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考研真题)(第十章 物

合集下载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考研真题)(第十九章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考研真题)(第十九章

第十九章婚姻家庭法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甲(18周岁)伪造身份信息与乙(23周岁)登记结婚。

有权以甲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

[2017年真题]A.甲的近亲属B.乙的近亲属C.甲住所地的基层组织D.乙住所地的基层组织【答案】A【解析】《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①重婚的;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④未到法定婚龄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7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①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②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③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④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甲未达到法定婚龄,甲的近亲属有权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2.甲系公司经理,有一子一女。

甲弟乙(单身)38周岁时与甲签订收养协议,收养甲5周岁的女儿丙,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

两年后乙结婚,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甲不同意。

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2015年真题]A.乙无权解除收养关系B.甲、乙之间的收养协议适用合同法C.甲不具备送养人条件,故收养无效D.乙不具备收养人条件,故收养无效【答案】A【解析】A项,《收养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本题中,甲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则在被收养人丙成年以前,乙无权解除收养关系。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浙江省宣城市2023年统考试题含解析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浙江省宣城市2023年统考试题含解析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浙江省宣城市2023年统考试题第1题:单选题(本题1分)下列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区别,表述错误的是()。

A.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普遍的效力,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具有效力B.规范性法律文件适用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则适用于特定的人C.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反复适用,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仅能适用一次D.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内容是一般的行为模式和标准,非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内容是特定的事项第2题:单选题(本题1分)甲与乙通奸后共谋杀害乙的丈夫,甲将一包毒药交给乙,乙因愧疚而没有投毒,并到公安机关自首。

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A.甲成立犯罪未遂,乙成立犯罪中止B.甲成立犯罪预备,乙成立犯罪中止C.甲、乙均成立犯罪中止D.甲、乙均不构成犯罪第3题:单选题(本题1分)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公民财产权的表述,正确的是A.公民行使财产权,不得损害公共利益B.2004 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C.公民财产权规定在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D.国家为经济发展的需要,可依法对私有财产进行征收并赔偿第4题:单选题(本题1分)依照唐律规定,对家长参与的家庭成员共同犯罪的处理原则是A.以造意者为首犯,随从者减一等B.以尊长为首犯,他人减一等C.只坐尊长,卑幼无罪D.不分首从,一体论罪第5题:单选题(本题1分)下述观点中,属于法治论的是()。

A.“道之以德,齐之以刑,有耻且格”B.“政者,正也。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C.“不务德而务法”D.“贤人政治”第6题:单选题(本题1分)宋初为强化中央集权,在皇宫中设置的审判复核机关为()。

A.审刑院B.大理院C.提点刑狱司D.御史台第7题:单选题(本题1分)我国法律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 )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A.3B.5C.7D.10第8题:单选题(本题1分)关于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表述正确的是()。

宝应县2023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全真模拟试题含解析

宝应县2023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全真模拟试题含解析

宝应县2023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全真模拟试题第1题:单选题(本题1分)下列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说法错误的是()。

A.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B.明知是赃物而予以隐匿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C.明知是赃物而居中介绍买卖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D.明知是自己盗窃获得的赃物而低价予以销售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第2题:单选题(本题1分)汉初萧何参照秦律作《九章律》,增加的篇章是()。

A.杂律、兴律、户律B.刑名、法例、户律C.职制、户律、厩律D.户律、兴律、厩律第3题:单选题(本题1分)以宪法的效力和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是否相同为标准对宪法进行分类,可将其分为()。

A.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B.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C.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D.原生宪法与派生宪法第4题:单选题(本题1分)唐朝的法定流刑一共()。

A.五等B.四等C.十等D.三等第5题:单选题(本题1分)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同一天以相同或类似商品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适用的原则是()。

