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分包单位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甲方(用电方)和乙方(供电方)
甲方:(具体名称或姓名)
地址:(具体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
乙方:(具体名称或姓名)
地址:(具体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
二、协议内容
1. 甲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电力法规,严格按照电力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违规使用电力设备。
2. 甲方应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
如发现电力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3.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电力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电力标准,不得提供不合格的电力设备。
4. 乙方应对甲方的电力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电力设备的行为,有权要求甲方改正。
5. 如因甲方的违规使用导致电力设备损坏或发生电力安全事故,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
6. 如因乙方提供的电力设备存在问题导致电力设备损坏或发生电力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完成电力设备使用并归还乙方为止。
四、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总包与分包单位临时用电协议书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临时用电管理协议书甲方:项目部乙方: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职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本工程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以及省、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一、甲方责任: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保证体系。
2.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定理制度,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用电工作,对总包范围内的施工用电活动进行检查和管理。
3.负责监督乙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用电教育。
负责对乙方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4.负责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建立救援队伍。
5.甲方应按规定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警示标识情况负责监督检查。
6.参与乙方临时用电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施工现场临电总配电箱、二级箱应由甲方负责提供,在合同或承包协议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8.严格执行检查标准,有权对乙方电箱实施检查,对不符合规范的电箱提出整改措施。
9.监督检查乙方所使用的手工电动设备的安全性是否达标。
二、乙方责任:1.负责建立自身的安全用电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2.负责对职工进行临时用电方面的安全教育,并提供合格的临时用电操作人员,并持证上岗。
3.乙方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对其承包工程的安全用电负责。
乙方在使用临时用电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负责对所属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用电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总包、分包单位临时用电供应合同

总包、分包单位临时用电供应合同背景为了满足项目施工过程中总包和分包单位的临时用电需求,特订立本《总包、分包单位临时用电供应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定义1.1 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指项目主办方或授权代表,负责项目总体施工管理和协调的单位。
1.2 分包单位分包单位指被总包单位委托承担项目特定工作内容的单位。
1.3 临时用电设施临时用电设施指为满足项目施工过程中用电需求而设置的临时供电设备和相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配电箱等。
2. 用电供应2.1 总包单位责任总包单位应按照项目施工进度和分包单位的用电需求,合理安排并提供临时用电设施。
2.2 分包单位要求分包单位应提前向总包单位提出用电需求,并确保其用电需求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3 用电设施维护总包单位负责对临时用电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付款方式3.1 付款条款双方同意按照以下付款方式进行结算:- 总包单位应按照实际发生用电设施费用,向分包单位开具并支付相应款项;- 分包单位应在收到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3.2 要求总包单位开具的应包含以下信息:- 抬头;- 编号;- 金额;- 日期。
4. 违约责任4.1 总包单位违约如总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临时用电设施,分包单位有权要求返还已付款项,并可以要求额外的赔偿。
4.2 分包单位违约如分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总包单位有权暂停或终止临时用电供应,并有权要求分包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6. 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以上为《总包、分包单位临时用电供应合同》的内容摘要,具体细节请查阅实际合同文件。
用电协议模板(精选6篇)

用电协议模板(精选6篇)用电协议模板第1篇为确保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保证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用电设施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临时用电协议,来约束双方共同坚持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管理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用电安全工作,预防发生预想不到的安全事故。
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条款,以确保安全生产。
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循条款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xx)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要求,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2、甲、乙双方均对各类施工人员和电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的义务,杜绝一切违章行为。
3、甲、乙双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相互采纳安全管理中先进经验和合理化建议,更好的保证施工安全用电安全协议书用电安全协议书。
(二)甲、方的责任及义务1、甲方必须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xx)提供合格、有效的a级配电箱,。
2、甲方安全管理的范围为,现场a级配电系统的用电配置,a级配电以下部分由分包单位自行按标准实施安全管理。
(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3、甲方严格检查标准,并有权对乙方区域一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电设施和用电设施实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用电区域实行断电措施,或没收不符合安全用电的设施和设备,有停电权、处罚权和责令整改权。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行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工和不听指令的维修人员给予开除或撤换职务的权利。
5、甲方具有对乙方施工区域用电设施实行工程监控、检查、验收的职责。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xx)对用电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2、乙方对临时用电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会同甲方对施工管辖区域内的一、二级配电的管理和维护及检修。
关于安全用电协议书3篇

