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地名总体规划方案
《东阳市域总体规划》(环评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促进东阳市经济社会与城镇建设快速、有序、健康的发展和市域空间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浙江省《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结合东阳市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期限确定为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第三条本次市域总体规划范围为东阳市整个行政管辖范围,面积1739平方公里。
第四条规划区范围内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活动除执行本文本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规、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市域城乡发展战略第五条市域总体发展战略1.区域开放战略:依托区域性经济轴线,融入浙中城市群,接轨大中城市,主动参与区域经济循环。
2.产业提升战略:加快产业升级,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集群形成。
3.资源整合战略:整合市域资源,有机集中、集约利用。
4.城乡统筹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第六条市域功能定位中国影视文化基地和浙中地区专业化制造业基地,浙中地区生态、人文特色浓厚的重要旅游市。
第七条市域发展目标1.总体发展目标:以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为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五个统筹”的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中,大力推进“工业强市、商贸新市、影视名市、建筑大市、文教优市”五市建设。
进一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落实环境保护、资源保护两项基本国策,构建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型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经济和社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2.分项发展目标:各项指标根据东阳市现状基础以及规划预测增长趋势确定,其中2010年部分指标参照《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经济发展指标东阳市域经济发展目标表2-1(2)社会发展与进步相关指标东阳市域社会发展目标表2-2(3)资源与环境相关指标东阳市域生态环境发展目标表2-3第三章市域产业空间布局规划第八条市域产业发展策略1.做强工业及建筑业:进一步突出兴工强市;提升工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壮大企业规模;努力破解要素制约;提高工业功能区发展水平;做大做强建筑大市。
东阳甘溪路以南艺海路以东地块沿街规划说明

东阳市甘溪路以南艺海路以东地块沿街规划说明一、概况此次规划地块位于甘溪路以南,艺海路以东,规划总用地面积6893平方米,共规划了三栋底层商业的沿街建筑,建筑投影总面积为2485.47平方米。
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用地。
二、规划依据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⑵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1)⑶《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⑷《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10.1)⑸《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2020)⑹《东阳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现状地形图及周边已有规划三、规划指导思想新区开发与旧区改造相结合。
高标准、高起点,运用城市建设管理和城市设计手段,挖掘利用自然与人文资源,塑造环境优美、功能完善、设施齐全、具有地方特色的街区形象。
四、规划原则与目标⑴经济:根据交通条件、用地功能与用地性质,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三效益,尊重土地价值分布规律,合理布局与安排沿街建筑。
⑵环境:确定建筑外部环境风格特征,塑造良好的景观环境。
⑶空间:协调建筑与城市空间的关系,塑造街道空间的整体性和丰富性,赋予其韵律和节奏,创造优美的街道景观和特色空间。
⑷交通:合理组织人流、车流,有效疏导动态与静态交通,保证城市运作高效、舒适、有序。
⑸管理:注重城市设计的控制与引导,为城市规划管理与开发建设提供依据与指导。
五、总体布局以临街商住为特点的建筑模式。
在功能组织、空间景观、建筑形态等方面充分考虑城市形象,突出景观性、文化性、商业性、休闲性。
此类建筑一层为商业用房,其它层为住宅用房。
甘溪路和艺海路道路红线为30m,A、B两栋底层后退甘溪路道路红线5米,C栋底层后退艺海路道路红线5米,A栋西侧为6米道路,B栋东侧为12米道路。
A、B两栋建筑进深12米,C栋进深11.5米,二楼及二楼以上局部挑出1.2米,开间为3.9米。
沿街建筑层数为5-6层,底层层高4.5米,二层层高3.6米,标准层层高为3.2米。
