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厂设备点巡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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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点巡检管理制度

1、目的:

保证点巡检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做到及时发现设备的缺陷和故障,及时采取对策,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满足生产需要。

2、使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生产单位点巡检管理。

3、点巡检的基本文件及要求:

3.1岗位工点巡检细则:

内容包括:运转工对本岗位所辖运行设备每30分钟检查一次,并将运行情况每小时在运行记录上记录一次。生产岗位工对所辖设备每班点巡检不少于两次,并把设备运行情况在运行记录上记录。

操作工要对本岗位所辖运转设备检查:运转设备的声音、震动、磨损、温度、是否有螺丝松动、是否到加换油时间、是否漏油、备用设备是否完好等。

准备接班的岗位工应提前15分钟进入岗位并和交班岗位工人员共同检查岗位工的工具、交接班记录、设备卫生、设备运转情况。在交接班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项,上一班必须作好、做完才允许交班。交接班双方在完成各项检查后必须在运行记录上签字。签字后的设备运行情况由接班岗位工负责。

3.2维修工包机巡检:

内容包括:维修人员进行分片包机。维修工每班对所包机设备进行不低于一次巡检。

巡检内容包括:检查岗位工的点检内容是否真实正确、检查运转设备的震动、磨损、声音、温度、泄露、螺丝松动等是否正常。对于设备隐蔽部分的检查,按分厂(车间)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检。维修工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岗位运行记录上。可在现场进行处理的问题又不影

响生产的,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和岗位操作工进行交代。并在设备运行记录上记录,当维修工发现运行设备存在隐患和问题时,应及时通知分厂(车间)设备副厂长(副主任)。

3.3本单位设备人员每天巡检一次。检查设备的运转状况,核实各岗位点检和巡检的认真程度。

3.4本单位设备副厂长(主任)每周巡检不少两次。主要是掌握现场情况,掌握设备运行情况,检查本单位的点巡检制度是否在有效运行。

3.5设备处的管理人员要对点巡检的落实情况负责,要每周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发生的设备事故进行追踪核实,进行追踪考核。

4.点巡检的信息传递:

4.1设备运行记录由操作工人按照规定填写后,每天早晨8点前由岗位班班长将有问题的记录登记在自己的台帐上,并将问题用文字形式交到车间。设备管理人员[或分厂(车间)设备副厂长(副主任)]根据点巡检检查出的问题登记上帐,[分厂(车间)建立点巡检台帐]同时必须在点巡检台帐签署处理意见。

4.2设备管理人员必须逐日收集点巡检记录情况,对反馈问题必须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并督查处理结果,上述内容要按规定登记上帐。主管设备副厂长(副主任)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分厂(车间),及分厂(车间)设备管理员的点巡检台帐,并在台帐上签字。

5.点巡检的问题处理

5.1点巡检检查出的问题可分为:影响生产必须马上进行处理;不影响生产可推迟处理;不影响生产可马上处理;设备的结构设计不合理造成经常损坏;现有设备不能完成工艺要求;能耗过高;工人劳动强度过大等。

5.2对于影响生产又必须及时处理的设备隐患,分厂(车间)必须迅速采取措施做好检修准备,同时向设备处报告,准备停产检修。

5.3对于不影响生产又必须及时处理的设备隐患,由维修班组

或包机人进行及时处理。处理好后要记录在运行记录上并签字。

5.4对于不影响生产又可推迟处理的设备隐患,由设备管理员负责列为下一次检修计划。

5.5分厂(车间)设备副厂长(副主任)负责每半月召集一次本单位的设备会。分析设备运行状况,分析能源消耗,分析生产工艺的完成需要设备配合的情况,届时设备处参加。

6.点巡检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6.1各分厂(车间)明确设备副厂长(副主任)负责点巡检工作,其职责是:检查、督促本分厂(车间)点巡检工作按要求有效进行;逐日收集点巡检情况,同时在点巡检台帐上签名确认;根据检查出问题的性质,下达检修、处理任务计划,同时将问题、处理意见一并登记在台帐上(处理结果要在工作完成当日追记)。

6.2设备管理员每个工作日必须检查一次班组的点巡检台帐;每个工作日必须对重要机组的点检情况进行检查;每周在分厂(车间)调度会上讲评点巡检工作(查调度会记录);每月2日前将考核意见汇总上报车间领导。

6.3设备副厂长(主任)每个工作日必须对重要机组的运行情况及点巡检情况进行检查;每周至少一次检查管理人员和班组的台帐;每月至少一次组织设备检查,以确认点巡检的效果。

6.4设备处对各分厂(车间)的点巡检工作(点巡检记录、台帐、考核及落实情况)每周检查一次,对重要机组的反馈信息每周在设备例会上讲评一次,并公布对各分厂(车间)和设备副厂长(副主任)的考核意见;每月组织一次设备大检查,验证点巡检工作的效果;不断修改完善点巡检制度。

6.5分厂(车间)发现点巡检不认真或漏项,每一次考核责任人50元,此扣款项可以由车间再分配。

6.6设备处发现各岗位点巡检不认真或漏项,每一次考核责任人50元,同时挂钩考核设备管理员10元;考核设备主任10元,此扣款项由公司下发给各单位的工资总额中扣除。

6.7 由于点巡检不认真造成设备事故,使生产中断。除按设备事故进行考核外,对点巡检责任人按照6.6项翻一倍进行考核。

7.以上制度解释权归设备处。

设备处每月检查的工作内容

1.设备点巡检及执行情况。

2.设备包机(考问维修工是否知道包机内容)。

3.润滑制度及执行情况。

4.定检定修台帐和定修记录并核实落实情况。

5.设备卫生并摆放整齐。

6.各单位除尘设备运行情况。

7.各单位出现的故障由各单位负责分析,各单位出现的事故由设备处负责组织分析,是否落实?分析效果如何?

8.各单位的跑冒滴漏检查。

以上工作内容请逐月安排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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