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影像资料拍摄及归档管理办法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 工程影像资料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影像手段记录的工程现场施工情况、工程质量状况、工程进度等信息。
1.3 工程影像资料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监控和管理的重要手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各级人员做好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二、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和管理2.1 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2.1.1 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包括工程前期、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和竣工阶段。
2.1.2 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应由专门的影像资料收集人员负责,其他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
2.1.3 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应采用专业的影像设备,确保影像资料的清晰、准确和完整。
2.2 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2.2.1 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应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其他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
2.2.2 工程影像资料应按照工程项目的名称、工程部位、工程阶段等进行分类,并建立索引目录,便于查询和管理。
2.2.3 工程影像资料应采用专业的存储设备进行存储,确保影像资料的安全和长久保存。
三、工程影像资料的利用3.1 工程影像资料的利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的相关规定。
3.2 工程影像资料的利用应主要用于工程质量监控、工程进度管理、工程安全检查等方面。
3.3 工程影像资料的利用应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其他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
四、工程影像资料的保密和销毁4.1 工程影像资料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2 工程影像资料的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法律法规进行,经审批后,由专门的人员进行销毁。
五、法律责任5.1 违反本制度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办法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办法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办法一、目的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确保质量,建设”一流xx,实现XX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实现,为了反映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现场实物质量的一致性、使工程质量具有真实的追溯性,并规范监理影像资料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对我们日常影像资料的拍摄质量,影像编辑和整理归档加以说明和介绍,以加强对影像资料的采集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6、《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三、适用范围XX公司工程二标项目经理部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全过程。
四、影像资料留存的具体部位和数量要求1.工程检查所拍摄的影像料应能全面反映项目部工程中的质量验收与控制情况,记录整个施工过程的正常质量状况。
2.安全质量问题及处理结果施工中发现安全质量问题或施工异常情况的处理过程进行拍摄,作为验收凭证,做到整改结果必须与设计相一致。
3.重大节点控制状况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重要结构部位及重大节点控制状况。
4.施工现场管理方面能够反映项目部的精神面貌、标准化管理、施工现场工程进度日新月异的变化,建设工程与自然环境和谐的景象。
5.领导检查路局领导、业主、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监理公司领导,亲临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指导工作。
6.拍摄数量数量上要求对规定的每个拍摄部位至少有一张全面反映质量验收和控制状况的工程照片。
五、影像信息采集格式及编辑1、项目部将按工程部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对工程影像资料集中统一管理,按分项工程以及专题内容、拍摄时间进行排序和归档。
2、影像资料是工程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组卷顺序进行排列,并附在其后。
3、影像资料应有文字说明,具体内容包括影像编号、影像题名、拍摄内容简要描述、拍摄时间、地点等。
4、工程竣工后应对影像资料进行后期技术处理,系统第剪辑和编排,并按档案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工程照片或电子文件(数码照片)5、影像资料必须图像清晰,数码照片不得低于200万像素(大小不低于3M)。
工程照片、录像资料管理办法

工程照片、录像资料管理办法依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通用条款,结合本工程合同管理要求,为工程创优以及向有关部门提供工程施工全面的信息留存足够的影像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请各驻地办、承包人贯彻执行。
