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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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规范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规范

七氟丙烷(HFC-227ea)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ﻫ主编单位:深圳市消防局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ﻫ1总则ﻫ第1、0、1条为了合理设计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及财产得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置得七氟丙烷全淹没灭火系统。

第1、0、3条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得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ﻫ第1、0、4条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下列火灾:1、电气火灾;ﻫ2、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得固体火灾;3、固体表面火灾;4、灭火前应能切断气源得气体火灾. ﻫ第1、0、5条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不得用于扑救下列物质得火灾:1、含氧化剂得化学制品及混合物,如硝化纤维、硝酸钠等;2、活泼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铀等;3、金属氢化物,如氢化钾、氢化钠等;4、能自行分解得化学物质,如过氧化氢、联胺等。

第1、0、6条灭火剂七氟丙烷HFC227ea得化学分子式为CF3CHFCF3,其质量应符合下列技术指标。

性能技术指标纯度≥99、6%(摩尔/摩尔)酸度≤3ppm水含量≤10ppm ﻫ不挥发残留物≤0、01%悬浮或沉淀物不可见ﻫ第1、0、7条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得有关国家标准得规定。

ﻫ2术语、符号ﻫ2、1术语ﻫ第2、1、1条防护区ﻫ能满足七氟丙烷全淹没灭火系统要求得有限封闭空间.第2、1、2条全淹没灭火系统ﻫ在规定得时间内,向防护区喷射一定浓度得七氟丙烷,并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得灭火系统。

ﻫ第2、1、3条预制灭火装置ﻫ按一定得应用条件,将七氟丙烷储存装置与喷放喷头等部件预先组合成套得灭火装置.第2、1、4条组合分配系统ﻫ用一套七氟丙烷储存装置保护两个或两个以上防护区得灭火系统第2、1、5条灭火浓度ﻫ在101Kpa大气压与规定得温度条件下,扑灭某种火灾所需七氟丙烷在空气中得最小体积百分比。

第2、1、6条惰化浓度ﻫ当引火源加入时,在101Kpa 大气压与规定得温度条件下,能抑制空气中任意浓度得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得燃烧发生所需得七氟丙烷在空气中得最小体积百分比。

七氟丙烷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七氟丙烷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七氟丙烷干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一、前言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进步,人们对于火灾的防范和掌控要求越来越高。

同时,对灭火系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需要灭火系统具有高效、安全、牢靠、经济等特性,以应对各类可能显现的火灾。

此时,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成为了一种理想的选择。

二、七氟丙烷干净气体灭火系统概述七氟丙烷是一种无色、无味、无毒、无损害地球臭氧层的干净灭火剂,具有灭火速度快、无剩余物、可重复充装、传热系数低等优点。

因此,被广泛应用于电力、通信、计算机房、数据中心、博物馆、文化遗产保护等紧要场所的灭火系统。

三、设计规范1、灭火系统的防区划分:依据灭火系统的防火要求和实际情况,将防区进行分割,分别进行保护。

2、系统设计:依据火灾的类型和防区的情况,设计合适的灭火系统,重视系统的牢靠性和经济性。

3、安装前的调查:在安装前对防区进行全面的调查,确定所要安装的灭火系统的类型和位置,确定最合适的安装方案。

4、系统的安装:在安装时,必需遵从相关标准及规范。

5、系统的调试:在安装后,必需对系统进行全面的调试,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6、日常维护:在系统日常维护中,应依照相关规范、标准对系统进行定期的检修和保养,确保系统的长期运行。

7、检验和测试:在系统的检验和测试中,应遵从相关规范、标准,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测和测试,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8、不安全源的除去:在系统使用时,应将可能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不安全源进行除去。

9、安全考虑:在系统使用中,应注意灭火效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使灭火系统在保护防区的同时不对人员、设备造成任何危害。

四、备用方案在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显现故障时,需要备用方案,以确保灭火系统的正常运行。

比如,备用电源和相应的掌控装置,以确保系统能够在断电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行。