《东阳市域总体规划》(环评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促进东阳市经济社会与城镇建设快速、有序、健康的发展和市域空间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浙江省《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结合东阳市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期限确定为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第三条本次市域总体规划范围为东阳市整个行政管辖范围,面积1739平方公里。
第四条规划区范围内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活动除执行本文本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规、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市域城乡发展战略第五条市域总体发展战略1.区域开放战略:依托区域性经济轴线,融入浙中城市群,接轨大中城市,主动参与区域经济循环。
2.产业提升战略:加快产业升级,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集群形成。
3.资源整合战略:整合市域资源,有机集中、集约利用。
4.城乡统筹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第六条市域功能定位中国影视文化基地和浙中地区专业化制造业基地,浙中地区生态、人文特色浓厚的重要旅游市。
第七条市域发展目标1.总体发展目标:以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为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五个统筹”的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中,大力推进“工业强市、商贸新市、影视名市、建筑大市、文教优市”五市建设。
进一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落实环境保护、资源保护两项基本国策,构建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型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经济和社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2.分项发展目标:各项指标根据东阳市现状基础以及规划预测增长趋势确定,其中2010年部分指标参照《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经济发展指标东阳市域经济发展目标表2-1(2)社会发展与进步相关指标东阳市域社会发展目标表2-2(3)资源与环境相关指标东阳市域生态环境发展目标表2-3第三章市域产业空间布局规划第八条市域产业发展策略1.做强工业及建筑业:进一步突出兴工强市;提升工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壮大企业规模;努力破解要素制约;提高工业功能区发展水平;做大做强建筑大市。
东阳市甘溪路以北歌山路以东局部地块沿街详细规划说明

东阳市甘溪路以北歌山路以东局部地块沿街详细规划说明一、规划地块区域位置此次规划为东阳市甘溪路以北歌山路以东局部地块沿街详细规划,位于歌山北路以东,甘溪路以北,下范小区南侧,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
规划共个单元地块,地块投影总面积为平方米。
二、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江北街道凤凰社区下范小区规划调整》、现状:地形图及周边已有规划、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三、规划指导思想、强调建筑与环境的共生共融、互相协调的关系,力求达到功能合理、配置得当、管理方便、交通便利、环境舒适、安全节能。
、总体设计应是一种新形态,多内涵的兼容体,从功能设计入手,结合建筑造型,力求创造出个性强、品位高、质量优的现代建筑群。
四、规划原则和目标●经济根据道路与用地功能性质,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尊重土地价值分布规律,合理布局与安排沿街地块。
●环境协调建筑外部环境风格特征,塑造良好的景观环境。
●空间协调建筑与城市空间的关系,塑造街道空间的整体性和丰富性,以其一定的韵律和节奏创造优美的街道景观和空间特色。
●交通合理组织人流、车流,有效疏导动态与静态交通,保证城市运作高效、舒适、有序。
●管理注重城市设计的控制与引导,为城市规划管理与开发建设提供依据与指导。
五、总体布局本地块在功能组织、空间景观、建筑形态等方面充分考虑城市形象,突出景观性、文化性、休闲性。
.于甘溪路北侧沿街地块布置了、和三个地块,建筑为长条型和字型,建筑层数为层,标准层层高为米,和地块屋顶形式为平屋面,地块屋顶为坡屋面。
建筑后退沿甘溪路道路红线米,局部米,地块后退东侧规划道路道路红线米,地块与北侧下范小区规划相衔接,后退东侧规划道路米,地块建筑进深以米为主,局部米不等。
.允许建造地下室,但不得超过建筑基底线,建筑平屋面炮台高度不超过米及电梯机房的高度不超过米,且不得突出坡屋面。
.水箱、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累计面宽不得大于整体建筑长度:,单个面宽不得大于米,水平面积占屋顶平面面积不得超过。
东阳市中心城区0579-DY-ZX-10单元02街区14地块控制性详细

东阳市中心城区0579-DY-ZX-10单元02街区1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必要性论证报告东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院2020.08目录1、规划调整背景32、修改理由分析33、可行性分析44、规划修改范围和区位55、用地现状概况66、原规划情况7、修改情况78、结论81、规划调整背景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白云区块的功能由原来以商贸园区为重点,向以商业、居住、文化等为一体的多元化功能区转变提升,并且由于印染厂等地块的污染和环保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并根据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126号专题会议纪要在对污水处理一厂进行加盖处理和工艺提升的基础上,对江滨南街以南、歌山路以西地块内的7家企业用地进行废液处理和土壤修复等有机更新,实现产业的退二进三。
