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小贷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贷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贷公司及其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业务部门、行政部门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相关政策;2. 实事求是原则:以实际业务为基础,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3. 预算原则:实行预算管理,控制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安全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3. 负责公司财务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及分析;4. 负责资金筹集、运用和管理工作;5. 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6. 负责与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第五条业务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做好以下工作:1. 提供真实、完整的业务资料;2. 配合财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3. 接受财务部门的财务监督。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表第六条公司财务核算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确保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
第八条公司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定期编制并向相关部门报送。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筹集资金,降低融资成本;2. 合理运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 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制定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筹集应优先考虑自有资金,合理利用外部融资渠道。
第十三条公司资金运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金融法规和政策;2. 不得用于非经营性支出;3. 不得用于投资高风险项目;4. 不得用于偿还其他债务。
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一、资金管理目标二、资金管理组织与职责分工1.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管理、监控和报告资金的流动情况,进行资金计划编制和预测工作。
2.资金管理员:负责执行资金管理部门的工作,监督和管理公司资金的具体运作,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1.资金计划制定:每年初制定年度资金计划,根据公司的经营规模、产品及服务计划,合理安排和调配资金。
2.资金预测:按照公司规定的频次(一般为月度或季度),进行资金预测工作,预测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资金流入、流出和结余情况。
3.资金筹措:根据资金需求和预测,制定资金筹措计划,考虑内外部的融资渠道和方式,保持适度的借贷额度。
4.资金运营:根据资金流动情况,合理安排、调配和使用资金,确保公司的日常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5.资金监控:建立资金监控机制,对公司的资金流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缺口、闲置等问题。
6.资金风险管理:建立资金风险管理体系,对市场、利率、信用等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7.资金分析报告:定期编制资金分析报告,对公司资金运作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四、资金安全管理1.资金存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将公司的资金存放在合法、安全和稳定的金融机构。
2.资金流转:采取电子支付、网银等安全便捷的方式进行公司的资金收付,并建立特定的资金账户体系进行资金的划拨和核对。
3.资金复核:对于重大资金支出和重要资金账目,实行双人复核制度,确保资金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4.资金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的资金进行审计,检查资金的合规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五、资金信息及绩效管理1.资金报表:建立健全的资金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地生成资金报表,如资金流水表、现金流量表等。
2.资金绩效评估:建立合理和客观的资金绩效评估机制,对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运营结果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资金筹集管理:包括通过发行债券、吸收存款、发行信用票据等方式筹集资金,确保公司的资金来源充足。
2. 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和战略规划,遵循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理性分配和合理使用资金。
3. 资金运作管理:包括资金的日常拨付和收付、资金的结算和清算、资金的投资和融资等工作,确保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4. 风险控制管理: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包括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对外债务的管理、对客户信贷风险的控制等,确保公司的资金风险可控。
5. 财务监督管理:建立财务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管理的规范和合规性。
6. 信息披露管理:及时、准确地向相关部门和股东披露公司的资金运作情况,提供透明、真实的信息。
以上仅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的制度安排还需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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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

一、概述小额贷款公司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为农村居民和中小企业提供小额信贷服务。
为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小额贷款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
以下是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二、设立与审批1. 设立条件:小额贷款公司设立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符合条件的股东;(2)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4)有符合规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2. 设立程序: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需向市金融监管局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设立。
三、经营规则1. 贷款业务:小额贷款公司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放贷业务,但需遵循小额、分散的原则。
2.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应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且不得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等费用。
3. 资金来源: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金、股东借款、金融机构借款等。
4. 资产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资产质量、风险防范、信息披露、反洗钱等管理制度和规范。
四、监督管理1. 监管机构:市金融监管局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2. 监管措施:监管机构对小贷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信息披露监管等。
3. 违规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机构可采取警告、罚款、责令改正、暂停业务、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五、风险防范1. 内部控制: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
2. 风险评估: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对贷款业务进行风险评估,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 应急处置: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风险事件。
六、员工管理1. 招聘与培训: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劳动法及公司员工守则规定,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并对其进行培训。
2. 薪酬福利: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薪酬福利制度,确保员工权益。