五、总结七氟丙烷干净气体灭火系统是目前应用广泛的灭火系统之一,采纳该系统能有效避开火灾对人员和设备造成的危害。

在设计、安装和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依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操作,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从而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方案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方案
试验压力的10 %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 min,直至试验压力。保压检查管道各处无变形,无泄漏 为合格。
1.5 灭火剂输送管道经水压强度试验合格后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经气压强度试验合格且在试 验后未拆卸过的管道可不进行气密性试验。
1.6 灭火剂输送管道在水压强度试验合格后,或气密性试验前,应进行吹扫。吹扫管道可采用 压缩空气或氮气,吹扫时,管道末端的气体流速不应小于20 m/s,采用白布检查,直至无铁锈、 尘土、水渍及其他异物出现。
1.6 主要性能参数
2.5MPa级 4.2MPa级 5.6MPa级
公称压力(MPa)
2.5
4.2
5.6
最高工作压力(MPa) 充装量(Kg / m3) 喷头工作压力(MPa)
4.2 ≤1120 ≥0.6
6.7 ≤950(焊接瓶) ≤1120(无缝瓶)
≥0.7
8.0 ≤1080 ≥0.8
灭火设计浓度 安全泄放压力(MPa)
预制灭火系统启动操作方式 3.1系统动作程序
► 自动启动
从火灾探测报警、关闭联动设备以及释放灭火 剂均由系统自己完成,不需要人员介入的操作与控制 方式。
将灭火控制柜的控制方式转换开关拨至“自动” 状态,整个灭火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
►手动启动(紧急启动操作)
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信号后,经确认后再启动 手动按钮,通过灭火控制柜来操作联动设备以及释放灭 火剂的操作与控制方式。
管道的连接,当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80mm时,宜采用螺纹连 接;大于80mm时,宜采用法兰连接。 16、防护区内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的充压压力不应大于2.5MPa 17、操作面距墙面或两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且不应 于储存容器外径的1.5倍。
致密性试验

七氟丙烷设计规范

七氟丙烷设计规范

未给出的,应经实验确定。

第4.1.3条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类火灾的防护区,应采用惰化设计浓度;无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类火灾和固体类火灾的防护区,应采用灭火设计浓度。

第4.1.4条当几种可燃物共存或混合时,其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应按其中最大的灭火浓度或惰化浓度确定。

第4.1.5条图书、档案、票据和文物资料库等防护区,七氟丙烷的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10%。

第4.1.6条油浸变压器、带油开关的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等防护区,七氟丙烷的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8.3%。

第4.1.7条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七氟丙烷的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8%。

第4.1.8条七氟丙烷灭火时的浸渍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扑救木材、纸张、织物类等固体火灾时,不宜小于20min;2、扑救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火灾时,不宜小于3min;3、扑救其他固体火灾时,不宜小于10min;4、扑救气体和液体火灾时,不宜小于1min;4.2 设计用量第4.2.1条防护区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应按下式计算:式中:W --- 防护区七氟丙烷灭火(或惰化)设计用量(Kg)C ---- 七氟丙烷灭火(或惰化)设计浓度(%)S ---- 七氟丙烷过热蒸气在101KPa和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下的比容(m3/Kg)V ---- 防护区的净容积(m3)K ---- 海拔修正系数,按附录B的规定采用。

第4.2.2条七氟丙烷不同温度下的过热蒸气比容,应按下式计算:S=K1+K2×T(4.2.2)式中:T --- 温度(℃)K1 ---- 0.1269K2 ---- 0.000513第4.2.3条系统的设置用量,应为防护区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与系统中喷放不尽的剩余量之和。

喷放不尽的剩余量,应包括储存容器内剩余量和管网内的剩余量。

1、储存容器内的剩余量,可按储存容器内引升管管口以下的容器容积计算。

2、均衡管网和只含一个封闭空间的防护区的非均衡管网,其管道内的剩余量,均可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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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篇一:七氟丙烷设计规范3防护区第 3.0.1条防护区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护区宜以固定的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当同一区间的吊顶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2、当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2;容积不宜大于2000m3; 3、当采用预制灭火装置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100m2;容积不宜大于300m3;第3.0.2条防护区的最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

第3.0.3条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第3.0.4条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 KPa 。

