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与管理办法.
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和改革,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始对自身的教学进行改革和创新。
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便是一项为期三年的研究项目,旨在探索云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与教训,通过研究高校教学的现状和问题,为高校教学改革提供有价值的理论支持和实践建议。
项目目标本项目旨在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达到研究高校教学改革的目标: 1. 对云南省高等学校的教学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了解各类高校教学改革的现状和成效;2. 分析高校教学中的问题和难点,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3. 探索高校教学改革的创新模式和成功经验,为其他高校教学改革提供借鉴和参考; 4. 提高教师和学生对教学改革的认识和支持度,促进高校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
项目研究内容本项目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高校教学改革的政策法规和政策支持; 2. 高校教育教学的现状和特点; 3. 高校教学改革的主要问题和难点; 4. 高校教学改革的创新模式和成功经验; 5. 高校教学改革的案例分析和评估。
研究方法本项目主要采用以下研究方法: 1. 调研:通过网络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云南省高校教学改革的现状和问题; 2. 实地访谈:深入高校开展实地访谈调研,了解教师和学生对教学改革的看法和需求; 3. 数据分析: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系统分析和整理,找出其中的规律和问题; 4. 理论研究:对高校教育改革的相关理论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5. 实践研究:在选取的高校,开展教学改革实验和案例研究。
预期成果1.研究报告:撰写高校教学改革研究报告,对云南省高校教学改革的现状、问题和解决方案等方面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和;2.学术论文:在相关学术期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将研究成果与学术界分享;3.教学改革指南:编写一份高校教学改革指南,对改革实践中的重点问题和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和说明。
高等教育是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教学改革是推动高校发展的必由之路。
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有关管理规定,为支持我校研究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营造良好的科研育人氛围,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科研能力,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特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为规范资助项目的组织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项目重点支持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开展具有较强学术价值的探索性研究。
第二条项目评审和管理秉承“质量为先、创新为本、内涵为重"的原则,坚持“择优资助、严格管理、注重效益”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申报管理第三条项目选题可根据校内专家学者和校外单位提供的选题指南进行申报也可以采取自主选题方式进行申报。
第四条研究生科研课题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凡获准立项作品,均可获得“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人文社科类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3000元,理工类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4000元;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6000元,理工类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10000元。
鼓励学院、研究院(所)以一定比例予以配套。
第五条申报对象和条件(一)我校在校全日制非毕业年级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均可以个人或团队进行申报。
(二)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前期科研基础和科研能力;已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基金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资助.(三)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有相关学科领域内至少一名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于副教授的专家学者担任指导教师并给出推荐意见。
(四)课题负责人一个年度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第六条申报工作流程(一)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在立项申报前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政府、企事业单位广泛征集选题,形成当年选题指南,并及时发布通知公告。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自身学科优势,积极向学校推荐具有学科特色和研究价值的选题;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本单位研究生进行课题申报,完成项目申报指导、初审工作,择优向学校推荐。
学院教研教改课题立项与管理办法

学院教研教改课题立项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我院教师和管理人员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研究,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取得丰硕的教育教学成果,同时为使学院教研教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我院教研教改项目面向全院教职员工,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主要支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以及学院急需解决的有关问题;一般项目面向全体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
重点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 —4年,一般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1 — 2年。
第二章组织第三条XX学院教务处负责颁布课题指南,编制年度研究计划,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批准、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
第四条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聘请有关学科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以及重点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第五条院内各教学和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所承担的研究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并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三章项目申报第六条申报程序:1、项目申请人根据我院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根据学院所颁布的课题指南确定研究领域和方向,并向自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各教学和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按照本单位的实际教学需要择优向学院推荐,并签署意见。
3、教务处受理全院的申请项目,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各项评审工作,以最终确定年度立项课题。
第七条申报条件:1、申请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论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实验方案先进可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清楚,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人员落实到位,且结构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由申请人担任组长。
2、重点教研项目的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中级职称的申请人,应在申报课题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一般项目申请人应为我院正式在职人员。
3、承担学院教研教改项目尚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请新项目,但承担一般项目者可以申报重点项目。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高校)

优选文档文档仅供参考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程治理方法〔高校〕第—章总则第—条为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的形势,加快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各类教学资源建设步伐,为积极探究高等教育教学所面临的新课题、新情况、新要求,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养优秀教学成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校办学竞争力,提高办学效益,突出办学特色,适应地域社会文化开展需求,加强和标准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的治理,结合我校教学研究的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教学改革研究工程治理的原则是:立足实践,效劳教学,改革创新,弘扬特色,注重实效。
第三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须以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开展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以及需迫切解决的实际问题为研究目标,通过工程建设,形成创新型现代教学理念,培养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构建特色鲜亮的本科教育教学体系,效劳于学校内涵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四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的研究成果,将有助于学校培养校级教学成果奖等,并积极推举申报自治区级、X相关教育教学成果。
