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纪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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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问题描述低保工作是国家为了帮助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活困难而实施的社会救助政策,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申请条件限制过多。

当前的低保制度对申请条件设定较为严格,且不同地区间差异较大。

这导致了一些有需要却无法得到低保救助的家庭无法获得合理补助。

其次,执行标准不统一。

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各地执行标准差异较大。

这样一来,在不同地区同样收入水平下的贫困家庭可能享受不到相应的救助,增加了社会公平感的缺失。

再次,审批流程繁琐。

申请低保需要逐级审批,并经过多个部门审核。

由于程序冗长、时间耗费较多,造成了低保资金发放效率低下和长期贫困家庭生活紧迫情况未能得到及时改善。

最后,管理和监督机制亟待完善。

目前尚缺乏完善的考核和监督机制,一些地方在低保审核过程中存在舞弊问题,导致低保资源分配不均、滥用问题频发。

二、问题对策为了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

首先,应建立统一的申请条件标准。

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基数等因素,制定统一、公正的申请条件标准,并适当调整不同地区间差异。

这样可以更好地确保有需要的家庭能够获得合理的救助。

其次,应明确统一的执行标准。

通过深入研究社会生活成本和消费水平,建立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的执行标准体系。

确保各地贫困家庭在同等收入范围内能够得到相应救助,提高社会公平感。

再次,简化审批流程并加快审批速度。

通过整合相关部门职责以及信息系统,在审批流程中引入电子化申请和审批方式,简化操作程序并加快审核效率。

同时,要建立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实现多部门合力推进低保救助工作。

此外,要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的低保工作考核体系,对各地低保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奖惩;加强监督力度,对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追责,确保救助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最后,应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通过广泛宣传低保政策的目标、内容和条件,提高贫困家庭对低保救助政策的了解程度。

浅谈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村低保存在是指生产、储存和加工过程中的粮食、水果、蔬菜等农产品在数量、质量和时效等方面的缺陷,主要表现为粮谷耗损、果蔬变质、贮藏不当等问题。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品质。

因此,我们需要探讨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农村低保存在的原因1.种植技术不足农民在种植过程中缺乏科学、专业的指导,往往在土地选择、施肥、农药使用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农作物品质下降,产量减少。

2.储存设施不足农民往往没有充足的仓储设备,储存条件差,储存时间过长,食品容易变质、霉变,导致浪费。

3.加工工艺落后传统的农产品加工方法存在水分控制、环保、卫生等问题,导致加工产品的鲜度和品质受到影响。

二、应对农村低保存在的对策1.改善农作物种植技术科学合理的耕作方式、精准的施肥方案、严格的农药使用和管理等,将提高农作物品质,减少损耗。

同时,加强农民的农技培训和管理,促进农作物的产量提高,减少浪费。

2.提升储存条件可适当地引入现代化仓储设备或设备改进,使仓储设施能够在物品存储过程中保持低温、低湿、通风,防止食品变质和发霉。

另外,加强食品检验,控制食品质量和安全风险,减少浪费。

3.改善加工工艺引入先进的加工工艺,改善传统农产品加工方法,提升产品鲜度和品质。

同时,加强产品包装和营销,提高产品竞争力。

4.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流通体系,支持农产品的销售和流通,缩短市场的供需链,减少食品损耗,提高农民的收益。

总之,针对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需要从种植、储存、加工、流通等多个方面入手。

加强农民的技能和管理能力,创新农业科技和管理,完善农业市场体系和流通体系,从而实现农民增收、粮食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当前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村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焦点。

当前,农村低保存在许多问题和挑战,对策是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的关键。

本文将探讨当前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

一、低收入水平首先,目前很大一部分农民的收入水平仍然很低。

这与城市居民相比存在差距,也与他们自身劳动所得不匹配。

原因在于农业收益不稳定、土地资源有限、产业结构单一等因素导致。

应该采取多种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1. 打破土地制度限制:通过土地制度改革,扩大耕地面积和可利用的土地资源,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创业机会。

此外,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保护好小农户的权益,避免他们失去土地。

2. 发展多元化的产业:鼓励农民从事非传统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和生活质量。

3. 提升技能培训水平:加强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适应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

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是当前存在的另一个问题。

在交通、电力、通信、教育、医疗等方面,农村与城市之间差距明显,这严重影响到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经济发展。

1. 加大投资力度: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资金到位并用于真正实际需求。

同时也可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引导更多的资源进入农村。

2. 合理规划乡村道路网络:合理规划乡村道路网,改善交通条件,在乡村中心区域建立交通枢纽站点,提高居民出行效率。

3. 扩大信息技术覆盖范围:加强农村地区互联网、移动通信等信息技术的覆盖范围,推动数字经济在农村地区的发展,并提供更多便利服务。

三、教育水平不高教育是农村发展的关键支撑。

然而,当前农村教育水平普遍偏低,存在师资力量不足、学校设施简陋、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

