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随着城镇化和工矿企业的快速发展,河道采砂成为一项严重的环境问题,给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带来极大的危害。
河道采砂导致河床崩塌、水流变浅、水土流失、缩小航道、危害生态环境、影响清洁水源等一系列问题,严重破坏了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并引发地质灾害,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河道安全,我们必须采取更加负责任的行动,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治。
二、整治目标和措施1、整治目标(1)制定和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河道采砂行为,保护生态环境和水土资源。
(2)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整治行动,查处违法采砂行为,严格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推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2、整治措施(1)强化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河道采砂许可证制度,对于符合条件并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个人发放采砂许可证,严格控制之外的非法采砂行为。
禁止在禁采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采砂,增强对违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
建立和完善采砂企业信息库,定期检查和核查采砂许可证,并建立供求信息平台,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
(2)加强执法检查。
建立河道采砂执法检查制度,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查处非法采砂行为,并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共同开展打击违法采砂的活动。
加大处罚力度,对于严重违法采砂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形成“严打非法采砂”的震慑效应。
(3)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环保素质,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公众对环境和资源的保护意识。
同时加强多部门合作,形成多元共治的思路,全面落实河道采砂整治措施。
三、实施进度和保障1、实施进度立即启动整治行动,制定计划和时间表,逐步实施整治措施,提高监管力度,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深入整治,实现整治目标。
2、保障措施(1)建立完善督查机制,对整治效果进行监测与评估,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对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河道采砂排查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河道采砂排查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河道采砂是指在河流中进行砂石开采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会
对河道生态环境和水文地质安全造成影响。
在进行河道采砂排查时,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非法采砂、超采、破坏河道生态环境、影响河
道水流等方面。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制定整改方案,从多个角
度全面考虑。
首先,针对非法采砂问题,可以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巡查频次,加强对采砂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采砂行为
进行严厉处罚,以震慑违法者,确保采砂行为合法、有序进行。
其次,针对超采问题,可以建立健全采砂许可制度,严格控制
采砂量,对于超采的企业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加强对采砂企业的技
术指导,推动其实现科学、合理的采砂方式,减少对河道的破坏。
另外,针对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问题,可以加强河道生态修复
工作,修复破坏的生态环境,恢复河道的生态平衡,同时加强对采
砂企业的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其环保意识,推动其改善生产工艺,
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此外,还可以加强对河道水文地质安全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河道水文地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河道水文地质安全。
综上所述,针对河道采砂存在的问题,整改方案需要从加强执法监管、控制采砂量、加强生态修复、提高环保意识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全面推动河道采砂行为的规范化、科学化,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和水文地质安全。
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部署,严厉打击无证采砂、不按规定采砂、超范围采砂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和河湖生态健康,保障防汛安全、生态安全,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有序推进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水利站,由**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二、部门分工各村居委:负责对本辖区内存在的非法采砂情况进行全面跟踪摸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其行政负责人为各自辖区河砂资源保护第一责任人,负责如实记录本辖区非法采砂整体情况(包括非法采砂者姓名、时间、地点、数量等),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所要上报的书面材料须经各级第一责任人确认签名并加盖公章。
各村于每月25日前将本辖区内的情况汇总到乡水利站。
同时,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出现的非法采砂行为须立即制止,并通知乡府相关人员到场处理。
水利站: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河道开展全面排查,形成台账资料;负责联系县水利局对河道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无证采砂违规采砂行为,由县水利局依法依规实行行政处罚,取缔非法采砂点;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非法采砂涉黑涉恶行为线索,做好涉刑案件的行刑衔接工作。
国土所:负责对非法采砂、堆砂对耕地造成破坏情况的核查,依法查处非法采砂、堆砂对耕地造成破坏的行为,对私自买卖河滩地进行采砂、堆砂及破坏农田的行为进行查处。
配合清理非法占用岸上土地无合法手续的堆砂场。