第3.0.5条防护区灭火时应保持封闭条件,除泄压口以外的开口,以及用于该防护区的通风机和通风管道中的防火阀,在喷放七氟丙烷前,应做到关闭。

第3.0.6条防护区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泄压口面积,按下式计算: Fx=0.15Q/(Pf ) (3.0.6) 式中 Fx——泄压口面积(m2)Q——七氟丙烷在防护区的平均喷放速率(kg/s) Pf——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Pa)当设有外开门弹性闭门器或弹簧门的防护区,其开口面积不小于泄压口计算面积的,不须另设泄压口。

第 3.0.7条两个或两个以上邻近的防护区,宜采用组合分配系统。

4 七氟丙烷设计用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 4.1.1条采用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保护的防护区,其七氟丙烷设计用量,应根据防护区可燃物相应的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惊计算确定。

0.5第4.1.2条某物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该物灭火浓度的1.2倍,某物的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该物浓度的1.1倍。

有关可燃物的灭火设计浓度,可按附表A中附表A-1、附表A-2上所给出的灭火浓度进行确定;有关可燃物的惰化设计浓度,可按附表A中附表A-3上所给出的惰化浓度进行确定;附表A中未给出的,应经实验确定。

(完整版)七氟丙烷(HFC-227ea)洁净气体灭火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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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氟丙烷(HFC-227ea)洁净气体灭火设计规范(DBJ15-23-1999)1总则1.0.1为了合理设计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系统,确保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质量,保护设置场所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和民用建筑中设置的储存压力为2.5MPa(20℃)和4.2MPa(20℃)的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1.0.3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1.可燃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的火灾;2.可燃气体的火灾;3.可燃固体的表面火灾;4.电气火灾。

1.0.4 七氟丙烷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1.硝化纤维、火药等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2.钾、钠、镁、钛、铀、锆等活泼金属火灾;3.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1.0.5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符号2.1 术语2.1.1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HFC227ea extinguishing system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有管网灭火系统和预制灭火系统两种,系统由灭火剂储存装置、灭火剂输送管道、阀门、喷嘴、报警与控制装置等全部或部分组成,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防护区喷射一定浓度的灭火剂,并使其均匀充满整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2.1.2 防护区 protective space由固定围护构件围成并满足七氟丙烷系统灭火要求的一个封闭空间。

2.1.3 单元独立灭火系统 unit-independent system用一套七氟丙烷储存装置单独保护一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2.1.4 组合分配灭火系统 combined distribution system用一套七氟丙烷储存装置保护两个或两个以上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2.1.5 灭火浓度 agent concentration在101.3KPa大气压和规定的温度条件下,扑灭某种类型的火灾所需要的七氟丙烷与七氟丙烷和空气混合物的最小体积百分比。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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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设计规范1.1.1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惰化浓度的1.1倍。

1.1.2 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5。

8%,其它灭火浓度可按本规范附录A 中附表A —1的规定取值,惰化浓度可按本规范附录A 中附表A-2的规定取值。

本规范附录A 中未列出的,应经试验确定.1.1.3 图书、档案、票据和文物资料库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10%。

1.1.4 油浸变压器室、带油开关的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9%.1.1.5 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8%。

1.1.6 防护区实际应用的浓度不应大于灭火设计浓度的1。

1倍.1.1.7 在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8s ;在其它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10s 。

1.1.8 灭火浸渍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20 min ;2 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内的电气设备火灾,应采用5 min;3 其它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10 min ;4 气体和液体火灾,不应小于1 min 。

1.1.9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应采用氮气增压输送。

氮气的含水量不应大于0.006%。

储存容器的增压压力宜分为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级 2.5+0。

1MPa(表压); 2 二级 4。

2+0.1MPa (表压); 3 三级 5。

6+0.1MPa (表压).1.1.10 七氟丙烷单位容积的充装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一级增压储存容器,不应大于1120kg/m 3;2 二级增压焊接结构储存容器,不应大于950kg/m 3;3 二级增压无缝结构储存容器,不应大于1120kg/m 3;4 三级增压储存容器,不应大于1080kg/m 3。

1.1.11 管网的管道内容积,不应大于流经该管网的七氟丙烷储存量体积的80%. 1.1.12 管网布置宜设计为均衡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喷头设计流量应相等;2 管网的第1分流点至各喷头的管道阻力损失,其相互间的最大差值不应大于20%。