1. 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知识储备,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支持乡村学校建设:加大对乡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政策支持,改善学生的上课环境和条件。

浅谈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问题及计谋建议

浅谈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问题及计谋建议

浅谈当前城乡低保运行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计谋建议万朝镇镇长谭小华城乡低保运行几年来,它不仅让千家万户困难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切,而且关于保障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护地址稳固起到了踊跃的作用。

可是,受多种因素的干扰和阻碍,因低保而引发的信访案件也慢慢增多,这给农村基层工作也带来了不少的负面阻碍。

当前城乡低保工作中究竟有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结合我镇当前正在开展的城乡低保落实工作咱们就此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群众思想观念滞后。

一是根植在群众心中的“平均主义”思想严峻。

一部份群众把低保政策与种粮直补、退耕还林补助、医疗补助等政策视为等同,以为低保资金终归是国家的钱,人人都可享受;二是“以吃低保为荣”现象普遍。

社会上对享受低保的人有一种归纳,确实是享受低保的人要么是有钱有势的人,要么是生活困难“无用”的人,部份人为了显示自己有“实力”,不吝动用各类关系争低保;三是“懒汉思想”严峻。

有的懒汉领到低保后生活有了保障,就不肯辛勤劳动取得收入,低保变成养懒汉。

2、低保对象界定难。

据调查,当前在农村真正吃不起饭的特困家庭并非多,多数家庭是有饭吃、缺钱用。

若是严格依照低保政策和所有条款去综合界定,真正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对象确信不多。

可是在实际操作中,群众反映的一些客观存在的问题让咱们很难对低保对象进行界定和确信。

如:残疾人问题、老年人多病问题、公益事业占用农户土地不能进行补偿问题、子女不尽供养义务问题等等,若是咱们把以上问题都纳入低保进行解决,以目前国家的财力应该还是比较困难的。

3、来自社会各界干与严峻。

一是部门干与。

有些行政部门为了自己部门“清静”,只要群众上访难以解决的问题,就把低保看成一种“万金油”处处用,对乡镇落实低保工作进行行政干与;二是个人干与。

有个别素养较低的领导,为了让自己的亲属吃到低保,不吝动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和降低自己的人格,处处打招呼与民争利,这给咱们乡镇在落实低保工作中设置了障碍和出了一道“难题”。

农村低保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建议对策

农村低保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建议对策

农村低保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建议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通过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各项制度基本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众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

但随着国家对农村低保资金投入越来越大,享受低保的标准越来越高,许多农民对低保问题越来越关注,心态也由过去的“以吃低保为耻”变为如今的“以争低保为荣”,加之农村低保工作机制体制建设还不够完善,农村低保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逐渐突显出一些较突出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村低保工作管理水平的瓶颈。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村低保对象很难达到应保尽保的目标。

目前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只是依据上级的办法、意见等来执行,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法规。

不能完全做到应保尽保。

造成了在同一标准下有的村民享受到低保,有的享受不到,从而引起群众的矛盾。

二是人情保和关系保在农村个别地方存在。

在农村低保工作中,村干部家属或亲朋好友参保的现象,在一些行政村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有些村干部没有坚持原则,以权谋私,不通过村民评议,直接为亲友办理低保,没有按照低保标准去认真核实,而是草率估计、随意填报。

人情保、关系保虽然数量不多,但影响较大,群众反映较为强烈。

三是村级管理程序不够规范低保对象确定办法有待进一步提高。

个别村委会在审核低保对象时,没有参照低保条件规定和经过集体研究,而是由个别干部确定,并且存在未公示或公示时间不够就上报。

由于低保名额少、贫困人口多,在同一水平线的贫困户很难分别谁最困难,部分行政村组存在一户低保金几户分领的现象。

有的行政村对低保对象的确定,采用的是“民主评困”的方式。

虽然大部分村低保对象评得比较准确,但也有小部分村群众有意见。

主要表现为:一是认为自己比别人更困难却没有得到保障。

二是认为自己虽比个别保障对象更困难,但补差额却比别人低。

四是低保对象界定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规范。

在发放农村低保指标时,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个难题。

随着“应保尽保”的落实保障面的进一步扩大,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外,农村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

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党和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低保补助标准的不断提高,低保已经成为村民关注的焦点,而一些上访户更是将低保作为上访的理由;对于基层政府,低保也成为了维护信访稳定的一种重要工作方法。