一、对工程照片、录像资料的基本要求:1、专人负责制:本工程各单位所摄照片、录像资料的产权归业主所有。
各承包人、驻地办必须重视工程技术照片(录像)的拍摄工作,总工程师应亲自主抓此项工作,资料员要对工程照片资料的编目、说明、整理、归档工作负全责。
2、独立性要求:承包人、驻地办应独立完成工程中必要的拍摄工作,以求从不同侧面、不同的时间段反映施工和监理工作全貌及工程质量、进度、计量情况。
3、规格要求:照片一律为5〃(12.7cm×8.9cm)彩色照,录像使用DV录像带(同步录音说明)。
归档照片应清晰可靠。
照片资料归档时要有文字说明,尽可能完整地反映出所摄照片的工程内容、确切地点、拍摄时间(照片上最好有时间标识)等信息。
工程照片存档所用相册应符合竣工资料档案册外型尺寸要求,照片下部要有用于存放文字资料的空间。
底片要有编号,要与照片相对应,便于查找、复制。
4、整理汇总要求:为及时反映工程状况,各承包人、驻地办所摄工程照片资料每月25日汇总一次。
各承包人所摄照片(副本)一式两份,按时交驻地办一份。
驻地办对承包人所交照片要认真复核,确认其真实可靠后交总监办。
驻地办所摄照片(副本)直接送总监办存档。
录像资料及时整理,每年度交总监办存档。
5、工程照片、录像资料的主要内容:二、反映工程质量照片的要求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充分反映工程质量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要求各监理办、施工单位在进行现场资料管理的同时,辅以相应的照片资料进行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
要求照片资料的重点部位如下:1、路基工程:针对高填方应逐层对虚铺厚度进行照片资料控制,对基底处理、填前碾压后工作面、路床宽度、高程以及沉降观测等留有照片资料。
2、结构工程:对于隐蔽工程(包括钢筋加工及安装、地基与基础、预应力筋及预留孔道的直径、位置,构造物回填前等)必须留有照片资料。
工程影像资料实施细则

工程影像资料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工程影像资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影像资料,包括施工现场照片、视频、无人机航拍影像等。
这些影像资料对于工程项目的管理、监督和沟通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工程影像资料的采集、存储和使用,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工程影像资料采集1. 采集范围:工程影像资料应包括工程项目的整个施工过程,包括起始阶段的现场勘察、施工过程的各个关键节点、竣工验收阶段的工程成果等。
2. 采集方式:可以通过现场拍摄、无人机航拍、监控摄像头等多种方式进行采集。
3. 采集频率: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和重要性,确定采集的频率,普通情况下,每一个关键节点应至少采集一次影像资料。
三、工程影像资料存储1. 存储设备:建立专门的服务器或者云存储平台,用于存储工程影像资料。
确保存储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存储格式:工程影像资料应以常见的图片、视频格式进行存储,如JPEG、MP4等。
3. 存储结构: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和关键节点,建立相应的文件夹和子文件夹,以便于后期的管理和检索。
四、工程影像资料使用1. 内部使用:工程影像资料可以用于工程项目的管理、监督和沟通。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可以通过查看影像资料了解工程发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外部使用:工程影像资料也可以用于向相关方展示工程项目的发展和成果。
可以通过制作工程宣传片、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社交媒体上等方式进行使用。
五、工程影像资料保密1. 保密意识:所有相关人员都应具有保密意识,不得将工程影像资料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2. 访问权限控制:建立相应的权限管理系统,确保惟独相关人员才干访问和下载工程影像资料。
3. 数据备份:定期对工程影像资料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者损坏。
六、工程影像资料管理1. 归档管理:对工程影像资料进行归档管理,包括文件命名规范、索引建立等。
确保工程影像资料的有序存储和检索。
2. 质量控制:对采集到的工程影像资料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影像清晰、真实可靠。
建设工程影像档案归档整理方法(Photo1218)

建设工程影像档案归档整理方法建设工程影像档案是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录像带、录音带、光盘等不同材料为载体,以影像为主,并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为规范建设工程影像档案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0号令)、《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95)的要求,将建设工程影像档案归档整理方法概述如下。
一、归档范围(一)工程准备阶段1、建设地点原址、建筑物旧貌,特别是能反映原建筑物建筑风格、文化特色的内容;2、一级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土地征用、拆迁、勘测设计、方案评审、招投标等重大决策的场景;3、建设前期重大活动,如开工典礼等活动。
(二)工程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重点部位、重点工作、新技术应用、质量事故等方面的影像材料,内容可参见施工阶段拍摄内容指南(附件1)。
(三)工程竣工阶段1、工程竣工验收情况;2、竣工后建筑物整体外观和立面状况;3、室外亭台、连廊、小品等景观建筑。
(四)其它1、工程建设期间,领导视察等活动;2、反映工程建设情况的有关专题片、资料片;3、反映工程获国优、部优、市优奖项的影像材料;4、与工程有关的航拍材料;5、有关工程建设的其他有保留、纪念价值的影像材料。
二、归档内容根据工程的重要程度及规模大小,确定工程等级,工程等级划分表见附件2。
不同等级的建设工程,归档内容如下:2、一件载体只能录制同一工程项目的内容,不同的工程项目,其影像档案不宜存放在同一载体中;3、照片分类、排列正确,说明完整,组卷规范;4、录像资料片、专题片需配解说词;5、录音的文字整理稿,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录音内容,录音带需简要说明讲话人的姓名、职务、录制日期等;6、标签内容填写完整。
