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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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
投资工程; 适用行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公路、铁
路、港口航道、水利水电、民航、信息产业、广 播电视施工招标; 适用发包方式:传统的施工总承包。(小型怎么 办?设计+施工怎么办?目前合同条款1.6.2也可 6 以引入部分设计)
一、标准文件总体介绍(续)
编制过程: 开始:2003年底; 工期:近四年时间; 版本:五版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一百多家单位的意见; 参与人员:专家和工作小组成员多达一百余人。
一、标准文件总体介绍(续)
56号令主要规定:
第六条 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 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 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 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 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第七条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用于进一步明确“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中
的未尽事宜,试点项目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
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申请人须知”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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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一、标准文件总体介绍(续)
第八条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 表”用于明确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 程序。试点项目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 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 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资格审查或评标的依据。
其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中介机构和长期 从事实际工作的专家占了很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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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准文件总体介绍(续)
编制目的: 主要目的: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从而
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具体地有四个方面: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一、前言招标是一种常见的采购方式,适用于施工项目、供应商选择和其他领域。

为了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和透明,招标方通常会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本文将就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探讨。

二、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目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是招标方用来评估潜在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和条件的文件。

它的主要目的有以下几点:1. 筛选合格的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文件,可以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初步筛选,仅保留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减少后续评标的工作量。

2. 确保投标人的实力和能力: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工作经验等材料,以评估其施工能力、财务状况和信誉度。

3. 保证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招标方可以通过资格预审文件了解投标人的技术能力和施工管理水平,确保最终选中的承包商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

三、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具体内容可能因具体项目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

2. 投标人的资质证明: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行业资质证书、执照等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具备从事该项目所需的资质和能力。

3. 投标人的工作经验: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包括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承包范围等。

4.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提供财务报表、银行信用证明等文件,以评估其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5. 投标人的技术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技术人员的简历、教育背景等信息,以评估其施工能力和技术水平。

6. 投标人的施工管理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管理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以评估其施工管理水平和组织能力。

7. 对资格预审文件的签字确认:投标人需要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进行确认,并在相应的位置进行签字。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和评审流程招标方通常会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需要按照要求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给招标方。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一、资格预审的目的。

资格预审是为了筛选出具备施工能力和经济实力的承包商,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是为了保障招标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二、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

资格预审适用于各类施工项目的招标,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

1. 申请资格预审的承包商应提交以下资料:a.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b. 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c. 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d. 近三年的施工业绩及合同履行情况。

e. 公司组织架构及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f. 安全生产管理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g.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资格预审文件的评审标准:a. 公司资质及业绩。

b. 公司施工管理能力。

c. 公司财务实力。

d.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及质量管理能力。

e. 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四、资格预审的程序。

1.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承担招标工作的单位应在媒体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明确资格预审的时间、地点、要求及联系方式。

2. 资格预审申请。

承包商根据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准备资格预审文件并递交给招标单位。

3. 资格预审评审。

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评审,评定各承包商的资格。

4. 发布资格预审结果。

招标单位将评审结果公示,并通知合格的承包商进行后续的招标工作。

五、资格预审的注意事项。

1. 承包商应认真准备资格预审文件,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2. 招标单位应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公平、公正地筛选出合格的承包商。

3. 资格预审的结果应及时公示,并通知相关承包商,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结语。

资格预审是招标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对于确保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承包商应严格按照要求准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单位也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审,共同维护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希望各方能够共同努力,为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暂行规定(2007年1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广电总局令第56号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广电总局、民航局令第23号修订)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提高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编制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如无特别说明,统一简称为《标准文件》)。

第二条本《标准文件》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并结合本行业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重点对“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第四条招标人应根据《标准文件》和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编写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或施工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第五条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招标人编制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除外)、“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除外),以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条款”。

《标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供招标人参考。

第六条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使用说明一、《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以下简称《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二、招标人按照《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邀请。

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三、《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分别规定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资格审查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如无特殊情况,鼓励招标人采用合格制。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部条款。

四、《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为200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

