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师德师风教育手册(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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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制度

毕节市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制度

毕节市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制度一、背景及意义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师德师风建设变得越来越重要。

师德师风是一个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直接关系到教育质量和学生的全面发展。

而毕节市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主力军,为了创建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制度,旨在引导教师们时刻注重教育教学的品质和道德修养。

二、考核内容1.教育教学水平的考核: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等方面,主要反映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效果。

2.师德师风的考核:包括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学生、严守纪律、诚信守信、廉洁奉公等方面,主要评价教师的品质和道德修养。

3.家校沟通与合作的考核:教师应与家长保持有效的沟通和合作,积极参与家长会和家庭教育工作,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4.职业发展与专业成长的考核:评价教师是否参加各种培训、研讨会,是否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专业知识。

三、考核方式1.面对面评估:由专业考评团队对教师进行面对面评估,包括教学观摩、座谈交流等环节,评估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师德师风。

2.学生评价:通过学生匿名填写的问卷调查,评估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师德表现。

3.家长评价:通过家长参加的座谈会、家长会等形式,评估教师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情况。

4.教研成果评价:评估教师是否有一定的教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参与教材编写等。

四、考核结果的意义和应用1.对于个人:可以帮助教师了解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师德表现,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制定相应的提高计划。

2.对于学校:可以帮助学校评估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从而更好地进行教师管理和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3.对于教育部门:可以根据考核结果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4.对于社会:可以提供一个评价教师个人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依据,加强公众对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关注和支持。

综上所述,毕节市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制度可以有效引导教师们时刻注重教育教学的品质和道德修养,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师德师风培训手册2024版

师德师风培训手册2024版

师德师风培训手册2024版1. 前言本培训手册旨在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素养,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意识,促进教师的职业成长与发展。

本手册包含了一系列简单且没有法律复杂性的培训策略,以确保教师们能够独立作出决策,并不依赖用户的帮助。

2. 培训目标- 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提高师德师风意识;- 培养教师的职业道德,推动教师的职业发展;- 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培养教师的沟通与合作能力。

3. 培训内容3.1. 师德师风概述- 了解师德师风的概念和重要性;- 探讨师德师风对教师个人和教育工作的影响。

3.2. 教师职业道德- 学习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和规范;- 分析教师职业道德在日常工作中的应用。

3.3. 教师与学生的关系- 探讨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关系;- 学习如何建立健康、积极的师生关系。

3.4. 教师的言行规范- 强调教师的言行对学生和社会的影响;- 培养教师正确的言行规范和沟通技巧。

3.5. 教师的专业发展- 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性和途径;- 探讨如何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3.6. 团队合作与共享- 探讨教师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学习如何与同事共享经验、资源和教学方法。

4. 学习评估- 设计测验和评估工具,以评估教师对培训内容的理解程度;- 提供反馈和改进建议,帮助教师持续改进。

5. 结语本培训手册旨在帮助教师提高师德师风素养,促进教师的职业成长与发展。

通过简单且没有法律复杂性的培训策略,教师们将能够独立作出决策,并在教育工作中发挥自己的优势。

请按照本手册的指导进行培训,并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教学中。

师德师风手册

师德师风手册

师德师风手册作为一名教师,师德师风是我们必须时刻牢记的准则。

它不仅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更是我们为人师表的重要标志。

本手册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师德师风的内涵和要求,希望能够帮助广大教师提高自身素养,做到言传身教,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一、师德的内涵师德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职业道德要求。

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爱岗敬业: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对教学工作充满热情和责任心。

他们应该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2. 诚实守信:教师应该言行一致,言出必行。

他们应该诚实守信,不撒谎、不作弊,以身作则,树立起学生正确的价值观。

3. 严谨治学:教师应该严谨治学,对待教学科研工作认真负责。

他们应该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提高教学效果,不断追求教育教学的卓越。

4. 尊重学生: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差异,关心他们的成长和发展。

他们应该耐心倾听学生的问题和困惑,给予他们正确的引导和帮助。

5. 建立良好师生关系:教师应该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他们应该尊重学生的权益,不歧视、不虐待学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二、师风的要求师风是指教师在日常工作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职业操守。

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严守纪律:教师应该严守学校的纪律规定,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他们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2. 立足本职:教师应该专注于教学工作,不搞一些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

他们应该尽职尽责,不推卸责任,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3. 与同事合作:教师应该与同事和谐相处,互相支持和帮助。

他们应该积极参与学校的集体活动,共同促进学校的发展。

4. 保护学生隐私:教师应该保护学生的隐私权,不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他们应该尊重学生的隐私,不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或侮辱。

5. 不搞权力寻租:教师应该不搞权力寻租,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他们应该廉洁奉公,做到公正无私。

