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退场管理办法
在建项目中途退场实施方案

在建项目中途退场实施方案一、前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项目中途退场的情况。
项目中途退场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实施方案,以确保项目能够有序进行,并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本文将针对在建项目中途退场情况,提出相应的实施方案。
二、项目中途退场实施方案1. 评估风险在决定中途退场之前,需要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评估项目的进度、成本、质量等情况,以及中途退场可能带来的影响和损失。
同时,需要评估与其他相关方的合同约定和法律责任,确保中途退场的合规性。
2. 沟通协商在决定中途退场后,需要及时与项目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
与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等相关方进行沟通,说明中途退场的原因和影响,并寻求解决方案。
在沟通过程中,需要保持沟通畅通,积极寻求合作,以减少中途退场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3. 制定退出计划针对中途退场的情况,需要制定详细的退出计划。
包括项目终止的时间节点、相关资源的归还、合同解除的程序、财务结算等方面的具体安排。
退出计划需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保在退出过程中能够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4. 落实退出措施在退出计划确定后,需要及时落实退出措施。
包括停止项目实施、归还相关资源、解除合同、进行财务结算等具体步骤。
在落实退出措施的过程中,需要与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最大程度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5. 总结经验教训在项目中途退场后,需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分析中途退场的原因和影响,总结中途退场的过程和经验,以及在项目管理和合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总结经验教训,可以为今后的项目管理和合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三、结语在建项目中途退场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实施方案来处理。
在实施中途退场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保持沟通和协商,确保能够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同时,需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项目管理和合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工程施工退场规定

工程施工退场规定1. 一般规定1.1 为保障工程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施工达到预期目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规定。
1.2 退场程序包括:领导批准、物资设备清点、施工场地清理、施工过程查验、安全检查,最后由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正式退场。
1.3 每次施工退场,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确保施工过程中未留下任何隐患,保证施工质量,确保退场后不再进行施工作业。
2. 退场流程2.1 协调工程负责人与项目领导,在确认工程已完工、验收合格且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递交退场申请。
2.2 工程施工队伍进行工作人员调整,适时安排工人返乡,调回其他工程施工队。
2.3 结束工程施工后,工程施工队伍需对现场设备、材料、残留物品等进行清点,做好记录并报告项目领导。
2.4 工程场地清理,清除施工现场所有残留物品、设备、材料,并做好清场记录,报告项目领导。
2.5 施工过程查验,对施工现场进行仔细查验,确认所有工程施工已结束,并无任何施工隐患存在。
2.6 安全检查,由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退场后不会有任何安全隐患存在。
2.7 经过领导批准后,签署退场意见,确认工程施工队伍已正式退场。
3. 退场注意事项3.1 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材料等物品,需经过清点并进行分类保管,负责人签字确认。
3.2 施工现场清理工作需认真细致,确保不留下任何材料、设备、残留物品等。
3.3 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回收应合理利用,非必要物品应做好记录并向相关单位报销、处理。
3.4 施工现场环境污染应及时清理,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3.5 退场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遗漏,安全可靠。
4. 退场验收4.1 退场验收由相关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深入检查。
4.2 验收结果需经过相关领导审批,方可得以通过。
4.3 验收合格后,才可正式办理施工队伍的退场手续。
5. 退场后处理5.1 已退场的工程施工队伍需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并向负责人汇报。
项目退场人员管理制度

项目退场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项目退场人员的管理行为,保障项目交接顺利进行,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及后续工作的平稳推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项目的退场人员,包括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行政人员等。
三、管理要求1. 项目退场人员应严格按照项目合同和相关管理规定履行退场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清理工作场地、交接项目资料、交接工作任务等。
2. 项目退场人员应提前向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退场原因、时间和相关事宜,并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退场。
3. 项目退场人员在退场前应接受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部门的离职培训,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4. 项目退场人员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人事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离职申请、离职报告、工作交接材料等。
5. 项目退场人员应认真履行经济和管理责任,妥善处理工作中的相关事宜,保障项目的平稳过渡。
6. 项目退场人员应在离职之后,认真履行保密协议,保护公司和项目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泄露公司和项目的相关信息。
7. 项目退场人员应保障公司和项目的声誉,不得在离开公司之后发布与公司和项目相关的不实信息或影响公司和项目形象的言论。
8. 项目退场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或项目方的相关工作,如需要提供相关工作资料、协助交接等。
四、管理措施1. 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监督项目退场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项目退场人员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2. 项目负责人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退场人员的管理程序和要求,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3. 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对项目退场人员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 公司应对项目负责人负责进行相关管理工作的培训,提升其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5. 公司应建立健全离职管理制度,加强对离职员工的管理监督,避免因员工离职引发的风险和问题。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违反本制度的项目退场人员,公司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项目人员退场管理制度

