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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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模板

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模板

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模板以下是一个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的模板,供参考: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模板(二)一、总则1.1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印刷品承印过程,确保印刷品质量和安全。

1.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印刷品承印单位及相关人员。

1.3本制度的执行由印刷品承印单位的负责人负责监督,并由相关人员全面遵守。

二、原材料管理2.1印刷品承印单位应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印刷原材料。

2.2原材料的进货检验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使用。

2.3印刷原材料的储存应遵循分类存放、防潮、防火等要求。

三、设备管理3.1印刷品承印单位应定期对印刷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2新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规定书写设备验收报告。

3.3使用设备时应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调整。

四、过程控制4.1印刷品承印单位应对印刷工艺过程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印刷品质量稳定。

4.2印刷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应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和调整。

4.3印刷机上的各项参数应每日检查,确保达到预定的要求。

4.4印刷品批量生产前应进行试印,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量生产。

五、质量控制5.1印刷品承印单位应建立质量检验制度,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品质检验工作。

5.2质量检验应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测量、色标校验等项目。

5.3质量问题发现后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过程和结果。

六、安全生产6.1印刷品承印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工作场所安全。

6.2印刷机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6.3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配备相应的防护措施。

七、违规处理7.1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被视为违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违规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8.1对于本制度中未涉及的情况,将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8.2本制度的修订和变更,应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执行。

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范文(5篇)

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范文(5篇)

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印刷品承印业务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水平,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印刷品承印业务管理活动,包括印刷品承印报价、合同签订、生产管理、品质控制、售后服务等。

第三条印刷品承印业务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客户隐私,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章报价第四条在接到客户的印刷品承印需求后,公司应提供准确的报价服务。

第五条报价人员应具备专业的印刷品承印知识和技能,对客户需求进行仔细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报价。

第六条报价单应明确列出印刷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工艺要求、材料要求、加工费用等内容,并在报价单上加盖公司章。

第七条在报价过程中,严禁泄露客户信息或向客户提供虚假信息,保障报价的真实、准确、合理。

第三章合同签订第八条当客户确认接受公司的报价后,应进行合同签订。

第九条合同签订人员应具备专业的印刷品承印知识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确保合同的合法、合规。

第十条合同应明确印刷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加盖公司章。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后,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客户交付承印印刷品。

第四章生产管理第十二条生产部门应合理安排印刷品的生产流程,确保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第十三条生产过程中,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生产操作,保证印刷品的质量。

第十四条单位工人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五条生产环境应保持整洁,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生产过程的正常进行。

第五章品质控制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品质控制体系,确保印刷品的质量符合客户需求和国家标准。

第十七条品质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品质管理标准,提高员工的品质意识和素质。

第十八条在印刷品承印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质量抽检和自检,确保印刷品的品质达到要求。

第十九条若发现印刷品质量存在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和整改行动,确保不再出现同类问题。

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四篇)

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四篇)

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规范印刷管理,打击非法印刷活动,确保印刷企业健康发展,以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特订立如下制度:一、验证制度1、接受他人委托印刷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出版单位和印刷委托书、准印证。

2、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必须检查工商行政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式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证。

3、接受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产品包装装璜印刷品,必须查验委印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个人居民身份证及广告经营者的广告经营资格证明。

4、接受他人委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统通票证,必须验证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公安部门的准印证明。

5、接受他人委印刷一般性杂件,根据印刷内容或常规经验查验相关文件证明后确定,承办人拿不准的应请示有关领导后确定。

承应宗教用品必须验证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及省级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

二、登记1、同工接的印刷业务必须登记,登记的内容应载明委印单位、经办人、印刷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时间、地点及相准印证件编号。

2、印刷业务登记簿、出版物样本及准印证必须妥善保管。

三、保管1、承印他人委托的印刷品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对本成品的管理,各个生产环节搞好街接和交接,实际入库数量与计划生产数量出现差错的,由生产最后一道环节负责报请主管生产经理查清。

2、仓库保管必须严格、履行公司制定的仓库保管岗位职责,严格进出库手续,产品分类存放,绝对保证产品不出差错和仓库安全。

四、交付1、生产过程中,对重大业务特别是保密性强的业务,各个环节的交接要有文字记载备查,半成品不允许流出车间。

2、他人委托印刷品完工后,必须及时入库,客户不得在车间随意取货,特殊情况下,客户需临时在车间领走部分产品的,必须征得领导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3、交货后业务承办人必须督促委印单位出具收据并付清货款,特殊情况下,货款不能及时收回的,业务经办人必须同委印人签立付款合同并报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交货,欠款由业务经办人收回,到期不回的,从业务经办人的工资或其它费用中扣回。