城建办:负责加强对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活动的监督检查,检查建筑工地河砂的进场检测和使用台账情况。
派出所: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加大河砂运输途经道路的巡逻力度,对非法上路的拼改装车辆和超载车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查获的拼改装车辆或无牌无证车辆,一律给予拆解、没收处理。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整治目标本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旨在全面规范河道采砂行为,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确保河道的行洪安全和通航安全。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以下目标:有效遏制非法采砂行为,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恢复河道生态环境,提升河道景观;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和通航安全水平。
二、整治范围本次整治范围涵盖了全市境内所有涉及河道采砂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长江、汉江等主要河流及其支流;湖泊、水库、人工渠道等水域;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内的水域。
三、整治措施为实现整治目标,本次专项整治采取以下措施:严格执法:加强对河道采砂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对发现的非法采砂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规范管理:制定河道采砂管理规定,明确采砂范围、规模、方式等要求,规范采砂行为。
生态修复:采取生态修复措施,对被破坏的河道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提高河道自净能力。
联合执法: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
宣传教育:加强河道采砂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河道采砂的认识和意识。
四、整治要求为确保整治效果,本次专项整治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按照整治措施要求开展工作,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加强对河道采砂行为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采砂行为;加强信息沟通与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整治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河道采砂的认识和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实施步骤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阶段实施,具体步骤如下:第一阶段(X年X月X日至X月X日):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认识和意识。
第二阶段(X年X月X日至X月X日):全面排查河道采砂情况,摸清底数;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第三阶段(X年X月X日至X月X 日):制定河道采砂管理规定,明确采砂范围、规模、方式等要求;规范采砂行为,加强日常监管。
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五篇材料)

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五篇材料)第一篇: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整顿规范汉江流域流水段采砂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宜城市《关于砂石料市场供应秩序及非法旱采整治推进会会议纪要》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维护正常的采砂管理秩序为目的,按照“规范有序开采,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确保行洪安全”的要求,坚持“全面整治与重点整治结合,依法治理与规范管理结合”的原则,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加强和规范持证开采活动,保证河道行洪安全,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通过砂石开采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规范采砂经营管理秩序,有效防范安全、环保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使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采砂秩序得到规范,保护生态环境,保证防洪、供水安全,促进人水和谐的目标。
三、整治范围流水镇境内汉江流域流水段四、工作措施(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沿汉江各村两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湖北省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和治理能力。
通过在沿汉江村召开会议,在沿汉江村悬挂打击非法采砂标语,在进砂石场道路旁树立警示牌等形式宣传,营造非法采砂行为“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二)建立巡查与值守机制。
组建由公安、水利、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巡查工作,沿汉江有砂石采点的村安排专人进行盯防与值守,发现盗采行为及时向“两非”办报告,同时组织人员配合市“两非”办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捣毁盗采路段。
采砂点一旦发现盗采行为,组织所属村捣毁盗采路段,禁止拖砂车辆通行。
(四)保障农民自建房砂石料需求。
流水镇指定曾湾村二组旱采点为农民自建房唯一采购点,农户建房按程序向城建、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审批后由城建部门核定砂石料用量,凭所属村出具的证明到曾湾村二组旱采点限时限量购买。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方案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水泥、砂石等建筑材料的需求不断增加。
采沙作为一种传统生产方式,曾经为社会发展做出过一定贡献,但由于采沙破坏了河道生态环境、破坏了河道自然形态、引发自然灾害等问题,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为此,采沙必须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振兴石材产业,推进节能环保型城市经济建设。
二、整治目标(1)切断非法采砂行为,消除安全隐患;(2)恢复和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和自然形态;(3)促进石材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城市经济转型升级。
三、整治措施(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民素质。
加强非法采砂行为的宣传教育,激发公众的环保意识,树立法律意识,加强法律监管。
