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现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安全保卫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安全员等。
三、责任与义务1.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者,负责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保卫计划,并组织实施。
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所有工作按照安全要求进行。
2. 安全员:安全员是施工现场的安全主管,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安全事故。
3. 施工人员:施工人员是施工现场的执行者,在进行施工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具,不得违规操作,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 监理人员:监理人员是负责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人员,要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
四、安全保卫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提高安全意识。
2. 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要设置合适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警示牌等,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3. 安全检查巡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巡视,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4.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程序,规范安全工作流程,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
5.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为突发事件制定应对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
五、违规处罚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将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罚,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六、总结本制度是为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确保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希望全体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并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稳定。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5篇)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建立保卫、消防组织,配备保卫、消防人员。
2、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值班和巡逻护场体系,门卫人员应佩带执勤标志,实行凭工作卡出入的制度。
3、要加强对包工队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签订治安、消防协议;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同意。
4、项目部负责人务必对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宣传、贯彻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治安管理暂行办法,定期召开工地各班组会议,通报治安保卫情况,布置现场治安工作。
5、定期组织治安保卫检查,检查施工现场的治安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建立治安保卫档案。
6、教育所属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办证手续。
7、施工现场不能打架斗殴,不能从事盗窃、窝赃、销赃、赌博、酗酒等违法犯罪活动。
8、加强现场宿舍管理,住宿人员不能擅自调换房间,不能男、女混宿,亲友来客不能留住;住宿人员应将工作卡悬挂床头,随时接受治安部门的检查。
9、施工现场应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娱活动,树立团结友爱、互敬互爱的社会公德,共同建立施工现场安定的生产、生活秩序。
10、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查破。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2)施工现场是一个复杂的工作环境,为了保障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卫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1. 出入管理:施工现场应设立出入口,并设置安全检查岗,对进入和离开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验明身份和携带物品的检查。
2. 工作人员证件:所有在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携带有效的工作证件,并在工作区域内佩戴或悬挂。
3. 工作区域划分: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划定不同的工作区域,并设置相应的标志和划定界限,区分不同的工作区域,避免交叉作业和冲突。
4. 员工培训:所有在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包括工作规范、安全操作程序和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措施

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措施1、工地门卫制度1.1门卫人员必需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值勤,热情服务;1.2门卫值班人员必需着装整洁,精神饱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出入车辆物品严格检查登记;1.3工地材料出门,必须持有项目经理签字的出门条方可放行;1.4进入现场必须持有“出入证”,小商贩严禁入内,因业务往来人必需出示有效证件办理进门手续方可放行;1.5门卫人员对持包出入现场者有权开包检验,不服从者交安全部门处理;1.6对偷带工地材料,无出门品出门的,交工地安全部门处理,特殊情况,可先予扣留;2、严格执行警卫人员“十不准”和奖惩制度;3、门卫值班人员必须着装整洁,精神饱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出入车辆物品严格检查登记;4、工地材料出门,必须持有项目经理签字的出门条方可放行;5、民工住宿安全管理制度为保障住宿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防止各类安全及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特现定如下5.1住宿人员需“四证”(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出入证)齐全,缺一不可;5.2住宿区内禁止躺在床上吸烟,烟头禁止乱扔;5.3禁止私拉乱接电线,未经批准禁止使用电热器具;5.4禁止挪用消防器材、乱动消防设施;5.5禁止存放工具、杂物、易燃易爆风险品;5.6禁止堵塞消防及疏散通道;5.7禁止在宿舍区、现场内闲逛;5.8禁止乱倒剩饭剩菜;5.9禁止随地大小便;5.10禁止酗酒聚众赌博打架传看黄色书刊音像制品;5.11禁止留宿外来人员;以上规定住宿人员必须遵守,如有违把者将按规定处罚,并对住宿单位此相同金额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6、民工住宿卫安全管理措施为保障民工生活卫的居住安全,保障工地的正常施工生产秩序,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6.1凡在民工住宿区内居住人员的单位必须与项目经理部签订《民工住宿区安全包保责任状》并遵照执行;6.2民工住宿区内照明用电一律使用三十六伏低压电;6.3住宿区按实际需要配备灭火器材,保障出现火情能及时进行扑救;6.4住宿单位必细派专人进行生活区管理工作;6.5指定、强化检查处罚措施,定期组织人员对生活区进行检查,堵塞漏洞、消灭隐患;定期对住宿人员进行教育,增强民工安全观念,普及防火、灭火知识;。