印刷品承印五项制度

印刷品承印五项制度

印刷品承印五项制度一、质量管理制度1.1定义印刷品质量标准:明确各类印刷品应满足的质量要求,包括色彩准确性、清晰度、精度等。

1.2检查与测试:建立印刷品质量检查和测试制度,对印刷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没有错误和缺陷。

1.3报废管理:建立报废管理制度,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印刷品及时报废,防止流入市场或给客户造成损失。

二、安全管理制度2.1安全措施:明确印刷品承印过程中的相关安全措施,包括防火、防爆、防尘、防滑等。

2.2安全培训:对印刷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他们正确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掌握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

2.3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三、环境保护制度3.1环境法规遵守: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法规,包括废水、废气、废物等的处理。

3.2节能减排:采取措施减少能源的消耗和废弃物的产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3.3环境培训:对印刷操作人员进行环境培训,宣传环保理念和知识,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四、客户满意度管理制度4.1客户需求调查:定期对客户进行调查,了解他们对印刷品质量、交货期、服务等方面的需求和满意度。

4.2投诉处理: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对客户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3服务改进:根据客户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五、财务管理制度5.1成本控制:建立印刷品承印成本管理制度,从原材料采购、设备使用、人工成本等方面进行控制,保证成本在合理范围内。

5.2费用核算:建立费用核算制度,对各项费用进行详细核算和分析,制定科学的财务预算。

5.3资金管理:合理管理资金流动,确保支付厂商和员工的工资,维持企业正常运行。

总结印刷品承印五项制度通过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客户满意度管理和财务管理五个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对印刷品承印工作进行全面管理,确保质量和效益的提高。

企业应制订相关制度并加以执行,以此规范印刷品承印工作,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样本(4篇)

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样本(4篇)

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样本以下是一份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模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1. 承印合同管理制度1.1 承印合同的签订1.1.1 承印合同的起草与审批1.1.2 承印合同的签订与保管1.1.3 承印合同的履行与监督1.2 承印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2.1 承印合同的变更1.2.2 承印合同的解除与赔偿1.3 承印合同的归档与保密1.3.1 承印合同的归档1.3.2 承印合同的保密2. 印刷品质量管理制度2.1 印刷品质量标准的确定2.1.1 印刷品质量标准的制定2.1.2 印刷品质量标准的修订与调整2.2 印刷品质量检验与验收2.2.1 印刷品质量检验的过程与要求2.2.2 印刷品质量验收的标准与流程2.3 印刷品质量纠正与改进2.3.1 印刷品质量问题的处理与纠正2.3.2 印刷品质量改进的措施与方法3. 印刷品工艺流程管理制度3.1 印刷品工艺流程的设计与规划3.1.1 印刷品工艺流程的设计3.1.2 印刷品工艺流程的规划与调整3.2 印刷品工艺参数的控制与调整3.2.1 印刷品工艺参数的控制要求3.2.2 印刷品工艺参数的调整与优化3.3 印刷设备的管理与维护3.3.1 印刷设备的管理3.3.2 印刷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4. 印刷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1 印刷品安全生产的组织与管理4.1.1 印刷品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4.1.2 印刷品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4.2 印刷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4.2.1 印刷品生产过程的风险评估与控制4.2.2 印刷品生产过程的安全操作规程4.3 印刷品事故与应急管理4.3.1 印刷品事故的预防与处理4.3.2 印刷品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5. 设备维护与保养管理制度5.1 设备维护计划的制定与执行5.1.1 设备维护计划的制定5.1.2 设备维护计划的执行与跟踪5.2 设备日常保养与维修5.2.1 设备的日常保养与检查5.2.2 设备故障的排查与维修5.3 设备大修与更新5.3.1 设备大修计划的制定与执行5.3.2 设备更新与更新计划的制定以上是一份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的模板,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修改,以适应公司的具体情况和要求。

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范本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印刷品承印制度,现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严禁承印的印刷品1、国家、地方明令禁止出版物和非法出版单位的出版物。