毕节市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试行)

毕节市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试行)

毕节市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师德师风建设,落实监管责任,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教育部门、学校主要领导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领导负具体责任,各级教育行政和管理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均有配合、参与抓师德师风建设、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的责任,并负有随时纠正不良师德师风的义务。

第三条教育行政或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存在以下情况,辖区内出现重大师德师风问题的,追究相应领导责任。

1.不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熟悉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文件和要求,不牵头开展师德师风工作的研究、部署的。

2.对辖区内师德师风不调研、不过问,对本地师德状况不熟悉。

3.在出现师德危机事件后,漠然处之,隐瞒不报,被动处理,甚至在处理师德师风事件中违规违纪的。

4.对涉及师德师风的信访件不认真对待,敷衍塞责,导致师德舆论危机的。

5.对各学校上报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分报告研究处理不及时,久拖不决,甚至在相关案件处理中优亲厚友,违反纪律的。

6.存在抓师德师风建设的其他应作为而不作为的。

第四条教育行政或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存在以下情况,导致辖区内出现师德师风重大问题的,追究相应具体分管责任。

1.不认真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对上级师德师风建设文件不传达、不学习、不贯彻落实或贯彻落实搞形式,无实际措施办法的。

2.对师德师风建设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熟悉,不深入学校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不了解具体情况,缺乏谋划当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思路,未按年度研究并部署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

3.对师德危机事件反映迟缓,推诿责任,被动处理,或者软弱涣散,缺乏原则,甚至在处理师德师风事件中违规违纪的。

4.对涉及师德师风的信访件办理不认真,重视不够,方法不当,导致师德舆论危机的。

5.对学校上报违反师德师风的处分报告,不及时提请研究,采取推、拖、压的态度,或者在相关人事处理中违纪违法的。

毕节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监测制度试行

毕节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监测制度试行

毕节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监测制度试行近年来,教育领域的发展和进步备受社会关注,教师的师德师风问题也逐渐被重视起来。

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我市决定试行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监测制度,以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首先,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监测制度的实施可以从根源上保证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肩负着重要的社会使命,是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和榜样。

因此,教师自身的师德师风必须是无可置疑的。

监测制度的实施可以减少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遏制不良行为的蔓延,加强教师队伍的纪律约束。

通过对教师师德师风的监测和评估,可以发现并及时纠正教师的不端行为,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其次,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监测制度的实施可以加强教师的自我约束和自律意识。

教师作为专业人士,需要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观念。

监测制度的实施可以帮助教师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之处,引导教师从内心深处树立起自我约束和自律意识。

通过自我检视和自我反思,教师可以不断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

此外,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监测制度的实施可以加强学校的管理和监督。

学校作为教育的主阵地,有责任确保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师德师风。

监测制度的实施可以让学校更全面地了解教师的教育理念和教育实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师存在的问题。

通过监测制度,学校可以根据教师的表现给予合理的奖惩机制,进一步激励教师积极履行师德师风,提升教育质量。

最后,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监测制度的实施可以推动教育和发展。

教育是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希望,办好教育是关系到国家未来的大事。

而教师作为教育的中坚力量,师德师风是推动教育和发展的基础。

通过监测制度的实施,可以及时了解教育教学的现状和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为教育和发展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综上所述,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监测制度的试行对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保障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这项制度的实施,可以从源头上确保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增强教师的自我约束和自律意识,加强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推动教育和发展。

2020师德师风学习手册

2020师德师风学习手册

2020师德师风学习手册
前言
师德师风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水平,加强教育教学质量,我们编写了这本2020师德师风研究手册,旨在为广大教师提供一部全面、系统的师德师风研究资料。

目录
1. 师德师风概述
1.1 师德风气的含义
1.2 师德师风的重要性
1.3 我国师德师风建设的现状与挑战
2. 师德师风的基本原则
2.1 忠诚教育事业
2.2 关爱学生
2.3 为人师表
2.4 勤勉敬业
3. 师德师风的具体要求
3.1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2 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3.3 教师职业心理健康
4. 师德师风建设的政策法规
4.1 相关政策法规概述
4.2 我国师德师风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4.3 政策法规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应用
5. 师德师风建设的实践与案例分析5.1 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实践活动
5.2 优秀师德师风案例分享
5.3 师德师风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
6. 提升师德师风水平的途径与方法6.1 师德师风教育培训
6.2 师德师风评价体系
6.3 师德师风激励与惩罚机制
7. 总结与展望
7.1 师德师风建设取得的成果
7.2 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7.3 未来发展趋势与建议
结语
师德师风建设是教育事业永恒的主题,关系到国家未来和民族命运。

