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35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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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十二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条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条本规范适用于35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配电线路的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明。

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应制订不低于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第条架空电力线路所采用的器材、设备或原材料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试验: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第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拆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二、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三、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良好,无锈蚀;四、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

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湍部应有密封措施。

第条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满足第条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第条由用黑色金属制造的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第条各种联结螺栓应有防松装置,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符合规定。

第条金属附件及镙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35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配电线路的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1.0.3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明。

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5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应制订不低于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1.0.6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查第2.0.1条架空电力线路所采用的器材、设备或原材料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试验: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第2.0.2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拆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二、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三、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良好,无锈蚀;四、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

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湍部应有密封措施。

第2.0.3条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满足第2.0.2条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第2.0.4条由用黑色金属制造的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第2.0.5条各种联结螺栓应有防松装置,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符合规定。

10kv架空线路施工工程验收标准

10kv架空线路施工工程验收标准
4 杆上绝缘子 4.1 安装是否牢固、连接是否可靠,防止积水 4.2. 表面是否有污垢、附着物和不应有的涂料 4.3 绝缘子裙边与带电部位的间隙不应小于 50mm
横担应平正,端部上下(左右)歪斜不应大于 4.4
20mm 双杆的横担与电杆连接处的高差不应大于连 4.5 接距离的 5/1000,左右歪斜不应大于横担的 总长度 1/100 横担直立安装时,顶端顺线路歪斜不应大于 4.6 10mm 横担垂直安装时,顶端宜上翘 5°~15°,顶 4.7 端顺线路歪斜不应大于 20mm 横担安装在转角杆时,顶端竖直安装的支架应 4.8 安装在转角杆内角侧(瓷横担应安装在支架的 外角侧) 4.9 瓷横担绝缘子的固定是否有加软垫 悬式绝缘子与电杆、导线金具连接处无卡压现 4.10 象 悬式绝缘子耐张串上、螺栓及穿钉是否由上向 4.11 下侧穿入 悬式绝缘子悬串上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是 4.12 否向受电侧穿入 4.13 螺栓的穿入方向是否符合规定 5 拉线、顶(撑)杆、拉线柱安装 5.1 拉线是否段股、松弛 5.2 水平拉线对地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5.3 拉线绝缘子是否完好 5.4 拉线的防护管是否完整 跨越道路的拉线对通车路面边缘的垂直距离 5.5 不应小于 5m 5.6 拉线棒(下巴)、抱箍等金具有无变形 5.7 拉线固定是否牢固 拉线基础周围土壤有无下沉、突起或缺土等现 5.8 象 顶(撑)杆、拉线柱、保护桩等有无损坏、开 5.9 裂等现象 承力拉线应与线路方向的中心线对正;分角拉 5.10 线应与线路分角方向对正;防风拉线应与线路
容易受汽车碰撞或者容易被人摇动的拉线棒 3.14 是否已设置保护桩
验收记录
依据 GB50173—92 GB50173—92
GB50173—92
备注
3.15 红白相间的油漆标识是否完好 查明相邻地段电力、通信、架空物、管道及电

最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最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最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篇一: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条文说明前言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供电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12月16日以建标〔1992〕912号文批准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1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写组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编制标准、规范条文说明的统一要求,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章、条顺序,编制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供国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

在使用中如发现本规范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北京良乡“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国标管理组”.本条文说明仅供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执行本规范时使用.第一章总则第1。

0.1条本条对制订本规范的目的作了明确的规定。

第1。

0。

2条本规范只适用于电压在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这次修订对适用电压等级作了变动。

原35kV电压等级是在原《架空送电线路施工验收规范》内,这次放在本规范内,其理由:一、随着我国电力工业的发展,35kV的电力线路工程,一般是在城市或农村,或在大城市内的工程,已不再是电网之间的联络工程。

调研中得知,不少城市已将35kV线路工程列为城市配电电网的一部分。

二、35kV线路在农村占的比重较大,大多采用单杆,档距不大,与10kV线路工程的特性接近,施工质量要求存在共性处多。

在审查规范会上,经原水利电力部提议,并征得2建设部同意,将35kV线路工程有关内容列入本规范。

电气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2006

电气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2006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一、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3二、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4三、电缆的敷设9四、电缆附件的安装13五、工程交接验收17一、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1.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应避免强烈的震动、倾倒、受潮、腐蚀,确保不损坏箱体外表面以及箱内部件。

2.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

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

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贮存。

3.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必须保证电缆盘牢固,电缆绕紧。

充油电缆至压力油箱间的油管应固定,不得损伤。

压力油箱应牢固,压力指示应符合要求。

滚动时必须顺着电缆盘上的箭头指示或电缆的缠紧方向。

4.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及时进行检查:4.1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4.2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应符合订货要求,附件应齐全;电缆外观不应受损。