(二)型号规格1、照片:可采用普通相机或数码相机拍摄。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影像资料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在建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铁路、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
第三条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原则。
第二章影像资料采集第四条影像资料采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1. 重要隐蔽工程等关键部位;2. 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3. 工程质量验收的关键步骤。
第五条影像资料采集时机应与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检验批检查验收时间同步。
第六条影像资料应包含现场视频和照片,具体内容如下:1. 现场视频:记录施工过程,包括施工步骤、施工工艺、施工设备等;2. 照片:记录施工现场、施工材料、施工设备等,确保影像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影像资料管理第七条影像资料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包括存储、备份、归档和调阅。
第八条影像资料应按照工程进度进行分类、编号和命名,确保资料的有序管理。
第九条影像资料存储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数据安全。
第十条影像资料备份应定期进行,确保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第十一条影像资料归档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执行,确保归档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影像资料应用第十二条影像资料可用于以下方面:1.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2. 工程事故调查和处理;3. 工程资料审查和审计;4. 工程施工过程记录和展示。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细则由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以上内容仅为概要,具体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影像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工程影像资料收集、整理、归档1、录像、拍照的要求:以录像为主,照相为辅。
1.1 录像方法:要求全面人才,摄像机会使用,拍摄部位明确,画面能体现拍摄目的,画面移动视觉让人看后舒服,每个摄像目的前后开始有5秒钟停留时间。
左右摇可以,上下摇时一般从下向上摇(如:拍摄整体建筑物,从散水→主体→屋面)拍摄每道工序细部做法,必须是目的明确,周围环境无杂物、干净、测量工具齐全,人员身份明确,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有近景也有远景(最好近景少些,越近看的越清楚,问题容易暴露)。
1.2 总之所有专业、每道工序、每个操作过程均须执行规范操作,施工现场无违规行为,各专业人员要积极配合,同时做好现场文明施工。
1.3 关键点:找出工程亮点;一个工程抓住3-4个亮点就是成功的一半。
(亮点在录像时必须有体现,实体工程评委必须看的)2、几方面找:外檐、屋面、内找出工程亮点,从以下装修、设备四方面:2.1 本工程为办公大楼,体现人文关怀如:PVC地面、扶手、无障碍设施等。
2.2专业设备安装,及时与专业分包单位配合好,做好整体规划,从细部着手,注意细部构造。
3、土建工程基础、主体、结构工程摄像工作要点:3.1、基础工程:3.1.1、涉及结构安全方面:建筑物基坑、基础形式、基槽边坡支护、钢筋连接形式等要及时留影像资料。
3.1.2、“四新”(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应在工程中有体现。
如:钢筋接头形式,要求钢筋工长提供具体接头数量,用数值说话,并说明接头经试验全部合格。
(十项新技术的应用)3.1.3、钢筋后台加工:直螺纹接头加工,箍筋加工、梯子筋加工等都要有记录,有具体数量。
如:箍筋数量、梯子筋数量、马镫数量等。
3.1.4、基础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测温要有记录,包括测温导线埋设,测温过程控制等。
3.1.5、地下防水、屋面、卫生间防水工程必须留有资料。
并说明防水无渗漏。
(底板、保护墙、阴阳角、附加层、转角搭接等细部构造要有记录)3.2结构工程3.2.1、钢筋工程:框架柱、剪力墙施工完毕应留有影像资料,直螺纹接头加工,箍筋加工、梯子筋加工、异型钢筋加工要有体现,有具体数值;顶模筋、箍筋135度弯钩、90度、180度、马镫加工等。
施工现场影像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和使用,确保施工现场影像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所有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和使用。
三、影像资料分类1. 施工现场全景影像:包括施工现场的整体布局、施工进度、施工环境等。
2. 施工过程影像: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如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装饰装修施工等。
3. 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影像: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措施、现场管理等情况。
4. 施工质量问题影像:包括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5. 施工事故影像:包括施工现场发生的事故及处理情况。
6. 施工验收影像:包括工程验收时的现场情况。
四、影像资料收集1. 施工现场全景影像:每日至少拍摄一次,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拍摄次数。
2. 施工过程影像:根据施工进度和施工内容,每阶段至少拍摄一次。