对于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一、低保收入难以核定。

农村居民收入中农作物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但务工及隐性就业等收入难于核实,收入核实只能靠申请人自报和村居干部调查了解,真实情况难于掌握。

在农村,有些人采取人与户口分离的办法,把有赡养义务的子女有意分开,使老人成为无收入的孤寡老人,把法律规定应承担的赡养义务推向政府。

而有些家庭往往会因病、因学、因灾等情况导致深度贫困,这部分对象生活水平处于低保临界状态的低收入户,按政策不能纳入低保范围。

所以低保户申请、评议、审核、审批表栏中,只是简单写了生活困难几个字,家庭收入也只是按吃低保标准套算家庭收入。

难于反映出低保户困难的程度。

二、少数人对低保产生误解(1)对低保产生依赖情绪,在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群中,有些具备劳动能力,完全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生活现状,但他们依赖于吃低保,得过且过混日子。

(2)存在攀比现象,有些人没有吃透低保政策,对自己家庭生活状况缺乏正确估价,盲目的认为别人能享受低保待遇自己也能享受,而且和享受低保标准高的户比,从而要求提高自己低保标准,如没达到目的,则开始抱怨,进而到上级部门上访,走上访的道路。

(3)少数低保户心态出现问题,有些低保户认为低保金是国家的,“不吃白不吃”,心态也由过去的“以吃救济为耻变为如今以吃低保为荣”,到处吹嘘炫耀,引发其他村民不满。

因此,有人就开始想方设法找关系、走后门挤进保障圈子,弄虚作假骗取低保。

三、存在人情关系办理低保现象。

低保工作中,干部家庭或亲朋好友吃低保的现象在少数乡镇村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村干部以权谋私,为亲属或者其他关系户办理低保,没有按照低保标准去认真核实,从而引发群众反强烈不满,导致信访问题不断发生。

农村低保制度如何完善

农村低保制度如何完善

农村低保制度如何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农村低保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当前农村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1、认定标准不够科学目前,农村低保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农村居民收入来源多样化、难以准确核算,以及财产认定的复杂性,导致认定标准不够科学准确。

一些真正贫困的家庭可能因为难以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而无法享受低保,而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却可能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低保待遇。

2、审核程序不够规范农村低保的审核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审批等环节,但在一些地方,审核程序存在走过场、不严格的现象。

例如,基层工作人员在审核时可能缺乏深入调查,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了解不全面;公示环节也存在形式主义,公示时间短、范围窄,公众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3、动态管理机制不完善农村低保应该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随着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保障对象和保障水平。

但现实中,由于信息更新不及时、基层工作力量不足等原因,一些已经脱贫或经济状况改善的家庭未能及时退出低保,而一些新出现的贫困家庭又未能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4、资金保障不足农村低保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但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资金有限,导致低保资金保障不足,保障水平偏低,无法满足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

5、监督管理不到位农村低保制度的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违规领取低保待遇的行为查处力度不够。

一些地方存在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严重损害了低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公信力。

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议1、科学制定认定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核算办法,充分考虑农村实际情况,综合评估家庭的经济状况。

对于难以货币化的收入和财产,可以通过民主评议、邻里调查等方式进行评估。

同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认定的准确性。

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第一篇: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当前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我国是个贫富分化比较严重、困难人群基数较大、发展不平衡的国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近期,长寿区纪委、监察局会同区民政局对长寿区城乡低保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当前长寿区低保工作基本实现了程序化、制度化和公开化,但是,也发现低保工作在实践中、操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一、长寿区低保工作概况为彻底改变城乡低保管理混乱局面,切实贯彻“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原则,长寿区从2010年初开展规范城镇低保管理,年底全区城镇低保对象由原来的23686户54522人降到2948户5367人,低保人数比例由原来的25.41%降到2.50%。

截止2012年6月,全区城镇低保4086户6859人,占城镇人口比例为2.36%;农村低保户15326户24226人,占农业人口比例为3.54%。

总体来看,全区已经初步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推进了全区低保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低保政策的实施已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当前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一)低保资格审核有待科学化在低保对象资格审核中,家庭收入是一项关键考量指标。

然而,操作上的种种制约因素给查实申请者真实家庭收入带来了很多困难。

诸如:城镇居民失业者是否存在着隐性就业无法得知;一些做小生意或打零工的居民实际收入是多少无法统计;社区邻里间往来不多、彼此不了解,真实收入难以得到印证;农村居民的种养殖收入、务工收入、临时收入难以准确核算;有些人为了骗取低保名额而故意隐瞒收入等。

上述因素造成了在低保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难以认定家庭困难且条件相差不大的申请者到底谁该吃低保。