A.申请在先原则B.优先权原则C.使用在先原则D.申请单一性原则第6题:单选题(本题1分)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B.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乡选举委员会主持C.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D.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委员会第7题:单选题(本题1分)因怨恨不满而诽谤朝政的罪名,在汉朝被称作( )A.欺谩、诋欺、诬罔B.废格诏书C.怨望诽谤D.左道第8题:单选题(本题1分)革命根据地时期,规定以参议会作为管理政权机关的宪法性文件是()。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B.《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C.《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D.《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第9题:单选题(本题1分)某公司将其生产的奶制品分别以“上好佳”、“好佳上”、“上佳好”、“好上佳”等名称注册。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考研真题)(第十三章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考研真题)(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担保物权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甲为担保对乙的债务,于2015年3月1日与乙签订质押合同,承诺将自己的越野车质押给乙。

同年4月1日甲交付越野车,但未将随车工具箱交付给乙。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7年真题]A.乙于3月1日取得质权B.乙对随车工具箱享有质权C.质押合同于3月1日生效D.质押合同于4月1日成立【答案】C【解析】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出质的财产或权利交债权人占有或控制,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以该财产或权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质押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自合同订立时生效。

但合同生效不等于质权设立,质权于质押财产交付时设立。

本题中,质押合同于3月1日签订也于3月1日生效。

4月1日,甲将越野汽车交付给乙,此时质权设立,乙取得质权。

甲未将随车工具箱交付给乙,对随车工具箱的质权未设立,乙对随车工具箱不享有质权。

2.甲公司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约定2011年12月3日一次性还本付息。

甲公司到期未清偿债务,乙银行多次催收未果,最后一次催收时间是2013年3月9日。

乙银行的抵押权能够得到法院保护的最后日期是()。

[2016年真题]A.2012年12月3日B.2013年12月3日C.2014年3月9日D.2016年3月9日【答案】D【解析】《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本题中,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因银行的多次催收发生中断,最后一次催收时间为2013年3月9日,从最后一次催收时间开始计算诉讼时效3年,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截止至2016年3月9目,行使抵押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也截止至2016年3月9日。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考研真题)(第十八章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考研真题)(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合同法分论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5年。

半年后,甲通知乙欲出售该房屋,20天内乙未表态,甲遂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乙有权()。

[2017年真题] A.主张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B.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C.主张租赁合同对丙继续有效D.主张优先购买权【答案】C【解析】A项,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对房屋进行处分,其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乙不能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

B项,《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尽管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更,但是租赁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甲没有违约,乙不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项,根据《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甲将房屋卖给丙,且办理了过户登记,房屋的所有权由甲转移给丙,所有权发生变动,但是不影响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乙作为承租人可以主张租赁合同对丙继续有效。

D项,《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第3项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③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甲在出卖房屋前已经通知乙,但乙20日内未表态,乙不能再主张优先购买权。

2.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另一方当事人为此支付报酬的合同是()。

[2010年真题]A.委托合同B.行纪合同C.居间合同D.信托合同【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3.戴某委托某置业公司将其一套公寓出售,为此双方签订了合同。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危害国家安全罪)【圣才出品】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危害国家安全罪)【圣才出品】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第十四章危害国家安全罪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某国女间谍结识我国某官员甲后,谎称自己是留学生,需要一些资料写毕业论文。

甲为博取其芳心,便将自己掌握的国家秘密文件复印给她。

甲的行为构成()。

[2012年真题]A.间谍罪B.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C.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D.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答案】B【解析】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的行为。

甲的行为属于B 项。

2.下列行为中,应以间谍罪(既遂)定罪处罚的是()。

[2014年非法学真题] A.甲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后,出售给外国间谍组织B.乙在境外参加外国间谍组织,回国后没来得及从事收集情报工作即被抓获C.丙为境外的公司刺探国内公司的相关商业秘密,尚未送出该秘密即被抓获D.丁将通过职务行为获得的国家秘密上传到互联网上,该秘密被外国间谍组织获取【答案】B【解析】AC两项,属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情报秘密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

B项,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乙在境外参加间谍组织便已经构成了间谍罪的既遂,是否着手实施间谍行为并不影响其既遂。

D项,属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3.甲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其子开办公司筹措资金,应外国人乙的要求,潜入单位保密室,将一件国家机密级文件复印后出卖给乙。