同时根据2020年6月2日的东阳市人民政府市十五届政府第七十四次常务会议的纪要,要求妥善处理白云服装园区电镀印染企业历史遗留问题,防止形成新的遗留问题。
现对7家企业用地中的浙江新红染针织有限公司地块的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作适当调整,使东阳市中心城区0579-DY-ZX-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02-14局部地块能更快更好更科学合理的得以实施,从而加快推进白云街道开发建设的步伐。
2、修改理由分析1)为促进该区域退二进三工作早日顺利开展。
根据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12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和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3日的党政领导碰头会记录中都要求加快该区域的退二进三工作,适当提高该地块的开发强度,提高地块土地的利用率,增加地块土地价值,使得该区域的产业退二进三更加顺利实施。
2)城市产业结构战略调整的需要根据市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东阳市三次产业比例将从2007年的5:60:35,提升到2020年的4:46:50。
从中可以明显看出,在今后较长的一个时期内,市域第三产业将会有一个大幅增长过程。
随着东阳市第三产业的兴起,以商业、房地产业、金融、服务和信息传播等为主的三产用地将逐渐增加,实现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目的。
东阳市中心城区0579-DY-ZX-05单元

东阳市中心城区0579-DY-ZX-05单元04街区24-2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必要性论证报告东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院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二〇年九月目录1、规划调整背景 12、规划调整范围和区位 13、修改理由分析 14、用地现状概况 25、原规划情况 36、修改情况 47、可行性分析 58、结论 61、规划调整背景《东阳市中心城区0579-DY-ZX-0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9年1月经市政府批准。
目前,博士路隧道工程已启动建设,这对于加强东阳中心城区和高铁新城、横店的联系意义重大,因此解决好其相关调整需求显得尤为重要。
同时,为充分利用江北街道闲置土地,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塑造迎宾大道沿线城市天际线,加快城市品质发展,提升城市活力,本次规划调整在满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对0579-DY-ZX-05单元04街区24-27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出适当调整。
2、规划修改范围和区位本次调整的地块,位于东阳市中心城区0579-DY-ZX-05单元的04街区,学士路以西,湖莲东街以北,迎宾大道绿化带以西。
地块现状为闲置建设用地,北靠规划医院地块,西接学士北路与博士路高架道路并紧邻居住小区,东侧为迎宾大道绿化带,南侧湖莲东街现状畅通,迎宾大道高速出入口位于地块东北侧,直线距离约500米,调整地块区位良好。
区位图3、调整理由分析(1)确保博士路高架道路工程的顺利实施博士路隧道工程对于加强东阳中心城区和高铁新城的联系意义重大。
与此同时,博士路北延的高架道路工程有助于进一步打通中心城区江北街道和高铁新城、横店的联系。
因此解决好博士路高架道路涉及的相关土地调整需求,有利于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充分利用现状闲置用地,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为充分利用现状闲置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住宅建筑开发量,同时塑造迎宾大道沿线城市天际线,将两个居住地块之间的南北向原规划20米的猴茗路取消,并将24、26地块由原规划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进行整体规划建设,有利于景观风貌整体管控,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活力。
东阳迎宾大道以东西河村以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东阳市迎宾大道以东、西河村以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说明一、规划背景为指导东阳市迎宾大道以东、西河村以西地块的规划建设管理,提供该地块开发建设的技术依据与实施措施,特制定本规划。
二、地块区域位置此次控规用地位于泗渡溪以西、规划40米道路以南、迎宾大道80米绿化控制带以东,东侧沿泗渡溪控制绿化带,规划用地面积为40000平方米。
地块规划为市民活动中心用地,主要规划有规划馆、工人文化宫、文化馆、妇儿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等。
三、地块现状地块现状基本为空地,局部有临时沙场,地势较为平坦,高差1米以内。