3. 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影像:每月至少拍摄一次,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拍摄次数。
4. 施工质量问题影像:发现问题后立即拍摄,并及时上传至影像资料库。
5. 施工事故影像:事故发生后立即拍摄,并及时上传至影像资料库。
6. 施工验收影像:验收过程中拍摄,验收结束后上传至影像资料库。
五、影像资料整理1. 影像资料收集后,应及时进行分类、命名、编号,确保影像资料的完整性。
2. 影像资料整理时,应注明拍摄时间、地点、拍摄人、拍摄内容等信息。
3. 影像资料整理完成后,应按照类别、时间顺序进行归档。
六、影像资料存储1. 影像资料存储采用电子存储方式,确保影像资料的长期保存。
2. 影像资料存储设备应具备良好的性能和安全性,防止数据丢失。
3. 影像资料存储空间应满足存储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扩容。
七、影像资料使用1. 影像资料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真实、客观、准确;(2)不泄露商业秘密;(3)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 影像资料的使用范围:(1)工程质量管理;(2)安全生产监管;(3)施工现场管理;(4)工程验收;(5)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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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热力字〔2015〕16号
关于下发《济南热力有限公司
工程影像资料拍摄及归档管理办法》得通知公司各部门:
《济南热力有限公司工程影像资料拍摄及归档管理办法》已经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批准,现予以下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济南热力有限公司工程影像资料拍摄及归档管理办法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
济南热力有限公司办公室2015年2月9日印发
附件:
济南热力有限公司
工程影像资料拍摄及归档管理办法
济南热力规【2015】X003第一条为完善工程影像资料得管理,规范工程影像资料得摄制、收集、整理与保存,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重点工程项目、大小配套工程、“汽改水"工程、技改维修、抢修、环保及数控等全部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部就是影像资料拍摄得责任主体,负
责组织现场影像资料得拍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配备摄像器材得保管、
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及需要各自拍摄影像资料,以备查阅。
第四条基建管理部、生产管理部、客服管理部、数控部、总工办依据职责分工负责不同工程类别影像资料拍摄过程得检查及存档前得审核。
第五条企管审计部负责施工过程中影像资料拍摄得检查工作,对特定工程项目得影像资料委外剪辑、制作。
第六条工程影像资料拍摄得设备以摄像为主,拍照为辅。
第七条工程影像资料得拍摄分为管网工程、热源厂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等专项内容及共性拍摄内容,具体拍摄内容要点见附表。
第八条具体拍摄某一工序或特定情景时,先拍摄项目部人员全身影像,再边拍摄边介绍拍摄得人员姓名、时间、位置、事由等具体情况。
如在拍摄设计变更时,同时由项目部人员介绍在何时、何具体位置引起设计变更得原因等;在拍摄因施工导致苗木迁移得影像资料时,同时介绍拟迁移苗木得时间、所处位置、迁移数量等信息、
第九条拍摄得方法可分为全景、局部及加设钢尺拍摄。
反映工程原始状态、竣工全貌及局部开拍前得全景;隐蔽
工程、设计变更等在拍摄全景得基础上,重点拍摄工序细部状况;管道直径、垫层厚度等采用钢尺附加拍摄、
第十条拍摄时,需设定日期,格式为:**年**月**日**时。
第十一条影像资料拍摄完毕,工程项目部应及时整理、剪辑、排序。
在整理时,通过电脑对各部分影像资料标注名称,名称格式为:***工程***拍摄内容得补充说明、拍摄时语音介绍不完整得,可在整理影像资料时,添加附加说明、第十二条拍摄图像必须清晰,录像视频像素不低于300万像素,照片不低于500万像素。
拍摄得角度、方式应能反映该工序(部位)得具体情况,并具有代表性,当拍摄沟底20CM垫层、钩件偏差等尺寸项目时,应立钢尺等进行明确标识与记录;当拍摄设计变更、隐蔽工程验收等情况时,需从多个角度拍摄记录多个面得具体情况。
第十三条影像资料采用不可擦光盘存储得方式归档。
根据拍摄内容得多少,原则上安全文明施工影像资料为单独盘;施工过程为单独盘;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为单独盘;设计变更、拆迁补偿等导致投资增加或减少得情况为单独盘;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为单独盘。
根据内容多少,同一部分影像资料可用多盘存储,如“施工过程一盘、施工过程二盘等”。
第十四条工程施工完毕,工程项目部于两周内将经过
审核后得光盘影像资料归档案室存档。
拍摄时间为工程开竣工时间。
拍摄内容为第十三条所列各项内容。
第十五条 档案室对各影像资料进行审核,在对光盘进行保管得同时,将相关影像资料复制到移动硬盘,并予以标记识别,进行第二级备份、保管。
第十六条 施工过程中未拍摄、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得,每次扣罚责任部门300元;所拍摄得影像资料不具有代表性、不能真实反应事件具体情况得,每次扣罚责任部门200元;职能部门未进行严格审核得,每项工程扣罚责任部门100元;不按要求时间及标准归档得,
每项工程扣罚责任部门100元。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企管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之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1:
管网工程现场施工影像资料拍摄内容要点
附表2:
工节点,单个节点累计摄像时长不少于30分钟、每个节点均需拍摄事件关键点得照片。
附表3:
个节点累计摄像时长不少于30分钟、每个节点均需拍摄事件关键点得照片。
附表4:
不同类别工程现场施工共性影像资料拍摄内容要点
应用情况,单个节点累计摄像时长不少于30分钟、每个节点均需拍摄事件关键点得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