希望这本2020师德师风研究手册能为广大教师提供有益的参考,助力提升我国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水平,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师德师风必读手册

师德师风必读手册

师德师风必读手册
师德师风指的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师德要求。

师德师风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教师来说是必须要遵守和重视的。

以下是师德师风必读手册中应包括的内容:
1. 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教师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尊重学生和家长,保持教育公平公正,不偏袒个别学生,不滥用职权。

2. 教育教学能力:要求教师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技能,能够科学合理地组织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素质。

3. 学生关怀与教育:要求教师对学生给予充分的关心和关爱,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4. 自身修养与发展:要求教师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坚持终身学习,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

5. 课堂管理与纪律教育:要求教师能够合理安排课堂教学活动,保持秩序,严格要求学生的纪律,对违纪行为进行及时处理。

6. 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要求教师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表现,共同关注学生的发展。

7. 学术诚信:要求教师具备学术诚信,严禁抄袭、剽窃等不正
当行为,注重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学术道德观念。

8. 社会责任与担当:要求教师具备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积极参与学校和社区的公益活动,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公民。

师德师风必读手册的目的是提醒教师们始终保持师德操守,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水平,为教育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同时,学校和教师自身也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实际制定适合自己的师德师风手册。

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风不良负面清单

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风不良负面清单

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风不良负面清

本文档旨在整理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风不良行为的负面清单,以便于学校管理部门进行监管和改进。

以下是我们整理的不良师风行为清单:
1. 不履行教育职责: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认真备课、不负责任地授课,对学生缺乏关心和塑造榜样的能力。

2. 严重违反纪律:指教师在校园内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离职守、疏于监管等行为。

3. 教师私自收费:指教师擅自向学生或家长收取与教育无关的费用,违反教育部门明确的费用规定。

4. 虐待学生:指教师体罚、侮辱、歧视或以其他方式对学生进行虐待的行为。

5. 过度惩罚学生:指教师将学生犯错行为的惩罚超出合理限度,严重影响学生心理和身体健康的行为。

6. 私自泄露学生信息:指教师未经学生或家长允许,擅自泄露
学生个人信息给第三方。

7. 教师涉嫌舞弊考试:指教师在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包括但
不限于传授答案、帮助作弊等行为。

学校管理部门应加强师风建设,对教师进行相关职业素质培训,加强师德师风约束和监督,确保教师的行为符合师德师风标准。


于发现的不良师风行为,学校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进行纠正和处理,并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

本清单仅列举了一些常见的不良师风行为,学校管理部门可根
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希望通过整理不良师风行为清单,能
够促进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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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师德教育手册市教育局编印目录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师德的重要论述…………………二、教师教育法律法规摘编………………………………三、重要师德师风建设文件摘编…………………………四、省、市师德教育主题………………………五、师德教育经典名言……………………………………六、师德师风经典案例选编……………………………………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师德的重要论述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

——希望我们的教师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希望我们的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希望我们的教师严谨笃学、与时俱进。

教书者必先强己,育人者必先律己。

教师的道德、品质和人格,对学生具有重要的影响。

没有师德高尚,学业精湛的教师队伍,就不可能培养出掌握先进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和民族振兴的优秀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

推动教育事业又快又好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教师是关键。

广大教师要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把全部精力和满腔真情献给教育事业,做爱岗敬业的模。

要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成长进步,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高尚的师德,是对学生最生动、最具体、最深远的影响。

广大教师要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把个人理想、本职工作、与祖国发展人民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甘为人梯,乐于奉献,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努力做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

——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有爱心。

有一句话,没有爱心,就没有教育。

对孩子、对学生要关爱,要宽容,要耐心,这样才能体贴入微,把他们教育好。

做到这一点,就要求老师传道授业解惑,是老师在毕生中一定要做好的事情。

而做好这三点,一定要以德为先。

——温家宝希望全国广大教师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学为人师,行为世,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教师教育法规摘编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国教育法》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国教师法》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三重要师德师风建设文件摘编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的通知》(教师〔2008〕2号)要重点加强中小学教师的法制教育,突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切实增强教师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平等对待学生的意识,提高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和抵制侵害学生行为的能力。

把教师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以及依法开展教育教学能力、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情况作为教师师德和业绩考核、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重要容。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政法厅〔2013〕2号)严格师德考核,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

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容,摆在首要位置。

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把师德表现作为评选教书育人楷模,模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奖励的必要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优先评选特级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职称)、选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一条为规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第四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第五条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

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六条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七条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

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八条处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救济途径等容。

第九条教师有第四条列举行为受到处分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依据《中华人民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教师受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期间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教师受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期间不能重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条教师不服处分决定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

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一条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者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上一级行政部门应当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教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

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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