四、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1)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4、《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5、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6、《东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 调整完善版)在本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均按照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五、规划设计指导原则1、地块的功能布局要与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相协调,处理好与周边居民点及企业的关系。
2、遵循现状空间分布特点,充分利用现有的自然环境要素,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功能布局,有效开发土地,使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相协调,有利于地块的开发建设。
3坚持以人为本,创造舒适、优美、卫生、安宁的生活环境。
规划的用地布局及空间组织以人的需求为依据,充分考虑人的可达性、便捷性及舒适性,做到以人为本,为人服务。
六、规划图则用地兼容性参照《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
规划图则具体如下:1)、地块用地性质为A2(文化设施用地),在满足日照等技术规范的要求下规划相应建筑。
地块总用地面积40000平方米,地块建筑密度不大于68%容积率为不大于1.8 ;绿地率不小于10% 建筑限高24米。
东阳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东阳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东阳市位于浙江省中部,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县城。
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东阳市土地资源利用存在一些问题,如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土地生态环境破坏等。
因此,为了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东阳市制定了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二、整治目标。
1. 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 保护和修复土地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3. 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4. 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整治内容。
1. 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通过调查研究,确定土地资源利用的重点领域,合理规划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强农田水利管理,提高农田灌溉效率。
2. 加强土地资源保护。
建立健全土地资源保护制度,加强对耕地、林地、草地等重点土地资源的保护,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禁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3. 推进土地生态修复。
加大对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投入力度,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加强对土地生态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修复。
4.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推动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实施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对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2. 完善政策法规。
制定土地综合整治的政策法规,明确土地综合整治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土地综合整治提供法律保障。
3. 加大投入力度。
增加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投入力度,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的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
4. 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土地综合整治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预期效果。
经过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实施,预计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护和修复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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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地名总体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东阳市地名命名、更名和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东阳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适用于东阳市行政区域内,作为编制地名分区规划、开展地名管理的依据。