4.3电缆封端应严密。

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4.4充油电缆的压力油箱、油管、阀门和压力表应符合要求且完好无损。

5.电缆及其有关材料如不立即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贮存:5.1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并应标明型号、电压、规格、长度。

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

地基应坚实,当受件限制时,盘下应加垫,存放处不得积水。

5.2电缆终端瓷套在贮存时,应有防止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5.3电缆附件的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并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5.4防火涂料、包带、堵料等防火材料,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5.5电缆桥架应分类保管,不得因受力变形。

6.电缆及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为一年及以内。

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7.电缆在保管期间,电缆盘及包装应完好,标志应齐全,封端应严密。

当有缺陷时,应及时处理。

充油电缆应经常检查油压,并作记录,油压不得降至最低值。

当油压降至零或出现真空时,应及时处理。

二、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1.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1.1电缆管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显著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金属电缆管不应有严重锈蚀。

10KV-35kV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0KV-35kV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0KV-35kV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结合塔里木油田电力线路实际和运行特点情况编制而成。

第一章总则一、为保证35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35kV 及10KV 架空电力线路新、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5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四、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六、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一、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1、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2、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3、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二、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2、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3、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

4、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

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三、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四、由黑色金属制造的附件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五、各种连接螺栓宜有防松装置。

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第三章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第四章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第五章拉线安装第六章导线架设第七章10kv及以下架空电路电力线路上的电气设备第八章接户线第九章接地工程第十章工程交接验收附录一本规范用词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1.0.3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己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5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1.0.6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第2.0.1条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第2.0.2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二、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三、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

四、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

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10KV-35KV架空线路施工验收规范

10KV-35KV架空线路施工验收规范

10KV-35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结合塔里木油田电力线路实际和运行特点情况编制而成。

第一章总则一、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10KV架空电力线路新、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四、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六、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一、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1、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2、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3、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二、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2、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3、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

4、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

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三、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应符合本规范第,尚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四、由黑色金属制造的附件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五、各种连接螺栓宜有防松装置。

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应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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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35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一: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
1、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2、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3、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验代表性不够者。

二: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2、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3、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

4、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

绝缘线的绝缘层应
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三:为特殊项目的使用的线材,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四:由黑色金属制造的附件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五:各种连接螺栓宜有防送装置。

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应符合规定。

六:金属附件及螺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

螺栓与螺母的配合应良好。

加大尺寸的内螺纹与有镀层的外螺纹配合,其公差应符合国家标准《普通螺纹直径1-300mm公差》的粗牙三级标准。

七:金具组装配合应良好,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

2、线夹转动灵活,与导线接触面符合要求。

3、镀锌良好,无锌皮剥落、锈蚀现象。

八:绝缘子及瓷横担绝缘子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瓷件与铁件组合午歪斜现象,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

2、瓷釉光滑,无裂纹、确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

3、弹簧销、弹簧垫的弹力适宜。

九、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钢筋混泥土电杆》的规定。

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光洁平整,壁厚均匀,无露筋、跑浆等现象。

2、放置地平面检查时,应无纵向裂纹,横向裂纹的宽度不应超过0.1mm。

3、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1/1000。

十、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的规定。

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光洁平整,壁厚均匀,无露筋、跑浆等现象。

2、应无纵、横向裂缝。

3、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1/1000.
十一、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制造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面不应有蜂窝、露筋、纵横向裂纹等缺陷。

十二、采用的地盘、卡盘、拉线盘,其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二章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
一、基坑施工前的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1%: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3%。

真线杆横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50mm。

2、转角杆、分支杆的横线路、顺线路方向的位移不应超过50mm。

二、电杆基础坑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电杆基础坑深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00mm、-50mm。

同基础坑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应按最深一坑持平。

三、双杆基坑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开的中心偏差不应超过±30mm。

2、两杆坑深度宜一致。

四、电杆基坑低采用地盘时,地盘的圆槽应与电杆中心线垂直,找正后应填土夯实至底盘表面。

底盘安装允许偏差,应使电杆组立后满足电杆允许偏差规定。

五、电杆基础采用卡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应将其下部土壤分层回填夯实。

2、安装位置、方向、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深度允许偏差为±50mm。

当设计无要求时,上平面距地面不应小于500mm。

3、与电杆连接应紧密。

六、基坑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回填土后的电杆基坑宜设置防沉土层。

土层上部面积不宜小于坑口面积;培土高度应超出地面300mm。

滑坡(马道)回填土应夯实,并留有防沉土层。

七、电杆埋设
1、电杆埋设深度,应进行倾覆稳定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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