2023年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高分通关卷含解析

2023年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高分通关卷含解析

2023年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高分通关卷第1题:单选题(本题1分)买卖合同不属于A.双务合同B.不要式合同C.有偿合同D.实践性合同第2题:单选题(本题1分)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是()。

A.教唆、帮助人B.教唆、帮助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C.教唆、帮助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第3题:单选题(本题1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独立的民法典是()。

A大清民律草案B.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C.中华民国民法D.民律第二次草案第4题:单选题(本题1分)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中,享有人身特别保护的是()。

A.地方各级人大代表B.省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C.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D.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第5题:单选题(本题1分)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受遗赠人必须在2个月内作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这2个月期间属于()。

A.诉讼时效B.除斥期间C.期日D.取得时效第6题:单选题(本题1分)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选民或者代表()以上联名可以推荐候选人。

A.5人B.10人C.15人D.20人第7题:单选题(本题1分)某甲复制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作品,本来不构成犯罪,但他却误以为犯罪,这种情况是A.假想非罪B.假想犯罪C.客体错误D.对象错误第8题:单选题(本题1分)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的对象是()。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D.全国人大主席团第9题:单选题(本题1分)关于免除的表述,错误的是()。

A.免除属于债消灭的原因之一B.免除一经作出,不得撤回C.免除的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即行发生法律效力D.免除可以附条件,但是不能附期限第10题:单选题(本题1分)务限法是()实行的民事审判时限制度。

A.唐朝B.宋朝C.元朝D.明朝第11题:单选题(本题1分)下列选项中,属于孳息的是( )。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第十六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甲非法举办推介会,以支付40%的年息为条件,向50多名退休人员“借款”300多万元。

甲后将这笔钱转借给乙,并约定收取60%的年息。

不料乙携款潜逃,致甲无法归还借款。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6年真题]A.非法经营罪B.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C.集资诈骗罪D.贷款诈骗罪【答案】B【解析】A项,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甲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不成立该罪。

BC两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的行为。

两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前者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息,而后者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

本题中,甲虽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非法提高存款利率的方式面向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但是甲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甲只是将吸收到的存款转借,赚取利息,所以甲成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非集资诈骗罪。

D项,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甲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不是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不成立该罪。

2.甲公司董事长乙明知公司已无继续经营的可能,虚构了标的额为1000万元的贸易合同,骗取银行贷款300万元,致使银行损失数额巨大。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2015年真题]A.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B.以合同诈骗罪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C.以贷款诈骗罪追究乙的刑事责任D.以合同诈骗罪追究甲公司和乙的刑事责任【答案】D【解析】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法定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十章物权法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甲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其宅基地上盖了一栋楼房,未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3年后甲死亡,其唯一的继承人乙将房屋卖给同村的丙,并交付丙占有使用。

现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

[2017年真题]
A.国家
B.甲所在村集体
C.乙
D.丙
【答案】C
【解析】《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31条规定,依照本法第28条至第30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
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本题中,甲经政府批准后在其宅基地上盖楼房,属于合法建造房屋,自房屋建成时甲取得所有权,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

甲死亡后,乙通过继承取得物权,自继承开始时取得房屋所有权,也不需要进行登记。

但是乙将该房屋进行处分时,应当进行登记,不登记的,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虽然乙已将房屋交付给丙占有使用,但是由于未办理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丙不能取得所有权,房屋的所有权人依然是乙。

2.根据物权客体的种类,物权可分为()。

[2009年非法学真题]
A.完全物权与限定物权
B.主物权与从物权
C.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D.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答案】C
【解析】根据物权的标的物或客体种类的不同,物权可以分为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

A项划分标准是对标的物的支配范围。

B项划分标准是物权有无从属性。

D项划分标准是标的物支配内容上的差异。

3.下列各组财产中,构成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2012年非法学真题]
A.赵某的房屋和房门
B.李某的手表和孙某的表带
C.钱某的电视机和遥控器
D.周某的汽车和车轮
【答案】C
【解析】以物与物之间是否具有从属关系为标准,可以把物区分为主物和从物。