关于安全用电协议书3篇安全用电协议书篇1甲方:__x建设开发总公司乙方:__x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依据总包与分包安全生产用电协议如下:一、现场临时用电范围:生活区(宿舍、食堂)、施工现场二、甲、乙双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1、甲方负责对现场和生活区的总配电柜二级箱,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2、甲方有权对劳务分包队开关箱(三级箱)以及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使其设施、设备符合规范要求。
3、生活区配电线路按规范要求做好,保证生活区用电安全。
4、甲方对现场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教育、考核符合实名制管理要求。
三、乙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1、乙方负责在现场使用的二级箱以下线路(三级开关箱)符合甲方以及北京市临电管理规范要求。
2、乙方临电管理人员应符合北京市特殊工行业要求。
3、乙方应对生活区用电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维护。
4、食堂的设施应符合卫生防疫和临电规范要求,电费计量每度为__x元。
5、乙方对现场设置的所有线路、配电箱等不准随意挪动,箱内电气设备禁止随意拆除或损坏,其中包括各类标识签等。
6、活动式动力箱及照明箱必须使用合格的橡套电缆,长度不得超过30米,禁止使用塑铜线或胶紫线,线路不准拖地,严禁使用插线板,手动工具绝缘应良好。
7、禁止非电工压接各类用电设备(如电焊机、振捣棒、打夯机、手提式电动工具及其它设备等)。
8、三级配电箱,配电箱内插座安装牢固,箱体要保持整洁,每次使用完后应及时断电清理,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的专用开关,严禁用同一个开关控制2台及2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9、行灯局部照明必须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灯泡必须有金属防护网,线路使用橡套软电缆,手动电动工具应使用Ⅱ类工具和Ⅲ类工具,可不做保护接零,设专用开关箱内设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开关箱的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敷设与动力活动箱相同。
10、电焊机的一次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米,进线处出必须设置防护罩,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米,且双线必须到位,压接应牢固,焊把线应不得有破损、龟裂、断口等现象。
总包对分包单位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分包单位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项目名称:无锡融创机场路项目总包单位:中兴建设有限公司分包单位:责任人:分包单位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及国家、地方、甲方单位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严格执行总包制定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并接受总包的监督管理。
1.总包提供施工指定电源点,分包单位负责其二级配电箱以下(包括从二级配电箱接出的电缆)的所有配用电设施,并设置临电负责人,由其负责本单位所有配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维修管理。
因分包单位配、用电设备、设施、工具、线缆存在缺陷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分包单位所有配用电设备、设施、工具、线缆必须满足规范及总包要求,如分包单位不按照规定要求配置,总包单位有权禁止入场使用并要求立即整改;如分包单位不按规定要求配置自行提供用电设施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分包单位必须在进场前一周必须提交用电申请表,将本单位所需用电总负荷及数量上报总包,经总包单位批准后根据总包制定方案措施由分包单位负责实施。
因未提交用电申请或未经总包批准或批准后不按总包单位制定方案措施实施的,而造成伤亡事故的,由分包单位负全部责任。
4.分包单位在进场后一周内必须负责将本单位临电人员名单及低压电工操作证上报总包方。
分包单位现场所有临电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电工操作证上岗,操作证不得作假,不得超过有效期限;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5.未经项目部批准,分包单位不得随意挪动现场临时用电设施,不乱接拉电源。
一经发现,由总包单位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处罚。
6.未经项目批准,分包单位不得建筑物、仓库内随意设置220/380V照明、插座等用电设施,如需设置,必须提前向总包单位报请用途及批准后方可设置。
7.分包单位不私自移动、改动现场的一切用电设施、设备和线路。
建筑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协议

建筑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协议"用电安全,从我做起;施工规范,人人有责。
"作为建筑工程施工的重要环节之一,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用电安全,保障工人和设备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协议。
一、双方当事人甲方:施工方(具体施工方名称/公司名称)乙方:用电供应方(具体供电公司名称/场地所有者名称)二、协议目的根据建筑工程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规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行为,确保用电安全,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用电范围甲方在建筑工程施工期间所需的电力供应,包括临时用电、施工机械设备用电等。
四、协议内容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用电需求,确保甲方施工现场的电力供应。
2. 乙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为甲方提供用电安全咨询和技术支持。
3.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有关施工现场用电的详细情况、用电规模、设备数量等信息。
4. 甲方需按照乙方的要求合理安装临时用电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 甲方承诺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乱拉乱接临时用电设备。
6. 甲方承诺严格按照乙方规定的用电电压、电流标准使用电力。
7. 甲方负责聘请具备相关资质的电气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进行检测和维修。
8. 甲方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9. 若甲方违反有关用电安全规定,造成电力设备损坏或用电事故,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工程竣工并完成验收之日止。
六、协议解除1. 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协议的;2. 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电力,并多次受到乙方的警告仍不改正的;3. 甲方施工现场发生严重的用电安全事故,经乙方认定不宜继续供电的。
七、其他约定1. 甲方除了临时用电外,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电力供应用于其他非施工用途。
2. 甲方需按时按量足额支付乙方提供的电力费用,逾期支付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调处或仲裁。
临 时 用 电 管 理 协 议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障现场施工各方人员生命安全,杜绝用电事故,特制定本协议。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利监督和管理乙方的用电行为,有权对违章违规的行为进行制止,有权要求乙方对用电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如果到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二、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整改的问题、不足之处以及安全隐患,乙方拒不整改,甲方有权对乙进行必要的处罚,或要求乙方更换或辞退有关人员。
三、甲方有权在有关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对乙方在施工用电方面提出技术和管理方面的要求。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好施工用电方面的安全管理资料(包括施工用电方案、用电安全技术交底、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等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有义务遵守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有关施工用电方面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甲方在检查中或工作中发现和提出的问题、不足之处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有义务进行整改和落实。