工程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工程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制度是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
下面将从人员管理、设备保护、安全控制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人员管理1.建立健全施工人员准入制度,对每位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核实身份和安全培训。
2.严格执行门禁制度,设置门岗并配备专人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和检查。
3.建立职工工作证制度,确保施工人员身份清晰,便于管理和监督。
4.实行施工人员出入制度,每位离开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经过门岗的监管和登记,防止外人闲杂人员进入。
二、设备保护1.对施工现场的重要设备、工具等进行统一管理,建立设备借用制度并监督归位。
2.加强对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修复故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严格防止设备的损坏和盗窃行为,加强现场巡逻和监控,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4.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有序,设立设备存放区域,确保设备的安全放置和使用。
三、安全控制1.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流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对施工现场周边的安全环境进行评估和监测,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安全。
3.设立消防设施,并进行消防演习,加强对施工现场火灾安全的管理和控制。
4.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安装监控设备并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以上是工程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的一些重要内容。
通过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设备保护和安全控制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能力,确保施工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制度(4篇)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治安秩序,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施工现场指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场所,包括工地、搭建的临时建筑及与之相关的各项设施。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或者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等。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治安保卫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该部门的人员应当由专业的治安保卫人员组成,具备一定的业务水平。
第五条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维护施工现场的治安秩序。
第二章施工现场治安管理第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立门卫室,全天候上岗。
进出施工现场的人员和车辆均需经过门卫室登记备案,并佩戴胸牌方可入场。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必要的监控设施,对施工现场进行监控。
监控设备应保证运行正常,并保存至少3个月的监控录像。
第八条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
第九条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酗酒或吸毒,禁止在施工现场内进行赌博活动。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标注施工现场的区域划分、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立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验,确保其正常可用。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帽、安全绳等。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并严禁在施工现场内乱扔杂物。
第十三条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擅自改动、拆除防护设施。
第三章治安保卫人员工作要求第十四条治安保卫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章制度,服从领导指挥,不得私自决定或变更治安保卫工作措施。
第十五条治安保卫人员应当熟悉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掌握各项安全设施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第十六条治安保卫人员应当随时保持警惕,核查施工现场人员的身份,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
第十七条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好本职工作的装备和器材,防止丢失或损坏。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四篇)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规定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是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防止事故和犯罪事件的发生,并保护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规定:1. 员工出入管理:施工现场应设立出入口,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人员出入,确保身份合法和目的明确。
同时,要定期检查和清点施工现场的人员,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规的人员。
2. 设备和工具的管理:施工现场的设备和工具应当进行登记、编码和标识,定期进行检查和盘点,防止设备和工具被盗失或损坏。