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10)68502510(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4)1.招标条件 (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5)3.申请人资格要求 (5)4.资格预审方法 (5)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7.发布公告的媒介 (6)8.联系方式 (6)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8)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8)1. 总则 (11)1.1 项目概况 (11)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1)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1)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1)1.5 语言文字 (13)1.6 费用承担 (13)2. 资格预审文件 (13)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13)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13)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14)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14)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14)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14)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15)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6)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6)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6)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16)5.1 审查委员会 (16)5.2 资格审查 (16)6. 通知和确认 (17)6.1 通知 (17)6.2 解释 (17)6.3 确认 (17)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17)8. 纪律与监督 (17)8.1 严禁贿赂 (17)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17)8.3 保密 (17)8.4 投诉 (18)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8)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20)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0)1. 审查方法 (23)2. 审查标准 (23)2.1 初步审查标准 (23)2.2 详细审查标准 (23)3. 审查程序 (23)3.1 初步审查 (23)3.2 详细审查 (2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23)4. 审查结果 (24)4.1 提交审查报告 (24)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24)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25)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5)1. 审查方法 (28)2. 审查标准 (28)2.1 初步审查标准 (28)2.2 详细审查标准 (28)2.3 评分标准 (28)3. 审查程序 (28)3.1 初步审查 (28)3.2 详细审查 (28)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29)3.4 评分 (29)4. 审查结果 (29)4.1 提交审查报告 (29)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29)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30)目录 (34)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3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8)二、授权委托书 (39)三、联合体协议书 (40)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42)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46)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47)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48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50)九、其他材料 (51)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 (53)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一、前言。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是施工项目招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施工质量、提高工程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件旨在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工作,确保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利。

2. 依法合规原则,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招标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真实、准确、完整原则,资格预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施工项目的基本情况和招标要求,确保投标人能够清晰了解招标条件和要求。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主要内容。

1.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包括施工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范围、资格预审条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和时间等内容。

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人的基本情况、施工项目的技术要求、合同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表是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的重要材料,应当包括投标人的基本信息、资质证明、业绩情况等内容。

4.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应当包括资格预审评审的主要内容、评审标准、评审方法等内容。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和提交方式,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和提交方式应当明确规定,确保投标人能够按时获取和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审批程序。

1. 招标人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资格预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要求。

2. 审查通过的资格预审文件应当报批相关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发布。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公示。

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招标人的基本情况、招标范围、资格预审条件等内容。

六、结语。

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是施工项目招标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对于保障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本文件要求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工作,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实现工程效益的最大化。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航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56号) 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制定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及相关附件,现予发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航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提高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编制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如无特别说明,统一简称为《标准文件》)。

第二条本《标准文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选择若干政府投资项目作为试点,由试点项目招标人按本规定使用《标准文件》。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并结合本行业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重点对“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第四条试点项目招标人应根据《标准文件》和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编写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或施工招标文件。

第五条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除外)、“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除外),以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招标项目名称:XXX项目建设地点:XXX建设单位:XXX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范围:XXX工程二、资格预审要求1.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资质,并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3)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险费;(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誉,未被列入工商管理部门、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的信用不良名单;(5)拥有足够的人员、技术、资金和物资等条件来承担本项目的建设任务。

2.资格预审文件内容(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人代表、注册资本等;(2)企业所具有的施工资质等级和证书号码;(3)企业的工程承包经历,包括类似工程的承包业绩情况,以及工程品质、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表现情况;(4)企业的人员构成和组织管理情况,包括所具有的设计、工程管理、质量检测等专业人才和相关资格证书。

(5)企业的财务状况,包括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等。

三、提交资料及审核程序1.审核程序(1)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对文件进行审核;(2)审核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3)招标人筛选合格投标人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4)招标人在合格投标人名单中选定中标人,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提交资料(1)企业资格预审申请表;(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充分证明安全生产及环保措施的文件;(4)企业的近3年内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状况证明文件;(5)企业的近3年内的资产状况与负债状况证明文件;(6)企业的近3年内的质量状况、工期控制情况证明文件;(7)企业的近3年内的员工素质及专业技能培训情况证明文件;(8)企业的近3年内的安全生产及环保措施情况证明文件。

四、其他要求1.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必须是真实、准确的,如有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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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2.4“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2.3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审查委员会
5.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
时分,地点为。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申请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4.2.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
4.2.3
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
资格预审结果的确认时间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
1.总则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6“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3.3.1申请人应按本章第款和第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4.1.2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2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部条款。
四、《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为200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2.2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

3.2.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3.1
签字或盖章要求
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份数

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全称: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1
附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2007年版)
使用说明
一、《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以下简称《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2)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1.2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1.4.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2.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2.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招标人按照《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邀请。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三、《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分别规定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资格审查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如无特殊情况,鼓励招标人采用合格制。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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