3. 激励机制:小额贷款公司应设立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
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全文

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全文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全文《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善我省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支持我省“三农”和中小企业、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的发展,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3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137号)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应在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参与决策和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四川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政府)授权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金融办)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和行业管理。
禁止未经有权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第四条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应设立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管理。
第二章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要严格准入条件。
公司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发起设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合法住所。
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一、前言小额贷款公司是指非法人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信用社等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机构,其经营活动涉及到资金的收支管理。
因此,制定一个合理、严谨的资金管理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有助于确保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经营及风险控制。
二、资金管理制度的目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管理行为,保护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达成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安全、合规化经营和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三、资金管理制度的内容(一)资金管理机构设置小额贷款公司应设立资金管理部门或委派具有相应资质的工作人员负责公司资金的管理工作,明确各职责,保证资金管理制度落实。
(二)资金监管制度1.现金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指派专人负责管理现金,现金保管室应设定密码锁或其他安全措施,保证现金的安全性。
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清点和核实,确保准确无误。
如有现金流动,应按照规定,及时备案并保留好相关凭证。
2.银行存款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及时将未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存入银行,并确保账户余额及时掌握。
在开立银行账户时,应认真核实银行账户的名称、帐号、业务范围等是否正确,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错误。
对银行账户的使用及处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到账目正确、清晰、完整,避免出现重复转账、过多转账等不合理的情况。
3.资金收付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确保小额贷款资金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安全性,避免发生挪用、侵占、冒领等异常情况。
同时,在资金收付管理方面,还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签核程序及审批流程,保证整个过程规范有序,流程清晰,避免出现差错。
(三)贷款管理制度1.贷款审批制度小额贷款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对贷款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评估。
对于贷款审批的风险控制,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手续,适时调整贷款额度和利率,并掌握贷款申请人的资产现状。
小额贷款公司上墙财务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上墙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管理,保障公司及投资人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小额贷款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监督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财务管理1. 财务管理应当遵循诚实、公正、透明的原则,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所有涉及财务管理的工作人员都应当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和能力,不得参与财务舞弊行为。
2. 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各种风险。
4. 财务部门应当及时、准确地完成公司各项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5. 财务部门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层和投资人汇报财务信息,保持与各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
6. 财务部门应当建立财务档案,保留相关财务凭证和文件,便于查询和审计。
三、收支管理1.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收支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2.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制定预算,控制成本,增加收入,保证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3.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安全、高效的资金收付系统,确保资金的流转正常和安全。
4.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设立独立的资金监管部门,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和使用。
5.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定期进行资金清查和审核,查明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四、风险管理1.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制度,评估和监控各项运营风险。
2.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风险控制机制,防范各种风险,提高公司的抵御能力。
3.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风险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护公司的资金和资产安全。
五、行为规范1. 小额贷款公司的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管理,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2. 小额贷款公司的员工应当尊重财务部门的工作,配合接受财务监督和审计。
3. 小额贷款公司的员工应当勤勉工作,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办法为加强贷款管理,规范贷款行为,防范贷款风险,确定股东权益的实现,根据《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政策和原则第一条本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发放小额贷款为主,重点支持辖区内农户、菜农、个体工商户及中、微小企业的资金需求,解决其生产、生活中的资金困难.第二条本公司发放贷款要遵循“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的原则,坚持“宽、小、快、高”的原则,体现贷款面要宽,贷款额要小,周转速度要快,实现效益要高. 第三条本公司发放的担保贷款,保证贷款保证人不少于二人;抵押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值的70%;质押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质物面值的80%。
第二章贷款种类第四条本公司发放贷款的种类有:1、短期贷款,即期限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贷款;2、中期贷款,即期限在6个月以上,一年半以下的贷款;3、担保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抵押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质押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第三章贷款程序第五条贷款申请。