3. 施工现场围墙和警示标识:施工现场应设置围墙,并在围墙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 摄像监控和报警设备:施工现场应安装摄像监控设备,涵盖关键区域,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同时,应设置报警设备,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和犯罪事件的发生。
5. 值班和巡查:施工现场应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同时,要确保值班人员和巡查人员具备相应的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理能力。
6. 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现场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特别是对于安全设备和工具的使用,要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员工正确使用和保养。
7. 报告和处置程序:施工现场应建立和完善事故和犯罪事件的报告和处置程序,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上报,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同时,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还需与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紧密配合,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规定(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施工现场进出管理:制定进出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设置门卫岗亭或安全岗,对进出人员进行身份核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 施工现场人员管理:要求所有在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有效的工作证件,凡进出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由相关安全管理人员陪同。
同时,严禁在施工现场饮酒、吸烟等行为。
3. 施工现场设备和材料管理:对施工现场的设备和材料进行登记管理,制定相关存放和使用规定,保证设备和材料的安全和防止盗窃。
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制度模版(3篇)

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施工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施工现场的各个岗位人员,包括施工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制度的目标是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财产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的损失,提升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
第四条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制度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全员参与。
第五条本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保障施工现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第六条公司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组织,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第七条安全组织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并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和规章制度;2.组织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3.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4.组织应急演练和事故调查处理;5.评估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6.协调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第八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技术和管理知识,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公司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并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转。
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防护用品等。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并保持与公安、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的良好沟通和配合关系。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责任人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记录制度,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考核、事故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保障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工程项目治安保卫制度范文(3篇)

工程项目治安保卫制度范文一、引言本工程项目治安保卫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治安管理,保护项目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项目的正常秩序和进度。
本制度将对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和管理,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行。
二、责任归属1. 项目总包单位负责对整个项目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成立治安保卫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治安保卫工作。
2. 分包单位负责对其分包范围内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成立治安保卫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治安保卫工作。
3. 施工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成立治安保卫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治安保卫工作。
三、治安保卫工作措施1. 出入管理1.1. 项目现场实行严格的出入登记制度,凡进入项目现场的人员必须先进行登记,并佩戴工作证件。
1.2. 外来人员进入项目现场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身份核查,并向治安保卫部门报备。
1.3.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项目现场。