第二章立项的范围、要求与程序第五条本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程申报工作每x-x年组织x次,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x年。
学校安排专项经费,在尚未确定固定资助经费前,工程经费、立项数量、工程类别、中期检查等均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专项工程〔含特设工程、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教学资源建设工程〕依据学校亟需改革的重大的理论问题而确定。
第六条立项范围.1.关于高等学校办学思想、办学体制、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2.关于课堂革命、课程方案的研究与实践,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评价的改革和网络教学平台等方面的建设研究与实践;3.关于专业、课程、教材、师资队伍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4.关于教学治理、教学文件、教学评估及教风、学风建设与改革方面的研究与实践;5.关于实践教学改革、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及产学研结合,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毕业创作、毕业设计〔文章材料〕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能够密切结合我校教学改革与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重点问题,为学校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改革与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实际指导。
第三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够反映时代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需要,对教学改革与建设具有指导和推动作用。
第四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应具有可操作性,应用于本专业实际教学过程中,对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有显著效果。
第二章申报与遴选第五条学校发布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面向全校择优立项。
项目级别分为重大委托、重点、一般和指导项目。
第六条各学院根据立项指南和本单位教学建设需要,择优推荐申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项目申请人需填写《XXXX 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第七条项目主持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和教学管理者,原则上从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两年以上。
(二)项目主持人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在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够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与管理,按时完成项目计划中的各项任务。
(三)一般及以上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具备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
指导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第八条为确保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计划的顺利实施,作为项目主持人每年限申报一个项目,有未结项项目者,原则上不能申报新的教改研究项目。
第九条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拟立项名单,公示无异议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确定为校级立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十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每年申报一次,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第十一条对于立项项目,学校按项目级别给予相应经费资助,经费使用按《XXXX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学研究工作,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促进教学研究多出优秀成果,推进研究成果的应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改项目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体制。
教务处全面负责学校教改项目的管理,包括教改项目指南的编订、申报和评审、督导检查、经费管理、项目结题验收、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等工作。
各学院负责本单位教改项目的具体管理,包括对项目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校级各类教改项目,国家级和省部级教改项目管理按有关规定并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教改项目立项指南第四条教改项目指南是指学校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趋势、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结合自身情况制订的阶段性教学改革立项指导性文件。
第五条大连大学教改项目实行分类建设的原则。
第六条大连大学教改项目立项评审工作每2年进行一次,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第三章教改项目的申报与评审第七条立项原则(一)科学性。
教改项目研究要以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为指导,以教育部及教育厅的有关精神为依据,充分借鉴国内外教育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数据要客观、准确,方法要先进、科学。
(二)实践性。
教改项目研究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性,突出研究成果的实践价值,边研究、边实践、边总结,既要注重以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实践,更要注重通过实践检验理论研究成果。
(三)应用性。
教改项目研究要以应用为目的,要注意结合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要能够在可能的条件下付诸实施。
(四)前瞻性。
教改项目研究既要立足当前,更要考虑长远,要认真分析、预测经济社会发展的未来,正确认识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使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第八条立项条件(一)符合新时期高等教育理念,理论研究有突破。
云南高校教改项目与成果培育

云南高校教改项目与成果培育摘要:一、引言二、云南高校教改项目概况1.项目背景2.项目目标3.项目实施策略三、成果培育措施1.教学成果奖励机制2.实践教学基地建设3.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四、教改项目与成果培育的结合1.课程体系建设2.教学方法改革3.教师队伍建设五、案例分析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七、对策与建议1.完善政策支持体系2.加强校企合作3.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八、结语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高校教改项目与成果培育成为了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
本文以云南省高校教改项目与成果培育为例,探讨如何在教改过程中,充分发挥成果培育的积极作用,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云南高校教改项目概况1.项目背景近年来,云南省积极响应国家教育政策,大力推进高校教改项目。
在各高校积极开展教改试点的同时,省级层面也加大了对教改项目的支持力度,旨在通过改革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2.项目目标云南高校教改项目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改革教育教学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高校教育更加贴近社会需求。
同时,通过项目实施,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育教学创新。
3.项目实施策略为确保教改项目的顺利进行,云南省采取了一系列实施策略。
首先,明确项目责任主体,强化组织领导;其次,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最后,强化项目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质量。
三、成果培育措施在推进教改项目的过程中,云南省注重成果培育,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1.教学成果奖励机制为激发教师教育教学积极性,云南省设立教学成果奖励基金,对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显著成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云南省加大投入,支持高校与企业合作共建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
3.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云南省鼓励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能力培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通过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等方式,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
学院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学院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是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以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为主体进行的有关教育思想、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及教学管理等进行改革研究,以及解决学校教学及教学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的项目。
为了加强对我校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研究的进度与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责权分工1.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务处负责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宏观管理。