(2)规范管理机制,加强监管。
建立健全工商、环保、矿产等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强对采砂企业的审核和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3)建立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制度和机制。
设立禁采区,制定禁采名录,对禁采区和禁采名录内的砂石资源和砂石采矿企业进行严格监管,防止非法采砂者填埋、损毁生态环境。
(4)强化社会监督,打造绿色环保品牌。
建立采砂企业诚信档案,开展信用评价,树立绿色环保品牌,促进采砂行业健康发展。
(5)科技创新,提高采砂效率,推进石材产业升级。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让石材产业更加智能化、自动化,提高效率,缩短生产周期,降低生产成本。
四、实施时限整治实施的时间为两年,分为整治前期、实施期和整治后期三个阶段。
整治前期为半年,主要是对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制定方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对采砂企业进行全面清查。
整治实施期为一年,以清理禁采区和禁采名录内的非法采砂行为为重点。
整治后期为半年,主要是对禁采区和禁采名录进行持续监管,确保整治成果不流于形式。
五、实施效果通过整治,将有效切断非法采砂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和自然形态,促进石材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城市经济转型升级,形成一批绿色环保品牌,促进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

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整顿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水利水电局《关于印发<全市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政府主导、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联动,以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河道采砂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清理整治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河道采砂管理法规政策,强化源头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局势可控。
二、整治内容(一)规范行政许可,严打非法采砂。
按照“长江河道全线禁采,中小河流核减采量”的要求,严格河道采砂审批许可,严管严打非法采砂。
一是严格执行《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权拍卖的准入与许可机制。
二是严格公益性、工程性采砂许可,吹填造地、公路修建、河道整治或航道疏通等工程性、公益性采砂要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加强现场监管,严防假借工程性、公益性采砂实施经营性活动。
三是严密关注河道采砂动态,及时加强中小河流采砂规划修编,逐步减少中小河流采区和采量,推动中小河流休养生息,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环境。
加强可采区现场监管,严防超许可范围和许可采量采砂。
四是严打非法采砂活动。
对凡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的要求从事采砂作业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严厉打击。
对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业主的非法采(运)船只、挖掘机、运输车等机具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依法从重处罚,情节十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二)清理违规砂场,规范采砂管理。
对全县河流及三峡库区采砂场(点)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登记,摸清底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管理。
对手续不完备、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和违规占用河道滩地、影响行洪安全的砂场,应坚决予以取缔。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篇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选2篇(一)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加强监管、规范管理、加强执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一系列措施,全面整治河道采砂违法行为,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推动河道资源合理利用。
具体实施步骤如下: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2. 制定整治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节点。
3. 建立监管体制:加强对采砂行业的监管,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采砂活动的全程监控和管理。
4. 加强执法力量: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执法能力,加大对违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追责、处罚。
5. 规范管理措施:制定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明确采砂许可的条件和程序,严格控制采砂量和采砂动态,确保采砂活动合法、合规。
6.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采砂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装备更新,推动采砂产业向环保、高效、可持续发展转型,促进河道资源的合理利用。
7.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采砂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提高他们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减少违法采砂行为发生。
8. 加强河道生态环境监测:建立河道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定期对河道的水质、生物多样性等指标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9. 加强合作与联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和效果。
以上是针对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基本步骤,具体的实施细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选2篇(二)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河道采砂活动日益频繁,给河道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