2. 工地巡逻2.1. 治安保卫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现场的巡逻,保持巡逻人员的高度警惕,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2.2. 巡逻人员要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做好巡逻记录,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3. 安全教育3.1. 对进入项目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防火、防盗、防抢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3.2. 进行定期的安全演习和模拟应急演练,提升项目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4. 设备维护4.1. 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2. 对设备车辆进行防盗防损处理,制定车辆使用和停放规定,确保车辆安全。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突出的个人和单位予以嘉奖,并进行公示宣传。
2. 对违规违纪的人员和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六、工程项目治安保卫制度的监督和检查1. 治安保卫部门要定期对工程项目治安保卫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项目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反馈检查结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现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工程施工现场内物资、设备、材料、人员以及工机具的控制管理,严格落实内部治安防范措施,确保工程现场内的治安秩序良好和施工生产的安全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各部门及各参加单位。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项目公司管理职责(一)项目公司总经理是本工程治安保卫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项目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是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度的编制、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检查、评比、考核和改进。
第四条参建单位管理职责(一)把保卫工作纳入施工生产的全过程,认真落实治安保卫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制度,确保现场治安安全。
(二)各单位应定期开展治安保卫安全自查,发现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组织整改。
(三)按照管理部门下发的治安隐患整改通知单,负责整改落实。
(四)发生治安事件,应积极组织协调处理,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公安机构,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三章治安保卫管理第五条现场出入管理规定(一)进场人员必须正确佩带胸卡证。
(二)来访或办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凭介绍信或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办理会客登记手续。
(三)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准进入场内,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出入厂区的,必须办理进出场手续,停车接受检查,并按照规定时速和其它要求行使。
(四)携带物品出入场区,须有相关证明材料。
(五)出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带胸卡证、安全帽,不得光背、赤脚、穿短裤、拖鞋,应自觉接受安全保卫人员的询问、检查和指挥,不得无理取闹或故意刁难。
情节严重的予以清退出厂。
(六)进场车辆严禁违章载人、载物,严禁违章驾驶、无证驾驶和超速驾驶,场内大道限速20公里/小时,拐弯处限速5公里/小时。
摩托车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自行车不得带人。
(七)进出场人员严禁翻越围墙、翻越护栏。
(八)损坏、破坏场内公共设施的照价赔偿。
外来车辆及人员发生破坏事件的,由相对应的业务接洽单位负责督促赔偿到位。
第六条内部治安管理(一)各单位施工区域、仓库和生活小区由各单位自己负责,并保证内保人员到位,满足现场实际需要。
(二)现场内的所有劳务人员必须按项目公司的有关规定,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指定部门办理有关证件,否则不得进驻施工现场,违者给予所在单位经济处罚。
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收留单位承担。
(三)各单位必须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并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
(四)禁止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小区内酗酒滋事、打架斗殴、惹是生非、漫骂、侮辱、诽谤他人。
(五)禁止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内赌博、吸食贩卖毒品、传播黄色淫秽书刊、黄色音像制品,严禁卖淫嫖娼等。
一经发现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将当事人清退出场,对当事人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六)各生活小区不准私自留宿外人。
(七)施工人员应自觉维护现场的治安秩序和环境卫生,严禁乱扔垃圾、随地大小便、随意焚烧垃圾、流动吸烟等。
(八)严禁捡废品人员、收废品小商贩进入施工现场。
各单位施工下脚料、包装物等废旧物资必须由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履行物资出门制度。
私自处理的视为偷盗行为,按偷盗相关规定处罚。
(九)严禁私自携带、收藏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其它危险品。
第七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一)工程要害范围包括:主控室、油区、变压器、危险化学品存放地、重要物资设备仓库等部位,以及其它应纳入重点防范的部位。
(二)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管理1. 要害部位必须设专职人员监护(财务室、保险柜存放室、资料室要符合“三铁一器”的标准)。
2. 要害部位应建立健全出入登记制度,制作统一的出入证,凭证出入,并由当班人员严格监督执行。
3. 要害部位的工作执行“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
4. 要害部位内不得充当宿舍住人,或在内做饭、使用高功率电器设施等,保持环境卫生良好。
5. 外单位人员进入要害部位参观、实习时,需经总经理工作部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凭核发的通行标志进入,参观时应有本单位人员陪同。
在此工作完毕后,核发的通行标志按规定及时收回。
6. 要害部位内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品的管理规定。
7. 要害部位要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在认真分析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基础上,拟定对策,明确处置程序、方法及组织领导、人员分工。
8. 各单位应把要害部位定为重点监控对象,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要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短期内确有困难执行整改的,应制定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八条建立健全安全保卫责任制:(一)按区域划分,确定责任人,谁在岗、谁负责。