2、政府、新闻出版局行政部门核发的印刷委托书,报纸出版许可证的出版物以及无准印证和相关部门的批文等准印证明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3、假冒或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和商品包装、装潢的印刷品;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虚假广告、说明书等宣传品。

4、无营业执照和广告经营资格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广告宣传品。

5、无主管部门证明和公安部门准印证明的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等其它印刷品。

二、承印验证制度1、接受委托印刷各种印刷品时,应当严格依照《印刷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规定,验证委印单位及委印人的证明文件(包括印刷委托书或者委托印刷证明、准印证、《出版许可证》、《商标注册证》、注册商标图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广告经营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以及委印人的资格证明等),并收存相应的原件或复印件备查。

2、接受委托印刷品时,必须验证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个人的居民身份证,还需验证并留存食品类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类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酒类的酒类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接受广告经营的委印广告宣传品的,还必须验证存留广告经营资格证明及其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验证的各种证明文件,(包括印刷委托书或者委托印刷证明原件、准印证原件及各种复印件等。

)应当妥善留存,以备出版行政部门查验。

4、所有业务人员在承接委托印刷业务时,必须取得委托单位相应的验证材料。

5、因责任心不强,使验证材料不全或有虚假材料且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6、印刷品的验证工作由业务部门主管经理具体负责。

三、承印登记制度1、业务部门在承接业务后,应当按承接业务的种类相应在《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登记簿》、《其它印刷品印刷登记薄》、《专向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登记薄》上予以登记。

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模板(三篇)

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模板(三篇)

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这个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印刷品承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印刷品质量,维护企业形象。

第二条这个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外所有印刷品承印工作。

第三条承印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确保质量、进度、成本的控制。

第四条公司须为印刷品承印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与设备支持。

第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第二章承印计划管理第六条印刷品承印需按照提前制定的承印计划进行。

第七条承印计划应包括承印品的数量、要求、交付时间等内容,并提前报经相关部门审批。

第八条承印计划的执行,一切改变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及时调整计划,确保计划的完成。

第九条负责承印计划管理的人员应及时了解印刷设备运行情况,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进行工作。

第三章印刷品质量管理第十条印刷品质量是承印工作的关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承印班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印刷品的质量要求,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所有印刷品必须经过严格的品控检查,合格后方可交付客户。

第十三条印刷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负责班组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返工或重新印刷。

第四章印刷品进度管理第十四条印刷品承印需按照提前制定的工期进行,及时完成任务。

第十五条承印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工期延误,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调整计划,确保工期的完成。

第十六条负责承印进度管理的人员应及时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可能影响工期的问题。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七条印刷品承印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所有参与印刷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印刷设备。

第十九条危险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储存、处理,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第二十条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承印安全管理的人员应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扩大。

第六章后勤保障管理第二十一条印刷品承印工作必须有良好的后勤保障,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二条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原材料供应、设备维护、人员配备等,必须按照要求进行。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承印管理五项制度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承印管理五项制度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承印管理五项制度一、印刷品承印管理制度1.承印合同管理制度(1)明确承印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双方达成共识。

(2)规定合同签订程序,包括主要条款和合同样本。

(3)明确合同变更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4)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和赔偿事宜。

2.印刷品验收管理制度(1)明确印刷品的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印刷品质量符合要求。

(2)规定验收人员的资格要求和责任,确保验收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规定验收后的处理方式,包括合格品的入库和不合格品的返工或报废。

3.文件资料管理制度(1)规定文件资料的保存期限和方式,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管理。

(2)明确文件资料的归档和检索程序,确保文件的安全和方便查找。

(3)规定文件资料的借阅和复制程序,保护信息安全和防止滥用。

4.设备维护管理制度(1)规定设备维护的频次和内容,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2)明确设备维护的责任和权限,确保维护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3)规定设备故障的报修程序和处理方式,确保故障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5.质量控制管理制度(1)明确印刷品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确保印刷品能够达到客户的期望。

(2)规定质量控制的检测方法和程序,确保印刷品的质量能够得到有效监控。

(3)规定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包括责任追究和问题解决的程序。

二、装潢承包管理制度1.承包合同管理制度(1)明确承包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双方能够平等合作。