为了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科学规划河道利用,需要制定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1. 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恢复和改善采砂过程中引起的生态破坏。
2. 控制和规范河道采砂活动,保障河道水环境的质量和河道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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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积极推进全县河道采砂有序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水法实施办法》。
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月的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制定本方案。
以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整治安全隐患为重点,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出、规范管理、安全有序”的原则,坚持抓主干促支流、抓重点促全面、抓整治促规范的总体要求,采用县乡联动、部门联动、行政司法联动等方式,严厉打击河道采砂违法行为,在保障行洪和其他工程设施安全前提下,健全机制,常态落实,实现河道采砂有序管理和砂石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平衡发展创建优良发展环境。
通过集中整治,建立河道采砂许可管理制度,明确全县河道管理的禁采期、禁采区、可采区。
禁采区有:县城禁采区、盐官禁采区,其它沿**乡镇设立1公里的禁采区。
在县城设立禁采区警示牌6块。
禁采期为每年的6月15日至8月30日。
健全河道采砂监管体系,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主导、水务主管、部门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规范和管理河道采砂、经营秩序,防范和杜绝河道采砂安全事故,确保防洪、供水和水生态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保障。
(一)整治区域。
全县“一水十河(**及十条支流)范围的采砂河段。
重点以**为主线,辐射其他各流域,依次推动全县河道采砂整治工作。
(二)整治对象。
河道内采砂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堆积物及非法采砂活动中滥采滥挖严重造成河道行洪安全的企业或个人;采砂过程中破坏堤防、桥梁、水利工程等公共设施的企业或个人;河道内乱堆乱倒、肆意排污造成河道污染的企业或个人;河道内采砂作业过程中形成的砂坑不回填,人为设障,堵塞河道,影响行洪,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良田村庄安全等危害公共安全的企业或个人;河道内未经许可开展的非法作业行为。
(三)整治内容。
针对全县河道采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明确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做到有的放矢。
一是开展以**为主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
重点打击无证采砂、乱采滥挖、乱堆乱弃行为。
二是加强对超深超界、超采保护范围、砂坑不回填、未设立围栏警示牌及毁坏堤防的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开展采砂活动中环境整治,严厉打击乱堆乱倒、随意排污等污染水资源行为,保护全县水生态安全。
四是开展以**为主线河道附近旱地筛砂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偷采偷挖砂石资源进行旱地筛砂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五是开展河道采砂审批的专项整治。
查处无审批或虽经审批但未按审批要求采砂以及防汛期间对渡汛方案不落实的,如采砂设备没有靠岸加固的要坚决打击,严肃查处,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整治要求。
1、全面排查摸底。
由水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乡镇配合,对辖区内河道及采砂业主进行逐段逐户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境内河道采砂船只状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为集中整治掌握第一手资料。
2、严格河道采砂准入制度。
要严格河道采砂准入,采砂许可证的办理须经本人申请,县环保、安监部门和乡村两级实地审查同意并加注意见,经县河道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签发,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做到严格把关、依法审批、规范有序。
要按照《**省河道管理条例》规定,依法足额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
3、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管。
各有关部门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涉河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批准项目有关部门不能先行批准,以避免发生不符合防洪规划和标准的项目开工建设,增加防洪安全风险。
对已建和在建的涉河建设项目,凡没有水利部门审批手续的,责成建设业主补办审批手续,并按审批意见采取补救措施;对在建的涉河建设项目,建设业主必须制定渡汛计划,并与水利部门签订安全渡汛责任书,缴纳围堰、弃渣清除押金;对待建的涉河建设项目,必须凭水利部门开具的开工许可证开工,并于水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严厉打击违规违法采砂行为。
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全县范围内一律停止采砂行为,对无证采砂或虽证照齐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采砂户要坚持予以打击;对证照不全的采砂船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取缔;对无证无照偷挖滥挖河道砂石资源进行旱地筛砂的要严厉处罚、坚决取缔;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河道采砂中涉黑涉恶行为及其保护伞;禁止在河道内乱排乱倒弃渣,对河道内影响行洪安全的采砂企业,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成设障者予以清除,并平整河道,回填砂坑,从严打击危害河道公共安全的行为。
5、逐步推进河流绿色河道建设。
在河道管理中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切实抓好河道水生态保护工作。
要依法开展疏浚清障,做好防大汛的准备,彻底清除河道采砂的堆积物,杜绝新的设障行为出现;要对**城区以下9家采砂场的河道必须设立铁丝笼围堰坝和高2米的围栏,设立明显警示标志,重点区域要设立警戒线。
6、实施河流生态修复工程。
要大力实施河流生态修复工程,保持河道的自然特征;避免因开发建设造成河道堤防、河床及生态多样性的破坏;要梳理沟通河网水系,提高河道的水体流动性和自净能力,恢复河流生物的多样性,维护水系生态平衡,充分发挥河流的生态功能。
7、建立河道管理长效机制。
水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河道管理的长效机制,健全和落实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河道巡查制度,重点河段和重点区域实行责任包干、分段管理的办法,统分结合、量化考核,建立起从采砂许可、过程检查、执法监管、日常巡查、违法打击、刑事衔接等长效监管机制。