凡两种以上的物互相配合、按一定的经济目的组合在一起时,起主要作用的物为主物;配合主物起辅助作用的物为从物。

AD两项,房屋与房门、汽车与车轮在物理上并不相互独立,不具备主从关系。

B项,分别由两个不同的人所有的手表和表带并不会配合使用,也不具有主从关系。

C项,电视机和遥控器既相互独立,又互相配合,电视机为主物,遥控器为从物。

4.甲将一件名贵瓷器交乙保管。

在保管期间,乙提出购买此瓷器,甲、乙双方达成买卖合意。

在买卖合同中,瓷器的交付方式属于()。

[2010年非法学真题] A.简易交付
B.现实交付
C.指示交付
D.占有改定
【答案】A
【解析】根据《物权法》和《合同法》规定,标的物交付方式包括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四种方式。

其中,简易交付,是指动产物权的受让人或其代理人因合同已占有出让人的出让物的,出让人与受让人或其代理人形成物权转让合意时,交付即为完成的交付方式。

《物权法》第25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本题中,甲将一件名贵瓷器交给乙保管,在保管期间,乙购买了该瓷器,此时受让人已经先行占有该瓷器,故交付方式为简易交付。

5.甲在乙的画展中看中一幅画,并提出购买,双方以1万元成交。

甲同意待画展结束
后,再将属于自己的画取走。

此种交付方式属于()。

[2004年非法学真题] A.现实交付
B.简易交付
C.指示交付
D.占有改定
【答案】D
【解析】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交付方式。

对于该交付方式,物权转让自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本题中表述的交付方式就是占有改定。

6.甲有一套别墅,甲的下列何种行为不能体现物权的性质()。

A.甲将此房做抵押进行贷款
B.甲制止欲侵占此房的乙
C.甲居住于此房的行为
D.甲出卖此房后要求买主支付房款的行为
【答案】D
【解析】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A项体现了甲对房屋的处分权。

B项体现了所有权的排他性。

C项体现了甲对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

D项属于债权。

7.甲将3间私房中的两间作价5万元投入与丙合伙办综合商店,又将另一间屋出租给乙居住。

现甲因急事用钱,要将房屋转让。

乙和丙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甲()。

A.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乙
B.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
C.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丙
D.可以任意选择乙或者丙作为购买者
【答案】B
【解析】同一物上既有物权,又有债权时,则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

本题中的物权与债权并非基于同一物上。

所以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

因此,甲应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

8.下列属于法定动产物权的是()。

A.别除权
B.留置权
C.地役权
D.国有土地使用权
【答案】B
【解析】按物权的客体不同,可以将物权区分为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

CD两项属于不动产物权。

A项,别除权是指在企业破产时,对部分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可以不经过破产程序而优先以担保物价值受偿的权利。

9.以下各组物权中,均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抵押权、地役权、质权
B.地上权、留置权、典权
C.所有权、采矿权、质权
D.地上权、地役权、典权
【答案】D
【解析】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类型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以及采矿权、探矿权、取水权、滩涂、海域、水域使用权等。

我国虽然承认典权,但《物权法》没有规定典权制度。

所有权既不是用益物权,也不是担保物权,而是主物权、完全物权。

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

10.既属于主物权,又属于不动产物权的是()。

A.地役权
B.所有权
C.留置权
D.典权
【答案】D
【解析】A项,地役权属于从物权、不动产物权。

B项,所有权属于主物权、动产物权或不动产物权。

C项,留置权属于动产物权。

D项,典权属于主物权、不动产物权。

11.李男于1992年与张女结为夫妻,婚后不久,两人各出资5万元,李某的母亲贾某出资3万元,共同购买了张某单位低价出售给职工的福利房。

1999年两人感情恶化,遂准备离婚,同时贾某也因赡养问题与李某产生矛盾,三方就房屋的所有权问题产生争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主张:自己是房屋登记的户主,房屋所有权属自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