(二)按单位或部门划分,确定责任领导,谁主管、谁负责。
(三)按工种划分,确定责任人,谁施工、谁负责。
(四)按职责划分,谁监督检查,谁负责。
(五)设置必要的技术预防措施1.物资材料的存放,能入库的入库,不能入库的集中存放,并设置围栏。
2. 大型库房的建筑必须符合防盗要求,应为砖砌墙,铁门,铁护栏,锁头外加装防撬盒。
3. 有条件的尽量安装报警器或闭路监控设施。
(六)建立必要的警卫守护力量1. 重点防范部位应设固定岗哨或配备专职夜勤,实行昼夜重点监控。
2. 值班巡逻人员应将重点防范部位纳入重点巡视对象。
(七)开展治安安全检查1. 把重点防范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列为重要检查内容之一,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2.各单位组织定期开展重点防范部位的安全检查。
第九条财务安全管理(一)财务部门是安全防范的重点部门,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为天”的防范意识,严防被盗、被抢等案件的发生。
(二)财务部门保险柜存放的房屋应为砖砌墙,并安装“三铁一器”(铁护栏、保险柜、防盗门、报警器)。
(三)现金、有价证券、支票、公章、法人印章要分开存放。
出纳人员离开房间要把保险柜锁好并打乱号码,将钥匙随身携带。
(四)使用支票必须随用随盖章,并填好限额、日期,不得随便使用空白支票,对借用的支票要及时催办、报账,逾期未用的支票应及时收回。
(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限额存储现金,随取随用,当日现金用不完的,下班之前须存到银行;过夜现金不得超过5000元,特殊情况下需超存过夜的,必须设两名以上男性财会人员守护,同时报综合管理部。
(六)储存和提取万元以内现金的要有专车,且二人以上办理;提取超过万元以上大额现金时,须通知治安保卫人员护送。
(七)财会人员取送款时要坚持专车专用,中途不得停车做与取送款无关事宜。
禁止使用出租汽车和私人汽车作交通工具取送款。
(八)要定期检查现金、票证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防被盗受骗。
(九)下班后要做到“三关一开”(关窗、关门、关灯、开启报警器),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十条档案安全管理(一)档案室,应严格按照各项保卫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对档案资料的管理,要做到制度健全、资料整理规范;对存档的资料要做好保存、保密、防火、防盗等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保密局的一系列保密法规。
(三)各种机密的文件图纸、资料收发、传递、保存要专人办理,传阅必须严格登记,履行签字,妥善保管,严格按照传阅范围传阅,阅后立即收回,不准交给无关人员阅读,未经批准不准任何人摘抄、复制。
(四)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探亲旅游,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后方可携带,并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五)不准在私人交往中和通信中泄漏秘密。
(六)不准使用电话和明码传递秘密事项。
(七)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
(八)重要文件和经鉴定需要销毁的文件不准乱扔、不准出售,要由专人销毁。
(九)各种秘件的底稿,打印后要立即粉碎。
第十一条贵重物资管理(一)贵重物资要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有严格的储存、搬运、使用、审批制度,坚持收发、领退、计量、登记制度;(二)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三)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专柜、专库存放。
库房牢固,并有技术防范措施。
(四)废料和加工后的成品要妥善保管,分类存放,量大的要派专人看守。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管理(一)现场施工的废旧有色金属(含紫、黄铜板、线、器具、焊把线、电源线、信号线等),一律退交物资供应部门;废旧金、银、锡、铅制品或电焊条,要设专人管理,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实施专项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剩余部分要统一退回物资库内;废旧钢材如角钢、钢板、工字钢、钢管、钢筋、铅丝以及旧工具、旧设备、旧钢窗、旧车辆、旧器材等,均不得自行销售,应及时退交物资仓库统一处理。
(二)物资部门要建立废旧金属回收制度,设回收点,派回收管理人员。
需处理时,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场。
(三)剩余物资、废旧材料的存放地点要安全可靠,存放在露天场所要用围墙或铁栏杆、铁丝网圈起来,数量较大的要派专人看守。
(四)剩余的材料和废旧物资要及时回收、专人管理、分类存放,并登记造册,出入库的记录要齐全,做到有账可查。
在处理废旧物资时要派专人核查,核查无误,方可开具出门证。
(五)废旧物资处理由物资部门负责,治安保卫人员协助监督。
第十三条化学危险品管理(一)危险化学品的供方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采购人员应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方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及其它有关性能说明资料。
(二)危险品进货检验时除按常规检查外,还应检查外包装的完整情况、安全标志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
(三)对可能存在环境污染物质,承包商应在采购阶段向供方提议剩余物资和废弃物回收要求,或者由其采购部门统一回收后集中处理。
(四)γ源的采购管理要求见CPIECB-HC 30501009 《射源安全管理规定》。
(五)施工承包商应加强对危险品、化学品的运输和装卸管理,除满足一般运输要求外,还应满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第四章的要求。
(六)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包括厂内运输)和装卸至少满足以下要求:1. 应选择经国家认定的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承包商应向供方提出环境和安全要求。
2. 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人员应经过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培训合格。
3. 运输、押运人员、装卸人员应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4.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按要求在运输车辆的显眼位置张贴或悬挂安全标志,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5. 运输、装卸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6. 施工承包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危险化学品贮存的地点,危险化学品贮存进场时应报施工监理单位及管理公司备案,危险化学品的贮存条件及保管基本要求如下:1)危险化学品贮存应设有独立库房,库房的设计应符合GBJ 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四章的要求,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库房的显眼位置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和安全范围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