七氟丙烷(HFC-227ea)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七氟丙烷(HFC-227ea)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广东省标准
DBJ15-23-1999
七氟丙烷
HFC-227ea
洁净气体
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heptafluoropropane HFC-227ea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
目 录
1 总则 2 术语 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防护区 4 七氟丙烷设计用量 4.1 一般规定 4.2 设计用量 5 系统设计与管网计算 5.1 系统设计 5.2 管网计算 6 系统组件 6.1 储存装置 6.2 管道部件与管道 7 操作与控制 8 安全要求 附录 A 有关可燃物的七氟丙烷 HFC –227ea 附录 B 海拔高度修正系数 附录 C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录 D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计算表
4 七氟丙烷设计用量
4.1 一般规定 4.1.1 采用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保护的防护区 其七氟丙烷设计用量 应根据防护区可燃物相 应的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经计算确定 4.1.2 某可燃物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该物灭火浓度的 1.2 倍 某可燃物的惰化设计浓度 不应小于该可燃物惰性浓度的 1.1 倍 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 5.8% 其它有关可燃物的灭火设计浓度 可按附录 A 中附 表 A-1 的规定取值 有关可燃物的惰化设计浓度 可按附录 A 中附表 A-2 的规定取值 附表 A 中未给出的 应经实验确定 4.1.3 存在爆炸危险的气体 液体类火灾的防护区 应采用惰化设计浓度 无爆炸危险的气 体 液体类火灾和固体类火灾的防护区 应采混合时 其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 应按其中最大的灭火 浓度或惰化浓度确定 4.1.5 图书 档案 票据和文物资料库等防护区 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 10% 4.1.6 油浸变压器室 带油开关的配电室和燃油发电机房等防护区 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 8.3% 4.1.7 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 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 8% 4.1.8 灭火浸渍时间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扑救木材 纸张 织物类等固体火灾时 宜采用 20min 2 扑救通讯机房 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火灾时 应采用 3min 3 扑救其他固体火灾时 宜采用 10min 4 扑救气体和液体火灾时 不应采用 1min 4.2 设计用量 4.2.1 防护区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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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1.1.1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惰化浓度的1.1倍。

1.1.2 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5.8%,其它灭火浓度可按本规范附录A 中附表A-1的规定取值,惰化浓度可按本规范附录A 中附表A-2的规定取值。

本规范附录A 中未列出的,应经试验确定。

1.1.3 图书、档案、票据和文物资料库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10%。

1.1.4 油浸变压器室、带油开关的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9%。

1.1.5 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8%。

1.1.6 防护区实际应用的浓度不应大于灭火设计浓度的1.1倍。

1.1.7 在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8s ;在其它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10s 。

1.1.8 灭火浸渍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20 min ;
2 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内的电气设备火灾,应采用5 min ;
3 其它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10 min ;
4 气体和液体火灾,不应小于1 min 。

1.1.9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应采用氮气增压输送。

氮气的含水量不应大于0.006%。

储存容器的增压压力宜分为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级 2.5+0.1MPa(表压); 2 二级 4.2+0.1MPa(表压); 3 三级 5.6+0.1MPa(表压)。

1.1.10 七氟丙烷单位容积的充装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级增压储存容器,不应大于1120kg/m 3;
2 二级增压焊接结构储存容器,不应大于950kg/m 3;
3 二级增压无缝结构储存容器,不应大于1120kg/m 3;
4 三级增压储存容器,不应大于1080kg/m 3。

1.1.11 管网的管道内容积,不应大于流经该管网的七氟丙烷储存量体积的80%。

1.1.12 管网布置宜设计为均衡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头设计流量应相等;
2 管网的第1分流点至各喷头的管道阻力损失,其相互间的最大差值不应大于20%。

1.1.1
3 防护区的泄压口面积,宜按下式计算:
f
x
x P Q F 15
.0= (3.3.13) 式中 x F —— 泄压口面积(m 2);
x Q —— 灭火剂在防护区的平均喷放速率(kg/s);
f P —— 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Pa)。

1.2.1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和系统灭火剂储存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护区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
C (C S V K
W 11100·-= (3.3.14-1) 式中 W —— 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kg); 1C —— 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
S —— 灭火剂过热蒸汽在101KPa 大气压和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下的
比容(m 3/kg);
V —— 防护区的净容积(m 3);
K —— 海拔高度修正系数,可按本规范附录B 的规定取值。

