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20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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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因作业环境、作业内容、作业工具等因素具有较高安全风险,需要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条件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包括:(一)电工作业;(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三)起重机械作业;(四)场(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五)高处作业;(六)锅炉作业;(七)压力容器操作;(八)工业气体操作;(九)危险化学品操作;(十)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三)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四)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培训。

第八条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二)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三)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四)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维护;(五)作业过程中的风险识别和防范;(六)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知识。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0学时。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结束后,应当进行考核。

考核合格的,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安全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范本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范本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活动的安全、可靠进行,保护特种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指进行特定工种、特别工种或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活动指涉及高空、封闭空间、有毒有害物质及爆炸火灾危险环境的作业活动。

第二章申请与审核第四条从事特种作业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作业前向主管部门申请特种作业许可。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特种作业许可申请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特种作业工种资格证书。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工种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后,应当重新申请。

第七条申请特种作业许可的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一)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工种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三)特种作业作业方法、方案及安全措施;(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经验和培训情况;(五)其他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资料。

第八条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许可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发放特种作业许可证。

审核不合格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权限与责任第九条取得特种作业许可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具有进行特种作业活动的权限。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特种作业活动的培训和考试。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照特种作业许可证的权限,进行特种作业活动,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安全保障责任。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特种作业活动的操作规程,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定。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活动中,如发现作业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或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四条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许可证、特种作业工种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活动场所的安全措施等。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合理控制特种作业风险,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的所有人员。

3. 特种作业人员应认真遵守本规定,并接受相关安全培训。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义务1.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技能和岗位要求,并通过相关考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2.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悉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根据规程进行作业,并严格遵守作业流程和注意事项。

3. 特种作业人员应全程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4. 特种作业人员应配合安全主管人员的安排和指导,不得擅自变更作业方式或违反安全规定行事。

5. 特种作业人员应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和异常情况,并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提出改善建议。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1.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计划和程序进行作业,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2.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并及时更新相关知识和技能。

3.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及时报告相关结果。

4. 特种作业人员应密切关注气象和环境变化,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5.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相关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性能,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1. 特种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环境和特殊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

2.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工具和专用器材。

3.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其正常使用。

4. 特种作业人员应严禁饮酒、吸烟和患病情况下从事特种作业。

五、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1. 特种作业的组织单位应编制作业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和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2. 特种作业的组织单位应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相应技能和操作证,并对其进行入岗培训和安全教育。

3. 特种作业的组织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紧急救援设备,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4. 特种作业的组织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制度,并及时纠正相关不合格行为。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范本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范本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作业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特种作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种作业是指在生产、建设、维修、安装、改造等过程中,因具有特殊危险性或特殊工作环境而必须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具有特种作业技能和健康状况,经考核合格并持有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科学管理。

第五条特种作业应当按照防范控制风险的原则,采取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组织措施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特种作业许可和操作证办理第六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应当依法申请特种作业许可,并按照规定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七条特种作业许可的申请程序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填写特种作业许可申请表;(二)提交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证件及资料;(三)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四)特种作业场所的布置图纸和现场照片。

第八条特种作业许可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特种作业许可的审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对申请人的资质、人员素质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第十条特种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到期应当重新申请办理。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身体健康,符合特种作业操作要求;(三)通过特种作业培训并合格,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作业人员的登记注册;(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三)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培训与考核;(四)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发放与管理。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特种作业人员向有资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评审,并组织培训;(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考核;(四)考核合格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的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特种作业及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特种作业是指使用特种设备、特种工艺进行的安装、维修、拆除、改装等操作。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经过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认定的具备特种设备操作能力的人员。

第五条特种作业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二章特种作业管理第六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组织特种作业,并对特种作业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并将其报送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特种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明确特种作业的操作流程、安全规范和操作要求,并进行培训。

第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备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记录,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培训记录、作业记录等。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定期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确保其掌握特种作业所需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及时维护。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书,并且在操作期间随身携带。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认定,认定合格后发放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排,进行特种作业。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试第十六条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试工作,并为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颁发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大纲和考试内容,明确培训和考试的要求和标准。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根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特定的作业环境和条件下从事有一定危险性、特殊技能要求的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坚持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履行特种作业工作职责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应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和用人单位、有关部门应共同承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责任。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坚持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在保护特种作业人员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加强监管和规范。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培养其遵守劳动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识。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分类和管理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按照特种作业的性质和要求,分为高空作业人员、烟花爆竹作业人员、电梯作业人员等不同类别。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个人信息、培训记录、操作证书等内容,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定期的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适合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特种作业设备和防护用具,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特种作业设备和防护用具,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进行全面的管理和保护。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批准:_________________审核: ________________编制: ________________发布日期:2018年07月20日生效日期:2018年09月01日编制部门:1目的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主要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锅炉作业、压力容器操作。

3职责3.1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对其辖区内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进行日常管理。

3.2安环办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察,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料档案进行备份。