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要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加强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查处典型违法案件。
县河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各部门衔接牵头组织河道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县水务部门负责制定专项目整治工作方案,完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要加强水政执法力度,查处无证采砂船只、非法采砂行为,规范采砂行为和涉河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坚决不能视而不见,管而不严,徇私包庇;交通、运管负责查处采砂及运输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内采砂清理整治;公安部门负责打击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抗法及暴力行为,打击河道采砂、砂石经营活动中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保障专项整治行为的顺利开展;环保部门负责督促采砂船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查处打击造成水源污染的业主;安监部门配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执法督察和督促采砂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督促其按规程生产作业,清除安全生产隐患;电力部门负责拆除非法砂场所属变压器及电力设施;宣传部门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本辖区河道采砂整治工作,依法监管,排查隐患,整改问题,规范行为,确保辖区河道度汛安全;其他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本次专项整治有关工作。
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要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形成联合执法合力,联合打击涉砂、涉河违法行为;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集合、自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结合、主动督查与受理投诉举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
监督检查不得流于形式,对督查中发现工作不力、行动迟缓、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落实督导意见的单位和责任人通报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行政问责;对经通报批评后整改不到位,拖而不办的,移交监察部门处理。
全县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从2016年6月1日起至9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6月1日--- 6月15日):召开全县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各相关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层层召开会议,周密安排部署本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宣传河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县政府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整治规范阶段(6月15日--- 7月15日):由县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辖区内河道及采砂业主进行逐段逐户摸底排查,全面进行综合整治,针对采砂河段及采砂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由水务部门牵头,对全县河道内的采砂场,要规范其采砂行为,督促采砂后河床砂坑的回填,加大河道内垃圾、淤泥的清理,保证行洪安全;对证照不全的非法采砂场,限期坚决拆除,凡逾期不拆者由水务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拒不接受管理或抗拒执法的行为依法严厉予以打击;对全县所有采砂业主,重新界定开采及保护范围,根据各河段的砂石蕴藏量和可开发量,评估各采砂业主年生产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对所有采砂许可证进行重新申请、登记、审批,今年要加大采砂管理费用征收力度,按规定上调一定额度的河道采砂管理费征收标准。
3、巩固提升阶段(7月15日—8月30日)各乡(镇)、有关单位要依照《礼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和《礼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有效措施,加强河道巡查,特别是重点河段要增加巡查次数,变化巡查时段和手段,加大违法现象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全县河道平整美观,河流畅通。
4、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9月31日)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并将整治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河段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按照职责方案要求验收合格后进行有序、有计划地开采。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打击无证采砂、违法填河、占河等涉河违法行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参与联合执法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落实责任,及时发现和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对工作开展不力、消极对待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密切部门配合,突出整治效果。
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联合行动,密切配合。
各乡镇、村组要全力配合好本次集中整治活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要恪尽职守,密切协作,确保河道采砂集中整治活动取得显著的成效。
(三)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河道管理条例》、《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省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重点的案件进行追踪报道,形成涉河违法行为露头就打的社会氛围,有效遏制非法采砂、填河、占河的势头,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确保全县河道安全和生态安全。
(四)严格日常管理,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