凡在本规划区域内,各类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和人文地理实体名称,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广场、绿地、公园、居住区、专业市场以及标志性建筑物、构筑物、风景名胜、古迹、纪念地等名称的命名,都应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规划指导思想1.以城市规划为基础,体现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精神和要求,反映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
2.以构筑科学的地名网络为目标,体现东阳特色,增强地名整体性。
3.从尊重历史出发,在地名更名或调整时,既要适应社会和城市发展的要求,又要顾及各方利益和市民的生活方便,把握地名的稳定性。
第四条规划范围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本次地名规划的范围为东阳市行政区域,重点是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
第五条规划期限为2008—2020年近期(2008--2012年):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市、街道、镇各级健全的地名管理工作机制;所有地名的产生,完全纳入依法申报、审批的轨道,地名工作全面进入按规划要求的有序管理之中。
中期(2013--2016年):完成所有符合调整条件的地名的调整工作;对以地名派生的居住区、市场、企事业单位、店铺等名称进行全面的清理,纠正不规范的派生名称;所有地名标志、各种图件中的地名(包括地名的专名和通名)拼写做到国家(国际)标准化,即单一罗马化等。
远期(2017--2020年):各类地名全面实现层次化、系列化,形成地名区块结构布局有序、地名特点清晰、文化内涵丰富、与东阳城市性质相适应的地名网络。
第六条规划目标1.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完善市、区、镇(乡、街道)各级地名管理工作机制;所有地名的产生,完全纳入依法申报、审批的轨道,地名工作全面进入按规划要求的有序管理之中。
2.完成所有符合调整条件的地名调整工作;纠正不规范的派生名称;建立地名标志的长效管理机制,地名标志拼写做到国家(国际)标准化。
3.各类地名全面实现层次化、系列化,形成地名区块结构布局有序、地名特点清晰、文化内涵丰富、与东阳城市性质相适应的地名网络。
第七条规划任务1.确定市区地名命名原则。
2.规范市区各类地名的通名层次,以及相应的字词。
3.划分地名系列化命名的区块框架及命名采词的导向。
4.规定地名系列化、条理化原则。
5.规定对地名现状进行审慎调整、优化的原则和方法。
6.制定城市主干道路名称方案。
7.对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提出原则性意见。
第八条规划对象除行政区划外的人文地理实体名称,未标准化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第九条规划原则1.与城市规划同步,随着城市规划的调整而调整。
2.历史继承与时代创新相结合,注重地名可持续发展的潜质,提高地名规划的合理性、科学性。
3.反映东阳的自然与人文特点,词义贴切,体现明显的指位功能。
4.在规划期内各种地名命名采词,均须遵循本规划拟定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以保持连贯性和体现强制性原则。
第十条规划体系由地名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两个阶段,组成地名规划的完整体系。
各规划阶段的主要职责:1.总体规划阶段确定地名命名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研究、拟定城市地名网络的总体框架结构;划分地名系列区块、规定地名的层次、等级及相应的通名;确定主干道名称及其它全市性主要地名命名的原则和方案;确定地名调整基本原则等。
2.分区规划阶段按总体规划的原则和客观实际需要,对划定的各区块系列地名加以细化和深化。
第十一条规划依据1.《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颁布,1986年1月23日起施行)。
2.《关于我同外国结为友好的城市不以对方地名、人名命名街道或建筑物的通知》 (国办发〔1987〕26号)。
3.《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政部颁发,1996年6月18日施行)。
4.《关于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4年6月8日)。
5.《关于加强城镇建筑物名称管理的通知》(民政部1999年10月21日)。
6.民政部、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的通知》(民发〔2005〕65号)。
7.《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1994年12月30日施行)。
8.《关于规范城镇建筑物(群)命名标准的通知》(浙江省地名办1999年6月)。
9.《浙江省城市地名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浙江省民政厅2006年4月)。
10.《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06年1月16日由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
11.《东阳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1993年)。
12.《关于开展全市农村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东阳市民政局,2006年)。
13.《关于加强城区道路和住宅区名称命名规范的意见》(东阳市民政局,2007年)。