4.3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配备、考核、颁证。

4工作程序4.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龄满18周岁;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2培训、取证4.2.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4.2.2安排员工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部门应以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安环办联系相应单位进行培训、取证。

5.2.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必须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审查认可的、具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发证资格的单位进行。

4.3复审4.3.1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定期复审。

复审时间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的复审时间或有效期到达时间为准。

4.3.2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二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提供给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安环办,由安环办联系发证单位进行复审工作。

4.3.3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进行制定的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是指具有高风险、特殊性质和需要特殊技能的工种,如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焊接作业等。

特种作业人员则是指具备特殊技能和资质的从业人员。

以下是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一、管理范围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特种作业人员。

二、责任与义务1. 企事业单位应设立特种作业管理机构,并明确特种作业管理人员的职责与义务。

2.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特种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三、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认定1. 特种作业人员应根据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申请程序,通过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认定。

2.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认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批准机构的审核。

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1. 企事业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其了解特种作业的风险与安全措施。

2.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技术更新,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五、特种作业许可证件1. 进行特种作业的企事业单位应取得特种作业许可证。

2. 特种作业许可证应明确特种作业的种类、地点、时间以及负责人等相关信息。

六、特种作业风险评估与控制1. 企事业单位应对特种作业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的制定。

2.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控制措施进行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七、特种作业事故报告与调查1. 特种作业人员发生事故或者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2. 企事业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事故进行调查,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预防。

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管理1.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和证书信息。

2.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档案应妥善保存,并在需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查阅。

九、特种作业安全指导与监督1.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特种作业的安全指导与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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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目的 (1)
2适用性 (1)
3术语和定义 (1)
3.1业主 (1)
3.2项目 (1)
3.3IPMT (1)
3.4特种作业 (1)
3.5施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2)
4规范性引用文件 (3)
5职责 (3)
5.1质量管理部 (3)
5.2项目部 (3)
5.3监理单位 (3)
5.4承包商 (3)
6管理程序 (4)
6.1内容与要求 (4)
6.2项目培训 (5)
1 目的
为规范xx项目一期工程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资质符合相关的规定,为安全作业提供保障。

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性
本规定适用于xx项目一期工程建设阶段特种作业人员上岗管理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3.1 业主
是指“xx(连云港)有限公司”。

3.2 项目
是指“xx项目一期工程”。

3.3 IPMT
项目联合管理团队,英文Integrated Project Management Team的缩写。

IPMT由“xx (连云港)有限公司”和“众一阿美科福斯特惠勒工程有限公司”共同组成,负责xx项目一期工程的管理和实施。

3.4 特种作业
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项目施工特种作业范围:
•电工作业;
•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爆破作业;
•起重作业;
•脚手架作业;
•射线检测作业;
•场内机动车辆驾驶。

3.5 施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指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主要包括:
•电工;
•爆破作业人员(爆破员、爆破技术员、爆破安全员、爆破器械保管员);
•电焊工;
•气焊工;
•起重作业人员(司索工、信号工、机械操作工);
•架子工;
•射线检测工;
•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

4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3]第4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总局[2010]第30号令,[2015]第80号令。

5 职责
5.1 质量管理部
是xx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期间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特种作业人员与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办法,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入场培训和专项培训工作。

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的执行情况。

5.2 项目部
负责辖区内特种作业人员的检查、管理工作。

5.3 监理单位
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资质审查,在资质审查合格的前提下,签发入场培训表;并为施工管理部提供审查、备案资料,接受监督、检查。

5.4 承包商
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100%持证上岗;
为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提供持续培训;
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档案。

6 管理程序
6.1 内容与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在办理入场证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种作业前,特种作业人员所在的承包商将计划参加作业的所有(可分批)特种作业人员情况填写《特种作业人员统计表》,并附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报总承包商审核合格后,
再报监理单位复核。

•特种作业中的架子工除持有效的资格证外,还应提供符合规定期限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焊工进场从事焊接作业前,须按SHLH01-0000-QTY-SPC-0005《焊工准入管理细则》的要求进行焊接技能验证测试,达到要求并取得《焊工进场施焊许可证》后可进场开展焊
接作业。

•经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合格后的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上报项目部,并由项目部报质量管理部备案。

•各承包商要定期统计合格焊工的焊接合格率,在施工作业现场布置展板,展示焊工的一次焊接合格率等统计信息。

特种作业工人操作技能达不到资格证要求,承包商应更换。

•特种作业人员,当发现未按照作业规程操作、持证项目与实际工作不符、超过有效日期、注册单位不符等情况时,不得继续从事相关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入场作业时,须随身携带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便于管理人员核查。

6.2 项目培训
•施工期间,HSE根据特种作业的特点和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技能情况,适时组织各类特种作业的专项培训并建立台账:
▪同一类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较多,其安全意识较差时;
▪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水平不能满足特种作业的操作要求时;
▪大型起重作业、大型脚手架搭设之前;
▪采用新的施工技术、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前;
▪其他承包商的特种作业发生了安全事故时;
▪其它需要进行特种作业专项培训的。

•培训坚持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原则,重在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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