二、乙方有义务严格要求自己的人员,不准私拉乱接,应做到电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正确和及时使用相关的个人防护用品。
三、乙方有义务为自己的手持电动工具和其它用电设备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的开关箱。
四、乙方有义务保证所有用电机具的保护零和漏电保护器完善有效和灵敏可靠,且有义务保证所有开关设备(含漏电保护器)的技术指标或技术参数与有关规范要求的使用场所相适应(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潮湿场所及腐蚀性场所、密闭容器中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且应配备隔离开关)。
五、乙方有义务使其用电系统满足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规定,且有义务满足三相五线制(TN-S)的要求。
六、甲方在有关国家和地方标准基础上,在施工用电方面提出的技术和管理方面的要求,乙方有义务去贯彻和落实。
七、乙方有义务做好施工用电方面的安全管理资料,而且这些资料应当完整、规范、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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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
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职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和本工程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1)和JGJ59—2011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建设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安全管理协议:
一、工程名称:TX2013-03幅地块项目土建及水电安装
工程地点:泰兴市济川街道鼓楼北路西侧大庆西路北侧
二、安全生产管理:
1、总包方权利与义务:
(1)总包方应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负总责。
(2)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定理制度,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用电工作,对总包范围内的施工用电活动进行检查和管理。
(3)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用电承担连带责任。
(4)总包方负责分包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用电教育,培训考核、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备案登记。
(5)总包方负责对与建设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临时用电
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6)负责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有权要求分包单位方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建立救援队伍。
(7)总包方应按规定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警示标识情况负责监督检查。
(8)参与临时用电工程的“四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施工现场临电器材应由总承包方负责提供,在合同或承包协议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10)总包单位应该确保本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并确保临电设施采购质量合格,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分包方权利与义务:
(1)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对其承包工程的安全用电负责。
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临时用电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乙方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能够对所属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用电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3)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国家的临时用电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用电安全的各项活动。
(4)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认真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模式,积极参加总包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组织和活动。
(5)分包方必须建立自身的安全用电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6)分包方有教育职工安全用电的义务,并提供合格的临时用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要求100% 。
(7)分包方自有的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部门、地方的标准和规范。
做到性能良好,各种用电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分包方应对这些设备设施进行过程控制,保持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按照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备案,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8)分包方使用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要定人、定机、定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擅自离岗,严禁酒后作业。
(9)分包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电气火灾的预防工作。
(10)分包单位的电大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懂得正确的佩戴和使用。
(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因工伤亡报告制度”,发现事故及时向总承包方及相关部门报告,并积极组协调开展救护和工程抢险工作,不得破坏事故现场,隐瞒不报或者延迟报告。
(12)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3)分包方必须坚持每天班前安于教育制度,并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班组长对本班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14)分包方要加强宿舍、仓库的临时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15)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先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当然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相关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违约:
1、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总包方的
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总包方一经发现可下达整改通知书(抄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如分包方不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总包方有权强制停工和经济处罚等措施。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
由分包方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
由总包方经济支出。
4、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都要服从和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凡违反安全操
作规程、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班组和个人均自觉接受按规定给予的经济处罚,问题严重及屡教不改的可解除分包合同。
5、分包方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被处罚的罚金,应按时交付现金或从工程款中
予以扣除;对不及时签字或不签字确认的情况,则按双倍处罚。
四、协议说明:
1、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完工自然终止。
2、本协议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项目经理(签章):分包负责人(签章):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