14.其它相关政策文件。
第二章地名空间总体布局第一节划分地名系列区块和采词的基本原则第十二条地名系列区块划分的依据1.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总体结构及其功能定位,是地名空间布局的主要依据。
2.地名系列自身发展的规律性,是地名空间布局的着眼点。
3.原有地名基础,是确定地名空间布局的重要基础。
4.现行政区境界及主干道路、河渠的分布状况,是选择划分系列区块边界的重要因素。
5.区域的功能定位,是影响地名系列区块划分和命名采词选择的内在要素。
第十三条地名系列化采词需把握的重点1.老城区以加强新旧地名的协调和提升地名网络的条理性为重点。
2.新城区以全面层次化、系列化为目标。
3.镇、乡和村以提高地名的文化品位、反映本地特点、消除重名为主。
第十四条执行区块划分和采词导向的基本要求1.必须辅之以详细、具体的地名分区规划。
2.必须遵守总体规划确定的总的采词导向或主题要求。
3.避免雷同。
虽然规定了地名系列区块划分的框架和地名采词的基本导向,但对某些功能相近、相同的区域,仍要注意避免各区块间的地名系列用词可能雷同的情况发生。
4.逐步淘汰、调整各区块中现存的不符合城市发展和时代要求的地名。
第二节地名系列区块框架第十五条为与《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东阳市域城镇体系结构、东阳市城市总体布局形态等相适应,东阳市地名系列区块分为中心城区、副城区、郊区。
1.中心城区,指东阳市区,共由四个城市分区组成。
其中主城区由老城区和江北区组成,城西区和城东区各自形成一个城市分区。
2.副城区,指市域中心镇横店镇、巍山镇。
3.郊区,指除“中心城区、副城区”以外的镇、乡。
第三节中心城区地名规划导引第十六条中心城区地名采词导向1.反映东阳建置历史。
2.反映东阳市名雅义。
3.反映东阳是著名的建筑之乡、工艺美术之乡、教育之乡、恐龙之乡及我国重要的影视基地、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浙中地区工业城市和旅游城市等特色。
4.反映东阳书院文化。
5.反映东阳文化名人。
6.反映东阳城区秀丽山水景观。
7.反映东阳木雕古建筑成就,可用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点的著名木雕古建筑的堂名、雅称,来命名城区或木雕古建筑所在地的道路名称等。
8.中心城区地处东阳江两岸,大盘山脉与会稽山脉之间,风景优美,地名命名可从历代歌咏东阳山水的名诗佳句中采词。
9.慎重选择东阳著名企业名称、商标名称等作为道路名称,以反映当代经济特色。
第十七条老城区该区块即东阳老城区域。
老城区原地名网络已经相当完备,基本以有丰富历史内涵的地名为主要特点。
该区块地名命名:1.该区块范围内的新生地名或调整地名,应延续原有的古城地名特色,可选取与古城门、古坊巷、古建筑、古遗址、重点文保单位等相关的语词作为地名采词的词源,适当保留、沿用老地段名和消失的老地名。
2.反映双岘峰景区秀丽风光。
3.反映东阳书院文化。
4.反映东阳古建筑成就。
此外,卢宅旧有“卢宅十景”,这也是该区块地名采词的资源。
第十八条江北区该区块即东阳新城区域。
该区块地名命名:1.反映东阳建置历史。
2.该区块地处东阳江与会稽山脉之间,风景优美,地名命名可从古代名人歌咏东阳的名诗佳句中采词。
3.慎重选择东阳著名企业名称、商标名称等作为道路名称,以反映当代经济特色。
4.从当地的自然景观地名资源中采词命名。
5.从当地的人文景观地名资源中采词命名。
第十九条城西新区该区块位于八华路以西,东阳江南岸,义乌市以东。
该区块地名命名:1.反映西甑山风景区秀丽景观。
也可从古代名人歌咏西甑山的名诗佳句中采词。
2.从当地的历史名称地名资源中采词命名。
3.从当地人文景观地名资源中采词命名。
4.慎重选择东阳知名企业名称、商标名称等作为道路名称。
第二十条城东新区该区块位于迎宾大道以东,东阳江两岸。
该区块地名命名:1.反映东阳文化名人。
2.反映东阳市名雅义。
3.反映东阳是著名的建筑之乡、工艺美术之乡、恐龙之乡等特色。
4.反映三都胜景、落鹤山、社姆山景区秀丽景观。
5.从当地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地名资源中采词命名。
6.从当地的历史名称地名资源中采词命名。
第四节副城区地名规划导引第二十一条副城区地名命名原则:1.在副城区内的道路基本上称“街”、“路”、“巷”、“弄”等,严格控制以“大道”作通名。
副城区应遵守与中心城区相一致的通名等级划分、使用规定。
2.逐步消除重名现象。
对副城区中、副城区与副城区之间、副城区与中心城区之间的重名现象,须在建设发展中有计划的逐步调整消除,并避免产生新的重名。
3.淘汰不适宜的地名。
对副城区中原来存在的过分土俗的地名等,如不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需要,可逐步予以调整、淘汰。
4.新的地名命名要求体现地域特点,提高文化内涵和品位。
应反映当地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历史、地理、经济、文化特色等。
5.可从当地有较高知名度的山峰、溪塘、瀑布等自然景观名称,书院、义塾、寺观、庙宇、祠堂、塔亭、楼厅、牌坊、园苑名称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人造水库等人文景观名称,历史名人的字号、文集名称及诗词文联中的佳辞妙句,镇、乡、村的历史名称、雅称、别称、始祖迁建时的年号及古代的“八景”、“十景”名称等地名资源中采词命名道路等。
6.慎重选择当地的知名企业名称、商标名称作道路名称等。
第二十二条横店镇该区块地名命名:1.反映影视基地特色。
2.反映当地的自然、人文景观和经济、文化特色。
3.从当地的历史名称地名资源中采词命名。
4.慎重选择当地的知名企业名称、商标名称作道路名称等。
第二十三条巍山镇该区块地名命名:1.从当地的古建筑等人文景观地名资源中采词命名。
2.从当地的历史名称地名资源中采词命名。
3.从当地的自然景观地名资源中采词命名。
4.慎重选择当地的知名企业名称、商标名称作道路名称等。
第五节郊区地名规划导引第二十四条郊区地名采词原则1.要从其地域的发展角度,加强与地名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一致性。
2.地名通名规定为路(街)、巷(弄)两级,可从实际出发选择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