借款人申请贷款必须填写《借款申请书》,详细填写本人的基本情况、借款金额、用途、经营项目、还款方式及还款时间.办理担保手续时,提供担保人身份证明、有效财产证明、抵押物清单,财产共有人身份证明,提供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担保合同书”。
以第三人财产抵押的,提供财产所有人的“授权书”。
以本人或第三人质物质押的,提供质物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贷款的受理与发放.本公司发放贷款实行“三查”制度,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
贷款管理部门在接到借款人贷款申请后,要认真审查,看是否达到第五条要求,并进行实地调查,掌握借款人的详细资料,其主要内容是: 1、借款人是否本辖区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 2、借款人的经营项目是否合法;3、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和偿债能力,重点防范道德风险;4、审查抵、质押物是否超出《担保法》规定的范围;5、对抵押物的权利、末期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6、核实保证人的担保能力及“保证担保合同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可信,能否提供完全由自己支配无贬值风险的资产作为抵押担保;7、审查保证人是否多头担保,保证的贷款总额是否超出其担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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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财务部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控制财务风险,实现公司内资金管理的高度统一,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机构
(一)公司设立财务会计部、资金结算中心,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公司结算、贷款、资金管理工作。
(二) 财务会计部、资金结算中心具有管理和监督的双重职能。
第三条发放贷款业务管理
发放贷款业务是一项比较重要的业务,因此财务人员在放款时需谨慎操作。
财务放款程序:
第一步.信贷部将借款人借款凭证(附件:1)和贷款出帐通知(附件:2)交由财务会计部;
第二步.财务会计部对借款人借款凭证(附件:1)和贷款出帐通知(附件:2)审核无误后,向资金结算中心发出划款指令书(附件:3)。
第三步.资金结算中心根据划款指令书(附件:3)开出相应的支票,交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进行划款。
根据金融办要求,发放贷款;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只可通过基本账户进行结算。
第四步.划款完成后,资金结算中心将支票头及经银行人员签字确认的划款指令书(附件:3)交由财务会计部进行帐务处理。
注:请务必按以上程序步骤进行操作。
第四条收回贷款业务管理
收回贷款程序:
第一步.信贷部在每月末将次月到期应收回贷款的明细表提供给资金结算中心;
第二步.资金结算中心收到客户还款后,及时通知信贷部为客户办理贷款结清
手续;
第三步.信贷部根据客户已归还款项,填写贷款结清证明(附件:四)交由财务会计部做帐务处理。
第五条现金的管理
(一)资金结算中心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二)资金结算中心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
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三)资金结算中心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
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公司员工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四)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五)出纳人员必须逐笔根据现金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日清日结,确保账款一致。
(六)财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防止白条抵库、贪污挪用、公款私存等现象发生。
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七)出纳人员对银行派出监督现金管理执行情况的检查人员应主动配合,积极提供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八)现金及有价证券的保管,要符合公安部门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确保现金及有价证券的安全完整。
第六条银行存款的管理
(一)资金结算中心应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二)资金结算中心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三)资金结算中心与财务会计部要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应及时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未达账一般不应超过二个月,超过二个月后应逐笔分析、查找并附说明。
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四)经办人领用空白转帐支票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由出纳员在《空白支票借用登记簿》上写清支票号码、用途和收款单位等项目,由经办人签名后方可办理,经办人必须于业务结算后三日内办妥有关手续到财务部门核销。
(五)结算凭证(如汇票、支票等)丢失,经办人必须立即
报告财务部门,以便财务部门及时采取挂失止付等补救措施,防止冒领和诈骗发生。
如果造成经济损失的,要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六)任何人不得违反银行结算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得贪污挪用公款,否则,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一律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七)公司应根据开户银行或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对银行存款进行明细核算,同时设置“银行存款”总账,进行总分类核算。
(八)财务负责人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抽查核对。
第七条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对外发生的经济往来,除用现金和银行存款结算外,还可采用其他货币资金结算办法,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和保函押金等。
(二)使用上述结算形式,必须建立健全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责任人应经常与财务部门核对余额,业务结束后应立即清理,余款退回银行账户。
(三)不允许以公司账户办理个人信用卡。
(四)公司经营层因工作需要,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允许办理企业信用卡,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办理企业信用卡。
第八条审批顺序
先下级,后上级;先定性审批,后集中标准;先经业务线、行政线有关部门,后报财务线。
若遇有关核人员出差在外,可由其授权人代核、代批,但事后必须请有关人员追认。
以上管理办法于颁布之日起生效,各财务人员需按此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附件:一、二、三、四
财务部
20××年×月×日
附件:一
借款凭证(编号: )
日期: 年月日
借款人:(甲方)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
银行账号:
贷款人:(乙方)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
放款金额:, (大写人民币 ) 利率:
放款日: 年月日到期日: 年月日其他: 。
本借款凭证为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不可分离的附件。
本借款凭证原件由乙方持有,甲方
可持有复印件。
甲方:(公章)
(自然人签章)
甲方:(印鉴)
附件:二
第六部分出帐通知
××公司贷款出帐通知(业务编号: )(存根) 财务部:
根据公司对本笔贷款的审决情况,以及相应的贷款出帐审核情
特此通知。
日期:
财务部负责人:(财务总监) 出帐前审核人:(信贷部经理、总经理)
财务部经办人:(小贷会计)
财务部印章: 贷款出帐专用章:
―――――――――――――――――――――――――――――
××公司贷款出账通知(业务编号: )
财务部:
根据公司对本笔贷款的审决情况,以及相应的贷款出账审核情特此通知。
日期:
出账前审核人: 贷款出账专用章:
附件:三
划款指令书
中国××××××××××××支行:
(此处由会计盖小贷公司条章)有限公司申请于日自本公司在贵行开立的存款账户(账号 )向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划转资金人民币 (,: )。
资金划入账户名称:
开户行:××××××支行
账号:
资金用途:小额贷款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总经理签字) 公章:(小贷公司章)
年月日
本划款指令书一式两份;一份中国××××××支行营业室留存,一份(此处由会计盖小贷公司条章)有限公司留存;
签收人(双人): (银行人员签字)
签收单位:××××××支行
派送人: (资金结算中心经办人员签字)
派送单位:(此处由会计盖小贷公司条章)有限公司
送达日期: 年月日
送达方式: ?邮寄 ?面送
附件:四
×××公司贷款结清证明(业务编号:×××××× )(存根)
本笔贷款已于年月日到期,贷款本息已于年
特此证明。
日期:
财务部审核人: 信贷审核人: (资金结算中心收款人签字)
(信贷部人员签字)
――――――――――――――――――――――――――――――――, 焌熙贷款结清证明(业务编号:×××××× )(存根) 本笔贷款已于年月日到期,贷款本息已于年
特此证明。
日期:
财务部审核人: 信贷审核人: (资金结算中心收款人签字) (信贷部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