制定研究项目经费标准,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推广应用和结题验收等事宜。
2.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部门负责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为项目研究的实施、研究成果的应用、推广提供所需的必要条件。
3.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研究工作。
二、工作程序1.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
项目负责人在开展实际研究工作之前,要组织好开题工作。
开题报告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课题内容要体现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2.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涉及学校、教学部门、专业、课程等方面的改革方案,应做到广泛征求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制订的方案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经学校批准方可实施。
实施过程中要边研究、边实践、边改革、边建设。
3.结项验收。
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建设期满须接受学校组织的结项验收,由项目负责人向学校提交研究成果,其具体形式为:项目研究报告、教研教改论文、调查报告、实施方案等。
每项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至少须公开发表一篇与项目相关的教学改革与研究论文,未能公开发表论文的须提交项目研究报告,送校内外教学管理专家评审。
三、项目管理1.凡结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教务处将视具体情况,采取限期整改、暂停拨款以及撤销立项、追回经费等方式处理。
2.若项目因负责人不负责任而造成项目研究中断,教务处将撤销项目、追回经费、通报批评并取消其下一次项目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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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与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学改革与建设,加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鼓励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教改研究项目的申报
1.凡在我校从事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研究和组织能力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均可申请教改研究项目。
2.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申请人根据教务处制订的当年教改课题立项指南进行项目申报。
3.各院(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选题,组织申报工作。
4.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云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表》(申请表空表电子版可以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一式二份,院(部)负责对申请书进行全面审核,在对申请人的研究能力、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等方面签署明确意见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教务处。
二、教改研究项目的条件及评审
1.申请人所申报的教改研究项目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创新性,对我校本科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2)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3)理论研究有明显创新之处,应用研究具有较大推广价值,能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理论依据。
(4)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完整的研究方案、明确的预期成果和合理的经费预算。
2.教改研究项目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及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投票的方式确定是否立项。
评审通过的项目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由学校行文正式立项。
三、教改研究项目的经费管理
1.学校设立教改专项经费。
经批准立项的教改项目,学校将视项目的类型给予一定的资助经费,资助额度为:
(1)重点资助类项目每项人民币2 万元;
(2)一般资助类项目每项人民币1 万元;
各院(部)或有关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酌情安排一定数额的配套经费。
(3)自筹经费类项目学校给予立项,经费由所在学院(部)参照学校额度予以资助。
2.立项课题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
(1)国内课题调研、差旅费;
(2)图书文献资料购置、复印、编印、翻译费;
(3)教改实验费,中小型会议费;
(4)必要的实验设备、材料费;
(5)教学研究论文、专著出版费;
(6)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费。
3.教改研究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经费的使用范围和财务有关规定审批使用。
对超出使用范围规定项目的费用,必须事先报教务处同意后方可使用。
4.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终止研究工作的项目,将停止经费使用,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下一轮的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学类项目评奖。
5.立项研究项目按计划完成预定的研究并经结题验收或鉴定后的结余经费,可用作课题组人员的奖励。
四、教改研究项目的日常管理
1.立项的教改研究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特别重大项目最长不超过四年,教务处负责项目研究的全过程管理。
2.对研究周期超过一年的教改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每学期(6 月中旬和12 月中旬)按时填写《云
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期进展表》,连同阶段成果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公布。
3.项目的阶段目标和任务不得随意拖延。
对连续两次学期考核无实质性进展的项目,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同意后予以终止并停止划拨经费。
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计划进行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在考核期内提出书面报告,由院(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会议批准,方可延期进行。
4.对各级各类教改研究项目,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中期抽查,掌握项目研究的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5.项目立项后,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请示,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同意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1)变更项目负责人;
(2)改变项目名称;
(3)改变成果形式;
(4)变更项目管理单位;
(5)因故中止或撤销项目。
对未经上报备案,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项目,学校将不予结题,并追回已拨的资助经费。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撤销其立项资格并通报全校: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的学术质量低劣;
(4)研究成果与批准的研究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严重不符;
(5)经批准延期后到期仍完不成的研究项目;
(6)不按要求参加与所承担项目有关的科研管理活动,如项目年度检查、中期评估以及项目培训等。
7.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主持人所在院(部)或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支持项目的研究工作,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领导,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对项目进展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检查,保证项目研究的进度和
质量。
五、教改研究项目的验收或鉴定
1.所有立项的教改项目,在按计划完成之后均应进行结题验收(鉴定)。
2.项目的结题验收(鉴定)工作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
申请结题验收(鉴定)的项目须完成下列几项工作:
(1)提交《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含反映项目成果的附件材料),内容包括:项目的总体建设目标;主要的改革措施及具体实施情况;项目的特色及创新情况;理论水平、实践效果及推广应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2)填写《云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鉴定)表》。
(3)项目所在院(部)主管领导认真检查项目完成情况并审查相关材料,在《云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鉴定)表》中填写院(部)意见。
3.验收(鉴定)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完整的项目研究材料一套[含项目申请书、总结报告、结题验收(鉴定)表或成果鉴定书、成果附件等],送交教务处存档。
4.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凡验收(鉴定)不合格的项目,由验收组写出书面意见,经所在院(部)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不合格者在全校进行通报,并不得申报下两轮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六、教学改革研究成果的推广和评奖
1.对教学改革与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与效益有重要意义的教改研究成果,学校将加以宣传和推广。
2.验收(鉴定)结果优秀的教改研究项目,优先推荐参加校级教学成果奖或其它有关奖项的评选。
3.立项研究的论文可推荐在《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或其它刊物发表,也可推荐参加有关学术会议和专业会议。
七、其他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