项目人员退场管理制度一、引言项目人员的进场、在场和退场都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
在项目结束或者项目阶段结束时,项目人员可能会有一些人员需要退出项目,这也是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项目人员退场管理过程中,如果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可能会造成项目流失,项目进度延误,甚至影响整个项目的完成。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项目人员退场管理制度,对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人员退场管理的目的1.规范项目人员的退场流程,确保项目人员的合理退场。
2.保护项目的知识产权,防止项目的核心技术流失。
3.及时调整项目人员配置,合理安排项目资源。
4.保护项目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员工关系。
三、项目人员退场管理的基本流程项目人员的退场管理主要包括准备阶段、执行阶段、总结阶段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1)明确退场政策在项目启动阶段,项目管理部门应当明确项目人员的退场政策,包括退场条件、退场程序、退场文件、退场待遇等内容。
项目人员在加入项目时应当对此有明确的了解。
(2)建立退场档案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项目人员的退场档案,包括项目人员的个人信息、工作成绩、项目经历等内容,以便项目人员退场时进行综合评估。
2.执行阶段(1)提交退场申请项目人员在确认要退出项目时,应当向项目管理部门提交退场申请,申请内容应当包括退场原因、退场时间、退场方式等。
(2)项目管理部门审核项目管理部门收到退场申请后,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确定退场时间和方式。
如果申请通过,项目管理部门应当移交相关程序给人力资源部门。
(3)人力资源部门处理人力资源部门接收到项目人员的退场申请后,应当根据项目人员的实际情况,办理相关手续,如办理离职手续、发放离职证明、结算离职工资等。
3.总结阶段(1)项目总结项目人员退场后,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对项目进行总结,查找项目的不足之处,为未来项目管理提供参考。
(2)个人总结项目人员退场后,应当对自己在项目中的表现进行总结,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为未来工作提供参考。
商铺退场管理制度

商铺退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铺退场管理,确保商铺退场的合规性和顺利进行,维护商场的正常运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场内的所有商铺,包括但不限于商场内的零售商户、餐饮商户、服务商户等,以及商场管理方。
第三条商铺退场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将商铺退场相关的权利义务规范化。
第四条商铺退场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遵循市场经济原则,维护商场的品牌形象和顾客利益。
第五条商场管理方应当建立完善的商铺退场管理制度,指导商户做好退场准备工作,促进商铺退场的规范、有序进行。
第六条商铺退场应当尊重商户的合法权益,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平稳退出商场。
第七条商铺退场管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确保其科学、合理、规范。
第八条商场管理方应当建立健全商铺退场管理制度执行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退场流程第九条商铺退场流程包括以下三个环节:商户提出退场申请、商场审核、商户办理退场手续。
第十条商户提出退场申请应当提前向商场管理方提交书面申请,并注明退场原因和退场时间。
第十一条商场管理方应当在收到商户退场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商铺进行审核,并对商铺进行清查和验收。
第十二条商场管理方应当要求商户在退场前及时将商铺内的所有设备、物品清理干净,修复好可能存在的损坏。
第十三条商场管理方应当要求商户向相关部门办理业务变更、缴纳尚未结清的费用、办理相关手续等。
第十四条商场管理方应当在商户办理完全部退场手续后,办理商铺交接手续,清点商铺内的设备、物品等。
第十五条商场管理方应当对商铺的退场进行登记备案,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商场管理方应当在商铺退场后及时对商铺进行整改、重新租赁或其他运营安排。
第十七条商场管理方应当要求商户交还所有的钥匙、门禁卡、设备等,确保商铺退出后的安全。
第三章退场规定第十八条商户如果因无法履行合同或其他原因需要退场,应当提前一定的时限向商场管理方提出退场申请。
工程合同中途退场罚则

工程合同中途退场罚则一、定义与适用范围本条款适用于工程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承包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导致需中途退场的情形。
中途退场包括但不限于承包方主动退出、因违约被解除合同等情况。
二、通知与确认1. 承包方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中途退场,应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发包方,并说明退场原因。
2. 发包方收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回复是否同意承包方的退场请求。
3. 若发包方不同意退场,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照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处理。
三、罚则1. 如果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中途退场,应支付违约金,金额不低于已完成工程量的10%。
2. 违约金的计算应以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和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为基础。
3. 承包方还需赔偿因其退场给发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费用、延误工期的损失等。
四、权利与义务1. 承包方中途退场后,应妥善保管现场材料、设备,并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发包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2. 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提供相应的退场计划和保障措施,确保工程交接的顺利进行。
3. 承包方应协助发包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完成工程交接,保证工程的连续性和质量安全。
五、争议解决1.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中途退场引起的争议。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1. 本罚则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约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2. 本罚则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有效。
七、结语中途退场罚则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界定责任,妥善处理中途退场的相关事宜。
通过明确的罚则,可以有效地减少因中途退场引发的纠纷,保障工程顺利完成。
人员进退场管理制度