(2)规定合同签订的程序和要求,包括主要条款和合同样本。

(3)明确合同变更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合同变更合法有效。

(4)规定合同履行期限和支付方式,防止纠纷发生。

2.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和管理要求,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2)规定现场施工的工序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规定施工现场的卫生和环境要求,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3.人员管理制度(1)规定人员招聘的程序和要求,确保人员的能力和资质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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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印刷业经营者的印刷经营行为,健全承接印刷品管理制度,促进印刷业健康发展,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印刷业经营者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应当建立、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管理制度。

第三条印刷业经营者执行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等各项管理制度,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建档立卷,以备查验。

第四条印刷业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负责本企业、本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指导本行政区域第六条印刷业经营者在印刷经营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公安部门、出版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章承印验证制度
第七条印刷业经营者接受委托印刷各种印刷品时,应当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验证委印单位及委印人的证明文件,并收存相应的复印件备查。

前款所指的证明文件包括印刷委托书或者委托印刷证明、准印证、《出版许可证》、《商标注册证》、
注册商标图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广告经营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以及委印人的资格证明等。

第八条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图书、期刊的,必须验证并收存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统一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并加盖出版单位公章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原件。

《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必须加盖出版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和印刷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的备案专用章。


九条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报纸的,必须验证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报纸出版许可证》,并收存《报纸出版许可证》复印件。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报纸、期刊的增版、增刊的,还必须验证并收存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出版增版、增刊的文件。

第十条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出版物的排版、制版、印刷(包括重印、加印)、装订各工序不在同一印刷企业的,必须分别向各接受委托印刷企业开具《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

第十一条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宗教第十二条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并收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出版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有关著作权的合法证明文件;印刷的境外出版物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第十三条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的,必须验证《商标注册证》或者由商标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证》复印件,并核查委托人提供的注册商标图样;接受注册商标被许可使用人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的,还必须验证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印刷品的,必须验证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个人的居民身份证;接受广告经
营者的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的,还必须验证广告经营资格证明。

第十四条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必须验证并收存委托方的委托印刷证明,并事先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加盖备案专用章后,方可承印;印刷的包
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第十五条公安部门指定的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
通使用的票证的,必须验证并收存委印单位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公安部门核发的准印证明。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第十六条印刷业经营者应当妥善留存验证的各种证明文件2年,以备出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查验。

前款所称证明文件包括印刷委托书或者委托印刷证明原件、准印证原件、《出版许可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原件、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广告经营资格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

第三章承印登记制度
第十七条印刷业经营者应当按承印印刷品的种类在《出版物印刷登记簿》、《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登记簿》、《其他印刷品印刷登记簿》、《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登记簿》、《复印、打印业务登记簿》(以下统称为《印刷登记簿》)上登记委托印刷单位及委印人的名称、住址,经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委托印刷的印刷品的
名称、数量、印件原稿(或电子文档)、底片及交货日期、收货人等。

《印刷登记簿》一式三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市)级出版行政部门组织统一印制。

第十八条印刷业经营者应当在每月月底将《印刷登记簿》登记的第四章印刷品保管制度
第十九条印刷业经营者对承印印件的原稿(或电子文档)、校样、印板、底片、半成品、成品及印刷品的样本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损毁。

印刷企业应当自完成出版物的印刷之日起2年第二十条印刷企业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印刷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第二十一条印刷业经营者在执行印刷品保管制度时,应当明确保管责任,健全保管制度,严格保管交接手续,做到数字准确,有据可查。

第五章印刷品交付制度
第二十二条印刷业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印刷委托书或者委托印刷证明规定的印数印刷,不得擅自加印。

印刷业经营者每完成一种印刷品的印刷业务后,应当认真清点印刷品数量,登记台账,并根据合同的规定将印刷成品、原稿(或电子文档)、底片、印板、校样等全部交付委托印刷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第二十三条案,每完成一种印刷品的印刷业务后,应当将印刷合同、承印验证的各种证明文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发排单、付印单、样书、样本、样张等相关的资料一并归档留存。

第六章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
第二十四条印刷业经营者对印刷活动中产生的残次品,应当按
实际数量登记造册,对不能修复并履行交付的,应当予以销毁,并登记销毁印件名称、数量、时间、责任人等。

其中,属于国家秘密载体或者特种印刷品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销毁。

第二十五条印刷业经营者使用电子方法排版印制或者打印国家秘密载体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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