2 灭火剂过热蒸汽在101KPa 大气压和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下的比容,应按下式计算:
T S ⋅+=000513.01269.0 (3.3.14-2)
式中 T —— 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

3 系统灭火剂储存量应按下式计算:
210ΔW ΔW W W ++= (3.3.14-3) 式中 0W —— 系统灭火剂储存量(kg);
1ΔW —— 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kg);
2ΔW —— 管道内的灭火剂剩余量(kg)。

4 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可按储存容器内引升管管口以下的容器容积量换算。

5 均衡管网和只含一个封闭空间的非均衡管网,其管网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均可不计。

防护区中含两个或两个以上封闭空间的非均衡管网,其管网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可按各支管与最短支管之间长度差值的容积量计算。

1.3.1管网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网计算时,各管道中灭火剂的流量,宜采用平均设计流量。

2 主干管平均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Q w =
(3.3.15-1) 式中
w Q —— 主干管平均设计流量(kg/s);
t —— 灭火剂设计喷放时间(s)。

3 支管平均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g
N c g Q Q 1
(3.3.15-2)
式中 g Q —— 支管平均设计流量(kg/s);
g N —— 安装在计算支管下游的喷头数量(个);
c Q —— 单个喷头的设计流量(kg/s)。

4 管网阻力损失宜采用过程中点时储存容器内压力和平均设计流量进行计算。

5 过程中点时储存容器内压力,宜按下式计算:
p
m V γ

V V P P ++
=
2000 (3.3.15-3)
)1(0γ
η
nV V b -= (3.3.15-4)
式中 m P —— 过程中点时储存容器内压力(MPa ,绝对压力);
0P —— 灭火剂储存容器增压压力(MPa ,绝对压力); 0V —— 喷放前,全部储存容器内的气相总容积(m 3);
γ —— 七氟丙烷液体密度(kg/ m 3),20℃时为1407kg/ m 3; p V —— 管网的管道内容积(m 3);
n —— 储存容器的数量(个); b V —— 储存容器的容量(m 3);
η —— 充装量(kg/ m 3)。

6 管网的阻力损失应根据管道种类确定。

当采用镀锌钢管时,其阻力损失可按下式计算:
5225
12
0lg 274110755D ).D .(Q .L ΔP ⨯+⨯= (3.3.15-5)
式中 ΔP —— 计算管段阻力损失(MPa);
L —— 管道计算长度(m),
为计算管段中沿程长度与局部损失当量长度之和;
Q —— 管道设计流量(kg/s);
D —— 管道内径(mm)。

7 初选管径可按管道设计流量,参照下列公式计算: 当s kg Q /0.6≤时,
Q D 20~12=; (3.3.15-6)
当s kg Q s kg /0.160/0.6<<时,
Q D 16~8=; (3.3.15-7)
8 喷头工作压力应按下式计算:
h N m c P ΔPP P d
±-=∑1
(3.3.15-8)
式中
c P —— 喷头工作压力(MPa ,绝对压力);
∑d N ΔP
1
—— 系统流程阻力总损失(MPa);
d N —— 流程中计算管段的数量;
h P —— 高程压头(MPa)。

9 高程压头应按下式计算: g H γP h ··106-= (3.3.15-9)
式中
H —— 过程中点时,喷头高度相对储存容器内液面的位差(m);
式中
H —— 过程中点时,喷头高度相对储存容器
内液面的位差(m);
g —— 重力加速度(m/s 2)
1.4.1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喷头工作压力的计算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级增压储存容器的系统c P ≥0.6(MPa,绝对压力);
二级增压储存容器的系统c P ≥0.7(MPa,绝对压力); 三级增压储存容器的系统c P ≥0.8(MPa,绝对压力)。

2 c P ≥
2
m
P (MPa ,绝对压力)。

1.4.2喷头等效孔口面积应按下式计算:
c
c
c q Q F =
(3.3.17) 式中 c F —— 喷头等效孔口面积(cm 2);
c q —— 等效孔口单位面积喷射率[(kg/s)/cm 2],可按本规范附录C 采
用。

1.4.3喷头的实际孔口面积,应经试验确定,喷头规格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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