人员进退场管理制度1. 引言人员进退场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的人力资源得到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同时维护公司的安全与秩序。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和访客,旨在规范他们进入和离开公司的行为。
2. 进场管理2.1 员工进场流程- 员工在每个工作日上班前需刷卡进入公司,卡片由公司管理部门发放。
- 员工应准时进入公司,不得迟到或早退。
- 员工上班前应自行检查身体状况,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报告人力资源部门,不得进入公司。
- 员工需佩戴有效的员工工牌,并出示给门卫进行登记。
2.2 访客进场流程- 访客需提前预约,并由被访人员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必要的信息。
- 访客需在到达公司前进行身份验证,并出示有效证件。
- 访客进入公司需登记,并佩戴访客身份证明,由被访人员负责归还。
3. 退场管理3.1 员工退场流程- 员工在每个工作日离开公司时,应刷卡登记离场。
- 员工应按规定的时间离开公司,不得擅自加班或延迟离场。
- 员工离场前应自行关闭电脑、关闭办公室门窗等,确保工作场所安全。
3.2 访客退场流程- 访客在被访人员陪同下离开公司,并归还访客身份证明。
- 如有访客未能按时离开,被访人员应负责劝离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
4. 临时人员管理4.1 临时人员定义- 临时人员指在公司工作时间内具备临时工作需要的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合同工、兼职人员等。
4.2 临时人员进退场管理- 临时人员进入公司需提供有效证件,并由相关负责人进行登记。
- 临时人员离开公司需按规定登记,并归还所借用的公司物品。
5.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人员进退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情况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等,严重情况可予以解雇。
6. 附则本人员进退场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员工和访客有义务遵守和配合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员工和访客。
以上为人员进退场管理制度的内容,如有需要,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商铺退场管理制度

商铺退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铺退场管理行为,维护商铺秩序,保障商铺经营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商铺退场管理制度是指商铺在终止经营、搬迁、转让等情况下,商铺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按照一定程序、规范要求,办理与商铺退出有关的手续和事项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商铺退场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商铺的退场管理行为。
第二章退场程序第四条商铺负责人提出商铺退场申请后,应当向商铺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第五条商铺管理部门收到商铺退场申请后,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批准,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商铺负责人。
第六条商铺负责人收到批准退场的通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办理商铺退场手续。
第七条商铺退场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清理商铺内的物品、结清与商铺相关的费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过户等。
第八条商铺负责人应当于商铺退场前及时通知商铺内的租户、员工和合作伙伴,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第九条商铺管理部门应当派员进行实地检查,确保商铺退场程序合规、有序进行。
第十条商铺负责人应当将商铺退场手续完善后,交到商铺管理部门进行确认。
第三章退场规范第十一条商铺退场过程中,商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各项手续。
第十二条商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应当按照相关协议和合同,办理商铺内的物品、设备、租赁合同等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商铺负责人应当结清与商铺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各项费用。
第十四条商铺负责人应当将商铺内的环境卫生清理干净,保持商铺内外的整洁。
第十五条商铺负责人应当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向商铺内租户和员工发布商铺退场的公告,并告知相关事宜。
第四章退场监管第十六条商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商铺退场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商铺退场程序合法、规范进行。
第十七条商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退场档案,对商铺退场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作为相关证据。
第十八条商铺管理部门应当对商铺退场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第十九条商铺管理部门应当对商铺退场程序不合规的情况进行处罚,并要求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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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众鑫劳务有限公司
中
途
退
场
管
理
办
法
根据建筑施工行业的实际情况,某一个项目中标后,必须马上组织施工。
以争取尽快完成施工任务,尽早回收效益。
故此,在针对参与项目部施工作业的承包班组,职工都应该在参与前对项目工程、本劳务分包单位和自身及职工综合情况,正确估计效益与风险而做出决定。
由于工程项目用工的特殊性及对从业人员的素质、数量的特殊要求,为了使本工程施工顺利完成,特制定本《中途退场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作为《众鑫劳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约束效力。
第一条:合同期内承包班组和职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部有权终止合同,责令退场。
当事班组责任人自行承担责任,对已完成的工作量不与结算,对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班组责任人负责赔偿:
1、承包班组责任人未履行劳动合同中的约定的从业人员的数量进行项目作业,严重影响生产进度的。
2、承包班组责任人及所在从业人员,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承包班组及所从业人员被证明不能上任工作,经过指导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上任工作的。
4、承包班组责任人及所在从业人员,被证明以借口为理由(如劳动条件等),实为另有目的的(如另择工程项目等)或者因琐事,从某种借口闹事停工的。
5、经过实践证明乙方因完不成甲方要求的生产进度,达不到安全、质量要求或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中途退场、无故停工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于结算。
第二条:合同期内承包班组和职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部可以终止合同,对其已完成的工作量按〈〈建筑工程劳务合同〉〉第七条第5项规定分析处理结算,待本工程整体结算后支付资金:
1、承包班组和职工达不到合同目标或违约,要求自行退场,经与项目部协商一致同意的。
2、承包班组和职工因疾病、家事、非因工受伤等,不能满足其承包段内的施工作业或不能从事原工作,经与项目部协商一致同意的。
3、按甲方同意所完成的工作量,按下表中相应分项单价进行计算:
第三条:合同期内承包班组和职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部有权对其所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
1、承包班组或职工,未经与项目部请假或协商同意,擅自撤离从业人员或离岗的。
2、承包班组或职工假期满后,2天未报到上岗的。
本〈〈中途退场管理办法〉〉与《众鑫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约束效力。
以上三条《中途退场管理办法》经过实践证明乙方如因完不成进度、达不到安全、质量要求或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中途退场、停工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