此外,按规定,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发生变化时,户主应当主动向村(居)委员会报告变化情况,但实际上很少有人会主动上报,加上审核工作滞后,难以完全实现“应退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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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低保工作,基于保民生、促和谐的理念,冠县多次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农村低保标准由2007年的年人均纯收入800元提高到今年的1800元,补助水平由人均月30元提至100元,保障对象由2007年底23574人增加到现在的26987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冠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冠县农村低保工作规程》、《冠县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核算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化的规章制度,为我县农村低保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基础。

低保制度的实施,有效地保障了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了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一、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从我们调研和上级审计的情况看:我们的低保工作还有一些偏差,主要表现为:“漏保”、“分户保障”、“平均发放”、干部及其家属不符合低保条件却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等现象,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分析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上不到位。

有的乡镇没有把农村低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农村低保工作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

有的说在口头上、停留在纸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工作无计
划、落实不力,致使农村低保工作处于发展不平衡的状态。

工作由村庄操作听之任之,缺乏有效地监督。

个别乡镇村庄为化解一些社会矛盾,把涉及矛盾的人员纳入低保,引起一些群众的盲目攀比。

二是服务意识不够强。

有的乡镇村干部怕农村低保弄得不好,有可能惹麻烦,不知道怎么开展工作,存有畏难情绪,片面强调救助人数比例太少,难以达到救助对象提出的要求,不积极主动做农村低保落实的具体工作,人为的分年龄段保障,老人分立列保,把法律规定由子女承担的赡养义务推向政府,没有按照低保对象确定标准和程序进行。

甚至个别基层工作人员还因人情关系的原因,随意填报,将不属于低保对象的人确定为低保对象,使一些人钻空子、占便宜形成人情保、错保、漏保等。

三是工作透明度不够高。

工作中有的村为回避矛盾,公示时往往有意缩小公示范围、缩短公示时间或不公示每个家庭具体低保金额,有的工作主动性不强,对低保政策掌握不透,致使农户不了解相关政策及相关申请评议、审批等一些内容,致使部分群众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影响了低保工作的成效。

四是管理监督机制不到位。

农村低保制度的管理重心在乡镇,具体工作主要由乡镇民政所长负责,工作繁重、权责不对等。

目前农村低保户的认定要经过村、乡、县三级、评议、审核、审批,由乡、县两级民政部门审核。

在实际操作中乡、县
两级一般会认同村委会的结论,实际上是把低保的审核审批交给村级组织来承担。

同时乡镇对不认真、不合理确定低保对象无相关制裁措施,缺少必要有效监督,难以保证低保对象确认的公正性,制约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工作建议
在全面建立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尽管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但是,个别地方仍然这样那样的问题。

对此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坚决予以纠正。

一、组织清理清查,确保低保对象准确。

对于当前执行农村低保政策中存在一些偏差,要进行全面清查,彻底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偏差,将那些不符合低保条件和生活好转的低保户清理出农村低保保障范围,把一些符合低保政策及条件的群众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

严格低保操作程序,规范低保管理。

二、加大政策宣传,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针对低保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要切实加强宣传工作的力度,要充分发挥公示栏的作用,对有关低保政策进行公示宣传,特别是宣传低保政策及相关申请、评议、审批的的程序,公示每季度农村低保发放花名册,设立低保举报箱,公开县、乡镇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在村级把村务公开中开辟低保公示专栏纳入乡镇村务公开的目标考核,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有效化解因低
保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让低保工作在“阳光”下透明运作。

还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

三、规范工作程序,提升服务水平。

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的申请、评议、审批工作程序。

建立健全农村低保评议评审制度,规范评议程序,实行三榜公示制。

充分发挥乡镇评审委员会的作用,全过程指导监督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杜绝实际上是把低保的审核审批交给村级组织的工作偏差。

村评议小组要做到工作一丝不苟,环环相扣,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调查、评议,按程序上报。

认真落实低保对象按季度签到制度。

农村低保对象每季度中月以户为单位到乡镇民政所签到,反映家庭收入、生活状况和人员变化等,并由工作人员在农村低保证上填写低保金发放记录,对连续两个季度无故不签到的,取消低保待遇,一年内不得申请低保,建立低保对象年度、季度动态情况统计表等台账资料,加强对低保对象的有效监管。

加强低保档案的规范管理,规范农村低保档案表格文书的填写,完善一户一档,做到县、乡镇和村有档案,做到审批严、表格清、档案全。

四、实行责任追究,加大监督力度。

建立联动监督检查制度,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监督监察。

发现问题及时加以研究解决。

对于违法违纪问题绝不姑息迁就,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对贪污低保资金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农
村低保待遇的;转借、伪造、涂改低保证件的,给予批评教育,追回已发放的低保资金,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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