灾,根本不存在法律纠纷的可能,只作统计即可,没有必要进行专业调查,出具简易调查认定书。
1.3 消防监督执法实践中存在程序错乱的问题
新的“一法三令”在许多方面都做出了重大改革,同时也对消防执法主体的监督执法提出了新的挑战,公安消防部门需要进一步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水平,以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而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需要解决。
1.3.1 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程序意识不高
当前,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意识。
一些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不学习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淡薄,不按法定程序执法。
一些执法人员不能严格执法,滥用职权,存在“以权谋私”的现象,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程序意识淡薄,致使法定的消防行政程序难以贯彻。
1.3.2 消防监督执法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违反程序的现象
公安消防机构在进行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所应遵循的相应的程序。
但是由于一些消防执法人员程序意识淡薄,消防监督执法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违反程序的现象:
(1)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有的执法行为仅仅在单一检查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执法的随意性较大;有的贪图方便,该出示证件的不出示证件,严重违反了执法程序。
(2)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组织听证。
执法监督人员对行政处罚程序把握不准,不清楚立案、调查取证、权利告知、处罚审批和下发处罚决定书等环节上的时间顺序,有的处罚在前、审批在后,有的处罚在前、听证在后,有的处罚在前、集体议案在后,甚至权利告知与行政处罚同时进行。
(3)在火灾事故调查中,一些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经验不足,忽视现场调查、检验鉴定、火灾损失统计、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的一般程序,进行片面取证,火灾事故调查的主观性、随意性较大。
(4)法制审核流于形式。
有的地方由于人员少,又没有专职法制员,一些法制员贪图省事,甚至对一些执法行为抱着“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态度,要么把问题交上去(由领导去审核),要么就是掩盖起来,
严重违反审核程序,致使法制审核不能发挥有效作用。
二、加强我国消防行政程序法制建设的建议
消防行政程序法制是整个消防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我国的行政程序法制类似,我国消防行政程序法制建设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针对我国消防行政程序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2.1 进一步完善消防程序法中有关程序公开制度
程序公开,是指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每一阶段和步骤都应以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看得见的方式进行。
尤其涉及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事项,必须公开实施。
2.1.1 在消防宣传中增加消防行政程序法制的宣传
要加强对公民的相关程序法律知识的教育,不断扩大宣传普及的覆盖面。
充分借助传媒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传媒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消防法制的宣传,尤其是加大程序法的宣传力度,大力推动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要在消防重点部位和其他应当进行消防宣传的地方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知识,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消防法》及其程序知识,让公民了解有关行政程序的主要内容,通过公民行政程序法制意识的提高,制约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乱作为、不作为。
2.1.2 完善消防执法结果公示制度
消防执法结果的信息主要是在消防行政系统,而消防执法信息不仅影响直接利害关系人的现实利益,也影响间接利害关系人的潜在利益,更影响广大公众享受公共安全保障及监督消防机构依法行政的权利。
因此,在消防行政程序立法中,一方面要正面规定公民有自由获取消防执法信息的权利,以及为保障这种权利而强制政府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如提出控告及其保障权、奖励基金等)的义务;另外一方面也要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消防执法信息的具体途径和方式(互联网、公示公告栏、送达法律文书等),解决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信息公开方式不清楚的问题,保障公民可以不受阻碍地获取这些信息。
2.2 完善消防行政程序规定
将火灾调查区分为统计调查和法律调查,对于对公共安全、人身安全没有危险性的火灾,不具有法律意义,由消防队出警人员简易统计即可,必要时也可以开展抽样性的调查统计,了解一定地区、行业、时段的火灾特点,作为统计数据向社会公布。
而对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安全和发生其他责任争议的火灾,可能涉嫌构成犯罪或者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必须组织调查取证,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根据。
2.3 严格执行行政程序规定
2.3.1 加强对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教育
首先,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消防监督执法业务培训班,使全体监督执法干部及时更新知识结构,学习到最新最权威的有关规范和标准等内容,不断提高消防监督执法干部的业务水平。
对于一些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有关程序法律的内容,可采取在岗自训等方式,对基层执法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以提高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
其次,通过机关干部下基层帮扶督导,可以及时发现基层单位在监督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不规范的现象,并进行面对面的指导帮教,提高基层监督执法的水平。
2.3.2 强化法制审核,对违反程序的现象及时纠正
法制审核是纠正违反程序、执法随意性的重要措施,必须要进一步加强。
(1)完善对法制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法制审核的质量。
法制员要切实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加强对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等程序案件的把关。
(2)严格执行法制审核的范围、程序和方式。
坚持该审核的案件一个都不能漏过,不该审核的案件不能越权审核;不得随意变动审核程序,要注意区分依托网上审核的案件和手工审核的案件,必须按照规定执行。
2.3.3 切实实行内部监督制约和责任制
强化对消防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是提高执法质量的保证。
因此要加强对执法工作的内部监督,必须完善内部监督的体制机制,加强上级行政机构对下级行政机构的监督;提高内部监察机构的责任心,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明确行政责任,坚持制裁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
同时,消防行政许可、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抽查、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等内部执法监督的工作机制,都应建立在程序公开的基础上,内外并举,才能真正落实内部执法监督制度。
另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要建立在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即每个执法人员及其岗位的职责都是建立在其明知的基础上,而不是在发生执法过错后乱打板子。
三、结束语
新的“一法三令”的颁布实施,将我国的消防行政程序法制建设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然显露出某些不足。
只要遵循公开、公正、效能这三大原则,落实对公民知情权的保护,完善说明理由制度和执法结果公示制度,对建设工程备案抽查、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程序中的某些不足做出相应调整,并建立健全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消防执法工作机制,我国消防行政程序法制建设就会跨上一个更高的台阶。
作者:张玮珂单位: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